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司机因口角碾压两人致死被判死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16:28:22
京华时报
  据《山西晚报》报道 17日,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对“3·27”公交车司机张斌涉嫌故意杀人案一审宣判,张斌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3月27日,张斌驾驶11路公交车没有按照公司规定到站后停靠,与张某、范某夫妇发生口角。范某带着不到两岁的儿子下车后,在公交车右前方站立。张斌随即启动车辆,将范某和其子撞倒碾压,导致二人当场死亡。事发后,张斌驾车逃离现场,后被抓获。

  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定,张斌在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导致被害人母子非死即伤的后果下,仍然驾车行驶,导致母子死亡,手段极为残忍,后果极其严重。张斌在案发后,开着公交车在交通要道上撞人、闯红灯、超速行驶,全然不顾及公共安危,虽有自首情节,但不予从轻处罚。同时,张斌所说的有举报他人犯罪一事,经查也不属实,故公诉人指控的张斌涉嫌故意杀人罪名成立。

  据此,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张斌作出死刑判决。

http://news.sina.com.cn/s/2010-08-18/012420918603.shtml京华时报
  据《山西晚报》报道 17日,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对“3·27”公交车司机张斌涉嫌故意杀人案一审宣判,张斌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3月27日,张斌驾驶11路公交车没有按照公司规定到站后停靠,与张某、范某夫妇发生口角。范某带着不到两岁的儿子下车后,在公交车右前方站立。张斌随即启动车辆,将范某和其子撞倒碾压,导致二人当场死亡。事发后,张斌驾车逃离现场,后被抓获。

  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定,张斌在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导致被害人母子非死即伤的后果下,仍然驾车行驶,导致母子死亡,手段极为残忍,后果极其严重。张斌在案发后,开着公交车在交通要道上撞人、闯红灯、超速行驶,全然不顾及公共安危,虽有自首情节,但不予从轻处罚。同时,张斌所说的有举报他人犯罪一事,经查也不属实,故公诉人指控的张斌涉嫌故意杀人罪名成立。

  据此,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张斌作出死刑判决。

http://news.sina.com.cn/s/2010-08-18/012420918603.shtml
这个,真的让人汗颜啊!:L
{:2_63:} 汗
冲动是魔鬼啊
判决很正确
此事件中三个成人都是该死的,可惜只死了两个。
话说事发时我刚好路过那儿,只看到白被单下小孩子那白嫩嫩的小手,心里相当难受。
炮声 发表于 2010-8-18 17:18


    你是不是该死的,能说出这种丧尽天良的话
炮声 发表于 2010-8-18 17:18


    骂人就该死[:a9:]?
N等P民 发表于 2010-8-18 21:08

张斌身为公车驾驶员无视规章制度于先,泄私愤致人死地于后,范身为母亲为一己意气将自己和幼子至于发动的汽车轮前,枉顾幼子性命,张某为夫为父,见妻子处于危险境地而不及时劝阻挽救,听任悲剧发生,这三人都视生命为儿戏,当然都该死。
现在人压力大火气大容易冲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