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2男生杀死前女友用QQ告诉8同学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6:02:58
http://www.chinaumu.org/content/2010-09/13/content_3819950.htm

厌烦纠缠记者 田莉 成都晚报 2010-09-13 14:08:18
  20岁的大二男生张浩将前女友杀死,然后分尸、抛尸,还找来现任女友帮忙清理现场。此案经过一审,成都中院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判处张浩死刑。昨日,记者获悉,张浩提出上诉,其代理律师认为其有“病理性半醒状态”,要求重新进行精神鉴定。省高院已受理此案,将于近期开庭审理。
  现场
  厌烦纠缠 杀死前女友
  2007年,张浩以优异成绩考入位于成都的四川某学院作曲系。为了方便课余时间在外兼职,张浩在一环路上租了一间房。去年2月初,张浩在网上认识了绵阳人朱某,二人渐生好感,朱某经常从绵阳开车到成都来。但后来,张浩发现自己不喜欢朱某,又和校友雍某陷入热恋,遂向朱某提出分手。
  去年3月24日晚,朱某约张浩和几个朋友在酒吧喝酒。次日凌晨2时许,朱某先回到张浩出租房,在门口等他。张浩骑摩托车回去后,和朱某发生性关系。朱某又提出要恢复恋人关系,并拿着水果刀走到卫生间,称不同意就死在他面前。面对朱某的纠缠,张浩非常反感、厌烦,随后,他用刀、哑铃挥向朱某,将其杀死。此时已是凌晨5时,张浩将自己身上的血迹擦干净后,打开电脑上的QQ,把杀死朱某的事告诉了8个同学。
  现任女友 帮他清洗血迹
  随后,张浩两赴荷花池,买了2个30号的旅行箱,将朱某分尸装入。下午4时过,他开着朱某的车,把旅行箱抛在三圣乡、双流的郊外路边。
  就在抛尸的当天上午,张浩打电话找来现任女友雍某,帮他清洗屋内血迹、收拾现场。雍某还帮他把作案的刀、哑铃等丢掉。随后,张浩联系好买家,准备以6000元的价格把朱某的车卖掉。3月27日晚,张浩开着朱某的车至九眼桥遇红灯,发现有便衣警察向其车子走来。慌乱中,他加快车速,在滨江东路撞开一个小区铁门,冲进地下停车场,撞上了一辆蓝色轿车,被追上来的警察当场抓获。
  审判
  一审获死刑
  成都中院一审开庭时,朱某的家属附带民事诉讼,索赔28万余元。经司法鉴定,张浩无精神病。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罚金5000元。数罪并罚,一审判决决定对张浩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5000元。赔偿朱某家属损失2.3万余元。而雍某明知张浩杀人犯罪,帮其毁灭证据,构成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请求重新精神鉴定
  一审判决后,张浩提出上诉。其代理律师罗和辉告诉记者,他在看守所见到张浩时,张浩提到“我杀人前后的事都记得,也知道人是我杀的,就是记不住过程了”。张浩还告诉罗和辉,以前在出租房里,家门紧闭的情况下,也出现过家中猫、狗被杀死的情况,他知道这些都是自己所为,但对杀害过程没有任何印象。根据张浩的描述,罗和辉查出其情况类似于一种“病理性半醒状态”精神病症状。这种病例较少,会出现几十分钟或者一至二个小时的短暂失忆,其行为先于意识苏醒,一般出现在睡眠向觉醒过渡期中。出现这种症状的人,大多数会出现凶杀、性犯罪等行为。
  罗和辉在上诉中提出,请求法院重新对张浩进行精神鉴定。目前,省高院已受理此案,将于近期开庭二审。
  ○律师说法
  短暂失忆
  与杀人动机和目的无关
  四川兴超律师事务所金兴超:出现短暂失忆,与杀人动机和目的没有任何关系,杀人不是短暂失忆的必然结果。对于案发时的精神状态,单凭张浩一面之词,有些牵强。法院一审时,对张浩进行过司法鉴定,二审时是否需要再进行司法鉴定,也没有法律上的强制规定。

  原载《成都晚报》 转自新华网(C—01)

http://www.chinaumu.org/content/2010-09/13/content_3819950.htm

厌烦纠缠记者 田莉 成都晚报 2010-09-13 14:08:18
  20岁的大二男生张浩将前女友杀死,然后分尸、抛尸,还找来现任女友帮忙清理现场。此案经过一审,成都中院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判处张浩死刑。昨日,记者获悉,张浩提出上诉,其代理律师认为其有“病理性半醒状态”,要求重新进行精神鉴定。省高院已受理此案,将于近期开庭审理。
  现场
  厌烦纠缠 杀死前女友
  2007年,张浩以优异成绩考入位于成都的四川某学院作曲系。为了方便课余时间在外兼职,张浩在一环路上租了一间房。去年2月初,张浩在网上认识了绵阳人朱某,二人渐生好感,朱某经常从绵阳开车到成都来。但后来,张浩发现自己不喜欢朱某,又和校友雍某陷入热恋,遂向朱某提出分手。
  去年3月24日晚,朱某约张浩和几个朋友在酒吧喝酒。次日凌晨2时许,朱某先回到张浩出租房,在门口等他。张浩骑摩托车回去后,和朱某发生性关系。朱某又提出要恢复恋人关系,并拿着水果刀走到卫生间,称不同意就死在他面前。面对朱某的纠缠,张浩非常反感、厌烦,随后,他用刀、哑铃挥向朱某,将其杀死。此时已是凌晨5时,张浩将自己身上的血迹擦干净后,打开电脑上的QQ,把杀死朱某的事告诉了8个同学。
  现任女友 帮他清洗血迹
  随后,张浩两赴荷花池,买了2个30号的旅行箱,将朱某分尸装入。下午4时过,他开着朱某的车,把旅行箱抛在三圣乡、双流的郊外路边。
  就在抛尸的当天上午,张浩打电话找来现任女友雍某,帮他清洗屋内血迹、收拾现场。雍某还帮他把作案的刀、哑铃等丢掉。随后,张浩联系好买家,准备以6000元的价格把朱某的车卖掉。3月27日晚,张浩开着朱某的车至九眼桥遇红灯,发现有便衣警察向其车子走来。慌乱中,他加快车速,在滨江东路撞开一个小区铁门,冲进地下停车场,撞上了一辆蓝色轿车,被追上来的警察当场抓获。
  审判
  一审获死刑
  成都中院一审开庭时,朱某的家属附带民事诉讼,索赔28万余元。经司法鉴定,张浩无精神病。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罚金5000元。数罪并罚,一审判决决定对张浩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5000元。赔偿朱某家属损失2.3万余元。而雍某明知张浩杀人犯罪,帮其毁灭证据,构成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请求重新精神鉴定
  一审判决后,张浩提出上诉。其代理律师罗和辉告诉记者,他在看守所见到张浩时,张浩提到“我杀人前后的事都记得,也知道人是我杀的,就是记不住过程了”。张浩还告诉罗和辉,以前在出租房里,家门紧闭的情况下,也出现过家中猫、狗被杀死的情况,他知道这些都是自己所为,但对杀害过程没有任何印象。根据张浩的描述,罗和辉查出其情况类似于一种“病理性半醒状态”精神病症状。这种病例较少,会出现几十分钟或者一至二个小时的短暂失忆,其行为先于意识苏醒,一般出现在睡眠向觉醒过渡期中。出现这种症状的人,大多数会出现凶杀、性犯罪等行为。
  罗和辉在上诉中提出,请求法院重新对张浩进行精神鉴定。目前,省高院已受理此案,将于近期开庭二审。
  ○律师说法
  短暂失忆
  与杀人动机和目的无关
  四川兴超律师事务所金兴超:出现短暂失忆,与杀人动机和目的没有任何关系,杀人不是短暂失忆的必然结果。对于案发时的精神状态,单凭张浩一面之词,有些牵强。法院一审时,对张浩进行过司法鉴定,二审时是否需要再进行司法鉴定,也没有法律上的强制规定。

  原载《成都晚报》 转自新华网(C—01)

该死!杀人分尸躲警察,这家伙正常的厉害
。。。。那么女孩的爸爸也可以先装失忆
在半年多次失忆后
去杀这男孩的全家嘛
分手后还要一起喝酒做爱-----------分手做什么?杀人后用QQ告诉8个同学--------还分尸做什么?

混乱人生,赶紧结束吧
不愧是搞艺术的。。。
呵呵,艺术人生啊
川音啊
分手后还要一起喝酒做爱?果然是搞艺术的,不能用常人的脑袋去思考.
垃圾就该杀!
别留着了,浪费粮食
这件事都是去年还是前年的了。。。那个。。。LS的大哥们不要歧视艺体生。。。。川音的满头冒汗的飘过。。。
张浩骑摩托车回去后,和朱某发生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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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一堆烂泥,全死了也不足惜。
哎!算啦,太难理解了。
哇,艺术家们的行为果然不能用常人的角度来理会啊
搞艺术的……现在被弄成什么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