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女子被捆扔进护城河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3 14:20:42
http://news.sohu.com/20100902/n274648333.shtml
一名女子遭歹徒反捆双手扔进护城河后,靠顽强的求生意志挣脱束缚,爬上岸后向路人求助报警。警方调查后将嫌疑人刘某抓获。昨天(9月1日)记者获悉,检察机关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未遂)、强奸罪、抢劫罪批准逮捕刘某。

  受害女子小华(化名)今年23岁。7月9日晚上10点多,她独自一人经过(北京)东二环光明桥北侧的地下通道。行走间,一根麻绳突然从后面勒住了她的脖子,一名男子恶狠狠地让她交出钱财。小华从包里将手机和现金交给男子,拿到钱后男子继续翻看小华的包。此时,小华突然张嘴在男子胳膊上猛咬一口,随后拼命逃跑,不想却被男子一把拉了回来。男子将小华抓住后,用麻绳将小华双手在背后反捆,然后将小华带到通道外的护城河岸边草地上,并将其推倒。在将小华包里财物搜罗一空后,男子在护城河边草地上将小华强暴。施暴后,男子又将小华拽到护城河边并将她推到河里。

  事后记者获悉,小华被推到河里后拼命挣扎,头脑仍非常清楚,她努力使自己仰面朝上漂在水面。水性较好的小华一直用脚踩水,使身体紧贴着护城河河堤漂浮,同时,她背在身后的双手开始试着挣脱麻绳的束缚。不断挣扎后,小华凭借顽强的求生意志终于将手抽了出来,随后她拼命游到岸边。刚一爬上岸,小华就向路人借手机报了警,结束了近两小时的惊魂遭遇。

  朝阳警方接到报警后,根据小华提供的情况随即展开调查。7月25日,警方在山东泰安将嫌疑人刘某抓获,并押解回京。今年31岁的刘某向警方交代,当天他酒后闲逛到二环边公交车站,看到小华下公交车后独自一人行走,便随即跟上伺机行抢。在将小华洗劫后,看到小华很年轻,他便起了邪念。刘某交代,他当时将小华推进河里为的是争取逃跑时间,如果小华从河里出来,他早已跑远了,“如果小华淹死了就算了”。检察机关近日指控刘某涉嫌三宗罪,包括故意杀人罪(未遂)、强奸罪、抢劫罪,对其批准逮捕。(于杰)http://news.sohu.com/20100902/n274648333.shtml
一名女子遭歹徒反捆双手扔进护城河后,靠顽强的求生意志挣脱束缚,爬上岸后向路人求助报警。警方调查后将嫌疑人刘某抓获。昨天(9月1日)记者获悉,检察机关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未遂)、强奸罪、抢劫罪批准逮捕刘某。

  受害女子小华(化名)今年23岁。7月9日晚上10点多,她独自一人经过(北京)东二环光明桥北侧的地下通道。行走间,一根麻绳突然从后面勒住了她的脖子,一名男子恶狠狠地让她交出钱财。小华从包里将手机和现金交给男子,拿到钱后男子继续翻看小华的包。此时,小华突然张嘴在男子胳膊上猛咬一口,随后拼命逃跑,不想却被男子一把拉了回来。男子将小华抓住后,用麻绳将小华双手在背后反捆,然后将小华带到通道外的护城河岸边草地上,并将其推倒。在将小华包里财物搜罗一空后,男子在护城河边草地上将小华强暴。施暴后,男子又将小华拽到护城河边并将她推到河里。

  事后记者获悉,小华被推到河里后拼命挣扎,头脑仍非常清楚,她努力使自己仰面朝上漂在水面。水性较好的小华一直用脚踩水,使身体紧贴着护城河河堤漂浮,同时,她背在身后的双手开始试着挣脱麻绳的束缚。不断挣扎后,小华凭借顽强的求生意志终于将手抽了出来,随后她拼命游到岸边。刚一爬上岸,小华就向路人借手机报了警,结束了近两小时的惊魂遭遇。

  朝阳警方接到报警后,根据小华提供的情况随即展开调查。7月25日,警方在山东泰安将嫌疑人刘某抓获,并押解回京。今年31岁的刘某向警方交代,当天他酒后闲逛到二环边公交车站,看到小华下公交车后独自一人行走,便随即跟上伺机行抢。在将小华洗劫后,看到小华很年轻,他便起了邪念。刘某交代,他当时将小华推进河里为的是争取逃跑时间,如果小华从河里出来,他早已跑远了,“如果小华淹死了就算了”。检察机关近日指控刘某涉嫌三宗罪,包括故意杀人罪(未遂)、强奸罪、抢劫罪,对其批准逮捕。(于杰)
  如此残忍的匪徒,还有人不断呼号要求废除死刑……有些人果然没有良心。
刘某交代,他当时将小华推进河里为的是争取逃跑时间,如果小华从河里出来,他早已跑远了,“如果小华淹死了就算了”。
多么地冷血残忍:@
新侨联委员 发表于 2010-9-2 08:22 就国内而言,对故意杀人罪呼吁废除死刑的还没有吧?减少死刑适用范围是对的,但要配对增加有期徒刑的刑期.
回复 4# f22
一直有人争取全部废除死刑。
这家伙起码也是无期
死刑:@
新侨联委员 发表于 2010-9-2 08:38
原先本人是坚决支持死刑扩大化。但这几年见了一些事情,倒觉得应该谨杀。(当然,像现在这贴的例子,必须得杀)

不过最重要的是坚决反对所谓的减刑、保外就医、监外执行等等所有缩短刑期的做法,以及对少年和上等民的优待。这些给了那些人太多的操作空间。应该让他们就是真病也要病死在监狱里。

还有就是刑期累加,应该1+1〉2,如果是惯犯,就让他在监狱里过百岁吧。
偶最不理解的是争取家人谅解(一般就是赔钱到位不到位的问题)后能减轻判罚.
这与封建社会的钱权交易何异?
做一个调查,要是你犯了命案,是愿意被判无期,住关群众待遇的牢房,
还是被判枪毙,尸体享受群众待遇。纯粹架空一下,不过大家也可以
挖掘一下自己的思想深处。
这个至少无期了吧
造汽 发表于 2010-9-2 09:22
如果是现在的无期,那你的希望是大大的,尤其是你再有点钱有点门路。那更用不了多长时间就能出来遛达了。

至于你说的群众待遇,那是平头罪犯享受的。有钱有路的菜不享受呢。

我们需要给予他真正的铁定的无更改的无期,用不着他享受群众待遇。
造汽 发表于 2010-9-2 09:22
男人应该都有过自己可能犯罪的恐惧,尤其在青少年时代。
大部分杀人伤人案也都是普通人一时失控的激情犯罪,反倒是很多混蛋从没犯过大罪。
还有冤假错案、屈打成招似乎至今都不能完全杜绝……
新侨联委员 发表于 2010-9-2 08:38


    估计是某股势力在做怪吧。。
无期的话  希望有不得假释 这条

以前不是有过 判无期 就坐了3~5年牢  然后保外就医  出来了 在被害者家属门口晃
法律是为统治阶级利益服务的。

如果法律杠杆出了问题,让老百姓买单就可以了。
太没人性了,杀!:@
新侨联委员 发表于 2010-9-2 08:22

那是因为某些人是:
居有高屋,周下皆阔,无人能近。行则八乘,鸣锣开道。一众起居,仆从侍者,无须人间烟火也。
要是没有死刑,我估摸很多人都有杀人的念头,
应该严惩!
刘邦:“吾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这便是“约法三章”中国社会道德的基础。毁灭它的意义汉很清楚。
看来学会游泳,学好游泳还是很重要啊。。。
“大不了拼了”理念下是不畏死的,民不畏死何以死惧之
这咋整?
造汽 发表于 2010-9-2 11:50


    威慑与惩罚,惧只是1面,不能因为一面失效而把另一面抛掉。
除了‘无期徒刑’需要真正的无期以外。我觉得‘死缓’也可以改一改。

一般来讲‘死缓’就是无期,不如就把这个刑别去掉,改成‘无期加信息禁锢’,也就是终生监禁不得假释加禁止与外界有信息交流,探视、通信、网络、广播、刊物、书籍、邮寄、汇款....均禁止。当然咱们可以让让步可以让他们每天观看30分钟新闻联播,阅读一篇人民日报社论。
如此残忍的匪徒


中国的天子,一旦失去了,对臣民的各种生杀予夺之权。那中国天子,对国家中百姓的威信,就会降低。而国内的恶人坏人,就会乘机蠢蠢欲动,开始对国家搞各种破坏和叛乱。也因此,在任何的中央集权制国家里,搞图谋废除掉国家领导者各种杀予夺之权的人或组织,那就是奸臣贼子和乱党叛逆。

中国的天子,一旦失去了,对臣民的各种生杀予夺之权。那中国天子,对国家中百姓的威信,就会降低。而国内的恶人坏人,就会乘机蠢蠢欲动,开始对国家搞各种破坏和叛乱。也因此,在任何的中央集权制国家里,搞图谋废除掉国家领导者各种杀予夺之权的人或组织,那就是奸臣贼子和乱党叛逆。
“废死”得利的绝对是有钱有权之士,普通人为之摇旗呐喊是为啥,我真想不通。
主张“废死”者在逻辑上有很大错误。
现今社会,死刑绝不能废。
如在80年代严厉打期间,其中任何一条罪状都可以判死刑
反对死刑
新侨联委员 发表于 2010-9-2 08:38


    挖坟掘墓不是要免除死刑了吗?
对毒犯处以死刑, 在外国除了伪人权份子, 都是强烈支持的多.;P
miaomiaomiao 发表于 2010-9-2 09:12

支持“反对减刑、保外就医、监外执行等等所有缩短刑期的做法”
死刑很重要
现在到处都找得到妓女泄欲,为什么还要去强奸杀人呢?太不划算了。
{:3_80:}貌似这三个罪在本案的情况看,有2个至少是10年以上的,但如果是数罪并罚的话,能判死刑吗?
貌似如果数罪并罚的话,可以将两个以上的无期徒刑合并升格执行死刑{:3_97:}

http://www.chinalawedu.com/news/ ... 3314760021329-0.htm
新侨联委员 发表于 2010-9-2 08:38


    那些人都是S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