浙江"霸王"收费站:过不过路都强收"买路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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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霸王"收费站:过不过路都强收"买路钱"
2010-11-24 11:35:54  来源:文汇报  编辑:戴爽   发表评论  进入论坛>>

  专家称政府应当主动干预“合法不合理”代收费

  目前,全世界建有收费公路的国家和地区有20多个,收费公路约14万公里,其中约有10万公里在中国。密如蛛网的收费公路已经创造了世界第一,而林立的收费站又在创造另一个新的“世界第一”。有专家表示,新的“行路难”已经形成,且正在制约我国经济的发展。

  近年来,有关公路收费的新闻频频见诸报端,针对“高速公路高收费”、“公路收费高出投资十倍”、“公路还贷收费失信于民”等质疑声不绝于耳。

  根本就不经过该路段,却一样要交过路费——近日,有不少读者向本报反映,走甬台温高速公路宁海收费站的时候被强收“买路钱”。一位家住宁海的司机跟记者抱怨:每次回宁海,他都被要求多交10元的过路费,据说是替象山连接线宁海收费站代收的。然而,他本人却根本不去象山。“这钱交得冤枉!”

  此外,很多去象山的外地司机由于事先并不知晓此事,到了象山连接线宁海收费站,往往会再交一次通行费。这种不合理的收费方式已存在多年。当地政府坦承这种收费方式不合理,但却是普遍存在的现象,“无法解决”。

  不知情被强收“买路钱”司机喊冤

  日前,记者驾车从杭州萧山出发到宁海,在甬台温高速公路宁海收费站交了通行费100元。收费员给了张发票,记者发现发票上写明“代收费10元”,而这“代收费”,便是象山连接线宁海收费站的通行费。

  “我们并不去象山,为何要缴这10元钱?”对于记者的提问,收费人员的答复是“上面规定的”,不论车辆是否前往象山,都“必须要缴”。

  从收费站出来,就会经过一个三岔路口,一边通往宁海县城和宁海县其他乡镇,一边则是通向象山的象山连接线宁海收费站。而由于收费人员并未提醒凭宁海高速凭证可免费通行象山连接线,许多不知情的外地驾驶员在开到象山连接线宁海收费站时,往往会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又交一次费。“这一行为简直是‘霸王’ 做法。”弄清情况后的驾驶员杨先生向记者抱怨道。

  政府承认不合理却称“无法解决”

  记者就此事向宁海当地交通管理部门反映。根据宁海县交通局日前给出的回复,浙江甬台温高速公路宁海收费站代收通行费的依据是浙政办函〔2003〕56号文件,该文件批准由甬台温高速公路宁海收费站单向(出高速公路方向)代征“四自”项目34省道宁海段和象山连接线宁海段车辆通行费。凭代收票据可免费通行甬台温高速公路象山连接线宁海收费站。

  从文件上看,宁海收费站似乎是合法的,但很多不去象山的车辆也被强制缴费,却明显是极其不合理的现象。

  当地百姓认为,象山连接线宁海收费站站点离甬台温高速公路宁海收费站出口处不到3公里,由象山连接线宁海收费站自己去收象山的车辆就可以,这样也能避免不走象山连接线的车辆多缴费。为什么一定要甬台温高速公路宁海收费站代收呢?过路司机刘先生表示,“这明摆着就是为了多收费。”

  据了解,近年来,宁海县人大、县政协曾多次提交议案,建议取消和纠正该收费站不合理收费。而当地政府给县政协和县人大的回复却是“代收费确实存在不合理,但这种现象在全市或全省不少代收项目中都不同程度存在,立即解决难度较大”。

  查处“代收费”政府应当有作为

  法律界人士接受采访时表示,像宁海收费站这样强制收费行为,违背《民法通则》最基本的公平原则。而当地政府部门以“现象普遍存在”而作回复,足以说明如今“合法但不合理”的收费现象何其猖獗。

  “类似于宁海收费站这样的‘代收费’现象,存在着多重不合理。”上海政法学院副院长关保英教授表示,姑且不论高速公路上“遍地收费站”的现象是否合理,但不管车辆走不走该路段都强制收费,这无疑是将本不该由驾驶员承担的义务强加于他们身上,与许多现行的法律法规都存在抵触之处。

  关保英告诉记者,收费的路段,与收费站实际管理的路段,并不存在关系,像这样的收费行为,是典型的乱摊派、乱收费。不论收取的费用数额是大是小,只要确认了这是不合理的收费行为,当地政府就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责任。“明知行为是违法的,却推说无法解决,是明显的行政不作为。”

  关保英说,从行政法角度来说,不论现象存在得多普遍,都不能够成为政府部门推卸责任、不作为的借口。政府不仅应当尽快制止这样的不当收费行为,还应该明确查处,之前所收取的那些不合理的费用究竟流向了哪里。(刘海波 记者 袁祺)http://gb.cri.cn/27824/2010/11/24/3365s3066754.htm

浙江"霸王"收费站:过不过路都强收"买路钱"
2010-11-24 11:35:54  来源:文汇报  编辑:戴爽   发表评论  进入论坛>>

  专家称政府应当主动干预“合法不合理”代收费

  目前,全世界建有收费公路的国家和地区有20多个,收费公路约14万公里,其中约有10万公里在中国。密如蛛网的收费公路已经创造了世界第一,而林立的收费站又在创造另一个新的“世界第一”。有专家表示,新的“行路难”已经形成,且正在制约我国经济的发展。

  近年来,有关公路收费的新闻频频见诸报端,针对“高速公路高收费”、“公路收费高出投资十倍”、“公路还贷收费失信于民”等质疑声不绝于耳。

  根本就不经过该路段,却一样要交过路费——近日,有不少读者向本报反映,走甬台温高速公路宁海收费站的时候被强收“买路钱”。一位家住宁海的司机跟记者抱怨:每次回宁海,他都被要求多交10元的过路费,据说是替象山连接线宁海收费站代收的。然而,他本人却根本不去象山。“这钱交得冤枉!”

  此外,很多去象山的外地司机由于事先并不知晓此事,到了象山连接线宁海收费站,往往会再交一次通行费。这种不合理的收费方式已存在多年。当地政府坦承这种收费方式不合理,但却是普遍存在的现象,“无法解决”。

  不知情被强收“买路钱”司机喊冤

  日前,记者驾车从杭州萧山出发到宁海,在甬台温高速公路宁海收费站交了通行费100元。收费员给了张发票,记者发现发票上写明“代收费10元”,而这“代收费”,便是象山连接线宁海收费站的通行费。

  “我们并不去象山,为何要缴这10元钱?”对于记者的提问,收费人员的答复是“上面规定的”,不论车辆是否前往象山,都“必须要缴”。

  从收费站出来,就会经过一个三岔路口,一边通往宁海县城和宁海县其他乡镇,一边则是通向象山的象山连接线宁海收费站。而由于收费人员并未提醒凭宁海高速凭证可免费通行象山连接线,许多不知情的外地驾驶员在开到象山连接线宁海收费站时,往往会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又交一次费。“这一行为简直是‘霸王’ 做法。”弄清情况后的驾驶员杨先生向记者抱怨道。

  政府承认不合理却称“无法解决”

  记者就此事向宁海当地交通管理部门反映。根据宁海县交通局日前给出的回复,浙江甬台温高速公路宁海收费站代收通行费的依据是浙政办函〔2003〕56号文件,该文件批准由甬台温高速公路宁海收费站单向(出高速公路方向)代征“四自”项目34省道宁海段和象山连接线宁海段车辆通行费。凭代收票据可免费通行甬台温高速公路象山连接线宁海收费站。

  从文件上看,宁海收费站似乎是合法的,但很多不去象山的车辆也被强制缴费,却明显是极其不合理的现象。

  当地百姓认为,象山连接线宁海收费站站点离甬台温高速公路宁海收费站出口处不到3公里,由象山连接线宁海收费站自己去收象山的车辆就可以,这样也能避免不走象山连接线的车辆多缴费。为什么一定要甬台温高速公路宁海收费站代收呢?过路司机刘先生表示,“这明摆着就是为了多收费。”

  据了解,近年来,宁海县人大、县政协曾多次提交议案,建议取消和纠正该收费站不合理收费。而当地政府给县政协和县人大的回复却是“代收费确实存在不合理,但这种现象在全市或全省不少代收项目中都不同程度存在,立即解决难度较大”。

  查处“代收费”政府应当有作为

  法律界人士接受采访时表示,像宁海收费站这样强制收费行为,违背《民法通则》最基本的公平原则。而当地政府部门以“现象普遍存在”而作回复,足以说明如今“合法但不合理”的收费现象何其猖獗。

  “类似于宁海收费站这样的‘代收费’现象,存在着多重不合理。”上海政法学院副院长关保英教授表示,姑且不论高速公路上“遍地收费站”的现象是否合理,但不管车辆走不走该路段都强制收费,这无疑是将本不该由驾驶员承担的义务强加于他们身上,与许多现行的法律法规都存在抵触之处。

  关保英告诉记者,收费的路段,与收费站实际管理的路段,并不存在关系,像这样的收费行为,是典型的乱摊派、乱收费。不论收取的费用数额是大是小,只要确认了这是不合理的收费行为,当地政府就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责任。“明知行为是违法的,却推说无法解决,是明显的行政不作为。”

  关保英说,从行政法角度来说,不论现象存在得多普遍,都不能够成为政府部门推卸责任、不作为的借口。政府不仅应当尽快制止这样的不当收费行为,还应该明确查处,之前所收取的那些不合理的费用究竟流向了哪里。(刘海波 记者 袁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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