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想到一个很有趣的间谍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30 09:36:15
要是某资深军迷,坐在家里,完全靠报纸和网络等公开渠道,整理资料并加上自己的个人判断,然后卖给境外组织,算不算违法?要是某资深军迷,坐在家里,完全靠报纸和网络等公开渠道,整理资料并加上自己的个人判断,然后卖给境外组织,算不算违法?
买你资料的人脑袋有问题吗?
未必,貌似二战时期英国就有一主儿就是靠广播、报纸就将德军的基本情况和大概军力部署搞清楚了的。。楼主说的更类似于情报分析报告。。
应该算
YES[:a9:]
这是将“信息”加工成“情报”的过程。
客观上已经起到了帮助敌对势力危害国家的作用。
luoniao 发表于 2010-5-7 10:34


    国外不违法,国内不一定。

  美国管这种人叫阴谋论者。

  记得梅尔吉普森拍过一个片子,里面他是一个失忆的间谍还是特工。

  他就是搜集这些资料,然后分析整理成个人小报纸卖。后来定阅他报纸的人全都死了,他才知道自己分析的东西是有真实情况在里面的。

  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他的咖啡豆罐子都是上了锁的。
在TG这里绝对违法.

在老米那里绝对不违法,但是十有八九会被人用违法的方法灭口.:D
{:jian:}SOHO情报分析员
JUSTFORGUN 发表于 2010-5-7 12:02
看过此片
求片名{:cha:}
回复 10# Daurman


    就叫《阴谋论》,《Conspiracy Theory》,1997。
绿林好汉 发表于 2010-5-7 12:57
谢谢兄弟{:hao:}
違不違法,不是當事人說了算.......
也不是律師,法學者說了算........
楼上的明显不懂,在俺届,违不违法,党说了算。


youku 上有 《连锁阴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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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事好像有过案例,好像是个军迷往澳大利亚卖的,没人记得这个新闻吗?

youku 上有 《连锁阴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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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事好像有过案例,好像是个军迷往澳大利亚卖的,没人记得这个新闻吗?
太扯淡了,楼主还不如跑到总装备部策反个少将大校之流的来得实在。
我们这样考虑一下:资料的价值姑且不论,作为A国公民,将自己的聪明才智提供给B国,本身已经不够道德。如果再加上损害出卖本国利益,那么,还需要再讨论吗?
正常,TG的间谍头子李克农说过绝大部分情报都是来自公开刊物或者公共渠道获取后判研。情报判研是重要部分!只有少数情报是来自于潜伏人员或者秘密渠道,当年毛子还和TG就这一点上进行过争论

不过你要是有那判研水平何必还搞什么军事情报,商业情报更值钱,或者自己搞个公司靠这种分析手段无往不利
aksobhya 发表于 2010-5-7 14:22


小弟倒不是懂與不懂....
祇是這句話.....不是用繁體的網民可以隨便加嘴的.....
干的就是专业情报分析专家的活


幼稚和书呆子满网~~

你和别国情报机构联系着,钩答着,还管你卖的情报有没有价值,还到国外去问问你卖的情报用上没有?

还审判?弄几个律师和你贫?再有几个邻居旁听?

最后上学校校报?让笑花们都注意你??差,

反间谍机构,在哪国都是让你人家蒸发的机器,一个车祸,一场感冒,你就变合法地下工作者了~~

除非人家觉得你是泡屎,,懒的打理你~~

幼稚和书呆子满网~~

你和别国情报机构联系着,钩答着,还管你卖的情报有没有价值,还到国外去问问你卖的情报用上没有?

还审判?弄几个律师和你贫?再有几个邻居旁听?

最后上学校校报?让笑花们都注意你??差,

反间谍机构,在哪国都是让你人家蒸发的机器,一个车祸,一场感冒,你就变合法地下工作者了~~

除非人家觉得你是泡屎,,懒的打理你~~
旅顺口 发表于 2010-5-7 20:46


     买公开资料是情报活动常用手段之一。

通常是针对某些掌握秘密的人员。

先告诉他整理点公开的资料。你整理了,给他了,他还真就把钱给你了。
然后一步步滴钓你的胃口,弄点有价值的东西来,干一票大的就发财了。
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你会逐渐上了他的钩子,逐渐滴有把柄抓在他手上,要是你敢不从,他就以公开你的把柄相要挟。


很多人,不相信这样的过程有用。老是觉得,我没有那么大的贪心就行了,就不会上他的圈套了。
但是要知道,人的贪欲是永远不会满足的,欲壑难填,他也就是利用了你这个弱点,不断地引你上钩逼你就范。

有朝一日,被国安或者总参查出来,你吃不了兜着走,他屁股一拍倒是可以走人了。

所以碰到这样的事情,还是奉劝楼主不要去贪这个小便宜。

再这就是民族大义也不容许我们这么做
Erwin 发表于 2010-5-7 22:19


   情报收集,分很多种。比如说任何国外情报机构人员出国第一件事,就是买几本最新,最详细的地图带回去。。
  通过地图上的改变来分析政治,经济和军事设备的革新和位置以及作战应变力等。

  那些卖给他们地图的,肯定都没有罪。  因为他的卖出的东西是公开发表的东西。代替政府已经隐蔽和处理过有价值的军事信息。也代表放弃追求某些相关责任的权力。
  
   但有些军事信息,如果是政府隐蔽和禁止传播的,你发现了然后出售就是泄密。
这都是扯淡,各国的情报机构,都有专业人士从别国新闻和网络中搜集信息,然后分析取证打报告,你这民间自由间谍相比之下没啥竞争力。

实际上想出卖情报真的不是件容易事,因为真正值得人家关注的情报,中国十几亿人里掌握的人可能连一万都不到,所以自古以来,卖国的都是些高官权贵,只有他们才有卖国的资本。

平时老百姓所接触的所谓机密,绝密,大部分都只是针对老百姓而言,别的国家是不会关心你的高考题目之类东西的。
超强 发表于 2010-5-8 05:01


   正是你这种想法,让很多情报泄露出去了。

  比如当年潜艇焊工,干完活给自己留了个念的事。
情报组织里都有分析部门,就是在干LZ说的这事儿。如果有人会买LZ整理的情报,估计是脑子进水了。
应该算是违法了 另外别小看公开发表的信息 据专家说 MD掌握的小白兔情报 98%是通过公开渠道得到的
远东情报交易市场,经济战略委员会,自由判读分析师XXX。
  自己加工过的,也属于情报分析工作的成果,出卖也是违法的。还有,别随便和境外特务机关有联系,如果发现特务机关联系你,赶紧报告,才不会被动。不然要是有关部门顺着线索查过来,就说不清楚了。
JUSTFORGUN 发表于 2010-5-7 12:02


    片名叫啥?
醉魂臭 发表于 2010-5-8 18:39


    参见11楼。
回复 29# 新侨联委员


    如何識別對方是否情治機關?
回复 32# 100Kill
  遇到陌生来源的索要资料都要警惕,如果是正常工作需要调阅涉密资料,一定要求对方办理正常手续。
肯定算。刚参加过保密培训的人飘过……
如果真有这样的天才,跟总参联系一下,长期饭票就到手了,冒哪风险干吗,兼职也不错,有总参在背后撑腰也很爽的吗。
回复 35# ghos
  投稿己方的特殊机关也是一个很好的兼职手段。投靠对方的情报机关,有时候拿到的钱少得可怜。比如舰船上的网友“方言”。“方言”总共收到中国某岛情报机关两万多元,购买照相机、拍摄旅费……算起来还是赔本生意,有被判刑,实在是舰船论坛一大笑料。
新侨联委员 发表于 2010-5-9 19:39

啥时的事呀,给好好披露一下。极度好奇呀。
  方言是一个老舰船论坛会员。委员当时看过他的帖子,对他印象不深。有人说他是一个胖子。具体哪年案发被判刑,委员也不记得了。反正很多人替他惋惜的:真赔本。委员倒是可惜他没有去举报,不然就不会如此了。
dboy 发表于 2010-5-8 11:42
D总,你的说法过于绝对了,专业的情报分析部门也不可能掌握所有信息,如果是个有心人,资料又积累到一定的量确是可以分析出不少东西的,真有这种人的话确实不能小看,像记者类的人物有成为这方面专家的潜质,海陵笑笑生说的就是活生生的现实。
从法律的角度来讲,不算。
从现实的角度来讲,党说算就算,党说不算就不算,要整你,有的是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