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竹,我在汗兰达爬坡一事中最后一个回帖,请通过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21:56:12


如果不能通过,请用短消息的形式发回给我,这个是我的智力成果.我要发上去说要审核,现在怎么又不用审核了,我真倒霉啊,凑那么好
我花了将近30分钟的样子,从建筑学角度分析了这个事件的各方责任.
哎,再打一遍很累的哇
我还想转发到别的论坛去的

如果不能通过,请用短消息的形式发回给我,这个是我的智力成果.我要发上去说要审核,现在怎么又不用审核了,我真倒霉啊,凑那么好
我花了将近30分钟的样子,从建筑学角度分析了这个事件的各方责任.
哎,再打一遍很累的哇
我还想转发到别的论坛去的
没看懂

  车重   前驱   轮胎  =打滑
wangfei816 发表于 2009-12-14 15:24


    大哥,你省省吧~什么叫“从建筑学的角度”啊?你只不过是举了一个工程方面的例子,里面全是法律关系责任义务之类,跟建筑学一点关系都没有哦。

我也是学建筑的!
c@rgo 发表于 2009-12-14 23:04


    呵呵,你还没有参加过工程师、建造师考试之类的吧?那看来你还在读书吧或者才毕业吧。
  这类案例是必考的!
老是强调自已是搞建筑的,也许lz应该把那些工程是阁下的大作公开,好让大家欣赏和远离!
我汗了   大家去XCAR首页看看。。。。。。


网友们去了汉兰达坡做了集体测试。。。    双龙2.3前驱  都玩一样的上   还真是所有前驱车就HLD一家上不去的。。。。  那坡超不过18度。。。。。。。。。。。。。。。。。
刚看到阁下在老家的发贴,还把我人身攻击一片,请再看一次我的回贴,我从未提过厂家没责任,而是认为车主跟销售也要负责!
我也引用别人对阁下的评语,
[[说了一大堆,看得人头晕脑胀!
还好我也是搞工程的,楼主举的例子太专业了,要把复杂问题简单化[[:b

http://club.autohome.com.cn/bbs/thread-c-771-5238976-1.html


虽然我从事的机械专业可能没有建筑的牛,作为一位汽车销费者的我,最小奴性没有一些国人强!
有兴趣可拿出阁下的逻辑到轻兵版交流交流,看看啥是奴性!
汗。。。  难达
wangfei816 发表于 2009-12-15 07:36

大哥你的问题就在于
什么话都敢说,但是从来不给自己留个后路。
你确定我在读书或者是个新兵蛋子?
你确定我不是一级建造师或者一级造价工程师?
万一我不是的话你准备怎么下台啊?

你那些甲方乙方第三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勉强算作工程合同协议的范畴,
建筑学就算了。

对自己好一些吧,别总是把自己逼上绝路。

大哥你的问题就在于
什么话都敢说,但是从来不给自己留个后路。
你确定我在读书或者是个新兵蛋子?
...
c@rgo 发表于 2009-12-15 15:39



    哦,那看来又是我错了,那么请问,既然你知道要考的那个是合同法,那么为什么视某些人在这里乱发表违背事实的帖,而视而不见!而且你自己在汗兰达一事中也错了,你承认你错了没?
而且如果你认为我那个帖子的话语不留后路了?我不在询问你是否新兵蛋子吗
大哥你的问题就在于
什么话都敢说,但是从来不给自己留个后路。
你确定我在读书或者是个新兵蛋子?
...
c@rgo 发表于 2009-12-15 15:39



    哦,那看来又是我错了,那么请问,既然你知道要考的那个是合同法,那么为什么视某些人在这里乱发表违背事实的帖,而视而不见!而且你自己在汗兰达一事中也错了,你承认你错了没?
而且如果你认为我那个帖子的话语不留后路了?我不在询问你是否新兵蛋子吗
cptk 发表于 2009-12-15 13:06


    这个行业要有大作的应该要到40~50岁了,资质好点的稍微能早点,不才做的工程得过一次钱江杯,不过这个是各方的贡献,我一个人的作用实在是太渺小了

哦,那看来又是我错了,那么请问,既然你知道要考的那个是合同法,那么为什么视某些人在这里乱发 ...
wangfei816 发表于 2009-12-15 16:09



    汉兰达的事情对错还不着急下,还要观望的。

如果真的是如实地验证的车友们所说:不到18度的正常道路,那么我错了。
如果是如视频中所说的那种30度的黄泥路,那么汉兰达冤枉。
目前来看,我错的几率很大。这个我承认。
但是,我态度转变是因为网友的实地调查,但主要因为不是你说过的那些。

因为在那个帖子出现之前,你从来没有确认过那条山路的真实情况。
你总是在使用“乡亲们说”“车主说”“视频里说”这些毫无说服能力的东西作为论据。

当然,这其中还给你普及了SUV的知识。
但是即便是普及SUV知识的过程中,你还在选择性无视的强调SUV的越野性。

再说说这里。
无论那个人是对是错,你论证问题的手法实在是匪夷所思。
你自己也提到了合同法,
那么你也知道合同法与建筑学的范畴差异,最最起码就是个文理不同科的东西吧。

虽然你的“结论正确”,但是你的论据从来都是跟你的结论关系不大。
不但没有说服力,而且经常适得其反。
就比如你在反复强调SUV的越野性,如果按照你这个思路下去,那HLD的确很无辜!
事实是那个路就不算是个路况比较差的路、而是个“不到20度甚至18度甚至16度的普通乡村路”,
这才是问题的所在。
可惜你之前的说法句句都说不到点儿上。
当然这是在网友实地考察之前。


最最要命的是:你对自己的问题或者明显的漏洞进行选择性失明处理。
就比如这个“我不在询问你是否新兵蛋子吗”
你自己觉得你在询问吗?
“那看来你还在读书吧或者才毕业吧。”
有个“吧”就是疑问吗?
你在怀疑我和大家的智商吗?

所以我说,你的问题就在于说得太多,但是句句说不到点儿上。
对不起我认比较直,如果有伤害你的自尊的话我道歉。
但是希望我的是忠言。
哦,那看来又是我错了,那么请问,既然你知道要考的那个是合同法,那么为什么视某些人在这里乱发 ...
wangfei816 发表于 2009-12-15 16:09



    汉兰达的事情对错还不着急下,还要观望的。

如果真的是如实地验证的车友们所说:不到18度的正常道路,那么我错了。
如果是如视频中所说的那种30度的黄泥路,那么汉兰达冤枉。
目前来看,我错的几率很大。这个我承认。
但是,我态度转变是因为网友的实地调查,但主要因为不是你说过的那些。

因为在那个帖子出现之前,你从来没有确认过那条山路的真实情况。
你总是在使用“乡亲们说”“车主说”“视频里说”这些毫无说服能力的东西作为论据。

当然,这其中还给你普及了SUV的知识。
但是即便是普及SUV知识的过程中,你还在选择性无视的强调SUV的越野性。

再说说这里。
无论那个人是对是错,你论证问题的手法实在是匪夷所思。
你自己也提到了合同法,
那么你也知道合同法与建筑学的范畴差异,最最起码就是个文理不同科的东西吧。

虽然你的“结论正确”,但是你的论据从来都是跟你的结论关系不大。
不但没有说服力,而且经常适得其反。
就比如你在反复强调SUV的越野性,如果按照你这个思路下去,那HLD的确很无辜!
事实是那个路就不算是个路况比较差的路、而是个“不到20度甚至18度甚至16度的普通乡村路”,
这才是问题的所在。
可惜你之前的说法句句都说不到点儿上。
当然这是在网友实地考察之前。


最最要命的是:你对自己的问题或者明显的漏洞进行选择性失明处理。
就比如这个“我不在询问你是否新兵蛋子吗”
你自己觉得你在询问吗?
“那看来你还在读书吧或者才毕业吧。”
有个“吧”就是疑问吗?
你在怀疑我和大家的智商吗?

所以我说,你的问题就在于说得太多,但是句句说不到点儿上。
对不起我认比较直,如果有伤害你的自尊的话我道歉。
但是希望我的是忠言。
wangfei816 发表于 2009-12-15 16:13

拐啥弯,直接公开有什么建筑大作
[:a10:]
c@rgo 发表于 2009-12-15 16:36

如果真的是如实地验证的车友们所说:不到18度的正常道路,那么我错了。
如果是如视频中所说的那种30度的黄泥路,那么汉兰达冤枉。
目前来看,我错的几率很大。这个我承认。
但是,我态度转变是因为网友的实地调查,但主要因为不是你说过的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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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我认定汗兰达有问题,是听村民那么说就知道,为什么,你说30度的坡,面包和轿车上的去吗?我认为汉兰达至少坡度通过性得比普通轿车好,不用管坡是什么普通桥车能上的它就应该能上,至于那个30度我一早肯定是某些人用来转移视线的!所以我得出那个结论,汉兰达有问题了

因为在那个帖子出现之前,你从来没有确认过那条山路的真实情况。
你总是在使用“乡亲们说”“车主说”“视频里说”这些毫无说服能力的东西作为论据。
==================================================
这个其实不叫人证,这个是书证,是物证的一种

当然,这其中还给你普及了SUV的知识。
但是即便是普及SUV知识的过程中,你还在选择性无视的强调SUV的越野性。
=================================================
SUV和越野的区别我本来就知道,但是没有那么详细,那么具体,也没有那么专业,这得谢谢大家为我上了那么一课,但是我知道SUV说什么也得比轿车要有通过性,很多定义上我也帖出来了,也证实了!

再说说这里。
无论那个人是对是错,你论证问题的手法实在是匪夷所思。
你自己也提到了合同法,
那么你也知道合同法与建筑学的范畴差异,最最起码就是个文理不同科的东西吧。
==================================================
应该叫建筑学科,不是土木工程学!这个要学的东西很多,还有很多法律也要学的,不仅仅是建筑类法

虽然你的“结论正确”,但是你的论据从来都是跟你的结论关系不大。
不但没有说服力,而且经常适得其反。
就比如你在反复强调SUV的越野性,如果按照你这个思路下去,那HLD的确很无辜!
事实是那个路就不算是个路况比较差的路、而是个“不到20度甚至18度甚至16度的普通乡村路”,
这才是问题的所在。
可惜你之前的说法句句都说不到点儿上。
当然这是在网友实地考察之前。
======================================================
这个我承认我语言表达不是很厉害,而且反复强调那个SUV越野也没有吧,我是在找定义,当然没有一次写出来,为什么我东扯西扯说不到点子上,那是我现在回想想,那是我上了某人的当了,一直被他牵着走,他东说说越野,西说说轮胎,又说说是车主责任,所以我从这些方面一一反驳了人家,并且害的我非常愤怒,一气氛就词不达意了!我强调的并不是SUV有很好的越野性,而是有一定的越野性,你可以再回过去仔细看看,这个是我一直主张的,也就是SUV至少要比一般轿车越野要好,这个和村民所说正好相反


最最要命的是:你对自己的问题或者明显的漏洞进行选择性失明处理。
就比如这个“我不在询问你是否新兵蛋子吗”
你自己觉得你在询问吗?
“那看来你还在读书吧或者才毕业吧。”
有个“吧”就是疑问吗?
你在怀疑我和大家的智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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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看来~~~~~吧”一词我觉得并没有把事情定论了,而且我还是在轻松的氛围下所说,可能理科生表达词句都有一定的问题吧~~~~~

所以我说,你的问题就在于说得太多,但是句句说不到点儿上。
对不起我认比较直,如果有伤害你的自尊的话我道歉。
但是希望我的是忠言。
========================================
还有,忠言是忠言,你真伤到我了,因为事实和你这里说的有出入,而且很大
cptk 发表于 2009-12-15 17:01


    一个字,建筑大作——无,我并不是专家!
    我是学者~~~~学者也可以有自己的论点
wangfei816 发表于 2009-12-15 17:04



大锅,原来是学者,未请教是那所学府?
cptk 发表于 2009-12-15 17:12


我认为没有成专家之前都是学者!还有我工作前的学府不用说了,如想知道,发消息过来我告诉你
我刚吃饭去了,对你所问的我有什么建筑大作我反驳下,第一,建筑工程是一个系统,是靠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等互相配合完成的!第二,所以建筑大作不可能是某个人的,也不可能是某个单位的,你可以说国家体育馆是中铁某局的大作吗?更不能说是某人大作了!

如果真的是如实地验证的车友们所说:不到18度的正常道路,那么我错了。
如果是如视频中所说的那种30度 ...
wangfei816 发表于 2009-12-15 17:02



学者大哥,你自己信吗?
...
学~
学科~
...
...我承认,在MPV、SUV、越野车,大梁式承载底盘等这块知识结构我是有缺陷的...
....SUV和越野的区别我本来就知道,但是没有那么详细,那么具体,也没有那么专业....
....没有人不明白SUV不是越野车!是你们自作聪明认为别人不知道!...

我懒得给你从一贴一贴里面找出矛盾的话给你一句一句的贴了,
你自己看吧。

你说过的话说改就改了,改口了自己倒不觉得是个问题,真愁人 ...
如果真的是如实地验证的车友们所说:不到18度的正常道路,那么我错了。
如果是如视频中所说的那种30度 ...
wangfei816 发表于 2009-12-15 17:02



学者大哥,你自己信吗?
...
学~
学科~
...
...我承认,在MPV、SUV、越野车,大梁式承载底盘等这块知识结构我是有缺陷的...
....SUV和越野的区别我本来就知道,但是没有那么详细,那么具体,也没有那么专业....
....没有人不明白SUV不是越野车!是你们自作聪明认为别人不知道!...

我懒得给你从一贴一贴里面找出矛盾的话给你一句一句的贴了,
你自己看吧。

你说过的话说改就改了,改口了自己倒不觉得是个问题,真愁人 ...
c@rgo 发表于 2009-12-15 17:21


    30度和16度我觉得不是关键,30度的提出是4S店人员吧,人家是回避的一种手段,正和论坛上某些人说的什么轮胎啊,什么倒车啊,是一样的回避方法,所以我那个帖子里对这些论点一一驳斥,以至没有达到说服人的目的,看来我还是被人绕了~~~~~不曾想到,除了某丰经常用的手段,在这个论坛也会领教到,我头脑简单了!
我从来不信是30度! 即使是“30度”,那么普通轿车上去了,那汗兰达上不去,也是汗兰达有问题。正如我所说SUV说什么也得比轿车越野好吧!但是我从来没说SUV应该有很好的越野性,是吧?

学者大哥,你自己信吗?
...
学~
学科~
...
...我承认,在MPV、SUV、越野车,大梁式承载底盘等 ...
c@rgo 发表于 2009-12-15 17:21


请指明我哪里矛盾了,我说的有缺陷,并没有说我一窍不通啊?
还有我说的有区别,但是没有深入了解到什么锁桥的区别啊,粗粗的了解并不是说我就知道很精啊。但是我不明白我哪里矛盾了啊,大哥
学者大哥,你自己信吗?
...
学~
学科~
...
...我承认,在MPV、SUV、越野车,大梁式承载底盘等 ...
c@rgo 发表于 2009-12-15 17:21


请指明我哪里矛盾了,我说的有缺陷,并没有说我一窍不通啊?
还有我说的有区别,但是没有深入了解到什么锁桥的区别啊,粗粗的了解并不是说我就知道很精啊。但是我不明白我哪里矛盾了啊,大哥
wangfei816 发表于 2009-12-15 17:25


       再叫你一声大哥。30度是楼主发的那个视频的记者说的。你不会连视频都没好好看完吧?
算了算了,不跟你争论了,既然你已经把学 改成学科 甚至是专业了,那这个帖子也没意义了。
c@rgo 发表于 2009-12-15 17:37


    没有看我不会知道村民说的什么吧
再次说明30度不30度我从来不觉得有什么问题啊,即使是30度,那普通轿车上去了,汉兰达却没上去啊
30度4S店人员有没有提,我印象中是记者采访4S人员提的,可能记错,但是我把这个忽略看了,太关注30度的话只能太吹毛求疵,我看视频第一反应就是30度?谁量过?这个不信
c@rgo 发表于 2009-12-15 17:40


    说真的,我也不知道那些什么合同法,什么建筑法,什么招投标法,什么安全生产法,等等法律是不是属于建筑学的;P不过我毕业后走上工作,倒是学习了一次又一次,考了一次又一次的证书,我吃的是建筑饭,可能是我自己把这些法加到这个学科里了:D 有一本书叫〈〈建设工程法规汇编〉〉中是有合同法的,但是被你一说我也不自信了,可能合同法确实不是应该归到建筑学里的吧
大哥,跟你辩论我觉得挺丢人的。我走了。您继续。

大哥,跟你辩论我觉得挺丢人的。我走了。您继续。
c@rgo 发表于 2009-12-15 17:45



    我也那么觉得!我是一次次拿出了证据,可是你只有空说说
合同法,在建设法规汇编中
读书的时候确实没有涉及,那时候学的是什么结构力学啊,什么建筑力学啊,什么理论力学,还什么房屋概论了,结果工作了都丢了,也不曾考试过:shutup:
大哥,跟你辩论我觉得挺丢人的。我走了。您继续。
c@rgo 发表于 2009-12-15 17:45



    我也那么觉得!我是一次次拿出了证据,可是你只有空说说
合同法,在建设法规汇编中
读书的时候确实没有涉及,那时候学的是什么结构力学啊,什么建筑力学啊,什么理论力学,还什么房屋概论了,结果工作了都丢了,也不曾考试过:shutup:
wangfei816 发表于 2009-12-15 17:16


学者啊学者,这位没有成专家之前的学者,既然自已永远是对的,干吗不直接说出来,这样会被猜测,如非自已直接说的的可不承认吧?
cptk 发表于 2009-12-15 18:02


    这是你说的,我知道做人还是要谦虚的,但是你被丰田或者你看别人被丰田咬了一口的时候,我觉得做为一个有良知的人还是得说出自己认为正确的事实
wangfei816 发表于 2009-12-15 18:04


当被js忽悠之后,我选择的方法是,做个了解自已须要的精明销费者,最佳的解决问题方法是不让问题发生!

当被js忽悠之后,我选择的方法是,做个了解自已须要的精明销费者,最佳的解决问题方法是不让问题发生 ...
cptk 发表于 2009-12-16 02:00



    最佳的解决问题方法确实是不让问题发生,这个我同意,不过你是站在消费者立场说的,还是站在商家立场说的? 我觉得这句话应该是站在消费者立场对商家说的! 消费者还没有那个能力,说得白了,消费者,一般的,只有消费能力!
当被js忽悠之后,我选择的方法是,做个了解自已须要的精明销费者,最佳的解决问题方法是不让问题发生 ...
cptk 发表于 2009-12-16 02:00



    最佳的解决问题方法确实是不让问题发生,这个我同意,不过你是站在消费者立场说的,还是站在商家立场说的? 我觉得这句话应该是站在消费者立场对商家说的! 消费者还没有那个能力,说得白了,消费者,一般的,只有消费能力!
c@rgo 发表于 2009-12-15 17:45


    你是说30度的还是说建筑学的事?
30度的事,我觉得是那个4S店人员先提的,我又仔细看了一遍视频,但是是记者先说出这个30度,为什么,因为记者的声音是后期加上去的,我觉得应该是他从4S店人员那里听来再加上30度的! 不过我一开始就不认为30度有什么可信
合同法的事,我下面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