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一贪官:双规时逃了 缓刑时又逃了 再审判无期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30 09:47:44
吉林省煤炭局大连海外发展公司经理王延林身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国有财产278万元,挪用本单位公款596.7万元用于经营活动,造成国有财产巨大损失无法挽回。

  日前,王延林因犯贪污罪、犯挪用公款罪再审被判处无期徒刑。

  双规期间逃脱

  王延林涉嫌贪污一案,最早是有人于2003年12月8日实名举报至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后转至长春经开区检察院办理。初查期间,省纪委批示省煤炭局成立专案组,与经开检察院联合办案。2004年5月份,省煤炭局对王延林进行双规。6月4日凌晨,王延林逃脱。

  后又查出,王延林于1999年6月使用伪造文件、虚构法人代表的手段,在长春注册成立鸡西矿务局平岗煤矿多种经营公司长春销售处,涉嫌偷税。

  2005年12月30日,公安机关在大连市将王延林抓获。2006年7月31日,王延林因犯偷税罪被长春市朝阳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网上通缉再次被抓

  2007年12月4日,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将王延林涉嫌贪污一案交九台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经询问证人,掌握了王延林个人成立长春销售处,并从大连海外公司支走大笔款项用于销售处经营的线索。

  2008年6月19日,九台市人民检察院以王延林涉嫌挪用公款罪,决定对其立案侦查。当时王延林在逃,检察院将他上网通缉。当年8月14日,王延林落网。

  2009年10月29日,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王延林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向法院提起公诉。11月12日,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http://politics.people.com.cn/GB/14562/11009108.html吉林省煤炭局大连海外发展公司经理王延林身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国有财产278万元,挪用本单位公款596.7万元用于经营活动,造成国有财产巨大损失无法挽回。

  日前,王延林因犯贪污罪、犯挪用公款罪再审被判处无期徒刑。

  双规期间逃脱

  王延林涉嫌贪污一案,最早是有人于2003年12月8日实名举报至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后转至长春经开区检察院办理。初查期间,省纪委批示省煤炭局成立专案组,与经开检察院联合办案。2004年5月份,省煤炭局对王延林进行双规。6月4日凌晨,王延林逃脱。

  后又查出,王延林于1999年6月使用伪造文件、虚构法人代表的手段,在长春注册成立鸡西矿务局平岗煤矿多种经营公司长春销售处,涉嫌偷税。

  2005年12月30日,公安机关在大连市将王延林抓获。2006年7月31日,王延林因犯偷税罪被长春市朝阳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网上通缉再次被抓

  2007年12月4日,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将王延林涉嫌贪污一案交九台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经询问证人,掌握了王延林个人成立长春销售处,并从大连海外公司支走大笔款项用于销售处经营的线索。

  2008年6月19日,九台市人民检察院以王延林涉嫌挪用公款罪,决定对其立案侦查。当时王延林在逃,检察院将他上网通缉。当年8月14日,王延林落网。

  2009年10月29日,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王延林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向法院提起公诉。11月12日,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http://politics.people.com.cn/GB/14562/11009108.html
就贪了那么点有什么好逃的,估计是得了暗示.
无期是个什么罪?很重吗?
m_sy 发表于 2010-2-23 17:42

中国监狱恶劣的生存环境,进去一年等于消减三年的阳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