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人管,PLA又开始何人肉搏在一起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1:57:54
如题,如果想吵架,请上马甲,
作为版主,你的任务首先是管理,不是和人肉搏在一起,要想吵也要吵出来点风度,不要让人看到CD的版主光有口水
http://bbs.cjdby.net/viewthread.php?tid=868837&rpid=22594373&ordertype=0&page=2#pid22594373如题,如果想吵架,请上马甲,
作为版主,你的任务首先是管理,不是和人肉搏在一起,要想吵也要吵出来点风度,不要让人看到CD的版主光有口水
http://bbs.cjdby.net/viewthread.php?tid=868837&rpid=22594373&ordertype=0&page=2#pid22594373
对,你的意见是中肯的,而且PPL已作抠分处理,不过你自己也应该注意下,不谈非技术问题,谢谢合作...
365赌王 发表于 2010-2-24 21:21


    请注意帖子,本人保留在别人喷水情况下用茶杯回击的权力,尤其是那个YL,
qnxchina 发表于 2010-2-24 21:43

他的不当言论我同样作了扣分处理,但并不代表你有这样的权利,如果你是真正想讨论技术问题的话.
  支持赌王处理。我们一直是这个态度:讨论只谈技术问题,不能讨论人品问题。
PLA发言是激动了,但支持他的管理,针对上来就开骂的人,行使版主权力也是负责任的表现。
  在管理上,委员主张版主管理没有人情可言。就是违规就处理,不看人。强调版主个人立场和管理立场无关,管理讨论要注意坚持就事论事,不允许扩大讨论到人品问题。
qnxchina 发表于 2010-2-24 21:43


    那既然你这么说了,PLA的发言已经算是够容忍的了
希佩尔 发表于 2010-2-24 22:11


    那是不是代表PLA就有权力骂人呢?
霹雳贝贝 发表于 2010-2-24 22:43


我从来不骂人,而这位PLA已经开始自己违反规则了
楼主的意见是对的,再重声一次,版主不要参与争论贴的发言.
但同时也请楼主注意不讨论RPWT.
qnxchina 发表于 2010-2-24 22:57


想想看你说的也是,他还是缺乏斗争经验啊。大家都愿意一个良好的秩序,潜水这么多年了,一直在关注讨论区。

想起前几天看到我们这里报纸上的一则民事诉讼,说的是一个女孩儿出楼门就被邻居家的没拴狗链的狗咬了,她男朋友不是同一楼的不认识那个邻居,结果一冲动上去一脚就踹死了狗还指着邻居骂,邻居看狗没了,要死要活的,最后闹到法院,邻里反映不一谁也没证词。

其实疯狗上街咬人是该打,但问题是打狗的不能太大呼小叫,直接闷棍伺候就是了。社会秩序的维护其实是动态的,没有一个绝对恒定的标准。

关键还是与人为善,遇到坑,绕开走,暂时走不开,就停下。
回复 9# qnxchina


    qnx得饶人处你也要饶人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