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涉黑富豪黎强获刑后向亲朋微笑招手(组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20:41:08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30日04:10  大洋网-广州日报

  一审宣判结束后,黎强乘坐警车从法院内出来时,他面对众多自己的员工和市民露出了微笑,并挥舞着手向大家打招呼。图片来源:许康平/CFP

      本报讯 (特派重庆记者 张强、乔军伟) 昨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及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就以陈知益、邓宇平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及黎强等人“涉黑”案做出一审公开宣判。



来源:CCTV新闻频道
  团伙另一“老大”判无期

  陈知益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3061万元。陈知益团伙的另一“老大”邓宇平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3190万元。

  同案被告人杨全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万元。

  该团伙的其余18名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死缓不等的刑罚。被告人蔡书清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其余4名非涉黑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七个月至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1人宣告缓刑。

  黎强被判20年有期徒刑

  与此同时,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黎强等人“涉黑”案作出一审宣判。黎强被判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寻衅滋事罪、非法经营罪、行贿罪、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等7项罪名,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20万元。据了解,该案判决书长达227页,有12万多字。法院否定了黎强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逃税罪等两项控罪。

  对姜春艳受贿、肖庆隆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控罪,法院认为指控证据不足,不能认定。法院最终以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姜春艳拘役5个月,以受贿罪判处肖庆隆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0万元。

  原重庆市巴南区公路运输管理所所长蒋洪因犯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该案中,法院最终认定的“涉黑”被告人有13人,14名被告人及1个被告单位的部分指控罪名不成立。除黎强外,在其余30名被告人中,有25人被分别判处1年至1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有3人被宣告缓刑,有1人被判处拘役,有1人被单处罚金。

  黎强向亲朋微笑招手

  昨天上午9时30分左右,黎强等人被陆续押上法庭,刚刚走进门,黎强突然对着旁听席大声喊道:“新闻媒体来了没有?”现场的法警连忙制止了他说话。宣判开始后,审判长一直在念判决书,由于判决书长达12万多字227页,宣读整个判决书花了两个多小时。期间,黎强一直仔细聆听,没有任何的反应。

  全部宣判完毕,法庭没有当庭询问黎强等人是否上诉,而是将黎强等人直接押出法庭。在押出法庭时,黎强一直保持微笑,并不时向旁听席上点头。随后,警车开始驶出法院大门,黎强等人的亲朋好友抢在围观的群众前面,朝着开出的警车挥手。

  坐在最后一辆车最后一排角落的黎强贴着车窗,满脸笑容地挥动着戴了手铐的双手。看着警车渐渐远去,几位中年妇女又开始痛哭起来。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30日04:10  大洋网-广州日报

  一审宣判结束后,黎强乘坐警车从法院内出来时,他面对众多自己的员工和市民露出了微笑,并挥舞着手向大家打招呼。图片来源:许康平/CFP

      本报讯 (特派重庆记者 张强、乔军伟) 昨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及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就以陈知益、邓宇平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及黎强等人“涉黑”案做出一审公开宣判。



来源:CCTV新闻频道
  团伙另一“老大”判无期

  陈知益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3061万元。陈知益团伙的另一“老大”邓宇平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3190万元。

  同案被告人杨全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万元。

  该团伙的其余18名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死缓不等的刑罚。被告人蔡书清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其余4名非涉黑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七个月至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1人宣告缓刑。

  黎强被判20年有期徒刑

  与此同时,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黎强等人“涉黑”案作出一审宣判。黎强被判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寻衅滋事罪、非法经营罪、行贿罪、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等7项罪名,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20万元。据了解,该案判决书长达227页,有12万多字。法院否定了黎强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逃税罪等两项控罪。

  对姜春艳受贿、肖庆隆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控罪,法院认为指控证据不足,不能认定。法院最终以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姜春艳拘役5个月,以受贿罪判处肖庆隆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0万元。

  原重庆市巴南区公路运输管理所所长蒋洪因犯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该案中,法院最终认定的“涉黑”被告人有13人,14名被告人及1个被告单位的部分指控罪名不成立。除黎强外,在其余30名被告人中,有25人被分别判处1年至1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有3人被宣告缓刑,有1人被判处拘役,有1人被单处罚金。

  黎强向亲朋微笑招手

  昨天上午9时30分左右,黎强等人被陆续押上法庭,刚刚走进门,黎强突然对着旁听席大声喊道:“新闻媒体来了没有?”现场的法警连忙制止了他说话。宣判开始后,审判长一直在念判决书,由于判决书长达12万多字227页,宣读整个判决书花了两个多小时。期间,黎强一直仔细聆听,没有任何的反应。

  全部宣判完毕,法庭没有当庭询问黎强等人是否上诉,而是将黎强等人直接押出法庭。在押出法庭时,黎强一直保持微笑,并不时向旁听席上点头。随后,警车开始驶出法院大门,黎强等人的亲朋好友抢在围观的群众前面,朝着开出的警车挥手。

  坐在最后一辆车最后一排角落的黎强贴着车窗,满脸笑容地挥动着戴了手铐的双手。看着警车渐渐远去,几位中年妇女又开始痛哭起来。
  黎强笑了:你们等着,四年以后我保外就医出来!
新侨联委员 发表于 2009-12-30 08:41 ]


四年太长,只争朝夕
难道是做了污点证人??
窃笑,俺上头有人啊
jumin 发表于 2009-12-30 10:14

周立太给他辩护称他不是黑社会听众席上还掌声如雷呢
哟 民主人士们应该很高兴吧 这位英雄只判了20年
代号狂风 发表于 2009-12-30 10:41
南方对周立太大律师为黎强的辩护可谓赞不绝口
用不了几年老子就出来了
认罪态度真好。
这种人枪毙了最好
不过是绝望的伪笑罢了。
除了以笑容来表现一下虚假的信心,安抚一下亲人的心理,还能怎样呢?哭是绝不会的。
新侨联委员 发表于 2009-12-30 08:41

  不太可能,至少需要十年。
这些有门道的人有多少是服满刑役的?大多是管个几年就出来了~~~
鸭子养肥了就该杀了。。。。
要在古时候,就没这么麻烦了吧,直接一齐砍了
车车 发表于 2009-12-30 18:23 中共政府养黑社会就是为了给自己掘坟 增加负面新闻?
这个消息大幅度刷白俺的裤衩……
唉,厉害,死刑逃脱了哦,开心啊
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
这么多黑社会头子逃脱严惩,令人不安!:(
mind 发表于 2009-12-31 09:19

你当黑社会头头的犯罪证据那么好固定的啊?
revolutionzz 发表于 2009-12-30 18:10


    做黄粱大梦吧
全中国的监狱只有秦城有这个可能
一个监狱有多少犯人 有多少减刑指标都是定的 四年一减 全监狱的指标都给他用上也放不出来
只要少一个犯人 管你是什么原因少的 监狱长就地免职
要想从监狱里弄个保外就医什么的 那也得有相当的能量 就算跨越他弟弟现在弄出来了也要每星期回去蹲三天点一次名
晕 我们这欠人命的大款还是有几个的,没见谁怎么样。
汪大人没白去趟重庆
太嚣张了,杀无赦
战争狂人萨谢思 发表于 2009-12-30 10:42

是南方报系还是南方大江?
代号狂风 发表于 2009-12-30 10:41


    没觉得你的发言很无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