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显示我国精神病患超1亿 重症人数逾16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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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9日01:47  《瞭望新闻周刊》
  精神疾病已成为我国严重的公共卫生和社会问题,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救治和监管仅靠亲属远远不够,需要政府将这一群体的救治纳入国家公共卫生投资的视野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 陈泽伟

  5月19日,云南省沾益县盘江镇龙凤村精神病患者茹某用自制梭镖杀死本村村民一人,砍伤两人。

  5月23日,广西柳州市柳江县里雍镇红花村精神病患者张某打人,致一死二伤。而这已是张某四年内第二次行凶。2006年8月,张某打死自己的母亲,其妻因劝阻被他用刀砍成重伤,送医院抢救无效身亡,14岁的女儿也被他砍中,还有一村民也挨了他一刀。

  5月26日,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一男子用剪刀杀死12岁女儿的同学丁某,又杀死自己13岁的女儿,然后从自家五楼阳台上跳下身亡。据警方透露,该男子生前患有精神病。

  在数日内发生的多起精神疾病患者行凶杀人背后,隐藏的是一个亟待引起重视的社会问题。种种事实表明,精神疾病已成为我国严重的公共卫生和社会问题,一旦救治不及时和看管不严,很可能给其家庭和社会带来不可预知的危险。

  有关专家指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救治和监管仅靠亲属远远不够,需要政府将这一群体的救治纳入国家公共卫生投资的视野,真正帮助精神疾病患者,特别是重性精神病人实现“病能有医,疯能有控”。

  精神卫生现状不容乐观

  当前,我国精神疾病患者基数庞大,在救助、监管普遍不力的现状下,精神疾病患者失于监护,导致发病肇事、危害社会的事件时有发生。

  受访专家分析,在社会转型期,诱发精神疾病的因素增多,例如生活节奏的加快导致社会普遍的心理紧张,价值观念混乱甚至解体造成普遍的无所适从感,社会严重分化造成的心理失衡,以及人的期望与实际的落差增加等,种种因素造成当前我国精神疾病患者人数不断攀升。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精神卫生中心2009年初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各类精神疾病患者人数在1亿人以上,但公众对精神疾病的知晓率不足5成,就诊率更低。另有研究数据显示,我国重性精神病患人数已超过1600万。

  按照国际上衡量健康状况的伤残调整生命指标评价各类疾病的总负担,精神疾患在我国疾病总负担的排名中居首位,已超过了心脑血管、呼吸系统及恶性肿瘤等疾患。各类精神问题约占疾病总负担的1/5,即占全部疾病和外伤所致残疾及劳动力丧失的1/5,预计到2020年,这一比率将升至1/4。

  专家指出,从一般心理障碍到严重精神疾患之间,还有一段距离。他们中的许多人,平常看起来和常人毫无二致,但这并不意味着完全健康。当其中一些人面临就业、婚姻、子女、养老等生存压力时,其无助和挫折都可能成为一触即发的“引信”,瞬间点燃“炸药包”。

  令人担忧的是,北京安定医院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科通过对1984年至1996年共13年间的1515例精神病刑事鉴定案分析得出结论:在接受刑事被告精神鉴定案的1515例中,患有精神疾病者1248例,约占82%。而这些精神病人所实施的社会危害行为,以侵犯人身、侵犯财产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三者为主,共占94.1%。而如果精神分裂症实施社会危害行为,发生人身伤害事件的可能性将会在50%以上。

  陕西省西安市一位基层民警说:“根据多年案例分析,造成恶性事件的精神病患者主要是具有暴力倾向的青壮年,具有较强的暴力性和攻击性,作案手段残忍。同时,侵害对象具有不确定性,但多是与精神病人经常接触的家人或周围邻居或同乡;犯罪行为具有突发性和无目的性,防不胜防。多数案例后果严重,社会危害大,给被害人亲属及周围群众造成极大的心理伤害。”

  多块短板亟待弥补

  频频发生的精神疾患恶性肇事背后,是当前我国精神卫生领域存在的诸多问题。

  受访专家分析,首先,防治体系薄弱,专业机构及人员严重匮乏。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计,截至2005年底,全国精神疾病医疗机构仅572家,共有精神科床位132881张,注册精神科医师16383人。照此计算,全国平均精神科床位密度为每万人1.04张;平均每10万人中才有一位精神科医师。

  其次,我国精神卫生法规不健全。这影响了对精神疾患人员合法权益的保护,包括治疗、求医、就业、救济以及不受歧视等。精神疾病有不同于一般残疾的特殊性,若没有明确的立法规定,涉及精神病人救助的各部门只能按一般残疾人的规定来对待和处理,这种情况下精神病人的具体问题很难解决,因此迫切需要立法。

  早在1985年,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精神病学教授刘协和就主持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并先后修改了十余稿。但历时20多年,至今仍未出台。相关法律的缺失,形成了大多数精神障碍患者仍处于“放任自流”的状态,个别患者自伤、自杀、杀人、伤人等意外情况难以防范。

  更为关键的一点是,当前对于精神病患的救助、管理机制严重缺失。

  解决部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肇事肇祸问题,首先要通过系统和规范的治疗缓解和控制其病情。但由于精神病人中80%需终身康复治疗,这使许多患者家庭难以承受长期的规范化治疗。

  《瞭望》新闻周刊从一些病人家属处了解到,当前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如果住院治疗,每年至少需要数万元;即使采取“家庭病床”治疗,每年最少也需1万元。由于治疗费用高昂,加之被病人几年甚至十几年和几十年的消耗,大多数家庭已一贫如洗,就连享受医保的病人家庭也无力承担入院门槛费和门诊自付部分,更别说大部分病人没有医保。

  目前的现实是,在大多数情况下,重性精神病人肇事惹祸之前,没有专门机构对其行为进行监管,也没有相关救治经费。一旦肇事惹祸,公安部门会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鉴定。如果确定当事人在肇事惹祸期间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的行为,将不负刑事责任并被遣送回家,形成精神病人肇事“事前没人管,事后也没人管”的局面。

  各地探索解决实际问题

  针对种种短板和漏洞,近些年来,一些地方已进行了不少探索和尝试。

  例如,针对仅2006年一年全省就发生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杀人、伤害案件百余起的现实情况,江西省认识到,收治管控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这件事政府必须管,所需经费应由财政出。

  江西省明确了收治管控精神病人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各级综治办牵头组织,加强协调指导和督促。公安机关将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列为重点进行管控,并负责强制收治;卫生部门负责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监测,督促精神病医院做好鉴定、收治和管控工作;民政部门负责流落社会的精神病人的救助及送返原籍,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以及无法查清原籍和监护人的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由所属精神卫生机构接收治疗;残联对治疗出院后生活贫困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免费发放维持治疗的基本治疗药品;劳动社会保障部门按政策落实精神病人的医疗费用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报销;财政部门负责核拨收治管控经费,加强资金监管;社区居(村)委会负责协助开展精神病患者的肇事肇祸危险性评估、随访管理、应急处置。

  具体措施包括,一是摸排鉴定,按照“街不漏巷、乡不漏村、村不漏户”的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开展全面排查摸底,做到情况明、底数清;二是集中收治,对经鉴定确认发生过肇事肇祸行为或有肇事肇祸倾向的精神病人,特别是对有过打人毁物,可能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精神病人,由公安机关集中送往精神病医院治疗,精神病医院要无条件地收治;三是分类管控,确保肇事肇祸病患不脱管、不失控。

  据统计,在相关措施出台之后,江西省2007年精神病人肇事肇祸引发的刑事、治安案件比上年分别下降76%和53%。

  在黑龙江,从今年3月起,黑龙江所有社区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等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都将免费为全体居民提供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服务,包括定期随访、监督服药等。

  黑龙江省将建立健全由各地市主管领导任组长,卫生、民政、公安、司法、教育、社保、财政以及残联等部门和团体组成的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精神疾病患者治疗、康复、就业、收养和福利待遇等问题。

  在湖北,将很快开展对全省80万重性精神病患者的调查评估,加强治疗管理,对可能危害他人、社会的患者给予免费治疗。

  吉林省长春市也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自2004年起,长春市政府就针对重症贫困精神病人实施了免费送药、免费住院治疗的专项救助,近两年又针对精神病人治疗、康复、托管方面加大了力度,仅去年就有855名重症患者得到免费住院治疗。

  同时,作为对公共服务能力的补充,长春市调动社会力量兴办从事精神病人康复、托管服务的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提高了贫困重症精神病患者托管能力。

  2009年,长春市通过市和县(市)区政府安排专项资金、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医保和新农合支付医疗费等渠道,累计投入到贫困重症精神病人康复救助方面的资金达到1200多万元。市政府还要求每个城区每年要有不少于20万元的投入。

  通过加强康复托管救助、提高公立精神病医院康复托管能力以及扶持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发展等举措,为贫困精神病人及其家属建立了保障体系。近几年,长春市精神病人肇事恶性案件明显下降,基本消除了这类残疾人居家关锁、流落街头的现象。

  一些已经出台精神卫生条例的城市,也从各个方面对精神疾病患者予以帮助和保护。

  例如,《杭州市精神卫生条例》规定,精神疾病患者在发病期间给他人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其本人及监护人均无力承担赔偿责任的,受害人可以向市、区县人民政府申请适当补助。

  《上海市精神卫生条例》对精神疾病患者权益的保护作出了规定,禁止歧视、侮辱、虐待、遗弃精神病患者;禁止非法限制精神疾病患者的人身自由;未经本人或其监护人同意,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公开精神疾病患者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肖像、病史资料以及其他可推断出其具体身份的信息等。

http://news.sina.com.cn/c/sd/2010-05-29/014720367480.shtml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9日01:47  《瞭望新闻周刊》
  精神疾病已成为我国严重的公共卫生和社会问题,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救治和监管仅靠亲属远远不够,需要政府将这一群体的救治纳入国家公共卫生投资的视野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 陈泽伟

  5月19日,云南省沾益县盘江镇龙凤村精神病患者茹某用自制梭镖杀死本村村民一人,砍伤两人。

  5月23日,广西柳州市柳江县里雍镇红花村精神病患者张某打人,致一死二伤。而这已是张某四年内第二次行凶。2006年8月,张某打死自己的母亲,其妻因劝阻被他用刀砍成重伤,送医院抢救无效身亡,14岁的女儿也被他砍中,还有一村民也挨了他一刀。

  5月26日,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一男子用剪刀杀死12岁女儿的同学丁某,又杀死自己13岁的女儿,然后从自家五楼阳台上跳下身亡。据警方透露,该男子生前患有精神病。

  在数日内发生的多起精神疾病患者行凶杀人背后,隐藏的是一个亟待引起重视的社会问题。种种事实表明,精神疾病已成为我国严重的公共卫生和社会问题,一旦救治不及时和看管不严,很可能给其家庭和社会带来不可预知的危险。

  有关专家指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救治和监管仅靠亲属远远不够,需要政府将这一群体的救治纳入国家公共卫生投资的视野,真正帮助精神疾病患者,特别是重性精神病人实现“病能有医,疯能有控”。

  精神卫生现状不容乐观

  当前,我国精神疾病患者基数庞大,在救助、监管普遍不力的现状下,精神疾病患者失于监护,导致发病肇事、危害社会的事件时有发生。

  受访专家分析,在社会转型期,诱发精神疾病的因素增多,例如生活节奏的加快导致社会普遍的心理紧张,价值观念混乱甚至解体造成普遍的无所适从感,社会严重分化造成的心理失衡,以及人的期望与实际的落差增加等,种种因素造成当前我国精神疾病患者人数不断攀升。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精神卫生中心2009年初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各类精神疾病患者人数在1亿人以上,但公众对精神疾病的知晓率不足5成,就诊率更低。另有研究数据显示,我国重性精神病患人数已超过1600万。

  按照国际上衡量健康状况的伤残调整生命指标评价各类疾病的总负担,精神疾患在我国疾病总负担的排名中居首位,已超过了心脑血管、呼吸系统及恶性肿瘤等疾患。各类精神问题约占疾病总负担的1/5,即占全部疾病和外伤所致残疾及劳动力丧失的1/5,预计到2020年,这一比率将升至1/4。

  专家指出,从一般心理障碍到严重精神疾患之间,还有一段距离。他们中的许多人,平常看起来和常人毫无二致,但这并不意味着完全健康。当其中一些人面临就业、婚姻、子女、养老等生存压力时,其无助和挫折都可能成为一触即发的“引信”,瞬间点燃“炸药包”。

  令人担忧的是,北京安定医院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科通过对1984年至1996年共13年间的1515例精神病刑事鉴定案分析得出结论:在接受刑事被告精神鉴定案的1515例中,患有精神疾病者1248例,约占82%。而这些精神病人所实施的社会危害行为,以侵犯人身、侵犯财产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三者为主,共占94.1%。而如果精神分裂症实施社会危害行为,发生人身伤害事件的可能性将会在50%以上。

  陕西省西安市一位基层民警说:“根据多年案例分析,造成恶性事件的精神病患者主要是具有暴力倾向的青壮年,具有较强的暴力性和攻击性,作案手段残忍。同时,侵害对象具有不确定性,但多是与精神病人经常接触的家人或周围邻居或同乡;犯罪行为具有突发性和无目的性,防不胜防。多数案例后果严重,社会危害大,给被害人亲属及周围群众造成极大的心理伤害。”

  多块短板亟待弥补

  频频发生的精神疾患恶性肇事背后,是当前我国精神卫生领域存在的诸多问题。

  受访专家分析,首先,防治体系薄弱,专业机构及人员严重匮乏。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计,截至2005年底,全国精神疾病医疗机构仅572家,共有精神科床位132881张,注册精神科医师16383人。照此计算,全国平均精神科床位密度为每万人1.04张;平均每10万人中才有一位精神科医师。

  其次,我国精神卫生法规不健全。这影响了对精神疾患人员合法权益的保护,包括治疗、求医、就业、救济以及不受歧视等。精神疾病有不同于一般残疾的特殊性,若没有明确的立法规定,涉及精神病人救助的各部门只能按一般残疾人的规定来对待和处理,这种情况下精神病人的具体问题很难解决,因此迫切需要立法。

  早在1985年,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精神病学教授刘协和就主持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并先后修改了十余稿。但历时20多年,至今仍未出台。相关法律的缺失,形成了大多数精神障碍患者仍处于“放任自流”的状态,个别患者自伤、自杀、杀人、伤人等意外情况难以防范。

  更为关键的一点是,当前对于精神病患的救助、管理机制严重缺失。

  解决部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肇事肇祸问题,首先要通过系统和规范的治疗缓解和控制其病情。但由于精神病人中80%需终身康复治疗,这使许多患者家庭难以承受长期的规范化治疗。

  《瞭望》新闻周刊从一些病人家属处了解到,当前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如果住院治疗,每年至少需要数万元;即使采取“家庭病床”治疗,每年最少也需1万元。由于治疗费用高昂,加之被病人几年甚至十几年和几十年的消耗,大多数家庭已一贫如洗,就连享受医保的病人家庭也无力承担入院门槛费和门诊自付部分,更别说大部分病人没有医保。

  目前的现实是,在大多数情况下,重性精神病人肇事惹祸之前,没有专门机构对其行为进行监管,也没有相关救治经费。一旦肇事惹祸,公安部门会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鉴定。如果确定当事人在肇事惹祸期间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的行为,将不负刑事责任并被遣送回家,形成精神病人肇事“事前没人管,事后也没人管”的局面。

  各地探索解决实际问题

  针对种种短板和漏洞,近些年来,一些地方已进行了不少探索和尝试。

  例如,针对仅2006年一年全省就发生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杀人、伤害案件百余起的现实情况,江西省认识到,收治管控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这件事政府必须管,所需经费应由财政出。

  江西省明确了收治管控精神病人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各级综治办牵头组织,加强协调指导和督促。公安机关将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列为重点进行管控,并负责强制收治;卫生部门负责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监测,督促精神病医院做好鉴定、收治和管控工作;民政部门负责流落社会的精神病人的救助及送返原籍,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以及无法查清原籍和监护人的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由所属精神卫生机构接收治疗;残联对治疗出院后生活贫困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免费发放维持治疗的基本治疗药品;劳动社会保障部门按政策落实精神病人的医疗费用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报销;财政部门负责核拨收治管控经费,加强资金监管;社区居(村)委会负责协助开展精神病患者的肇事肇祸危险性评估、随访管理、应急处置。

  具体措施包括,一是摸排鉴定,按照“街不漏巷、乡不漏村、村不漏户”的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开展全面排查摸底,做到情况明、底数清;二是集中收治,对经鉴定确认发生过肇事肇祸行为或有肇事肇祸倾向的精神病人,特别是对有过打人毁物,可能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精神病人,由公安机关集中送往精神病医院治疗,精神病医院要无条件地收治;三是分类管控,确保肇事肇祸病患不脱管、不失控。

  据统计,在相关措施出台之后,江西省2007年精神病人肇事肇祸引发的刑事、治安案件比上年分别下降76%和53%。

  在黑龙江,从今年3月起,黑龙江所有社区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等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都将免费为全体居民提供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服务,包括定期随访、监督服药等。

  黑龙江省将建立健全由各地市主管领导任组长,卫生、民政、公安、司法、教育、社保、财政以及残联等部门和团体组成的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精神疾病患者治疗、康复、就业、收养和福利待遇等问题。

  在湖北,将很快开展对全省80万重性精神病患者的调查评估,加强治疗管理,对可能危害他人、社会的患者给予免费治疗。

  吉林省长春市也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自2004年起,长春市政府就针对重症贫困精神病人实施了免费送药、免费住院治疗的专项救助,近两年又针对精神病人治疗、康复、托管方面加大了力度,仅去年就有855名重症患者得到免费住院治疗。

  同时,作为对公共服务能力的补充,长春市调动社会力量兴办从事精神病人康复、托管服务的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提高了贫困重症精神病患者托管能力。

  2009年,长春市通过市和县(市)区政府安排专项资金、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医保和新农合支付医疗费等渠道,累计投入到贫困重症精神病人康复救助方面的资金达到1200多万元。市政府还要求每个城区每年要有不少于20万元的投入。

  通过加强康复托管救助、提高公立精神病医院康复托管能力以及扶持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发展等举措,为贫困精神病人及其家属建立了保障体系。近几年,长春市精神病人肇事恶性案件明显下降,基本消除了这类残疾人居家关锁、流落街头的现象。

  一些已经出台精神卫生条例的城市,也从各个方面对精神疾病患者予以帮助和保护。

  例如,《杭州市精神卫生条例》规定,精神疾病患者在发病期间给他人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其本人及监护人均无力承担赔偿责任的,受害人可以向市、区县人民政府申请适当补助。

  《上海市精神卫生条例》对精神疾病患者权益的保护作出了规定,禁止歧视、侮辱、虐待、遗弃精神病患者;禁止非法限制精神疾病患者的人身自由;未经本人或其监护人同意,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公开精神疾病患者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肖像、病史资料以及其他可推断出其具体身份的信息等。

http://news.sina.com.cn/c/sd/2010-05-29/014720367480.shtml
文不对题,夹带私货,建议锁帖!
艹,专家一开口,中国10个人里面就1个神经病..........{:cha:}
受访专家也是精神病患者之一吧。
十个专家有一个有精神病,其实我觉得这个概率应该还要高一点。
要经费的
:D因为统计抽查的样本都是专家。。。
超大肯定有不少
把“精神疾病”这个名词改为“心理问题”,说我国有心理问题的人数超过1亿,应该听起来就让人觉得可信了。
鲁迅之所以滚蛋,是因为当今的社会不需要 “投枪和匕首”,而需要赞歌、脂粉、麻药。正如陈丹青先生讲的“假如鲁迅精神指的是怀疑、批评和抗争,那么,这种精神不但丝毫没有被继承,而且被空前成功地铲除了。我不主张继承这种精神,因为谁也继承不了、继承不起,除非你有两条以上性命,或者,除非你是鲁迅同时代的人。最稳妥的办法是取鲁迅精神的反面:沉默、归顺、奴化,以至奴化得珠圆玉润”。 如果鲁迅赶上这个时代,对于“开胸验肺”、“以身试药”、“周公拍虎”、“黑窑奴工”、“处女卖淫”、“官员嫖幼”、“强行精神病”等一系列奇闻,又会写出多少辛辣犀利、锥骨入髓、令人拍案叫绝的杂文来,想想,真是让人后怕,所幸这个尖酸刻薄的小人已不在人世了。 让我们彻底赶走鲁迅,欢迎“小沈阳”,让人们在开心笑声中忘却现实的不公和苦痛,在笑声中渐渐地麻木、渐渐地变傻......
社会问题转移到精神病问题了
一亿人的数据只出现在标题了
大黄瓜 发表于 2010-5-29 17:23


    鲁迅估计早就抓进精神病院里了吧
一男子今天持刀砍杀警察 结论是神经病
http://v.163.com/video/2010/5/E/B/V66TPHFEB.html#sd=V66TPHFEB&ld=V5P0V1LJU&nvp=v.163.com/video/2010/5/E/B/V66TPHFEB
有版主吗 给我把视频贴一下
那啥,北大教授孙东东以前不是说了么:“下访的99%都有精神病”
“发飙女”掀翻闹垃圾桶 警方将其连夜送精神病院(组图)2010-05-29  来源: 台海网(厦门) 
扔完垃圾桶后全然不顾汽车喇叭声在大街上走来走去民警一路护送进医院  台海网5月29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李帅/文黄孔瑜毛朝青/图)昨天上午9时50分左右,在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一名中年女子在马路边掀翻垃圾箱,把垃圾箱的内壳和垃圾扔到马路上。

  她从鼓楼公交站一直走到屏山公交站,沿路不断掀翻垃圾箱。她留着短发,身高一米五左右,衣着整齐。从体貌特征和扔垃圾箱的方式上看,她就是前日在天泉路用垃圾箱砸车的那个人。

  [1]这名中年女子横穿机动车道,对来往汽车的喇叭声一点反应都没有。她一边扔垃圾,一边大声叫骂着什么。

  附近许多市民围观,有人报了警。随后,华大派出所的民警驱车赶来。民警要求该女子上车,该女子自己打开警车车门,坐了上去。

  在华大派出所,该女子安静下来,说话比较清楚,民警调查发现该女子居住在五凤街道泉塘社区,今年44岁,曾经做过环卫工,家里有丈夫和一个女儿。但直到昨天晚间7时左右,警方仍无法联系到这两个人。因为门牌号对不上,民警没有找到她的家。



  当天下午,该女子的情绪变得激动起来,还在室内脱衣服、随地大小便。经华大派出所与五凤街道办事处协调,昨天夜间9时左右,五凤街道泉塘社区的一位工作人员和华大派出所民警一起将其送往福州市第四医院(福州市神经精神病防治院)。这位社区工作人员说,在社区里,许多居民都知道该女子的精神不正常,她也是社区居委会救助的对象。

  延伸阅读

  现行精神病人肇事肇祸公安部门应强制送其诊断

  根据近日刚出台的《关于加强肇事肇祸重性精神病人强制治疗管理意见的通知》,对现行的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公安部门应及时将肇事肇祸病人强制送往就近的精神病院诊断。
大黄瓜 发表于 2010-5-29 17:25


    被你抢词了 [:a15:]
a1b2c3xin 发表于 2010-5-29 17:51


    你可以加几个叹词 比如前面加“啊”,后面加“哦”
9527周 发表于 2010-5-29 17:27


    朱镕基搞企改的时候,有一些工人就 被精神病过了
{:3_86:}{:3_86:}抑郁症等这类问题大概都属于精神病患。。。。。一个亿。。呵呵。。大概是估算的吧。。
有那么多精神病吗?这么多的精神病患者正常吗?
9527周 发表于 2010-5-29 17:25


    你只看了标题吧?文章里明明白白写着: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精神卫生中心2009年初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各类精神疾病患者人数在1亿人以上,但公众对精神疾病的知晓率不足5成,就诊率更低。另有研究数据显示,我国重性精神病患人数已超过1600万。
从回帖的状况看,超大的精神病比率是远高于全国比率--当然我宁愿理解成这是一种愚昧
一亿 - - 你说的事什么概念、
李药师 发表于 2010-5-29 21:46
那各大门户网站以及凯迪、乌有等地会让人不由得怀疑是否就是精神病院的内部网站:D
我也有精神病啊……
万字军骑士 发表于 2010-5-29 22:05


    哈哈!说得不错
★麦克阿瑟 发表于 2010-5-29 22:01


    一亿....这一亿是用来玉碎的,简称一亿玉碎
smooth2008 发表于 2010-5-29 22:49


    我今天倒是看见了一个神经病  我在讲篮球他过来说打篮球啊,在唧唧歪歪的,我郁闷,我家附近有这样的人
不要歧视精神病人,更不要不公正的看待精神病人。实际上详细了解这类病况之后就会发现这是一种常见,普遍的病,只是许多国人自己一直愚昧和无道德,无知识,更无人性,所以把这种病人妖魔化,边缘化!

早在6,7年前国内医学组织就预测过中国这类病人将达到中国总人口数的十分之一,而且有加剧的趋势。在美国这类病人是基本达到五分之一。也就是说五个美国人中就有一个患有精神类疾病!而在中国,随着社会压力和生存压力的加大,这类病人极有可能突破十分之一的数据线。或许当我们中的某些人发现自己也有类似疾病时,才发现原来精神病就是这样简单。。。。
剪刀手 发表于 2010-5-29 23:12


    顶一下,其实精神上患病和身体上患病是一样经常发生的,也许就此不治,也许不治而愈,自己都不明白而已。


吓唬人的,就和禽流感甲流会导致数亿人死亡类似.另外,精神病患并不是通常所说的神经病,抑郁,过度焦虑,对某种事物特殊敏感也算的吧.

吓唬人的,就和禽流感甲流会导致数亿人死亡类似.另外,精神病患并不是通常所说的神经病,抑郁,过度焦虑,对某种事物特殊敏感也算的吧.
现在杀人的、跳楼的、停工的这么多,不解释为精神病,你让国家怎么解释?
风君子 发表于 2010-5-29 19:42


    他说的精神疾病,没你标题的精神病。你的标题是误导,因为一般中国人都会把精神病当疯子理解
laomin 发表于 2010-5-30 13:35


    都说了是精神疾病
都和谐得疯了
库尔兰 发表于 2010-5-30 16:32

小心自己被河蟹 ;P
RigidBody1979 发表于 2010-5-29 11:43


    你说得很好。
关于丨封伤 发表于 2010-5-29 12:03


    你说的比楼上两层的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