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爆炸事故死亡人数遭质疑 受害者遇赔偿难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5:56:45
http://news.163.com/10/0730/08/6CR1EBUE0001124J.html

华龙网月30日报道 昨日,南京栖霞区塑料四厂爆炸事故进入第二天,当地通报称,爆炸已经造成了13人死亡和120人住院治疗,14名危重病人中的3人已脱离生命危险。而这一死亡数字却遭到了外界的质疑。

昨日下午,南京市政府召开的“7·28事件”第三场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最新的事故责任调查结果,认定现场拆迁施工人员违规作业从而引发爆炸,警方已经拘捕了4名相关肇事者。

发布会还透露,拆迁工程存在层层转包的情况,监管成为难题。对于外界对政府监管不力的质疑声,南京市安监局相关负责人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造成此次爆炸事故最主要的诱因是拆迁单位安全意识淡漠。

挖掘公司违规作业承责

昨日下午4时30分,南京市政府召开“7·28事件”第三次新闻发布会。通报称,昨日上午明火熄灭后,事故现场清理时又发现3具遇难者遗体。截止到29日12时,事故已造成13人死亡,120人住院治疗,其中14名危重人员。

在发布会上,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黄亚玲通报事故原因,称施工人员在原南京塑料四厂厂区场地平整施工中,挖掘机械违规作业碰裂地下丙烯管线,造成丙烯漏泄,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后发生爆燃。

较之此前公布的事故原因,新的通报否认了此前轿车点火引爆的说法,责任在挖掘公司一方。

拆迁工程遭层层转包

黄亚玲介绍,公安局连夜拘捕了4名相关肇事者,认为爆炸事件或由拆迁单位违规转包施工造成,其中3名肇事者为裙带关系。4名肇事者分别为扬州鸿运基础设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绍建军(男,45岁,南京栖霞区人),绍某的妻弟董来荣(男,54岁,江苏淮安人),董某妻弟方强峰(男,南京人),原南京塑料四厂安全工程负责人蒋山尊(男,49岁,南京人)。

南京市安监局副局长刘照华表示,事故发生地为南京市原塑料四厂地块,塑料四厂于今年春节期间和栖霞迈燕地区开发建设领导小组签订拆迁转让合同,并支付拆迁转让费用。今年6月,该领导小组就将拆迁工程转包给了扬州鸿运基础设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由该公司负责平整土地,拆除地面建筑。该公司负责人绍某违规将工程转包给了其妻弟董某,董某又将该工程违规转包给了其妻弟方某。

“这种违规转包的行为,使得整个拆迁工程不能在安全拆迁的要求和监督下进行。”刘照华认为,个体拆迁单位安全意识淡漠,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诱因。

受害者遭遇赔偿难题

28日发生的事故爆炸力度之强,波及范围之广,在南京历史上前所未有。由爆炸引发的冲击波造成数百人受伤,另外造成多辆汽车和建筑物受损。当爆炸地点的火光被扑灭,受伤的市民在医院获得初步救治后,从噩梦中惊醒过来的受害者直面赔偿问题。

昨日上午10时左右,数十名个体司机聚集在距离爆炸事故点的几家物流公司门前,随后走到栖霞大道中央,以至于交通暂时中断。一位司机指着路旁一辆红色拖车对晨报记者表示,爆炸使得他的车辆受损情况严重,而保险公司认为“爆炸事故不属于理赔范畴”,这让一家三口指望这辆拖车的司机犯愁。在红色拖车四周,晨报记者发现了大大小小多辆汽车,看上去受到不同程度损坏,这些司机不知道如何获得赔偿,最终无奈采取堵路的行为来表达不满。

大约5分钟后,大批警察和城管队员来到栖霞大道现场,将司机们劝离了现场。一名现场围观市民也表达了同样的困惑,在爆炸事故中,这名市民的母亲被破碎的玻璃击中受伤,尽管伤势并不严重,但担心离开医院后无法接受后续治疗,一直在医院等候消息。

初步的调查结果认为拆迁工人挖断丙烯管道从而发生爆炸,这意味着拆迁作业施工单位扬州洪远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将承担后果,但受害者对拆迁公司的赔偿能力表示怀疑,担心赔偿成为一场空。[记者手记]

偶然的事故 必然的结果

最近记者连续两次采访都与爆炸事故有关,一个是“7·28”南京工厂拆迁造成丙烯漏泄发生爆炸,一个是“7·16”大连输油管爆炸。尽管两地相隔千里,爆炸情形及后果不尽相同,可事故调查结论却惊人相似:这是一个偶然。

诚然发生爆炸是偶然,但这绝不意味着放弃对事故背后深层次原因的探究和追责。换一个角度看,正是因为一次次放纵了偶然背后的必然,才让偶然屡禁不止。大连爆炸起因被认定属操作失误时,被忽视的背景是小小的海岛在数年间便堆满了化工厂,环境测评被束之高阁,大型储油罐在居民的反对声中落成。

昨日,记者又一次踏上栖霞区塑料四厂爆炸地点,残垣断壁和萧瑟的树枝让人备感凄凉。在过去许多个日日夜夜,数千居民与化工厂比邻相伴,而这家化工厂却迟迟未曾搬迁,今日一个小小的拆迁队,就点燃了这个当地人眼中的“定时炸弹”。

看似偶然的事故起因背后总是还有很多的为什么,我们深信,事故调查再追问得多一点,偶然事故今后也许会少一点。

[事件追问]

死亡人数13人?

对于官方公布的13人死亡数字,不少现场目击者表示了质疑。一名事发后第一时间进入现场的市民对晨报记者表示,他亲眼所见,一间房屋倒塌后,一家六口仅有一人生还,此外一家名为中华饭店16名员工仅有1人生还。

在昨日的新闻发布会会场,有记者也对死伤数字表示了质疑,但未得到相关负责人正面回应。

为何化工厂藏身在居民区?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化工厂与居民区的距离应该超过200米距离。然而,晨报记者在事故现场发现,在南京塑料四厂的地面下埋藏着由烷基苯场输往金陵塑料厂的丙烯管道,以及燃油场输往金陵塑料厂的丙烯管道,塑料四厂与化工厂仅有百米之遥,周围几十米距离则是密集的居民区,以至于爆炸造成近距离居民死伤。

晨报记者了解到,栖霞区地处南京东北角,长期以来便是化工厂聚集的区域。随着城市化进程向周边区域扩展,栖霞区逐渐聚集了大量人口,原有的化工厂大多搬至郊外,然而塑料四厂却停留在原地。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乔新生教授认为,城市建设初期,总是没有考虑到规划问题。随着城市化进程向外扩张,原来地处市郊的工厂就变成了市中心,一旦发生事故,后果可想而知。

谁来监管危险的地下管网?


一场死伤惨重的爆炸,也让地下管监网管问题浮出水面。就在2个月前,南京本地媒体报道,同样在迈皋桥地区,一条丙烯管线漏泄,险些引发大爆炸,当时曾紧急疏散过附近数千居民。

事实上,迈皋桥地区的居民们已经与地下的化工管线、地上的众多化工设施毫无防备地共存了很长的时间。此外,事发地曾有过丙烯管线漏泄的征兆,居民们也曾对新建化工场所有过抗议,但未获得相关部门的重视和处理。

在昨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刘照华解释说,个体施工者方某在进塑料四厂施工期间,不顾塑料四厂及当地街道负责人的提醒和警告,进行违规拆除。

(本文来源:华龙网 作者:姜鹏)http://news.163.com/10/0730/08/6CR1EBUE0001124J.html

华龙网月30日报道 昨日,南京栖霞区塑料四厂爆炸事故进入第二天,当地通报称,爆炸已经造成了13人死亡和120人住院治疗,14名危重病人中的3人已脱离生命危险。而这一死亡数字却遭到了外界的质疑。

昨日下午,南京市政府召开的“7·28事件”第三场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最新的事故责任调查结果,认定现场拆迁施工人员违规作业从而引发爆炸,警方已经拘捕了4名相关肇事者。

发布会还透露,拆迁工程存在层层转包的情况,监管成为难题。对于外界对政府监管不力的质疑声,南京市安监局相关负责人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造成此次爆炸事故最主要的诱因是拆迁单位安全意识淡漠。

挖掘公司违规作业承责

昨日下午4时30分,南京市政府召开“7·28事件”第三次新闻发布会。通报称,昨日上午明火熄灭后,事故现场清理时又发现3具遇难者遗体。截止到29日12时,事故已造成13人死亡,120人住院治疗,其中14名危重人员。

在发布会上,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黄亚玲通报事故原因,称施工人员在原南京塑料四厂厂区场地平整施工中,挖掘机械违规作业碰裂地下丙烯管线,造成丙烯漏泄,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后发生爆燃。

较之此前公布的事故原因,新的通报否认了此前轿车点火引爆的说法,责任在挖掘公司一方。

拆迁工程遭层层转包

黄亚玲介绍,公安局连夜拘捕了4名相关肇事者,认为爆炸事件或由拆迁单位违规转包施工造成,其中3名肇事者为裙带关系。4名肇事者分别为扬州鸿运基础设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绍建军(男,45岁,南京栖霞区人),绍某的妻弟董来荣(男,54岁,江苏淮安人),董某妻弟方强峰(男,南京人),原南京塑料四厂安全工程负责人蒋山尊(男,49岁,南京人)。

南京市安监局副局长刘照华表示,事故发生地为南京市原塑料四厂地块,塑料四厂于今年春节期间和栖霞迈燕地区开发建设领导小组签订拆迁转让合同,并支付拆迁转让费用。今年6月,该领导小组就将拆迁工程转包给了扬州鸿运基础设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由该公司负责平整土地,拆除地面建筑。该公司负责人绍某违规将工程转包给了其妻弟董某,董某又将该工程违规转包给了其妻弟方某。

“这种违规转包的行为,使得整个拆迁工程不能在安全拆迁的要求和监督下进行。”刘照华认为,个体拆迁单位安全意识淡漠,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诱因。

受害者遭遇赔偿难题

28日发生的事故爆炸力度之强,波及范围之广,在南京历史上前所未有。由爆炸引发的冲击波造成数百人受伤,另外造成多辆汽车和建筑物受损。当爆炸地点的火光被扑灭,受伤的市民在医院获得初步救治后,从噩梦中惊醒过来的受害者直面赔偿问题。

昨日上午10时左右,数十名个体司机聚集在距离爆炸事故点的几家物流公司门前,随后走到栖霞大道中央,以至于交通暂时中断。一位司机指着路旁一辆红色拖车对晨报记者表示,爆炸使得他的车辆受损情况严重,而保险公司认为“爆炸事故不属于理赔范畴”,这让一家三口指望这辆拖车的司机犯愁。在红色拖车四周,晨报记者发现了大大小小多辆汽车,看上去受到不同程度损坏,这些司机不知道如何获得赔偿,最终无奈采取堵路的行为来表达不满。

大约5分钟后,大批警察和城管队员来到栖霞大道现场,将司机们劝离了现场。一名现场围观市民也表达了同样的困惑,在爆炸事故中,这名市民的母亲被破碎的玻璃击中受伤,尽管伤势并不严重,但担心离开医院后无法接受后续治疗,一直在医院等候消息。

初步的调查结果认为拆迁工人挖断丙烯管道从而发生爆炸,这意味着拆迁作业施工单位扬州洪远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将承担后果,但受害者对拆迁公司的赔偿能力表示怀疑,担心赔偿成为一场空。[记者手记]

偶然的事故 必然的结果

最近记者连续两次采访都与爆炸事故有关,一个是“7·28”南京工厂拆迁造成丙烯漏泄发生爆炸,一个是“7·16”大连输油管爆炸。尽管两地相隔千里,爆炸情形及后果不尽相同,可事故调查结论却惊人相似:这是一个偶然。

诚然发生爆炸是偶然,但这绝不意味着放弃对事故背后深层次原因的探究和追责。换一个角度看,正是因为一次次放纵了偶然背后的必然,才让偶然屡禁不止。大连爆炸起因被认定属操作失误时,被忽视的背景是小小的海岛在数年间便堆满了化工厂,环境测评被束之高阁,大型储油罐在居民的反对声中落成。

昨日,记者又一次踏上栖霞区塑料四厂爆炸地点,残垣断壁和萧瑟的树枝让人备感凄凉。在过去许多个日日夜夜,数千居民与化工厂比邻相伴,而这家化工厂却迟迟未曾搬迁,今日一个小小的拆迁队,就点燃了这个当地人眼中的“定时炸弹”。

看似偶然的事故起因背后总是还有很多的为什么,我们深信,事故调查再追问得多一点,偶然事故今后也许会少一点。

[事件追问]

死亡人数13人?

对于官方公布的13人死亡数字,不少现场目击者表示了质疑。一名事发后第一时间进入现场的市民对晨报记者表示,他亲眼所见,一间房屋倒塌后,一家六口仅有一人生还,此外一家名为中华饭店16名员工仅有1人生还。

在昨日的新闻发布会会场,有记者也对死伤数字表示了质疑,但未得到相关负责人正面回应。

为何化工厂藏身在居民区?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化工厂与居民区的距离应该超过200米距离。然而,晨报记者在事故现场发现,在南京塑料四厂的地面下埋藏着由烷基苯场输往金陵塑料厂的丙烯管道,以及燃油场输往金陵塑料厂的丙烯管道,塑料四厂与化工厂仅有百米之遥,周围几十米距离则是密集的居民区,以至于爆炸造成近距离居民死伤。

晨报记者了解到,栖霞区地处南京东北角,长期以来便是化工厂聚集的区域。随着城市化进程向周边区域扩展,栖霞区逐渐聚集了大量人口,原有的化工厂大多搬至郊外,然而塑料四厂却停留在原地。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乔新生教授认为,城市建设初期,总是没有考虑到规划问题。随着城市化进程向外扩张,原来地处市郊的工厂就变成了市中心,一旦发生事故,后果可想而知。

谁来监管危险的地下管网?


一场死伤惨重的爆炸,也让地下管监网管问题浮出水面。就在2个月前,南京本地媒体报道,同样在迈皋桥地区,一条丙烯管线漏泄,险些引发大爆炸,当时曾紧急疏散过附近数千居民。

事实上,迈皋桥地区的居民们已经与地下的化工管线、地上的众多化工设施毫无防备地共存了很长的时间。此外,事发地曾有过丙烯管线漏泄的征兆,居民们也曾对新建化工场所有过抗议,但未获得相关部门的重视和处理。

在昨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刘照华解释说,个体施工者方某在进塑料四厂施工期间,不顾塑料四厂及当地街道负责人的提醒和警告,进行违规拆除。

(本文来源:华龙网 作者:姜鹏)
官方的数字总是偏保守嘛,特别是这种性质的。
为何化工厂藏身在居民区”

看了这种内容,里面的各种高深的疑问也就不用再看了。

这妓者整个一个棒槌。
哪个让你直播的?
哪个让你不按新华社通稿报道的?
你哪个单位的?谁让你问的?你的电话是多少?
偶然是么?好,那就继续偶然,继续挨炸,是不是要表现下炸都炸不怕的硬骨头精神啊.
其实现在出事倒算是坏事中的好事了。

地下还有大量输送化学原料的管道,这地方本就不该变成开发商品房的地方。

这次只是在老厂拆迁过程中出了事情,影响面小。如果是等商品房盖好了,人都住进来了,哪天地下的化学品管道被挖断,那才是彻底地悲剧。
“官方数字”后面直接加零,就基本靠谱了;P
对于官方公布的13人死亡数字,不少现场目击者表示了质疑。一名事发后第一时间进入现场的市民对晨报记者表示,他亲眼所见,一间房屋倒塌后,一家六口仅有一人生还,此外一家名为中华饭店16名员工仅有1人生还。


这就胡扯了,一个从外面进入爆炸现场的普通人,你能知道别人是一家几口?能知道一家饭店有几名员工?你怎么知道其他人都死了?难道这个人还能一个个去废墟翻着看?怎么知道别人到底是受伤不能动了,还是死了?
angadow 发表于 2010-7-30 13:34
又见有特异功能的目击者。这位目击者知道人家是一家6口,以及饭店是16个员工,只可能是所有这些尸体都被挖出来后才数清楚的。问题是已经倒塌的房屋,把遇难者从废墟里挖出来这么长时间,你一个“目击者”是以什么身份滞留在救援现场的呢?
网易真没种,这么拐弯抹角,直接把那张非洲抢油现场照发上去不就好了,还需要假借“目击者”之口么?
楼上二位,当地人,低头不见抬头见,还不知道几个人?要质疑,也应该说:怎么确定人家都在家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