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自焚老人参加过金门战役 官方回应强拆(组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23:42:14
[导读]连云港东海县政府就自焚事件再度回应,称老人自焚后仍坚持强拆,是为防止次生灾害,并将事件定性村民伤亡事故。对此,黄川镇的村民并不认同。据介绍,镇政府从未出示过强拆手续和法院判决。


3月29日,江苏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东海自焚事件中被烧伤的92岁陶兴尧躺在病床上。本报记者 王申 摄


昨日,江苏东海县黄川镇,死者亲属站在强拆后的废墟上。本报记者 王申 摄

“江苏东海自焚事件”追踪

本报讯 昨日,针对3月27日因强拆导致92岁老人自焚一事,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政府再度回应。县政府新闻发言人称,政府之所以在老人自焚后仍坚持强拆,主要是为了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3月27日,为阻拦东海县黄川镇政府强拆自家养猪场,68岁男子陶惠西和92岁的父亲陶兴尧浇汽油自焚,儿死父伤。目击者称,两人自焚后,拆迁工作人员并未施救,拆迁也未停止。

昨日,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县政府新闻发言人李宝福将强拆自焚事件称为村民伤亡事故。

他说,“3·27村民伤亡事故”的善后工作全面展开,正在救治伤者陶兴尧。目前,这位92岁的老人伤情较为平稳。为确保有效控制老人伤势,政府从北京积水潭医院邀请医生参与救治。

同时,对死者陶惠西的善后也在进行,但具体的补偿数额尚未敲定。不过,李宝福说,可以肯定的是,补偿的标准和尺度会依据相关规定严格执行。

李宝福证实,陶家父子自焚后,拆迁的确仍在进行。他解释说,拆迁不是为了拆迁而拆迁,“主要是因为自焚事件发生后,陶家的房屋严重损毁,之所以继续拆迁,根本原因是,现场的工作人员担心火灾引起次生灾害。”

调查

村民透露拆迁部门从未拿出过手续;县政府称将公布调查结果

烧伤后的脸庞已成碳色,身上布满纱布,焦煳味仍旧可闻。

昨日,陶兴尧,这名曾参加过金门战役的老人,双目紧闭,躺在病床上,不断晃着脑袋。

“现在好多了,刚进医院的时候爷爷总喊疼。”陶兴尧的孙子陶秋渔说:“爷爷自焚后昏迷了好一段时间,偶尔醒来就问身边的人我爸(陶惠西)咋样了?家里的房子和猪还好不?”

陶秋渔介绍,至今不敢告诉爷爷,爸爸已经走了。

死者孙子否认漫天要价

据陶秋渔介绍,事发后,县政府对外发布消息称,陶家人张嘴就要100万元补偿款,自焚是为了要钱。这种说法遭到陶秋渔的否认。

陶秋渔说,诱发自焚的直接原因是:强拆的人先抢走爷爷猪圈里养的80多头猪,接下来发生了自焚。

“陶惠西养猪欠了好多钱,房子补偿少,他就想不通。这一抢猪,他不自焚才怪。”一知情村民证实了陶秋渔的说法。该知情者强调,拆迁的人抢猪在前,陶惠西自焚在后。

村民称拆迁者未按章办事

陶兴尧父子自焚后,东海县政府将自焚事件定性为村民伤亡事故。对此,黄川镇的村民并不认同。当地村民介绍,若是拆迁人员按章办事,自焚不会发生。

“来拆迁,从来就没有拿出过手续。”一不愿透露姓名的村民说,遭到强拆区域内的人都知道,陶惠西不止一次和镇上说,你们把强拆手续、法院的判决拿来,马上就搬。可直到陶惠西死了,镇上也没把手续拿来。

村民还透露,在补偿标准的制定上,镇里并没有切实为村民着想,很多事情就是走过场,这也引发了陶家的抵触情绪。

有村民举例说,镇上对外称,他们为了给陶家财产做评估,请了专业评估师,可后来村上的人一查发现,那些评估师的资格证全部过期,这让陶家人非常恼火。

“他们带着专业灭火器”

甚至还有村民认为,镇上的干部早知道陶家人可能自焚,但并没有把此事放在心上。

3月29日,陶兴尧屋子只剩下被拆后的废墟,屋子南侧丢着四个半米高的红色灭火器。

一目击自焚事件的村民说,陶家父子一点火,拆迁的人马上就从车里拽出灭火器。

“车上的灭火器没这么大,我猜强拆前,他们就做了可能会有人自焚的准备。”该村民说,“要不谁会带上专业灭火器来拆房子?”

发言人称没有肢体接触

针对上述质疑,东海县新闻发言人李宝福说,目前,针对因何自焚、拆迁手续是否齐全、评估师资质是否有效等问题全面展开调查,结果近日公布。

他强调,经初步了解,抢猪并没有发生,可以肯定,陶氏父子自焚前,没有工作人员与陶氏父子有肢体接触。

本组稿件/本报记者 崔木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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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江苏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东海自焚事件中被烧伤的92岁陶兴尧躺在病床上。本报记者 王申 摄


昨日,江苏东海县黄川镇,死者亲属站在强拆后的废墟上。本报记者 王申 摄

“江苏东海自焚事件”追踪

本报讯 昨日,针对3月27日因强拆导致92岁老人自焚一事,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政府再度回应。县政府新闻发言人称,政府之所以在老人自焚后仍坚持强拆,主要是为了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3月27日,为阻拦东海县黄川镇政府强拆自家养猪场,68岁男子陶惠西和92岁的父亲陶兴尧浇汽油自焚,儿死父伤。目击者称,两人自焚后,拆迁工作人员并未施救,拆迁也未停止。

昨日,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县政府新闻发言人李宝福将强拆自焚事件称为村民伤亡事故。

他说,“3·27村民伤亡事故”的善后工作全面展开,正在救治伤者陶兴尧。目前,这位92岁的老人伤情较为平稳。为确保有效控制老人伤势,政府从北京积水潭医院邀请医生参与救治。

同时,对死者陶惠西的善后也在进行,但具体的补偿数额尚未敲定。不过,李宝福说,可以肯定的是,补偿的标准和尺度会依据相关规定严格执行。

李宝福证实,陶家父子自焚后,拆迁的确仍在进行。他解释说,拆迁不是为了拆迁而拆迁,“主要是因为自焚事件发生后,陶家的房屋严重损毁,之所以继续拆迁,根本原因是,现场的工作人员担心火灾引起次生灾害。”

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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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陶兴尧,这名曾参加过金门战役的老人,双目紧闭,躺在病床上,不断晃着脑袋。

“现在好多了,刚进医院的时候爷爷总喊疼。”陶兴尧的孙子陶秋渔说:“爷爷自焚后昏迷了好一段时间,偶尔醒来就问身边的人我爸(陶惠西)咋样了?家里的房子和猪还好不?”

陶秋渔介绍,至今不敢告诉爷爷,爸爸已经走了。

死者孙子否认漫天要价

据陶秋渔介绍,事发后,县政府对外发布消息称,陶家人张嘴就要100万元补偿款,自焚是为了要钱。这种说法遭到陶秋渔的否认。

陶秋渔说,诱发自焚的直接原因是:强拆的人先抢走爷爷猪圈里养的80多头猪,接下来发生了自焚。

“陶惠西养猪欠了好多钱,房子补偿少,他就想不通。这一抢猪,他不自焚才怪。”一知情村民证实了陶秋渔的说法。该知情者强调,拆迁的人抢猪在前,陶惠西自焚在后。

村民称拆迁者未按章办事

陶兴尧父子自焚后,东海县政府将自焚事件定性为村民伤亡事故。对此,黄川镇的村民并不认同。当地村民介绍,若是拆迁人员按章办事,自焚不会发生。

“来拆迁,从来就没有拿出过手续。”一不愿透露姓名的村民说,遭到强拆区域内的人都知道,陶惠西不止一次和镇上说,你们把强拆手续、法院的判决拿来,马上就搬。可直到陶惠西死了,镇上也没把手续拿来。

村民还透露,在补偿标准的制定上,镇里并没有切实为村民着想,很多事情就是走过场,这也引发了陶家的抵触情绪。

有村民举例说,镇上对外称,他们为了给陶家财产做评估,请了专业评估师,可后来村上的人一查发现,那些评估师的资格证全部过期,这让陶家人非常恼火。

“他们带着专业灭火器”

甚至还有村民认为,镇上的干部早知道陶家人可能自焚,但并没有把此事放在心上。

3月29日,陶兴尧屋子只剩下被拆后的废墟,屋子南侧丢着四个半米高的红色灭火器。

一目击自焚事件的村民说,陶家父子一点火,拆迁的人马上就从车里拽出灭火器。

“车上的灭火器没这么大,我猜强拆前,他们就做了可能会有人自焚的准备。”该村民说,“要不谁会带上专业灭火器来拆房子?”

发言人称没有肢体接触

针对上述质疑,东海县新闻发言人李宝福说,目前,针对因何自焚、拆迁手续是否齐全、评估师资质是否有效等问题全面展开调查,结果近日公布。

他强调,经初步了解,抢猪并没有发生,可以肯定,陶氏父子自焚前,没有工作人员与陶氏父子有肢体接触。

本组稿件/本报记者 崔木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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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qq.com/a/20100330/000227.htm
这种事件发生后,去采访村民肯定是一面之词,那么大一篇稿子,只有了了几句地方政府发言人的说法,由此可见妓者采访作风不踏实
这种事件的采访,首先要明确拆迁的目的是什么。
拆迁目的既定后,要查看相关的征地文件是否健全。
再次查看征地补偿政策是不是符合法律规定。
最后看其他被拆迁居民的补偿款是否发放到位。
这些内容妓者都没有涉及到,只是片面的还原“真相”,其中还不乏村民的“猜测”,能说是一个负责任的妓者么
这篇报道充其量也就是一篇不成功的中学生记叙文罢了,流水帐一般
和谐重于泰山,稳定压倒一切。人命算个屁。
顶楼上,人命算个P
是呀,人命算个屁,谁不让我抢我就要他命。
真的很难理解,连自焚的勇气都有,就不能抱着必死之心请拆迁队喝莫洛托夫鸡尾酒
永远爱海军 发表于 2010-3-30 12:53
什么样的“词”比人命重要?记者的报道至少在揭示一个问题,就是两位老人为什么要用自焚这种极端手段来抗议拆迁。这比什么拆迁目的什么手续是否合规要重要得多!
自焚是好玩的吗?老百姓都是SB为了钱不要命?谁不知道火烧在自己身上很痛苦?谁不知道就算你自焚了政府一样要强拆?为什么这老夫子两人还是走上了这条路?
面对两条人命,你却来扯这些犊子,到底是记者“不专业”还是你太冷血?
你这种货色,为D效命做狗官还真是合适。
第一张照片,当地zf肯定认为老爷子现在情绪稳了
tulipe 发表于 2010-3-30 13:33


    人家也是为了生活嘛,可以理解。只有这样的“火舌儿”落到了它自己的脚背上,亲身体会之后才会明天当事人的苦衷,希望明天ZF就强拆它家。祈祷!
tulipe 发表于 2010-3-30 13:33

去年四川拆迁自焚的那个女人及其家人的所为会把你这类只懂抒情的人惊得目瞪口呆的.

前提是你所说的这番话是出自你的真心
让人落到要自焚的地步,就是这个什么拆迁完全合法,那也是王八蛋干得事情

还有,中国的事情谁不知道,合法的就一定合理吗?我们法律的空子多如牛毛,甚至很多法律从制定初就不是为了保护公民权益。
自焚不代表就有理,不自焚也不代表着没理.我们对事物的评价,应该是看谁有理,而不是看谁自焚,否则轮子们可要高兴坏了
解集 发表于 2010-3-30 13:52
是啊,你除了抒情还懂不少呢,鸡的屁、狗的血、D的政策雅克西!
自焚爽啊,自焚群众表示情绪稳定。
不知道这贴子里是否有人愿意为了拿几百万而马上自焚?如果有,说实话,我很佩服它!
五毛第一时间出现
tulipe 发表于 2010-3-30 13:55

呵呵,看来你除了抒情外就只剩无理取闹了{:wu:}
重庆人 发表于 2010-3-30 13:57

马上当然不会,这一类的事件,往往都有一个激化矛盾的过程,而矛盾的起因,很多情况下恰恰是经济赔偿.

这就好比很多应激杀人案件都是起因于很小的磨擦一样.
不可能是为了钱自焚,如果说给你100w,你自焚给我看你肯么?
估计拆迁没谈妥
------
听说在德国搞拆迁是先把安置房盖好,再带你去看,可以马上搬过去入住,再拆迁,我们是先拆再考虑安置房的问题,这样一来很多人不知道住哪?当然zf有租房补贴,但是立马能找到一个住处很难,特别还有一个90多岁的老人,在安置房不知何年何月能盖好的时候那个人家愿意让一个不认识的老人过世在自己家里?
------
体制问题!
很多这种事情真没办法
------
大前年我们村就搞拆迁,命苦的是那些无儿无女的老人就那么点大的房子,拆了没地方去,zf给的每平方才200+,分的安置房每平方600+,而且都是100平方以上,这老人不干了,房子都不够平方,够了也不够分那每平方400+的高昂费用!
------
老人平时都是耕田为生,田也没了,都不知道以后的生活来源靠什么,现在发现在捡破烂.......
五毛真是神速,一口气直占三楼。
人民就是屁,情绪很稳定。{:qiliang:}
决定是不是和谐的不是总 理 ,而是 乡 长
喝血喝血


应该编纂一部“强拆血泪史”。

应该编纂一部“强拆血泪史”。


这种事情,发生在当下的盛世之时,肇事的官员和恶吏,其罪当诛。

这种事情,发生在当下的盛世之时,肇事的官员和恶吏,其罪当诛。
cncok 发表于 2010-3-30 19:13


    支持你
发生这样的悲剧,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可是回过头来仔细分析这个事件的每个细节,我们会发现许多值得深思的地方。
第一就是行政效率和公民利益之间的主次关系。
在新华社的报道中,提到这户农家建设的养猪场是规划中的国道,因此被征收,但是因为老人及其家人的反对,导致国道施工停滞三个月。
国道施工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这种情况下即便是在新的拆迁条例中也是允许强制拆除的。
既然允许强制拆除,那么这个自焚事件就是特例,是被拆迁居民的极端表达。
第二,就是农民利益如何保障。
在现有的土地管理制度中,农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只对土地上面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农民的土地,最高补偿标准不超过该土地年产值的30倍。附着物补偿标准各地不一样,不过按照山东这边的标准,他的猪舍补偿七万余元应该是比较高的。
法律的规定是面对所有的公民而言,因为国家面积广阔,各地发展不平衡,就像是青海的土地无法和上海的土地相比一样,同样的补偿标准,在江苏而言可能较低,但是在宁夏可能就比较高了,这属于不可抗力。
因此想要出台一个让所有人都满意的法律补偿标准是不可能的。除非有天中国发展到共产主义社会。
很多这种事情真没办法
很多这种事情真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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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前年我们村就搞拆迁,命苦的是那些无儿无女的老人就那么点大的房子,拆了没地方去,zf给的每平方才200+,分的安置房每平方600+,而且都是100平方以上,这老人不干了,房子都不够平方,够了也不够分那每平方400+的高昂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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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平时都是耕田为生,田也没了,都不知道以后的生活来源靠什么,现在发现在捡破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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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是没有办法,
组织养老院么。
无儿女,那么也无所谓遗产。
房子只不过是为了这20年生活的。

中国的事,要么不作为、要么乱作为。
永远爱海军 发表于 2010-3-30 20:34 有种事实的无解。
理论上,拆迁后依然可以对赔偿进行诉讼。
当时中国目前的事实就是,如果不强占,日后的诉讼就处于不利地位。

莫非可以模拟“支付宝”的模式。
拆迁方按照被拆迁方的要求在第三方存放一定的款项作为保证。直到双方达成协议才能归还或者支付。
林青豪 发表于 2010-3-30 20:44
你说的那种处理方式不是地方政府不愿意接受,而是现有阶段下的农民不愿意采取那种方式,与之相比,农民现阶段更愿意采取下访或者自焚等极端方式来表达意愿
林青豪 发表于 2010-3-30 20:41 基层的事情,很多不是在屋子里面想就能得到解决办法的,书面上很美好的东西在实际操作中反而适得其反。拿征地来说,就我亲身经历的一回,要征收一块土地建设学校,农民嫌征地补偿标准低,今后的生活没有保障,可是当补偿政策中提及按照现有的土地承包期限,每亩土地按现有年产值连续补偿七十年,农民又嫌补偿时间过长想要一次性付清。
归根结底,这种事情就是农民的利益需求太高与法律的补偿标准达不到他们要求之间的缘故。
回复 30# 永远爱海军


    能够让人自焚的补偿办法,到底是农民极端还是补偿极端?
Hed 发表于 2010-3-30 21:33
打个比方,你在公交车上踩了我一下,我可能会不在乎,大不了横眉冷对。
但是,你如果踩到了一个流氓,可能他就会借机揍你一顿。
社会上的人性格各异,同样是拆迁,大部分人都同意了,可就是有一些人不同意而采取极端对抗措施,你说是部分钉子户极端还是补偿极端呢?
建议你看看新华社的报道,这个妓者写的稿子里面没提到,这户农民先是提出要50万的赔偿,后来提出要100万的赔偿。这个要求,任谁也不可能满足啊
一只苍蝇嗡嗡。
Hed 发表于 2010-3-30 13:53
中国的事情应该反过来

只要被认为“合理”,那么法律就是可有可无的

就中国现行的不太完善的法律制度,如果能严格落实,中国法治建设将是大踏步的前进三十年
真TM的无语啊.
上一个党国 亡于暴戾的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