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的判刑两年,买爱情动作片的三年,求法律人士科普。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14:28:56
50元卖154部淫秽影片 一工程师获刑三年

综合消息 重庆一某知名高校计算机专业毕业、在某房地产公司负责网络维护的工程师,因为与网友“分享”154部淫秽影片,收取了50元“劳务费”,日前被江北区法院以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据杨力(化名)交代,他在一个论坛上发现很多黄片便下载到自己的电脑上看。今年4月初,杨力在某IT论坛上发了一个帖,称大量出售“生活片”,还附上自己的手机号码。

  4月18日,男子罗某跟他联系,在江北区五里店杨力家里拷走102部黄片,支付了40元钱。

  4月23日,男子李某跟杨力联系要买黄片。杨力叫他家中来拷。李某正在拷贝时,有人敲门,开门一看,竟是警察!

  警察进屋时,李某刚好拷完52部黄片,放了10元钱在电脑桌上。人赃俱获,警察将其抓获。

大家应该听说过,就不发链接了。



陕西高中生受审猝死案宣判 被告最高被判2年半

这个也不用发链接了……


请法律人士科普一下,到底是哪个比较严重呢?

纯求科普,勿拍砖。
50元卖154部淫秽影片 一工程师获刑三年

综合消息 重庆一某知名高校计算机专业毕业、在某房地产公司负责网络维护的工程师,因为与网友“分享”154部淫秽影片,收取了50元“劳务费”,日前被江北区法院以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据杨力(化名)交代,他在一个论坛上发现很多黄片便下载到自己的电脑上看。今年4月初,杨力在某IT论坛上发了一个帖,称大量出售“生活片”,还附上自己的手机号码。

  4月18日,男子罗某跟他联系,在江北区五里店杨力家里拷走102部黄片,支付了40元钱。

  4月23日,男子李某跟杨力联系要买黄片。杨力叫他家中来拷。李某正在拷贝时,有人敲门,开门一看,竟是警察!

  警察进屋时,李某刚好拷完52部黄片,放了10元钱在电脑桌上。人赃俱获,警察将其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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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高中生受审猝死案宣判 被告最高被判2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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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法律人士科普一下,到底是哪个比较严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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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事的一个是警察,一个老百姓。正常。至少在中国是正常的
很荒唐,的确很荒唐!
卖黄盘有辐射性  打人的只伤害一个人  解释的通吧
很荒唐,刑迅逼供是违法的,殴打他人也是违法的;殴打他人致死的话,不死刑也是无期;刑迅逼供致死结果才两年半。
宣判书,要看宣判书,谁能发一下,定罪,量刑都在里面,这样才好发表意见啊
有时候太较真在这个国度就会活得很累……现在不是流行这么段话么……电话费透支90万的判无期,撞死人的判3年;自动取款机恶意取款17万判无期,贪污几千万判10年
我是不带KC来的……虽然世界一直很疯狂……要和谐……{:cha:}
刚才去看了一下新闻,卖黄片那哥们是板上钉钉了,该他倒霉也没办法.....
至于那个刑讯逼供我觉得估计要上诉,没有找到具体的量刑依据,就案情本身来看已经可以用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了,谁有量刑依据给我看下,比如法医鉴定之类的
翩翩冠玉 发表于 2009-11-28 01:38
案子不能这样对比,就说胡斌那3年我不觉得有什么不对的,甚至还判重了,而那个贪污10年的就我所知是引渡回来之后沿用海外的判刑,否则不予引渡
或许有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但是恶法亦法,修改法律那是人大的事情,司法的事情还是不要干涉的好
比如说一个司机遵守交通法规结果行人闯红灯被撞死了,司机赔个5万元就没事了;然后一个小偷偷了一条狗去吃,结果狗很名贵,价值数万,小偷因此进了牢房,说起来就成了撞死个人赔5万,偷条狗被判5年,你觉得这个听起来妥当吗
当然我不是说帖子里的案子,刚才发的帖子被审核了,我觉得后面那个刑讯逼供罪还是要上诉,只是有的案子原本就不同,不能放在一起说的
shiyuxiaxia 发表于 2009-11-28 01:45
没看过我以前的帖子吧……此调侃而已,在军坛讨论什么法学,只会招来JZ和各色KC……对讨论本行问题已经无爱了
用不着科普,你BAIDU下刑法,仔仔细细看遍书就明白了。
杀人,正当防卫也可能杀人。你也判人家死刑?
那个刑讯逼供的案子,验尸说是死者有心脏病,所以我们伟大的法官就只给他们判了2年

这是个神奇的国度。

另外拷黄片的时候正好警察来敲门,正好桌子上有10元钱,也太凑巧了点。


认为自己最懂法律的,恰恰就是某些法盲,LZ,你能明白我的话吗
PS:CD不适合谈法律,法盲众多

认为自己最懂法律的,恰恰就是某些法盲,LZ,你能明白我的话吗
PS:CD不适合谈法律,法盲众多
wawo1 发表于 2009-11-28 10:14
本来以为这贴会很沉闷,,,没想到一下子闪现了两个亮点,哈哈
法律嘛,只要程序正义就行,一切按照程序来就行了,至于结果正义与否,那不是法学家们所关心的。
辛普森杀人案也一个道理。
逢赌必输 发表于 2009-11-28 10:30


    哦,又见面了,最近可好?
法律只是权贵们的玩物而已
最重要的是判决书 没有判决书啥都是扯淡 根据判决书可以了解定罪量刑的依据
任何公权都得受到监督,违法行使的更要依法处置,人是平等的
我看到有人谈法律我就想笑!!!
法律,就TMD一个工具,而且是上位者玩下位者的工具
两年半已经很不错了啊,已经算是一个突破吧
wawo1 发表于 2009-11-28 10:43


嗯,,,,还不错,,,谢谢还惦着,哈哈
黑的是黑的,白的是白的
黑的不是黑的,白的不是白的
黑的还是黑的,白的还是白的
刑讯逼供的那个,好像还考虑到了自首的,
MD,
不死人的话,就算你告他刑讯逼供,他保证不会认的!!!!!!!!!
这是神奇的国度。
蛋定蛋定,这是一个神奇的国度,这两天焚化局还说以后游戏不能有PK,打怪升级,结婚等内容。。。。
上面有几位看世界看的可真透啊,都可以帮人超度咯
QtidusQ 发表于 2009-11-28 11:01


    我们这些凡夫俗子每日俗事缠身,为了一个更公平美好的国度而努力。你们大罗金仙一句就点破红尘了。这个世界太俗了,你们还是三花聚顶,升入极乐吧。
进来围观下
高中生猝死的案子,关键就在于尸检报告,现在的尸检报告貌似对重判不太有力。
不过说句实话,现在警察审问嫌疑人的时候,动手的还很多,一是上级、舆论的压力。
二是有些罪犯不打确实不说。我就见过有些惯犯,对自己该判什么刑,判多少年,比法院的书记员都清楚。
我记得刑讯致死历来都是2、3年吧
这是死的是一个高中生,如果要是死的是一个小偷、抢劫犯,恐怕就要有人为plc谋不平了,所以说,法律的公正首先就是在于程序的正义,如果程序先错了,根本就不应该考虑结果如何。
本来只是进来看看不想评论的,没想到进来就看到 wawo1 在办法制扫盲班,佩服佩服!
就是没看到wawo1 大人什么时候讲讲自己勇于和不良风气作斗争的例子,光看过自吹帮着XXX对付XXX之类的表功帖!:D
爱情动作片。。很好很强大的东东。。 AV国河蟹世界的东东。。
别在中国扯法,中国从来没有法……宪法等于寂寞……
说中国没法的 还不赶紧去抢银行;P
没有法,只有领导意志和暴力机器:D
我家老头以前是法院的,了解点法院的情况,一个字---黑。
中国没有法,但是某些人有枪,我要是有比地球先进的武器我就把人类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