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内鬼"受审 移动联通员工成泄露机主信息源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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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9月28日 13:04:53                 来源:国际金融报

王丽英 摄


  2010年6月8日,北京东方亨特商务调查中心等5家调查公司的9名“私家侦探”,因非法从事讨债、婚姻调查等活动,并在讨债过程中涉嫌敲诈勒索,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受审。
  而3名来自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网通三大电信企业的员工,成为泄露个人信息的源头。他们分别被指控犯有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这三项罪名在2009年2月公布的刑法修正案中正式设立,这3个电信“内鬼”是新罪名出台后,国内揪出的首批通信运营商的内部员工。

“私家侦探”受审 揪出信息源头

根据各种线索,警方摸查此案时,最终揪出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源头,电信企业“内鬼”首次暴露出来。3名来自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网通的员工进入警方的视线之内

据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张荣浩于2004年7月至2007年,先后在北京市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注册成立了北京东方亨特商务调查中心、北京神州天之剑商务调查有限公司、北京东方天目商务调查有限公司、北京神州皓天商务调查有限公司等4家调查公司;被告人张荣浩的哥哥张荣涛于2006年5月成立了北京都市猎鹰商务调查有限公司。

这5家调查公司以北京东方亨特调查中心为核心,相互资源共享,利用非法获取的信息从事讨债和婚姻调查等活动,盈利超过80余万元。而经公安机关查证,张荣浩所谓的婚姻调查,实际上就是调查婚外情。调查公司给每个私家侦探配备一台摄像机,用于拍摄取证,还可以通过跟踪仪进行追踪,调查隐匿的财产。此外,调查公司还雇佣多名东北籍男子,用“贴”、“缠”等软暴力手段进行非法讨债,三番五次到被调查人家中或单位进行威胁、恐吓,施加心理压力,使欠债者难以承受,甚至致使一名孕妇因被追债吓得流产。

凭一个手机号码,私家侦探就可轻易获取调查对象的个人信息和通话记录,他们为何如此神通广大?根据各种线索,警方摸查此案时,最终揪出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源头,电信企业“内鬼”首次暴露出来。3名来自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网通的员工进入警方的视线之内。

这些“内鬼”正是出卖个人信息的源头。经过层层转卖,大量公民个人信息被当作商品,在各种交易平台上卖来卖去,信息的主人则为此承担着不可预期的风险。警方提讯张荣浩为什么要购买个人信息,张荣浩的回答是:“没有这些信息,公司就没法经营。”在张荣浩涉嫌犯罪案中,最极端的一个案例是,一名婚外恋中的受害人,因手机通话记录和信息被泄露,遭张荣浩公司的私家侦探定位,最终被仇家杀害于出租房里,酿下惊天血案。

无论是中国移动、中国联通还是中国网通,均有严禁对外泄露客户个人信息的内部规定。而此案中的3名电信企业员工,不但能偷改手机用户客服密码来掌握私人信息,甚至还能提供手机定位服务。3个“内鬼”何以如此铤而走险?

中国移动座席维护张宁:偷改客户手机密码

通过内部系统对用户客服密码进行修改时,并不需要事先知道原密码,只需要在后台修改之后,用户的原密码即作废。在内部系统中,这种操作非常简单,只要有这项权限,输入手机号点击一下变更就可以改密码,甚至在客服大厅随便找一台电脑即可完成

28岁的被告人张宁,1982年5月19日出生于北京,他是中国移动北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亦庄区域中心的中级座席维护,负责对公司接线所用电脑的维修及日常维护工作。在2008年10月被抓捕前的10个月里,张宁帮助无业人员林涛修改过100多个全球通手机号的客服密码,并提供了几十名机主的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住址、联系电话等。

在侵犯个人信息的层层环节中,林涛只是一个掮客,或者说是买卖个人信息的二道贩子,他将这些个人信息出售,并经层层转手,最后落入私家侦探手中。

林涛与张宁是2004年相识的,此后成为酒肉朋友。林涛1985年12月9日出生于北京,2005年中专毕业后在中国移动北京分公司客服中心干了两个月话务员,2006年7月曾在北京网通分公司大兴分县局做过一个月的线务员。后来因赚钱少、离家远,辞职后靠在网上卖软件为生。

张宁作为座席维护,修改用户客服密码,已经超出了工作权限。但这难不住林涛,他向张宁提供了一个具有权限的用户名和密码,该用户的持有人是中国移动公主坟营业厅的一个工作人员。张宁通过内部系统对用户客服密码进行修改时,并不需要事先知道原密码,只需要在后台修改之后,用户的原密码即作废。在内部系统中,这种操作非常简单,只要有这项权限,输入手机号点击一下变更就可以改密码,甚至在客服大厅随便找一台电脑即可完成。当然,这是外行不知道的,没有这个权限也是无法完成的任务。

应林涛要求,张宁将偷改后的客服密码,全部设置为6个“0”。有了密码便可以随意查询目标机主的通话记录等相关信息。

对于帮助林涛修改密码的动机,张宁称:“我知道林涛在通过这个挣钱,但碍于朋友面子,我从来没管他要过钱。因为修改次数越来越多,而且变成长期性的,我就开始觉得不对。也担心他干违法的事,但拉不下面子推辞。”

对于是否知晓中国移动相关保密规定,张宁称,他不清楚中国移动关于查询客户信息、修改密码的规定,也没有接受过类似培训,没见过类似规定。

经调查,张宁修改密码后的信息经由林涛转给一名叫李磊的男子,再转卖到张荣涛手中,之后在调查公司之间流转。

26岁的李磊和林涛一样,都曾在中国移动公司工作过。李磊1983年11月15日出生于北京,大专毕业后在中国移动北京分公司工作过,因为利用工作之便,用客户积分回馈换手机倒卖,被公司辞退。

2007年3月,李磊被中国移动公司辞退后,因为一个朋友欠钱,就去找私人侦探帮忙讨债,就此与调查公司建立起了联系。因李磊在中国移动公司工作过,他知道通过修改密码可调取通话清单,这个中国移动公司的“漏洞”成为他赚钱的不传之秘。

林涛与李磊相识后,李磊告诉他可以利用查手机客户资料和改密码的方式赚钱,问林涛是否愿意做。林涛当即同意了,于是林涛负责联系张宁更改手机密码,随后再告诉李磊。

而根据李磊的供述,他通过林涛给张宁用的用户名,是在中国移动公主坟营业厅的终端机上充值时,在发票上看到的一个操作员号,又恰好得到这个操作员的密码而获得。

中国联通中层唐纳宇:利益驱使调取通话清单

唐纳宇的主要工作是负责移动网络监控和维护,以及特别通信的技术支持,包括配合公安机关的大要案工作。如手机定位,也就是警方通常说的给犯罪嫌疑人“上手段”的一种,是只有国家执法机关才能使用的特别手段

1970年2月13日出生于贵州省安顺市的唐纳宇,并非一般的小喽啰。他从1995年开始在联通公司工作,被捕之前的职务是中国联通北京分公司网络运行维护部监控中心主任。他的主要工作是负责移动网络监控和维护,以及特别通信的技术支持,包括配合公安机关的大要案工作。如手机定位,也就是警方通常说的给犯罪嫌疑人“上手段”的一种,是只有国家执法机关才能使用的特别手段。根据唐纳宇的职责范围,他在处理无线网络路测、中继电路质量分析、投诉故障时,可以通过系统对某个通话的话单进行查询,了解故障发生的地点、时间、通话占用的中继电路等信息,从而对故障问题进行定位,查找其原因。

也就是说,实际上唐纳宇可以锁定任何一部手机的所在位置。当然,这是需要特别授权才能采取的手段。

2008年6月,曾在煤矿工作的同事卢哲新联系唐纳宇,问他能否调取手机用户的详细通话单,并提出每调取一次,向唐纳宇付费100到200元左右。这对唐纳宇来说简直是小菜一碟,唐纳宇爽快地同意了。只要卢哲新提出要求,唐纳宇便利用工作便利,通过公司的话费分析系统调取通话单,随后通过邮箱发送给卢哲新。

唐纳宇所能调取的信息非常详细,包括通话开始时间、结束时间、通话时长、主叫号码、被叫号码、语音或短信的业务类型,甚至包括通话机主的所在位置都一清二楚。但唐纳宇留了一手,他担心这些通话单落到用户本人手里,用户就此向公司投诉,所以他删除了通话结束时间、通话时长和通话位置三项容易暴露信息来源的信息。

从2008年6月至8月间,唐纳宇利用单位内部系统,先后帮卢哲新提供了100余条中国联通用户的通话清单,共收取卢哲新2万余元。

而找唐纳宇购买通话清单的卢哲新,也只不过是一个二道贩子。55岁的卢哲新2007年底在原单位办了内退手续后,一直在家呆着,后来他想找点事做,就上网寻找那种不费力气就能轻易赚到钱的机会。2008年9月,卢哲新不经意在网上看到有关招聘电信、公安人员加盟的广告,这则广告称,因帮助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工作需电信方面的人加盟。卢哲新以为是警方寻找“线人”,他觉得这是个好活儿,连忙打电话联系,后来才知道是私家侦探公司想通过这个渠道获取电话信息。卢哲新随口问了一句:“多少钱一条啊?”

“三五百元吧,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对方的回答让卢哲新眼睛一亮。卢哲新觉得,只不过是查个电话、打个电话通话单子,也算不上什么大事,而且自己的朋友唐纳宇就在联通上班,查电话也方便。于是,卢哲新当即就答应试试看。

而在卢哲新找唐纳宇之初,唐纳宇特别为难,不想帮这个忙。后来卢哲新告诉他每笔会有一两百块钱的报酬,唐纳宇最终还是没能挡住金钱的诱惑。后来,卢哲新将电话清单卖给私家侦探的情况告诉了唐纳宇,唐纳宇也默认了这种合作方式。

“给朋友帮忙,而且能多赚点钱,在利益的驱动下我一时糊涂,没有认识到后果的严重性。”在法庭上,唐纳宇对检方的指控供认不讳。他坦言,作为中层职员他的月薪上万元,却因蝇头小利做了傻事,现在连肠子都悔青了。

中国网通员工吴晓晨: “内鬼”改行当私人侦探

吴晓晨有一个与众不同的爱好,就是梦想当一名侦探。就这样,吴晓晨从一个网通的员工最终变成了私家侦探,而这已经与他小时候当侦探是为了匡扶正义的梦想不同,惟一目的就是赚钱,而且不择手段

吴晓晨1982年4月23日出生于北京,大学本科学历。他有一个与众不同的爱好,就是梦想当一名侦探,最好像福尔摩斯那样的侦探,所以他给自己起了个别名叫“高飞”。

吴晓晨的第一份工作是中国网通北京市三区分公司广安门外分局商务客户代表。他的职责是维护与商务客户的关系,催交话费,发展业务。据广外分局证明,根据吴晓晨的权限范围,他可以进入公司内部的互联网,查阅企业信息及本局商务客户的信息资料。

据吴晓晨自己供述,2005年4月,他负责给私家侦探张荣浩在西城区阜外国宾大厦的房间安装座机电话时,与张荣浩结识,并互留电话。在得知张荣浩开了一家私家侦探公司,需要大量客户信息后,两人一拍即合。吴晓晨担任调查公司的编外私家侦探,张荣浩每月给吴晓晨2000元辛苦费。

吴晓晨顿时心花怒放,没想到小时候的梦想在突然间变成了现实。他的主要业务就是帮张荣浩查询网通座机号和名址。吴晓晨除了自己以装电话、查看登记簿为名,到营业厅获取他人电话号码、住址姓名和电话清单之外,还让网通营业厅的朋友刘宇帮忙查询。后来刘宇因犯事被单位开除后,因为吴晓晨并没有查电话用的工号,所以他偷偷用刘宇的工号查询,几个月下来,吴晓晨从张荣浩那里共获利1万多元。

2008年10月初,干侦探尝到甜头的吴晓晨干脆在朝阳区开了一家义正信捷商务调查有限公司,开始自立门户当上了私人侦探,这家公司注册资本10万元,主要做婚姻调查。与此同时,吴晓晨以每单100元的价格向张荣浩的哥哥张荣涛出售通话清单,还转手从张荣涛那儿以每单800到1000元的价格,购进中国移动的通话记录,然后再加价50到100元转卖。而吴晓晨从张荣涛那里倒手过来的中国移动通话记录,正是张荣涛从张宁、林涛、李磊那里买来的。

另外,吴晓晨也从卢哲新那买过中国联通的信息,加价后转手倒卖。就这样,吴晓晨从一个中国网通的员工最终变成了私家侦探,而这已经与他小时候当侦探是为了匡扶正义的梦想不同,惟一目的就是赚钱,而且不择手段。

“内鬼”频出电信行业监管漏洞凸显

虽然签署了协议,但电信公司显然没有严格有效的具体措施加强监管,也没有充分重视对员工的教育。这就出现了营业大厅和维护室的电脑,随时都可以被用来调取信息的疏漏,甚至离职员工利用对相关情况的掌握很容易获得信息

那么,这3个“内鬼”是如何与私家侦探联系上的呢?这其中最直接的联系方式之一是QQ联盟。根据张荣涛等多名被告人供述,做调查公司最重要的就是信息来源问题,而调查公司获得个人电话、户籍、车辆、出入境、银行存款等信息的途径,最快捷的便是网上的QQ群,包括“中国调查公司”、“私家侦探联盟”、“248信息资源”等20多个群。这些群里的成员由全国各地的私家侦探组成,这些人掌握着各种信息资源,通过QQ群建立联系,互买信息,互相获利,成为个人信息传播的集散地。

此外,本案还暴露出网络广告的监管不力,比如调查公司在网上招聘电信、公安人员为其提供信息,成为电信、公安等相关人员违法犯罪的诱因和联络途径。

而最应该引起重视的,却是电信运营商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本案中公民信息泄露的渠道,正是凸显了电信行业的监管漏洞。

2009年2月颁布的刑法修正案(七)中增设了三项侵犯个人信息的罪名,该条文明确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将这些工作人员确定为非法提供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的主体,是基于这些单位的人员获取信息的职业便利。本案中,3个“内鬼”涉及三项罪名:张荣涛、卢哲新、李磊、林涛为牟取私利,以非法手段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刑事责任;而被告人吴晓晨、唐纳宇利用工作之便窃取公民个人信息向他人出售,应当以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张宁利用工作之便窃取公民个人信息后向他人提供,应当以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了解,各大电信运营商在和员工签订合同时,都会签署相关协议,严禁员工对外泄露客户个人信息。如中国联通北京分公司机房管理规定:“未经公司和部门同意,严禁修改任何用户数据。不得私自查询与用户相关的信息,严禁向任何人提供任何与用户相关的信息。”

中国移动北京公司客户信息保密管理实施细则也规定:“维护或使用各相关系统的人员因工作需要而获得的客户信息,未经许可不得告知他人,更不能作为商业用途使用,有严格保守客户信息秘密的义务和责任。”

中国网通员工均与网通公司签订《保密与技术成果归属协议书》,其中明确规定,乙方必须严格报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并在工作中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种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虽然签署了协议,但电信公司显然没有严格有效的具体措施加强监管,也没有充分重视对员工的教育。这就出现了营业大厅和维护室的电脑,随时都可以被用来调取信息的疏漏,甚至离职员工利用对相关情况的掌握很容易获得信息途径。此外,电信行业在对用户信息保密方面的设置也不甚完善,比如对客户的信息,修改密码即可调取电话清单,非常容易为泄露信息提供便利条件。因此,电信企业亟需尽快弥补管理漏洞,加强监管和教育力度,堵塞泄露信息的源头。(特约作者 黑丁 王丽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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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9月28日 13:04:53                 来源:国际金融报

王丽英 摄


  2010年6月8日,北京东方亨特商务调查中心等5家调查公司的9名“私家侦探”,因非法从事讨债、婚姻调查等活动,并在讨债过程中涉嫌敲诈勒索,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受审。
  而3名来自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网通三大电信企业的员工,成为泄露个人信息的源头。他们分别被指控犯有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这三项罪名在2009年2月公布的刑法修正案中正式设立,这3个电信“内鬼”是新罪名出台后,国内揪出的首批通信运营商的内部员工。

“私家侦探”受审 揪出信息源头

根据各种线索,警方摸查此案时,最终揪出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源头,电信企业“内鬼”首次暴露出来。3名来自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网通的员工进入警方的视线之内

据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张荣浩于2004年7月至2007年,先后在北京市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注册成立了北京东方亨特商务调查中心、北京神州天之剑商务调查有限公司、北京东方天目商务调查有限公司、北京神州皓天商务调查有限公司等4家调查公司;被告人张荣浩的哥哥张荣涛于2006年5月成立了北京都市猎鹰商务调查有限公司。

这5家调查公司以北京东方亨特调查中心为核心,相互资源共享,利用非法获取的信息从事讨债和婚姻调查等活动,盈利超过80余万元。而经公安机关查证,张荣浩所谓的婚姻调查,实际上就是调查婚外情。调查公司给每个私家侦探配备一台摄像机,用于拍摄取证,还可以通过跟踪仪进行追踪,调查隐匿的财产。此外,调查公司还雇佣多名东北籍男子,用“贴”、“缠”等软暴力手段进行非法讨债,三番五次到被调查人家中或单位进行威胁、恐吓,施加心理压力,使欠债者难以承受,甚至致使一名孕妇因被追债吓得流产。

凭一个手机号码,私家侦探就可轻易获取调查对象的个人信息和通话记录,他们为何如此神通广大?根据各种线索,警方摸查此案时,最终揪出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源头,电信企业“内鬼”首次暴露出来。3名来自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网通的员工进入警方的视线之内。

这些“内鬼”正是出卖个人信息的源头。经过层层转卖,大量公民个人信息被当作商品,在各种交易平台上卖来卖去,信息的主人则为此承担着不可预期的风险。警方提讯张荣浩为什么要购买个人信息,张荣浩的回答是:“没有这些信息,公司就没法经营。”在张荣浩涉嫌犯罪案中,最极端的一个案例是,一名婚外恋中的受害人,因手机通话记录和信息被泄露,遭张荣浩公司的私家侦探定位,最终被仇家杀害于出租房里,酿下惊天血案。

无论是中国移动、中国联通还是中国网通,均有严禁对外泄露客户个人信息的内部规定。而此案中的3名电信企业员工,不但能偷改手机用户客服密码来掌握私人信息,甚至还能提供手机定位服务。3个“内鬼”何以如此铤而走险?

中国移动座席维护张宁:偷改客户手机密码

通过内部系统对用户客服密码进行修改时,并不需要事先知道原密码,只需要在后台修改之后,用户的原密码即作废。在内部系统中,这种操作非常简单,只要有这项权限,输入手机号点击一下变更就可以改密码,甚至在客服大厅随便找一台电脑即可完成

28岁的被告人张宁,1982年5月19日出生于北京,他是中国移动北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亦庄区域中心的中级座席维护,负责对公司接线所用电脑的维修及日常维护工作。在2008年10月被抓捕前的10个月里,张宁帮助无业人员林涛修改过100多个全球通手机号的客服密码,并提供了几十名机主的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住址、联系电话等。

在侵犯个人信息的层层环节中,林涛只是一个掮客,或者说是买卖个人信息的二道贩子,他将这些个人信息出售,并经层层转手,最后落入私家侦探手中。

林涛与张宁是2004年相识的,此后成为酒肉朋友。林涛1985年12月9日出生于北京,2005年中专毕业后在中国移动北京分公司客服中心干了两个月话务员,2006年7月曾在北京网通分公司大兴分县局做过一个月的线务员。后来因赚钱少、离家远,辞职后靠在网上卖软件为生。

张宁作为座席维护,修改用户客服密码,已经超出了工作权限。但这难不住林涛,他向张宁提供了一个具有权限的用户名和密码,该用户的持有人是中国移动公主坟营业厅的一个工作人员。张宁通过内部系统对用户客服密码进行修改时,并不需要事先知道原密码,只需要在后台修改之后,用户的原密码即作废。在内部系统中,这种操作非常简单,只要有这项权限,输入手机号点击一下变更就可以改密码,甚至在客服大厅随便找一台电脑即可完成。当然,这是外行不知道的,没有这个权限也是无法完成的任务。

应林涛要求,张宁将偷改后的客服密码,全部设置为6个“0”。有了密码便可以随意查询目标机主的通话记录等相关信息。

对于帮助林涛修改密码的动机,张宁称:“我知道林涛在通过这个挣钱,但碍于朋友面子,我从来没管他要过钱。因为修改次数越来越多,而且变成长期性的,我就开始觉得不对。也担心他干违法的事,但拉不下面子推辞。”

对于是否知晓中国移动相关保密规定,张宁称,他不清楚中国移动关于查询客户信息、修改密码的规定,也没有接受过类似培训,没见过类似规定。

经调查,张宁修改密码后的信息经由林涛转给一名叫李磊的男子,再转卖到张荣涛手中,之后在调查公司之间流转。

26岁的李磊和林涛一样,都曾在中国移动公司工作过。李磊1983年11月15日出生于北京,大专毕业后在中国移动北京分公司工作过,因为利用工作之便,用客户积分回馈换手机倒卖,被公司辞退。

2007年3月,李磊被中国移动公司辞退后,因为一个朋友欠钱,就去找私人侦探帮忙讨债,就此与调查公司建立起了联系。因李磊在中国移动公司工作过,他知道通过修改密码可调取通话清单,这个中国移动公司的“漏洞”成为他赚钱的不传之秘。

林涛与李磊相识后,李磊告诉他可以利用查手机客户资料和改密码的方式赚钱,问林涛是否愿意做。林涛当即同意了,于是林涛负责联系张宁更改手机密码,随后再告诉李磊。

而根据李磊的供述,他通过林涛给张宁用的用户名,是在中国移动公主坟营业厅的终端机上充值时,在发票上看到的一个操作员号,又恰好得到这个操作员的密码而获得。

中国联通中层唐纳宇:利益驱使调取通话清单

唐纳宇的主要工作是负责移动网络监控和维护,以及特别通信的技术支持,包括配合公安机关的大要案工作。如手机定位,也就是警方通常说的给犯罪嫌疑人“上手段”的一种,是只有国家执法机关才能使用的特别手段

1970年2月13日出生于贵州省安顺市的唐纳宇,并非一般的小喽啰。他从1995年开始在联通公司工作,被捕之前的职务是中国联通北京分公司网络运行维护部监控中心主任。他的主要工作是负责移动网络监控和维护,以及特别通信的技术支持,包括配合公安机关的大要案工作。如手机定位,也就是警方通常说的给犯罪嫌疑人“上手段”的一种,是只有国家执法机关才能使用的特别手段。根据唐纳宇的职责范围,他在处理无线网络路测、中继电路质量分析、投诉故障时,可以通过系统对某个通话的话单进行查询,了解故障发生的地点、时间、通话占用的中继电路等信息,从而对故障问题进行定位,查找其原因。

也就是说,实际上唐纳宇可以锁定任何一部手机的所在位置。当然,这是需要特别授权才能采取的手段。

2008年6月,曾在煤矿工作的同事卢哲新联系唐纳宇,问他能否调取手机用户的详细通话单,并提出每调取一次,向唐纳宇付费100到200元左右。这对唐纳宇来说简直是小菜一碟,唐纳宇爽快地同意了。只要卢哲新提出要求,唐纳宇便利用工作便利,通过公司的话费分析系统调取通话单,随后通过邮箱发送给卢哲新。

唐纳宇所能调取的信息非常详细,包括通话开始时间、结束时间、通话时长、主叫号码、被叫号码、语音或短信的业务类型,甚至包括通话机主的所在位置都一清二楚。但唐纳宇留了一手,他担心这些通话单落到用户本人手里,用户就此向公司投诉,所以他删除了通话结束时间、通话时长和通话位置三项容易暴露信息来源的信息。

从2008年6月至8月间,唐纳宇利用单位内部系统,先后帮卢哲新提供了100余条中国联通用户的通话清单,共收取卢哲新2万余元。

而找唐纳宇购买通话清单的卢哲新,也只不过是一个二道贩子。55岁的卢哲新2007年底在原单位办了内退手续后,一直在家呆着,后来他想找点事做,就上网寻找那种不费力气就能轻易赚到钱的机会。2008年9月,卢哲新不经意在网上看到有关招聘电信、公安人员加盟的广告,这则广告称,因帮助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工作需电信方面的人加盟。卢哲新以为是警方寻找“线人”,他觉得这是个好活儿,连忙打电话联系,后来才知道是私家侦探公司想通过这个渠道获取电话信息。卢哲新随口问了一句:“多少钱一条啊?”

“三五百元吧,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对方的回答让卢哲新眼睛一亮。卢哲新觉得,只不过是查个电话、打个电话通话单子,也算不上什么大事,而且自己的朋友唐纳宇就在联通上班,查电话也方便。于是,卢哲新当即就答应试试看。

而在卢哲新找唐纳宇之初,唐纳宇特别为难,不想帮这个忙。后来卢哲新告诉他每笔会有一两百块钱的报酬,唐纳宇最终还是没能挡住金钱的诱惑。后来,卢哲新将电话清单卖给私家侦探的情况告诉了唐纳宇,唐纳宇也默认了这种合作方式。

“给朋友帮忙,而且能多赚点钱,在利益的驱动下我一时糊涂,没有认识到后果的严重性。”在法庭上,唐纳宇对检方的指控供认不讳。他坦言,作为中层职员他的月薪上万元,却因蝇头小利做了傻事,现在连肠子都悔青了。

中国网通员工吴晓晨: “内鬼”改行当私人侦探

吴晓晨有一个与众不同的爱好,就是梦想当一名侦探。就这样,吴晓晨从一个网通的员工最终变成了私家侦探,而这已经与他小时候当侦探是为了匡扶正义的梦想不同,惟一目的就是赚钱,而且不择手段

吴晓晨1982年4月23日出生于北京,大学本科学历。他有一个与众不同的爱好,就是梦想当一名侦探,最好像福尔摩斯那样的侦探,所以他给自己起了个别名叫“高飞”。

吴晓晨的第一份工作是中国网通北京市三区分公司广安门外分局商务客户代表。他的职责是维护与商务客户的关系,催交话费,发展业务。据广外分局证明,根据吴晓晨的权限范围,他可以进入公司内部的互联网,查阅企业信息及本局商务客户的信息资料。

据吴晓晨自己供述,2005年4月,他负责给私家侦探张荣浩在西城区阜外国宾大厦的房间安装座机电话时,与张荣浩结识,并互留电话。在得知张荣浩开了一家私家侦探公司,需要大量客户信息后,两人一拍即合。吴晓晨担任调查公司的编外私家侦探,张荣浩每月给吴晓晨2000元辛苦费。

吴晓晨顿时心花怒放,没想到小时候的梦想在突然间变成了现实。他的主要业务就是帮张荣浩查询网通座机号和名址。吴晓晨除了自己以装电话、查看登记簿为名,到营业厅获取他人电话号码、住址姓名和电话清单之外,还让网通营业厅的朋友刘宇帮忙查询。后来刘宇因犯事被单位开除后,因为吴晓晨并没有查电话用的工号,所以他偷偷用刘宇的工号查询,几个月下来,吴晓晨从张荣浩那里共获利1万多元。

2008年10月初,干侦探尝到甜头的吴晓晨干脆在朝阳区开了一家义正信捷商务调查有限公司,开始自立门户当上了私人侦探,这家公司注册资本10万元,主要做婚姻调查。与此同时,吴晓晨以每单100元的价格向张荣浩的哥哥张荣涛出售通话清单,还转手从张荣涛那儿以每单800到1000元的价格,购进中国移动的通话记录,然后再加价50到100元转卖。而吴晓晨从张荣涛那里倒手过来的中国移动通话记录,正是张荣涛从张宁、林涛、李磊那里买来的。

另外,吴晓晨也从卢哲新那买过中国联通的信息,加价后转手倒卖。就这样,吴晓晨从一个中国网通的员工最终变成了私家侦探,而这已经与他小时候当侦探是为了匡扶正义的梦想不同,惟一目的就是赚钱,而且不择手段。

“内鬼”频出电信行业监管漏洞凸显

虽然签署了协议,但电信公司显然没有严格有效的具体措施加强监管,也没有充分重视对员工的教育。这就出现了营业大厅和维护室的电脑,随时都可以被用来调取信息的疏漏,甚至离职员工利用对相关情况的掌握很容易获得信息

那么,这3个“内鬼”是如何与私家侦探联系上的呢?这其中最直接的联系方式之一是QQ联盟。根据张荣涛等多名被告人供述,做调查公司最重要的就是信息来源问题,而调查公司获得个人电话、户籍、车辆、出入境、银行存款等信息的途径,最快捷的便是网上的QQ群,包括“中国调查公司”、“私家侦探联盟”、“248信息资源”等20多个群。这些群里的成员由全国各地的私家侦探组成,这些人掌握着各种信息资源,通过QQ群建立联系,互买信息,互相获利,成为个人信息传播的集散地。

此外,本案还暴露出网络广告的监管不力,比如调查公司在网上招聘电信、公安人员为其提供信息,成为电信、公安等相关人员违法犯罪的诱因和联络途径。

而最应该引起重视的,却是电信运营商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本案中公民信息泄露的渠道,正是凸显了电信行业的监管漏洞。

2009年2月颁布的刑法修正案(七)中增设了三项侵犯个人信息的罪名,该条文明确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将这些工作人员确定为非法提供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的主体,是基于这些单位的人员获取信息的职业便利。本案中,3个“内鬼”涉及三项罪名:张荣涛、卢哲新、李磊、林涛为牟取私利,以非法手段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刑事责任;而被告人吴晓晨、唐纳宇利用工作之便窃取公民个人信息向他人出售,应当以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张宁利用工作之便窃取公民个人信息后向他人提供,应当以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了解,各大电信运营商在和员工签订合同时,都会签署相关协议,严禁员工对外泄露客户个人信息。如中国联通北京分公司机房管理规定:“未经公司和部门同意,严禁修改任何用户数据。不得私自查询与用户相关的信息,严禁向任何人提供任何与用户相关的信息。”

中国移动北京公司客户信息保密管理实施细则也规定:“维护或使用各相关系统的人员因工作需要而获得的客户信息,未经许可不得告知他人,更不能作为商业用途使用,有严格保守客户信息秘密的义务和责任。”

中国网通员工均与网通公司签订《保密与技术成果归属协议书》,其中明确规定,乙方必须严格报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并在工作中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种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虽然签署了协议,但电信公司显然没有严格有效的具体措施加强监管,也没有充分重视对员工的教育。这就出现了营业大厅和维护室的电脑,随时都可以被用来调取信息的疏漏,甚至离职员工利用对相关情况的掌握很容易获得信息途径。此外,电信行业在对用户信息保密方面的设置也不甚完善,比如对客户的信息,修改密码即可调取电话清单,非常容易为泄露信息提供便利条件。因此,电信企业亟需尽快弥补管理漏洞,加强监管和教育力度,堵塞泄露信息的源头。(特约作者 黑丁 王丽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