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恶犬咬伤,是否可以报警?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6:43:24
姑父的八十岁老妈,在乡下被小混混养的藏獒咬伤,头皮都被撕裂一大块,现在床上奄奄一息。不知道报警是否有人管。他妈的,现在乡下的公共事务管理基本可以算完蛋了,老百姓都不知道找谁撑腰了,老太婆被狗咬了就白咬,都不敢找那帮混混论理。姑父的八十岁老妈,在乡下被小混混养的藏獒咬伤,头皮都被撕裂一大块,现在床上奄奄一息。不知道报警是否有人管。他妈的,现在乡下的公共事务管理基本可以算完蛋了,老百姓都不知道找谁撑腰了,老太婆被狗咬了就白咬,都不敢找那帮混混论理。
农村的医保这个可以报销

是否报警就不清楚了
当然可以报警!还可以告!
俄们斯没有法制地.
  乡村法制啊……乡里面警力难于控制到,一些村霸都不好管。加上现在起诉要求很严格,如果周边群众不肯作证,实在很难起诉成功的。加上人大又减轻刑罚,好不容易起诉成功一次,这流氓几年以后放出来,还是一个祸害。
被狗咬,要么自认倒霉,要么就要打死恶狗!
你们那还能养藏獒啊?

藏獒这东西傻的很,教不出来的,就只记得几个人,多了就记不住,养这东西
纯属给自己和别人找麻烦
我家的“虎头”(藏獒名)很聪明的啊,家人、朋友、亲戚、不让它动口它绝对不动口,分的特清楚!
国外恶犬伤人后是要被人道毁灭的
参考 我是传奇 ……
好办··要么告状,要么搞些肉,包点耗子药敌敌畏·直接弄死去球·
weaponboy1982 发表于 2010-6-28 12:27
这样最好。{:hao:}
w人道毁灭


这个案例可以清楚的告诉大家,如果(以下是假设性问题,同时也跟楼主无关,希望楼主千万不要怪罪我)你想故意对某人造成伤害又不想背负上刑事责任,最多只赔钱的话,养条体型大,凶狠的恶犬吧。总之无论狗最后是不是需要人道毁灭,大部分过错都由狗来承担了。(这里面即便主人是故意让狗攻击人的,取证方面也是很难的,尤其是狗主人很隐蔽的让狗发起进攻的肢体动作和命令)。

现在国家的这个有关法律还很不合理。

这个案例可以清楚的告诉大家,如果(以下是假设性问题,同时也跟楼主无关,希望楼主千万不要怪罪我)你想故意对某人造成伤害又不想背负上刑事责任,最多只赔钱的话,养条体型大,凶狠的恶犬吧。总之无论狗最后是不是需要人道毁灭,大部分过错都由狗来承担了。(这里面即便主人是故意让狗攻击人的,取证方面也是很难的,尤其是狗主人很隐蔽的让狗发起进攻的肢体动作和命令)。

现在国家的这个有关法律还很不合理。
xu3313 发表于 2010-6-27 00:25 那得看你养的是藏獒还是藏獒和松狮的窜子。
市面上好多“虎头”都是后者看相好也好驯一些。
你姑父在村里没有点场子?
在我们那直接拉一车人去把他胳膊卸了再说
我也养狗·哈士奇··但是要分清情况:如果未经允许进入对方家中,狗出于看家护院本能,那就得两说,如果是窜出家门伤人的话,这样的狗最好消灭。狗一旦咬人后就会上瘾。
当然要报警,知道是谁家养的就可以了。
红十月 发表于 2010-6-28 13:08
飼養犬隻,就得負責管束,避免對別人傷害或不便。。。。
在公眾場所,攜帶的犬隻必須配帶束口罩及以合理長度的束帶控制其活動範圍祇在飼養人身旁。
如果咬傷人即使是刑法上無法追究飼養人,民法賠償也不可逃避。

當然,小弟說的是,天朝以外的蠻荒世界的習慣。。。。。
看你還休不休 发表于 2010-6-28 15:40

国内这个跟养狗有关的法律定制得真的很有问题。甚至会被人有心利用,所以我才这么说一通话。
xu3313 发表于 2010-6-27 00:25


    我家的狗不咬人只咬老鼠,猫投胎的
问问在欧美混的超大网友,欧美国家有没有乡村二流子?
思想的幽灵 发表于 2010-6-28 12:49


    告你投毒告死你
看你還休不休 发表于 2010-6-28 15:40


   
犬只出門在外必須佩戴項圈(collars)、項圈上需要標明犬主和犬自身基本資訊(或使用狗牌)。
對牽引(leads)沒有做「控制其活動範圍祇在飼養人身旁」的規定。
至於「公眾場所」所有犬只都要佩戴「口罩」,更是沒這回事。本地養犬法規裡頭只要求「有傷人前科」和「秉性暴烈」的犬只在戶外需要佩戴嘴套。

當然,老娘說的是紐約和波士頓、這兩個在蠻荒世界以外的地方的習慣。。。。。
犬主必須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觸及刑律的必須承擔刑事責任,和人類自主傷人的情況完全相同。
无敌的猫猫 发表于 2010-6-28 21:41


    我说的是人类在一般受到动物伤害的时候反应,这里不谈狗主人
ppkshock 发表于 2010-6-28 21:52


这里谈的就是:樓主所詢問的法律責任和報警之問題。
无敌的猫猫 发表于 2010-6-28 21:39

嗯,看这名儿就透着蛮荒。。。{:yan:}
海军士官生 发表于 2010-6-27 22:49


   
看哪個「國外」了,伤人(非主人縱犬之情況)典型規定:傷人前科、主人重罰、賠償、犬只禁閉~觀察期一年,社區工作人員定期回訪,到期綜合居民回饋判定犬只是否解除觀察。
不過據目前狀況來看,會對傷人犬只不分青紅皂白「人道毀滅」的,也就是中國。。(攤手)
weaponboy1982 发表于 2010-6-28 15:33

哈士奇不看家的啊~~~~

當然,老娘說的是紐約和波士頓、這兩個在蠻荒世界以外的地方的習慣。。。。。
.
无敌的猫猫 发表于 2010-6-28 21:39


小弟說的地方,是比天朝及美利堅落後得多的蠻荒小城--澳門.
下面引述的是經修訂的行政法規.
在99年前沿用多年的市政自治條例,對犬隻的管束是包括"使用口罩或練帶".......

第28/2004號行政法規 - 公共地方總規章
第九條
動物的走動
一、在不妨礙《道路法典》的規定或特別規定的適用下,如關於牲畜及競賽動物的運輸的特別規定,動物須由持有人陪伴及管束且符合下列規定,方可於公共地方走動:
(一)...
(二)...
(三)置於籠中或以鏈帶牽引,佩備准照所訂定的識別標記及安全裝備,且無明顯患病徵狀或滋擾車輛或行人通行的行為。

當然,老娘說的是紐約和波士頓、這兩個在蠻荒世界以外的地方的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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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敌的猫猫 发表于 2010-6-28 21:39


小弟說的地方,是比天朝及美利堅落後得多的蠻荒小城--澳門.
下面引述的是經修訂的行政法規.
在99年前沿用多年的市政自治條例,對犬隻的管束是包括"使用口罩或練帶".......

第28/2004號行政法規 - 公共地方總規章
第九條
動物的走動
一、在不妨礙《道路法典》的規定或特別規定的適用下,如關於牲畜及競賽動物的運輸的特別規定,動物須由持有人陪伴及管束且符合下列規定,方可於公共地方走動:
(一)...
(二)...
(三)置於籠中或以鏈帶牽引,佩備准照所訂定的識別標記及安全裝備,且無明顯患病徵狀或滋擾車輛或行人通行的行為。
可以报警.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可以追究狗主人的责任
这个还用问吗?直接拨打911
无敌的猫猫 发表于 2010-6-28 22:09

住豪宅的人养的犬伤人就未必,里面的原因大家都懂的,城管不敢管。除非被狗咬的人是更厉害的人物,或者他认识某些更厉害的人物。
回复 2# beck4587

不能报。
毒鼠强, 一包 stpo
weaponboy1982 发表于 2010-6-28 15:33
我养萨摩耶……
问题是咱那种狗别说看家了,能看住自己别跑丢了就成了{:3_82:}
话说我的狗以前不用链子栓着不能出去的,放开了就不知道跑哪里去了。后来好点了 呵呵
对狗下毒,太没技术含量,方法有
一、温柔的办法,喂巧克力,要天然的不要代可可脂
二、阴毒的办法,红萝卜煮熟表面温度一百度左右,缠上乱麻,扔给狗。
三、大家补充
xiaoshe1232003 发表于 2010-6-30 14:12

头像素乃家爱犬咩?:lol
西西河小米 发表于 2010-6-30 14:21

听父辈在老家农村对付恶犬之法:
村里有条恶犬,逮啥咬啥,吓唬小孩,主人从不加强管理,
于是小哥几个弄一大萝卜开水煮20分钟,然后倒掉水,
用凉水冲之,萝卜表面温度下降到环境温度,
扔给狗,那破狗不忌口,逮啥咬啥,咬住萝卜后,
便甩不掉,滚烫的萝卜粘在牙上,最终烫的恶犬满口牙脱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