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美国姑娘下访营救中国未婚夫 曾欲找奥巴马求助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0:33:49
http://news.sina.com.cn/s/2009-12-11/113119239697.shtml

美国姑娘朱莉·哈尔姆斯没想到,与安徽五河青年刘士亮的爱情考验,还会遭遇到这一茬事儿:下访。因一起很小的邻里纠纷,刘士亮以“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名被拘捕。这个坚持认为未婚夫无罪的红头发女孩,在接下来的5个月里,以自己的方式走上中国信访道路。赴京、排队、申诉、等待,在经历了所有中国人下访必须的过程后,她体认到文化与法律制度之间的差异与隔阂。

  南都周刊记者_杨猛 北京报道

  今天我所讲述的,是一个老外在中国下访的故事。

  我,朱莉·哈尔姆斯,31岁,美国人,现居北京。

  别笑,这是真的。我头一次来中国,是被这个国家的神奇所吸引;接下来,我定居在中国,因为遇到了一个中国爱人;现在,我在这里要做的事就是:下访。

  我为什么下访?当我和众多下访者拥挤在国家机关门前的队伍中时,当我被那些盼望公正的眼神震撼时,当我和他们一样感到被敷衍时,我也常问自己这个问题。

  我毕业于哈佛大学国际关系专业,这座全世界著名学府的一个基本治学传统是:视法治为社会运转之基石。当经历过中国式下访后,我更加觉得,在依靠法律主张权利的道路上,我们应该走得更深入。

  开始,我的故事幸福和顺遂。按计划,我和我的中国爱人今年完婚。他叫刘士亮,是一个来自安徽五河的农村小伙子。1999年,我来中国为一家美国出版社撰写一本关于中国旅游的书,偶遇在合肥做保安的刘士亮,我们之间擦出了火花。“身份”的差距,并没有阻挡住我们的相爱。

  2007年,一桩意外把刘士亮卷入其中,也改变了我的生活。刘士亮是安徽五河县双忠庙镇刘蔡村人。这个村子的人大多数都姓刘,属同一个祖先,不过盘根错节的宗族关系,让家族成员间也潜伏着矛盾。

  刘士亮大哥的孩子,和同村村民刘士勋的孩子发生了冲突。这起孩子间的纠纷,却使得两家家长棍棒相见。最后,刘士亮大哥家吃了亏。当时在深圳工作的刘士亮,坐立不安。

  2007年5月15日,刘士亮从深圳赶到五河家中,身边还带着5个朋友——这很容易被看成是意图报复和挑衅。

  很不幸,刘士亮和刘士勋又发生了肢体冲突。刘士勋轻微伤,而刘士亮重伤颅骨骨折,当即被送到安徽省立医院医治。

  我引用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份民事裁决书,说明此事:

  “刘士勋因邻里纠纷持械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刘士勋除负刑事责任外,对其犯罪行为给被害人刘士亮造成的损失,还应负民事赔偿责任。”

  2008年6月23日,终审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刘士勋判处有期徒刑5年,赔偿刘士亮1.5万余元。但是刘士勋对此判决不满,状告刘士亮非法侵入住宅,也走上了下访之路。

  下访,是中国人特有的权利申诉方式,每年都有大量的中国人以自己的方式走上信访的道路。2004年,中国国家信访局曾经公布,每年的下访案件达到1000万起,每年的下访人数超过50万人次。

  整个事件很不幸。在等待刘士亮身体康复的同时,我们开始筹划在2009年完成婚礼。经历过这次意外,对步入稳定的婚姻,我已急不可待。

  然而接下来的波折,却让我陷入更深更大的漩涡中。

  小城洋秋菊

  2008年3月,五河家人的一个电话打到深圳,我和刘士亮得知:五河县公安局以涉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为名,对刘士亮提请逮捕,五河县检察院已批准逮捕。

  距离那起邻里冲突已经过去9个月,为什么这个时候又突然对刘士亮实行逮捕?

  直到时隔半年之后,2008年10月,刘的家人才获悉,早在2008年2月28日,五河县公安局就对刘士亮网上通缉。

  别人告诉我,在中国,只有罪大恶极的,或者重大民事纠纷中的责任逃逸者,才可能被上网通缉。

  我的律师吴志君告诉我,在认定当事人逃逸的情况下才会通缉,而且要在24小时之内,对家属下达书面通知。但是,刘士亮和他在五河的父母称,一直没有接到当地警方的书面通知。他们认为,五河县公安局知道刘士亮在深圳工作单位、住址及电话,但是没有行使这项义务。

  更让我奇怪的是“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这个罪名。在中国农村,特别是刘士亮的老家,去邻里家走动有时十分随意,不需要预约。

  所有的蹊跷,都使我不得不认同刘士亮父母的推断:对方不甘受罚,通过关系对执法部门施加了不当的影响。但刘士勋家人否认了这个指控。他们认为,刘士亮依靠人多势众制造了事端。

  五河县公安局局长吕兴亚接受记者采访的时候介绍,这起案件责任很明确,打人的一方和侵入他人住宅的一方,都有责任。当时在找不到刘士亮的情况下,才根据有关法规对刘进行通缉。吕局长说,根据当时勘查情况,刘士亮涉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证据明显,所以对他提请了逮捕。

  我们委托律师递交了要求撤销逮捕决定的申诉书,并且在2008年10月到安徽省公安厅、12月到公安部反映情况。但是我和刘士亮得到最多的答复是:“需要了解情况”。

  吴志君律师跟五河县公安局交涉的时候,得到这样的答复:刘士亮必须归案,因为刘士勋一家也在下访,两家的不断下访给当地带来了很坏的影响!

  2009年6月17日,刘士亮在深圳被警察带走,6月28日被羁押到五河县看守所。

  听到这个消息时,我正在休斯顿,立刻赶回了五河县。从这一天起,我的生活就被改变了。

  本来作为五河小县城唯一的洋人,我已经够扎眼了。现在,五河、蚌埠、合肥、北京,在各级公、检、法机关门前,我这个红头发的老外,又加入到下访者行列中。

  我最早来到的是五河县公安局。而后,当得知检察院即将提起公诉,我又来到了五河县检察院。吴志君律师说,非法侵入住宅,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才构成犯罪。对此类案件的处理,一般属于自诉案件,只有在特别严重时,才作为公诉案件审理。

  但是,我发现,在县城找领导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每一次都找不到领导,很多领导不在单位上班,或者“领导在开会”,其下属也不知道领导在哪里。

  五河县检察院一位官员说,既然公安已经提请逮捕,作为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和提起公诉是顺理成章的。他告诉我:“公安是配菜,我们是炒菜。”

  我对“配菜说”的逻辑感到不解。检察院对于批准逮捕的案件应该做独立的调查,不能视自己批捕的案子作为一个应景的配菜程序而推卸责任。因为,如果开始就抓错了人,后来者很可能也会将错就错。

  开始,我不想把事情搞复杂,跟秋菊一样,也是从基层反映情况。我知道“越级”会让当地政府不高兴。但是,最后,我还是决定去北京。我的理解是,当人们认为法律在被不公正地执行时,需要到一个更高级的机关来纠正这些做法。

  “在程序中”

  我的第一份工作和北京有关。2000年哈佛大学毕业后,我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北京办事处工作了一年。现在我故地重游,是为了下访。

  北京酷热无比。我先是去了位于东堂子胡同的公安部信访处。我认为问题出在五河县公安不应该对刘士亮通缉,这是滥用权力。我目的很简单,就是要求依法办案。

  我去公安部的次数最多,已经5次了。公安部信访处的人都认识我了,甚至跟我打招呼,“又来了?”

  信访处门前,每天挤满了各地的访民。这里上午发号,下午叫号。人们早早排好队,希望可以有机会陈述冤情。我看到,有些好不容易排到前头的下访者,因为没带身份证,被门卫一句轻描淡写的话打发回家。

  访民们一开始还以为我是个记者,他们向我讲述自己的遭遇。许多问题因为经年累月得不到解决,已积重难返。他们似乎对结果也不抱希望,唯一的寄托就是不停地下访。有意思的是,一个中国人甚至问我:你来下访是被人指示还是被人花钱雇的?

  或许是看到一个老外站在下访的人群中不好看?一次,公安部信访处的工作人员过来邀请我进去坐。我谢绝了:我不是小孩子,不需要照顾。我要和其他下访者一起排队。

  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信访处,在正义路靠近东交民巷的地方,门上没有牌子,显得神秘。在那里,工作人员看到“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这个罪名都觉得很奇怪,说这构不成重罪。一个59号工作人员,我对他印象深刻,因为他是为数不多能够认真听完我的倾诉的人。我甚至分辨出,此人的口音来自呼和浩特。

  国家纪检委信访处我只去了一次,是坐308公交去的。这个地方一天只发100个号,但是一般是一批同时接待5个访民。因为往往是下午两三点开始接待下访者,我那次是和7个人一起挤进去的。

  整个7月、8月,我几乎天天下访,对于这些机构的下访规律门清。为了省钱,我还办了交通卡,北京坐公交才4毛钱!

  我在王府井新华书店买了好多中国法律方面的书,刑法、刑事诉讼法、宪法、信访条例。看完了这些书,我觉得跟美国的法律条文区别也不算太大,差距来自执行上。

  比如按照信访条例第23条,信访机构应该给下访者书面答复,但是我从来没有得到。只是偶而得到一张小纸条,告诉我下一次下访的时间,和我应该去解决问题的地方。

  我把一切搞砸了吗?

  我在北京下访,让刘士亮代理律师刘咏梅很不高兴。她说,本来这个案子很容易,就因为刘士亮有个要过门的美国太太不断下访,还找媒体,把本来简单的事情搞复杂了。

  或许真应了刘律师的话,2009年9月14日,五河县人民法院开庭,这是事隔三月后,我第一次看到刘士亮,但是这次开庭没有宣判就结束了。

  吴志君律师认为,五河县公安机关羁押刘士亮,没有超过法律规定的羁押期限。正常情况下,法院要在1个月到一个半月内,开完庭并作出一审判决。开庭后,检察院有两次补充证据的权力,每次为时一个月。如果法院在一个半月内审结不了,可以向上级法院请求延期一个月。

  五河县外宣办工作人员李向前在接受记者采访的时候表示,这个案子其实不大,之所以现在没有宣判,就是因为搜集到了新的证据,法院要把这个案子办成铁案。

  李向前告诉记者,“朱莉想利用外国人的身份对案子施加影响是行不通的。因为,现在中国已经不是‘做洋奴’的时候了。”

  11月2日,我去了五河县法院,刑庭庭长告诉我,案件已经上报安徽省高院,并且已经获得批准,可以延后宣判。11月7日,我带着刘士亮的父母去了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傍晚时分,得知五河县法院已将案件退回五河县检察院。

  刘咏梅律师说,这次是五河县检察院主动撤诉的,他们还要重新起诉。

  在看守所里,刘士亮已经迎来送往了几拨狱友。刘咏梅说,原来与他同被关押的两人,一人有前科,此次又是翻墙撬锁,并打伤了人且不认罪,才被判处六个月,离开了看守所;另一人被判了三个月,也走了。因为刘士亮“拒绝认罪”,我们取保候审的要求没有被允许。现在,刘士亮被羁押时间已近半年。

  我也自问,是我的倔劲惹恼了地方官员吗?

  一些中国人会说,中国法律和美国法律肯定有一些区别,中国的法律还在完善,因为中国是发展中国家。但是,我觉得在中国有的地方,法律还是靠人、靠关系。

  没见着奥巴马校友

  我担心案子无休止拖下去。11月12日,我在网上发现了一家航空公司当晚去北京的单程机票,4折。我决定当天从深圳飞往北京。

  11月13日,我一口气去了三家公检法部门。在公安部,我又谢绝了进门坐坐的邀请,交谈在门口就结束了。在最高法院,警卫告诉我,没有判决书不会被接待。

  下午,我还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我来过两次,他们都认识我。警卫告诉我,上次接待的59号工作人员已经调到国家信访局,让我去信访局找以前的59号,才会知道案子进展。这期间,我还做了一件在外人看来很“离谱”的事情:找奥巴马下访。11月15日奥巴马总统来中国访问,我知道他一定会去美国大使馆。我想:让美国总统和中国的国家领导人知道我这位“洋秋菊”的存在,或许能促进事情的解决。既然司法渠道和舆论监督的路都碰壁了,我想试试中国的传统方式—“告御状”。

  11月17日下午,我登记进入了美国大使馆的一道门,我走进院子,发现第二道门站满了等待总统的使馆要员和美国特工。我走上前,说明了我的境遇,向他们递交了我的信件。但是他们严肃地告诉我:不能接收和代我转交任何东西给总统先生,并让我赶紧离开。

  我表示理解,但是我并不服气。奥巴马算是我的哈佛校友,一个美国公民向自己的总统求助并不为过,况且我还曾经投过他一票。

  我没辙了,也不知道下一步怎么办。你知道,下访对于我是不得已而为之。在美国,没有“信访办”,美国人到各州首府和华盛顿下访的人少之又少,因为表达意见的渠道很畅通。

  这一次,我在北京待了半个月。每天像上班一样,上午出门下访、找律师和记者,晚上回酒店,天天挤公共汽车。

  在我下访的所有过程中,“在程序中”是我听到最多的词汇。信访的处理进展从来都是“犹抱琵琶半遮面”,我始终不知道“程序”究竟到了哪一步?

  11月26日,在北京寒冷的街头奔波了一天,我又冷又饿,傍晚经过建国门一间“SUBWAY”的时候,看到橱窗里“火鸡半价”的红色招牌,我突然意识到,这天是感恩节。

  此刻,我的父母还有我亲爱的奶奶,正围坐在休斯顿家中享受着大餐,而我独自在中国奔波。我的身边没有可以分享心情的人。刘士亮,此刻他在做什么?

  12月2日,是刘士亮在五河县法院第二次开庭。前一天,我又一次来到了公安部信访处。出人意料,这一次我受到了热情接待。一位信访接待人员告诉我:“公安部对你的事情很重视,部长几次就你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批示”。

  我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中国的事情太复杂,我这个老外还没有摸准它的“弦外之意”。

  上午10点,我匆匆离开公安部,赶上了北京开往蚌埠的火车。多日来的奔波让我疲惫不堪。我不知道将来怎样?只是想把眼前这场难关渡过去。

  (12月2日,刘士亮案件在五河县法院第二次开庭,五河县法院介绍,法院将择日宣判。刘士亮仍在羁押中。)http://news.sina.com.cn/s/2009-12-11/113119239697.shtml

美国姑娘朱莉·哈尔姆斯没想到,与安徽五河青年刘士亮的爱情考验,还会遭遇到这一茬事儿:下访。因一起很小的邻里纠纷,刘士亮以“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名被拘捕。这个坚持认为未婚夫无罪的红头发女孩,在接下来的5个月里,以自己的方式走上中国信访道路。赴京、排队、申诉、等待,在经历了所有中国人下访必须的过程后,她体认到文化与法律制度之间的差异与隔阂。

  南都周刊记者_杨猛 北京报道

  今天我所讲述的,是一个老外在中国下访的故事。

  我,朱莉·哈尔姆斯,31岁,美国人,现居北京。

  别笑,这是真的。我头一次来中国,是被这个国家的神奇所吸引;接下来,我定居在中国,因为遇到了一个中国爱人;现在,我在这里要做的事就是:下访。

  我为什么下访?当我和众多下访者拥挤在国家机关门前的队伍中时,当我被那些盼望公正的眼神震撼时,当我和他们一样感到被敷衍时,我也常问自己这个问题。

  我毕业于哈佛大学国际关系专业,这座全世界著名学府的一个基本治学传统是:视法治为社会运转之基石。当经历过中国式下访后,我更加觉得,在依靠法律主张权利的道路上,我们应该走得更深入。

  开始,我的故事幸福和顺遂。按计划,我和我的中国爱人今年完婚。他叫刘士亮,是一个来自安徽五河的农村小伙子。1999年,我来中国为一家美国出版社撰写一本关于中国旅游的书,偶遇在合肥做保安的刘士亮,我们之间擦出了火花。“身份”的差距,并没有阻挡住我们的相爱。

  2007年,一桩意外把刘士亮卷入其中,也改变了我的生活。刘士亮是安徽五河县双忠庙镇刘蔡村人。这个村子的人大多数都姓刘,属同一个祖先,不过盘根错节的宗族关系,让家族成员间也潜伏着矛盾。

  刘士亮大哥的孩子,和同村村民刘士勋的孩子发生了冲突。这起孩子间的纠纷,却使得两家家长棍棒相见。最后,刘士亮大哥家吃了亏。当时在深圳工作的刘士亮,坐立不安。

  2007年5月15日,刘士亮从深圳赶到五河家中,身边还带着5个朋友——这很容易被看成是意图报复和挑衅。

  很不幸,刘士亮和刘士勋又发生了肢体冲突。刘士勋轻微伤,而刘士亮重伤颅骨骨折,当即被送到安徽省立医院医治。

  我引用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份民事裁决书,说明此事:

  “刘士勋因邻里纠纷持械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刘士勋除负刑事责任外,对其犯罪行为给被害人刘士亮造成的损失,还应负民事赔偿责任。”

  2008年6月23日,终审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刘士勋判处有期徒刑5年,赔偿刘士亮1.5万余元。但是刘士勋对此判决不满,状告刘士亮非法侵入住宅,也走上了下访之路。

  下访,是中国人特有的权利申诉方式,每年都有大量的中国人以自己的方式走上信访的道路。2004年,中国国家信访局曾经公布,每年的下访案件达到1000万起,每年的下访人数超过50万人次。

  整个事件很不幸。在等待刘士亮身体康复的同时,我们开始筹划在2009年完成婚礼。经历过这次意外,对步入稳定的婚姻,我已急不可待。

  然而接下来的波折,却让我陷入更深更大的漩涡中。

  小城洋秋菊

  2008年3月,五河家人的一个电话打到深圳,我和刘士亮得知:五河县公安局以涉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为名,对刘士亮提请逮捕,五河县检察院已批准逮捕。

  距离那起邻里冲突已经过去9个月,为什么这个时候又突然对刘士亮实行逮捕?

  直到时隔半年之后,2008年10月,刘的家人才获悉,早在2008年2月28日,五河县公安局就对刘士亮网上通缉。

  别人告诉我,在中国,只有罪大恶极的,或者重大民事纠纷中的责任逃逸者,才可能被上网通缉。

  我的律师吴志君告诉我,在认定当事人逃逸的情况下才会通缉,而且要在24小时之内,对家属下达书面通知。但是,刘士亮和他在五河的父母称,一直没有接到当地警方的书面通知。他们认为,五河县公安局知道刘士亮在深圳工作单位、住址及电话,但是没有行使这项义务。

  更让我奇怪的是“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这个罪名。在中国农村,特别是刘士亮的老家,去邻里家走动有时十分随意,不需要预约。

  所有的蹊跷,都使我不得不认同刘士亮父母的推断:对方不甘受罚,通过关系对执法部门施加了不当的影响。但刘士勋家人否认了这个指控。他们认为,刘士亮依靠人多势众制造了事端。

  五河县公安局局长吕兴亚接受记者采访的时候介绍,这起案件责任很明确,打人的一方和侵入他人住宅的一方,都有责任。当时在找不到刘士亮的情况下,才根据有关法规对刘进行通缉。吕局长说,根据当时勘查情况,刘士亮涉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证据明显,所以对他提请了逮捕。

  我们委托律师递交了要求撤销逮捕决定的申诉书,并且在2008年10月到安徽省公安厅、12月到公安部反映情况。但是我和刘士亮得到最多的答复是:“需要了解情况”。

  吴志君律师跟五河县公安局交涉的时候,得到这样的答复:刘士亮必须归案,因为刘士勋一家也在下访,两家的不断下访给当地带来了很坏的影响!

  2009年6月17日,刘士亮在深圳被警察带走,6月28日被羁押到五河县看守所。

  听到这个消息时,我正在休斯顿,立刻赶回了五河县。从这一天起,我的生活就被改变了。

  本来作为五河小县城唯一的洋人,我已经够扎眼了。现在,五河、蚌埠、合肥、北京,在各级公、检、法机关门前,我这个红头发的老外,又加入到下访者行列中。

  我最早来到的是五河县公安局。而后,当得知检察院即将提起公诉,我又来到了五河县检察院。吴志君律师说,非法侵入住宅,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才构成犯罪。对此类案件的处理,一般属于自诉案件,只有在特别严重时,才作为公诉案件审理。

  但是,我发现,在县城找领导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每一次都找不到领导,很多领导不在单位上班,或者“领导在开会”,其下属也不知道领导在哪里。

  五河县检察院一位官员说,既然公安已经提请逮捕,作为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和提起公诉是顺理成章的。他告诉我:“公安是配菜,我们是炒菜。”

  我对“配菜说”的逻辑感到不解。检察院对于批准逮捕的案件应该做独立的调查,不能视自己批捕的案子作为一个应景的配菜程序而推卸责任。因为,如果开始就抓错了人,后来者很可能也会将错就错。

  开始,我不想把事情搞复杂,跟秋菊一样,也是从基层反映情况。我知道“越级”会让当地政府不高兴。但是,最后,我还是决定去北京。我的理解是,当人们认为法律在被不公正地执行时,需要到一个更高级的机关来纠正这些做法。

  “在程序中”

  我的第一份工作和北京有关。2000年哈佛大学毕业后,我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北京办事处工作了一年。现在我故地重游,是为了下访。

  北京酷热无比。我先是去了位于东堂子胡同的公安部信访处。我认为问题出在五河县公安不应该对刘士亮通缉,这是滥用权力。我目的很简单,就是要求依法办案。

  我去公安部的次数最多,已经5次了。公安部信访处的人都认识我了,甚至跟我打招呼,“又来了?”

  信访处门前,每天挤满了各地的访民。这里上午发号,下午叫号。人们早早排好队,希望可以有机会陈述冤情。我看到,有些好不容易排到前头的下访者,因为没带身份证,被门卫一句轻描淡写的话打发回家。

  访民们一开始还以为我是个记者,他们向我讲述自己的遭遇。许多问题因为经年累月得不到解决,已积重难返。他们似乎对结果也不抱希望,唯一的寄托就是不停地下访。有意思的是,一个中国人甚至问我:你来下访是被人指示还是被人花钱雇的?

  或许是看到一个老外站在下访的人群中不好看?一次,公安部信访处的工作人员过来邀请我进去坐。我谢绝了:我不是小孩子,不需要照顾。我要和其他下访者一起排队。

  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信访处,在正义路靠近东交民巷的地方,门上没有牌子,显得神秘。在那里,工作人员看到“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这个罪名都觉得很奇怪,说这构不成重罪。一个59号工作人员,我对他印象深刻,因为他是为数不多能够认真听完我的倾诉的人。我甚至分辨出,此人的口音来自呼和浩特。

  国家纪检委信访处我只去了一次,是坐308公交去的。这个地方一天只发100个号,但是一般是一批同时接待5个访民。因为往往是下午两三点开始接待下访者,我那次是和7个人一起挤进去的。

  整个7月、8月,我几乎天天下访,对于这些机构的下访规律门清。为了省钱,我还办了交通卡,北京坐公交才4毛钱!

  我在王府井新华书店买了好多中国法律方面的书,刑法、刑事诉讼法、宪法、信访条例。看完了这些书,我觉得跟美国的法律条文区别也不算太大,差距来自执行上。

  比如按照信访条例第23条,信访机构应该给下访者书面答复,但是我从来没有得到。只是偶而得到一张小纸条,告诉我下一次下访的时间,和我应该去解决问题的地方。

  我把一切搞砸了吗?

  我在北京下访,让刘士亮代理律师刘咏梅很不高兴。她说,本来这个案子很容易,就因为刘士亮有个要过门的美国太太不断下访,还找媒体,把本来简单的事情搞复杂了。

  或许真应了刘律师的话,2009年9月14日,五河县人民法院开庭,这是事隔三月后,我第一次看到刘士亮,但是这次开庭没有宣判就结束了。

  吴志君律师认为,五河县公安机关羁押刘士亮,没有超过法律规定的羁押期限。正常情况下,法院要在1个月到一个半月内,开完庭并作出一审判决。开庭后,检察院有两次补充证据的权力,每次为时一个月。如果法院在一个半月内审结不了,可以向上级法院请求延期一个月。

  五河县外宣办工作人员李向前在接受记者采访的时候表示,这个案子其实不大,之所以现在没有宣判,就是因为搜集到了新的证据,法院要把这个案子办成铁案。

  李向前告诉记者,“朱莉想利用外国人的身份对案子施加影响是行不通的。因为,现在中国已经不是‘做洋奴’的时候了。”

  11月2日,我去了五河县法院,刑庭庭长告诉我,案件已经上报安徽省高院,并且已经获得批准,可以延后宣判。11月7日,我带着刘士亮的父母去了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傍晚时分,得知五河县法院已将案件退回五河县检察院。

  刘咏梅律师说,这次是五河县检察院主动撤诉的,他们还要重新起诉。

  在看守所里,刘士亮已经迎来送往了几拨狱友。刘咏梅说,原来与他同被关押的两人,一人有前科,此次又是翻墙撬锁,并打伤了人且不认罪,才被判处六个月,离开了看守所;另一人被判了三个月,也走了。因为刘士亮“拒绝认罪”,我们取保候审的要求没有被允许。现在,刘士亮被羁押时间已近半年。

  我也自问,是我的倔劲惹恼了地方官员吗?

  一些中国人会说,中国法律和美国法律肯定有一些区别,中国的法律还在完善,因为中国是发展中国家。但是,我觉得在中国有的地方,法律还是靠人、靠关系。

  没见着奥巴马校友

  我担心案子无休止拖下去。11月12日,我在网上发现了一家航空公司当晚去北京的单程机票,4折。我决定当天从深圳飞往北京。

  11月13日,我一口气去了三家公检法部门。在公安部,我又谢绝了进门坐坐的邀请,交谈在门口就结束了。在最高法院,警卫告诉我,没有判决书不会被接待。

  下午,我还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我来过两次,他们都认识我。警卫告诉我,上次接待的59号工作人员已经调到国家信访局,让我去信访局找以前的59号,才会知道案子进展。这期间,我还做了一件在外人看来很“离谱”的事情:找奥巴马下访。11月15日奥巴马总统来中国访问,我知道他一定会去美国大使馆。我想:让美国总统和中国的国家领导人知道我这位“洋秋菊”的存在,或许能促进事情的解决。既然司法渠道和舆论监督的路都碰壁了,我想试试中国的传统方式—“告御状”。

  11月17日下午,我登记进入了美国大使馆的一道门,我走进院子,发现第二道门站满了等待总统的使馆要员和美国特工。我走上前,说明了我的境遇,向他们递交了我的信件。但是他们严肃地告诉我:不能接收和代我转交任何东西给总统先生,并让我赶紧离开。

  我表示理解,但是我并不服气。奥巴马算是我的哈佛校友,一个美国公民向自己的总统求助并不为过,况且我还曾经投过他一票。

  我没辙了,也不知道下一步怎么办。你知道,下访对于我是不得已而为之。在美国,没有“信访办”,美国人到各州首府和华盛顿下访的人少之又少,因为表达意见的渠道很畅通。

  这一次,我在北京待了半个月。每天像上班一样,上午出门下访、找律师和记者,晚上回酒店,天天挤公共汽车。

  在我下访的所有过程中,“在程序中”是我听到最多的词汇。信访的处理进展从来都是“犹抱琵琶半遮面”,我始终不知道“程序”究竟到了哪一步?

  11月26日,在北京寒冷的街头奔波了一天,我又冷又饿,傍晚经过建国门一间“SUBWAY”的时候,看到橱窗里“火鸡半价”的红色招牌,我突然意识到,这天是感恩节。

  此刻,我的父母还有我亲爱的奶奶,正围坐在休斯顿家中享受着大餐,而我独自在中国奔波。我的身边没有可以分享心情的人。刘士亮,此刻他在做什么?

  12月2日,是刘士亮在五河县法院第二次开庭。前一天,我又一次来到了公安部信访处。出人意料,这一次我受到了热情接待。一位信访接待人员告诉我:“公安部对你的事情很重视,部长几次就你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批示”。

  我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中国的事情太复杂,我这个老外还没有摸准它的“弦外之意”。

  上午10点,我匆匆离开公安部,赶上了北京开往蚌埠的火车。多日来的奔波让我疲惫不堪。我不知道将来怎样?只是想把眼前这场难关渡过去。

  (12月2日,刘士亮案件在五河县法院第二次开庭,五河县法院介绍,法院将择日宣判。刘士亮仍在羁押中。)
刘士亮造成的损失,还应负民事赔偿责任。

这两人明显是亲戚,因为一点小事大打出手,真不好说谁对谁错。中国农村这类事情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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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戚捅刀子的都不鲜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