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制度不同,言论当然自由,内地小报记者无权过问公司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9:20:41
http://www.takungpao.com:82/gate ... /27/_IN-1234964.htm

【大公网讯】中国内地记者多年前采写的一篇报道反腐败的特稿,被香港一家出版公司擅自篡改,并编入恶意攻击中国领导人、诋毁中国国家形象的书籍。内地记者愤而赴港兴讼,最终在前不久令这家出版公司被追究法律责任。

1998年初,内地《南通日报》记者王广祥等三人采写了一万余字并配有图片的特稿《江海大地席卷反腐狂飙》,于当年3月13日起分三期在《南通日报》连载,并先后被《人民日报》、《新华日报》等内地多家媒体转载,产生了较大反响。

2002年,香港夏菲尔出版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南通日报》和王广祥本人同意,擅自对特稿内容进行篡改(作者另易其名,所用3幅照片也未署名),以《一个鱼贩子掼倒八个银行行长》为题,将其收入《中共高官金融犯罪》一书,在海外多国销售。

2004年,王广祥在新加坡机场偶然发现此书。该书封面将中国领导人和5名因贪腐落网的官员叠加在一起,并在封底醒目标出「图文并茂、字字血泪、极具珍藏。对中共五十年祸国殃民的罪行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算」等文字,对中国领导人和国家相关政策进行恶意攻击。

在《南通日报》全力支持下,王广祥先赴香港找到夏菲尔公司负责人进行交涉,指出其侵犯个人知识产权、诋毁国家形象的行为,要求该公司停止并收回正在销售的图书、公开声明致歉、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但夏菲尔公司负责人态度恶劣,并以香港与中国内地「政治制度不同,言论当然自由,内地小报记者无权过问公司用稿程序」,拒绝作者提出的要求。

于是,王广祥在2006年1月赴香港聘请律师代为诉讼,提出三点诉讼请求:一、判令夏菲尔公司限期在世界各地停售此书,销毁全部库存,承担侵权责任;二、在香港影响较大的报纸刊出道歉声明,声明内容须经法院和作者本人审查通过;三、赔偿案件诉讼费、律师费及作者本人往返两地的差旅费。

为证明该书在世界各地销售,王广祥请在美国、加拿大等地相关人士提供该书在当地的销售凭证,并先后六次赴香港质证、应诉。

随著诉讼的进展,夏菲尔公司的内幕被揭开。该公司为一帮所谓的「民运人士」创办的股份制出版企业,专以出版针对中共和中国政府所谓的「政治内幕、民主人权」的政论性丛书,在海内外丑化中共形象,牟取暴利。其惯用手法就是东拼西凑、移花接木、无中生有,《中共高官金融犯罪》就是其中的一册。

2009年9月,诉讼进入最后程序。眼见败局已定,夏菲尔公司提出「私了」,声称只要王广祥放弃强制夏菲尔公司在世界各地禁售此书,放弃在香港报纸上刊出道歉声明,可增加经济赔偿一倍以上。但王广祥不为所动,授权律师表态:法院支持的经济赔偿必须到位,禁售和销毁此书的决心不变,且必须限时刊出公开道歉声明。

2009年11月18日,香港法院对夏菲尔公司擅自篡改王广祥等人的稿件并收入《中共高官金融犯罪》一书,在海内外销售,造成恶劣影响一事做出判决,判令夏菲尔公司在媒体刊登道歉声明,如数赔偿相关费用,限期无条件收回所有在世界各地发营销售的《中共高官金融犯罪》一书。王广祥对香港夏菲尔公司的法律诉讼大获全胜。

按照法院的判决,夏菲尔公司不得不耗资数万元在香港一家日报上醒目刊出道歉声明;如数赔偿王广祥的律师费、诉讼费和内地至香港的往返差旅费共计14.5万港元;于2009年底无条件收回仍在世界各地销售的《中共高官金融犯罪》一书,在港存书交由王广祥聘用律师处理。若不执行此令,夏菲尔公司负责人将面临牢狱之灾。

2009年12月8日,首批查缴的1003本《中共高官金融犯罪》图书,在王广祥和律师监督下,在香港被当场销毁。http://www.takungpao.com:82/gate ... /27/_IN-1234964.htm

【大公网讯】中国内地记者多年前采写的一篇报道反腐败的特稿,被香港一家出版公司擅自篡改,并编入恶意攻击中国领导人、诋毁中国国家形象的书籍。内地记者愤而赴港兴讼,最终在前不久令这家出版公司被追究法律责任。

1998年初,内地《南通日报》记者王广祥等三人采写了一万余字并配有图片的特稿《江海大地席卷反腐狂飙》,于当年3月13日起分三期在《南通日报》连载,并先后被《人民日报》、《新华日报》等内地多家媒体转载,产生了较大反响。

2002年,香港夏菲尔出版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南通日报》和王广祥本人同意,擅自对特稿内容进行篡改(作者另易其名,所用3幅照片也未署名),以《一个鱼贩子掼倒八个银行行长》为题,将其收入《中共高官金融犯罪》一书,在海外多国销售。

2004年,王广祥在新加坡机场偶然发现此书。该书封面将中国领导人和5名因贪腐落网的官员叠加在一起,并在封底醒目标出「图文并茂、字字血泪、极具珍藏。对中共五十年祸国殃民的罪行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算」等文字,对中国领导人和国家相关政策进行恶意攻击。

在《南通日报》全力支持下,王广祥先赴香港找到夏菲尔公司负责人进行交涉,指出其侵犯个人知识产权、诋毁国家形象的行为,要求该公司停止并收回正在销售的图书、公开声明致歉、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但夏菲尔公司负责人态度恶劣,并以香港与中国内地「政治制度不同,言论当然自由,内地小报记者无权过问公司用稿程序」,拒绝作者提出的要求。

于是,王广祥在2006年1月赴香港聘请律师代为诉讼,提出三点诉讼请求:一、判令夏菲尔公司限期在世界各地停售此书,销毁全部库存,承担侵权责任;二、在香港影响较大的报纸刊出道歉声明,声明内容须经法院和作者本人审查通过;三、赔偿案件诉讼费、律师费及作者本人往返两地的差旅费。

为证明该书在世界各地销售,王广祥请在美国、加拿大等地相关人士提供该书在当地的销售凭证,并先后六次赴香港质证、应诉。

随著诉讼的进展,夏菲尔公司的内幕被揭开。该公司为一帮所谓的「民运人士」创办的股份制出版企业,专以出版针对中共和中国政府所谓的「政治内幕、民主人权」的政论性丛书,在海内外丑化中共形象,牟取暴利。其惯用手法就是东拼西凑、移花接木、无中生有,《中共高官金融犯罪》就是其中的一册。

2009年9月,诉讼进入最后程序。眼见败局已定,夏菲尔公司提出「私了」,声称只要王广祥放弃强制夏菲尔公司在世界各地禁售此书,放弃在香港报纸上刊出道歉声明,可增加经济赔偿一倍以上。但王广祥不为所动,授权律师表态:法院支持的经济赔偿必须到位,禁售和销毁此书的决心不变,且必须限时刊出公开道歉声明。

2009年11月18日,香港法院对夏菲尔公司擅自篡改王广祥等人的稿件并收入《中共高官金融犯罪》一书,在海内外销售,造成恶劣影响一事做出判决,判令夏菲尔公司在媒体刊登道歉声明,如数赔偿相关费用,限期无条件收回所有在世界各地发营销售的《中共高官金融犯罪》一书。王广祥对香港夏菲尔公司的法律诉讼大获全胜。

按照法院的判决,夏菲尔公司不得不耗资数万元在香港一家日报上醒目刊出道歉声明;如数赔偿王广祥的律师费、诉讼费和内地至香港的往返差旅费共计14.5万港元;于2009年底无条件收回仍在世界各地销售的《中共高官金融犯罪》一书,在港存书交由王广祥聘用律师处理。若不执行此令,夏菲尔公司负责人将面临牢狱之灾。

2009年12月8日,首批查缴的1003本《中共高官金融犯罪》图书,在王广祥和律师监督下,在香港被当场销毁。
哇,TG对香港控制不行了
所谓的“民运”脑子经常进屎的。

这也扯得上言论自由。

什么时候没了这帮人,我们国家的政治改革之路才会更平顺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