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看守所副所长强奸女犯人并将其提前释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20:34:10
核心提示:河南新乡一看守所副所长,多次与女犯人发生性关系,受贿后私自提前释放放任。6月9日,新乡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半。

大河网-大河报6月10日报道 新乡市一看守所副所长王文远利用职务之便,多次与在押女犯人发生性关系,收受在押人员亲属财物,并私自提前释放在押犯人。昨日,新乡市牧野区法院发布消息,法院认定王文远构成强奸罪、受贿罪和私放在押犯人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
根据公诉部门指控:2008年3月份至2009年中秋节期间,王在看守所任职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在其家中和看守所办公室等处,收受在押人员亲属送来财物,共计价值12770元。

2008年4月,王文远认识了在押女犯人花花。花花犯盗窃罪,因余刑短等原因在看守所服刑。花花被迫多次在看守所内和王文远发生性关系,王则利用自己的职权给花花提供了相应关照,并提前两个多小时将花花释放。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文远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受贿罪和私放在押犯人罪。鉴于王文远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积极退赃,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花花系化名)

(本文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作者:韩景玮 通讯员 李九宾)
http://news.163.com/10/0610/10/68QGR70A00011229.html核心提示:河南新乡一看守所副所长,多次与女犯人发生性关系,受贿后私自提前释放放任。6月9日,新乡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半。

大河网-大河报6月10日报道 新乡市一看守所副所长王文远利用职务之便,多次与在押女犯人发生性关系,收受在押人员亲属财物,并私自提前释放在押犯人。昨日,新乡市牧野区法院发布消息,法院认定王文远构成强奸罪、受贿罪和私放在押犯人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
根据公诉部门指控:2008年3月份至2009年中秋节期间,王在看守所任职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在其家中和看守所办公室等处,收受在押人员亲属送来财物,共计价值12770元。

2008年4月,王文远认识了在押女犯人花花。花花犯盗窃罪,因余刑短等原因在看守所服刑。花花被迫多次在看守所内和王文远发生性关系,王则利用自己的职权给花花提供了相应关照,并提前两个多小时将花花释放。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文远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受贿罪和私放在押犯人罪。鉴于王文远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积极退赃,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花花系化名)

(本文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作者:韩景玮 通讯员 李九宾)
http://news.163.com/10/0610/10/68QGR70A00011229.html


提前两个多小时算个球---很多小地方一到凌晨12点就放了,少给一顿饭吃......反之,关到次日上班以后再放岂不是多关了几个钟头

提前两个多小时算个球---很多小地方一到凌晨12点就放了,少给一顿饭吃......反之,关到次日上班以后再放岂不是多关了几个钟头
提前了两个多小时?有没有搞错啊。
并提前两个多小时将花花释放。
==================
日完就放吧.:L
没人洗地{:cha:}
并提前两个多小时将花花释放。{:ya:}
这个提前两个小时严格来讲是不允许的,但实际上到也并没太大的错,监禁一般都是以24小时计算,如果某人半夜一点钟入所,他出所时显然不可能后半夜一点在放。

强奸女犯这点可以算得上严重的犯罪行为,上至本地公安局长下至当时监区的看守人员都应该负相应的责任,这位所长可以比照强奸罪最高刑罚判处,其他人该滚蛋的滚蛋,该判玩忽职守的判刑就是!
有点意思
本人感兴趣的是:此事是怎么捅出来的呢?是女犯人出所后觉得吃了亏而去举报,还是权力争斗,亦或是别的什么原因呢?{:jian:}
省女子监狱
这哥们整个就是一杯具。
香港还有警察把多名女报案人带回警局里强奸的. :D
乍看都象AV国的电影情节啊
jumin 发表于 2010-6-11 10:50


艺术来源于生活嘛
jumin 发表于 2010-6-11 10:50


    同感:D
两个多小时将花花释放。
===笑死人了


无论是否强奸,与关押者发生性关系都应顶格处理。有强奸行为加恶劣。

不管怎么看,判的有点轻。

无论是否强奸,与关押者发生性关系都应顶格处理。有强奸行为加恶劣。

不管怎么看,判的有点轻。
:o强奸罪才5年???还多次。。。。
并提前两个多小时将花花释放:sleep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