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过期药就这样卖给你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6:44:46
注意!过期药就这样卖给你
www.39.net  2009-11-11  39健康网社区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的张先生因为对花粉过敏到东胜区一家医院就诊,医生给他开了4盒药,他拿回家仔细一看,原来是茶碱缓释片,且有效期到今年年底。张先生认为,这种药只是病情严重时吃上几天,其他季节根本不能服用,4盒药足够他吃两年的,医院开药也清仓大甩卖?据业内人士介绍,医生开具大量处方,一方面是患者病情的需要,另一方面也不排除医院药房中此种药快要到期,纷纷“甩”给患者的可能。

  对此,《视角》作者有话要说。

  过期药怎能“大甩卖”?

  文/山 歌

  许多商家在商品临近保质期时,都会清仓大甩卖,以免砸在手里造成损失。只要消费者知情,也不是商家强卖,这也是各得其美的公平买卖。药品就不一样了,没有一个患者会主动大量购买快到保质期的药品,留着使用,这点脑子人们还是有的。医生如果利用医患双方地位不对等、信息不对称,把根本用不完的快过期药品强塞给患者,就是见利忘义,不仅违背一般意义上的商业道德,更是对救死扶伤精神的亵渎。过期药砸在自己手里,经济上损失了,但风格树立起来了;让过期药砸在患者手里,钱是有了,但是精神堕落了。为了钱糊弄患者,不配称作白衣天使,只能算一个短视的经济动物。

  药监局不能坐视不管

  文/一 啸

  医生开药也清仓大甩卖?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医院提供的是以救死扶伤为宗旨的特殊服务,可是如此不负责任地开药,简直就是图财害命。把自己的损失转嫁到患者头上,却不管这样做的后果是什么?要知道,误吃了过期药品,不仅会耽误治病,甚至可能给人带来生命危险。这样做的结果,或许会把医院的损失降到最小,可赔上的却是良心与道德的谴责。近年来,医患关系紧张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出现这样医德缺失的医生,医患关系不紧张才怪。

  说到底,还是现行的医药体制使得医生的利益与患者的利益成了对立的双方,于是当损害患者的利益可以为自己带来最大收益的时候,“白衣天使”就成了“黑心狼”。相信有关部门对于这种损害患者权益的事情不会坐视不管,也相信医药体制改革终将打破这种利益对立的局面。

  为多挣钱就乱开药?

  文/吾 可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一家医院的医生在给患者开药时,既不考虑用量需要,也不考虑药品的有效期,这样的医生,从医术上讲,起码是一个庸医,同时,这样的医生,医德也好不到哪里去。

  医生的医德表现在多个方面,其中,如何给患者用药,就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一个负责任的医生,在给患者用药时,既要对症,而且在品种和用量上还能尽量让患者省钱。可是东胜区这家医院一下子就给患者开那么多快要过期的药品,就对患者有些不负责任。给人的感觉,他们就是在向患者推销积压药品,有点强买强卖的味道。难免让人对这家医院的医生的医德产生怀疑。

  医德有问题,一定会影响到医术的正常发挥。因为,为了推销某种积压药品,给患者开药时,很有可能不对症,让患者乱用药。这样的医院,怎么能让患者放心呢?

  治病还是“致病”?

  文/童克震

  没有一个医生不懂得对症下药的道理,可不少医生在利益的驱动下常常学会了让人“心惊肉跳”。一些医生不管大病小病,动不动就把患者当成“药筐”,最大化地“往里装”,最大化地掏空患者的腰包;以致患者拿到的药“吃一半,留一半,剩下一半等着烂”,这样不问病情轻重缓急大批量卖药,本身就是对患者不负责任的行为。病人科学合理对症吃药,可以把病人“变”成“好人”;但“好人”吃药也可以直接“转化”为病人。是药三分毒,哪能乱吃?医生像批发部似的向患者“批发”药物,与其说是在治病,不如说是在“要命”,更可能留下某种药物过敏“后遗症”;医生不顾病情需要而胡乱“批发”药物,与“谋财害命”差不到哪里去。

  要知道,救死扶伤、对症下药是医院、医生的天职,以药养医重要,但是安全、科学、合理用药更重要,生命大于天,还有比患者生命健康安全重要的事情么?医生把医院当成“批发部”、把患者当成“筐”,本身就是医疗服务理念错位和亵渎职责,更是一种失职渎职行为。

  有违医德的事儿不能做

  文/佘宗明

  医院也能“清仓大甩卖”,的确让人开了眼界。遗憾的是,医院“甩”药并非什么利民之举,反而有“宰客自肥”的嫌疑。要知道,药剂过量,多花了病人的钱,还可能产生副作用;而所开的药又快到期,病人吃不完,岂不是花了冤枉钱,又浪费药资源?万一药物过期患者没有发觉,后果不堪设想。

  医生“甩”药,是对患者权益的无视与侵犯。医生当以“救死扶伤”为己任,并恪守“为患者服务”的职业道德与基本伦理。也只有这样,医患关系才能臻于和谐,百姓对于医生才会多些信任。对于把快到期药品“甩”给患者的无良之举,不仅应谴责,还要给予严厉查处,让这些有违医德的医者不能越雷池半步。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曾说:官民间是鱼水关系,绝不能变成“油水”关系。医患关系同样应亲若鱼水,而不该是“医捞油水民遭殃”。这就要求,医生要严守医德,加强自律,坚持以“病人为本”的服务理念;而患者、社会都拥有监督、举报的权利,伸张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样,在道德与法律双“治”下,和谐的医患局面才可期待。

  这样的医生该严惩

  文/朱慧松

  患者到医院就诊,医生一口气开了足够吃几年甚至到过期也吃不完的药物。这哪里是在开药,简直是在卖大米,把患者当成“药桶”了!这对患者造成的伤害是可想而知的,花去大笔医药费不说,若是日后这些药物派不上用场或者是失效了,患者只能自认倒霉。

  医生该如何给患者诊治,首要因素无疑应是患者的病情,根据病情的轻重缓急来对症下药,并尽可能地为患者减轻负担,如果不是确系患者病情需要就不可一次性开具大量药物。东胜区这家医院的医生将大量快要过期的药“甩”给了患者,这不免让人“浮想联翩”:这些药物究竟是患者治疗急需的,还是医生出于其他目的?如处理要过期的药物甚至是为了捞提成、拿回扣等等。若是这样,患者病情未见好转,荷包先要被掏空。

  对此,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大监管力度,一查到底,若是其中却有“猫腻”,应对责任人严惩不贷,并举一反三,避免类似事情的再次发生,真正为患者撑起保护伞。

(责任编辑:郑柏锋)注意!过期药就这样卖给你
www.39.net  2009-11-11  39健康网社区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的张先生因为对花粉过敏到东胜区一家医院就诊,医生给他开了4盒药,他拿回家仔细一看,原来是茶碱缓释片,且有效期到今年年底。张先生认为,这种药只是病情严重时吃上几天,其他季节根本不能服用,4盒药足够他吃两年的,医院开药也清仓大甩卖?据业内人士介绍,医生开具大量处方,一方面是患者病情的需要,另一方面也不排除医院药房中此种药快要到期,纷纷“甩”给患者的可能。

  对此,《视角》作者有话要说。

  过期药怎能“大甩卖”?

  文/山 歌

  许多商家在商品临近保质期时,都会清仓大甩卖,以免砸在手里造成损失。只要消费者知情,也不是商家强卖,这也是各得其美的公平买卖。药品就不一样了,没有一个患者会主动大量购买快到保质期的药品,留着使用,这点脑子人们还是有的。医生如果利用医患双方地位不对等、信息不对称,把根本用不完的快过期药品强塞给患者,就是见利忘义,不仅违背一般意义上的商业道德,更是对救死扶伤精神的亵渎。过期药砸在自己手里,经济上损失了,但风格树立起来了;让过期药砸在患者手里,钱是有了,但是精神堕落了。为了钱糊弄患者,不配称作白衣天使,只能算一个短视的经济动物。

  药监局不能坐视不管

  文/一 啸

  医生开药也清仓大甩卖?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医院提供的是以救死扶伤为宗旨的特殊服务,可是如此不负责任地开药,简直就是图财害命。把自己的损失转嫁到患者头上,却不管这样做的后果是什么?要知道,误吃了过期药品,不仅会耽误治病,甚至可能给人带来生命危险。这样做的结果,或许会把医院的损失降到最小,可赔上的却是良心与道德的谴责。近年来,医患关系紧张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出现这样医德缺失的医生,医患关系不紧张才怪。

  说到底,还是现行的医药体制使得医生的利益与患者的利益成了对立的双方,于是当损害患者的利益可以为自己带来最大收益的时候,“白衣天使”就成了“黑心狼”。相信有关部门对于这种损害患者权益的事情不会坐视不管,也相信医药体制改革终将打破这种利益对立的局面。

  为多挣钱就乱开药?

  文/吾 可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一家医院的医生在给患者开药时,既不考虑用量需要,也不考虑药品的有效期,这样的医生,从医术上讲,起码是一个庸医,同时,这样的医生,医德也好不到哪里去。

  医生的医德表现在多个方面,其中,如何给患者用药,就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一个负责任的医生,在给患者用药时,既要对症,而且在品种和用量上还能尽量让患者省钱。可是东胜区这家医院一下子就给患者开那么多快要过期的药品,就对患者有些不负责任。给人的感觉,他们就是在向患者推销积压药品,有点强买强卖的味道。难免让人对这家医院的医生的医德产生怀疑。

  医德有问题,一定会影响到医术的正常发挥。因为,为了推销某种积压药品,给患者开药时,很有可能不对症,让患者乱用药。这样的医院,怎么能让患者放心呢?

  治病还是“致病”?

  文/童克震

  没有一个医生不懂得对症下药的道理,可不少医生在利益的驱动下常常学会了让人“心惊肉跳”。一些医生不管大病小病,动不动就把患者当成“药筐”,最大化地“往里装”,最大化地掏空患者的腰包;以致患者拿到的药“吃一半,留一半,剩下一半等着烂”,这样不问病情轻重缓急大批量卖药,本身就是对患者不负责任的行为。病人科学合理对症吃药,可以把病人“变”成“好人”;但“好人”吃药也可以直接“转化”为病人。是药三分毒,哪能乱吃?医生像批发部似的向患者“批发”药物,与其说是在治病,不如说是在“要命”,更可能留下某种药物过敏“后遗症”;医生不顾病情需要而胡乱“批发”药物,与“谋财害命”差不到哪里去。

  要知道,救死扶伤、对症下药是医院、医生的天职,以药养医重要,但是安全、科学、合理用药更重要,生命大于天,还有比患者生命健康安全重要的事情么?医生把医院当成“批发部”、把患者当成“筐”,本身就是医疗服务理念错位和亵渎职责,更是一种失职渎职行为。

  有违医德的事儿不能做

  文/佘宗明

  医院也能“清仓大甩卖”,的确让人开了眼界。遗憾的是,医院“甩”药并非什么利民之举,反而有“宰客自肥”的嫌疑。要知道,药剂过量,多花了病人的钱,还可能产生副作用;而所开的药又快到期,病人吃不完,岂不是花了冤枉钱,又浪费药资源?万一药物过期患者没有发觉,后果不堪设想。

  医生“甩”药,是对患者权益的无视与侵犯。医生当以“救死扶伤”为己任,并恪守“为患者服务”的职业道德与基本伦理。也只有这样,医患关系才能臻于和谐,百姓对于医生才会多些信任。对于把快到期药品“甩”给患者的无良之举,不仅应谴责,还要给予严厉查处,让这些有违医德的医者不能越雷池半步。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曾说:官民间是鱼水关系,绝不能变成“油水”关系。医患关系同样应亲若鱼水,而不该是“医捞油水民遭殃”。这就要求,医生要严守医德,加强自律,坚持以“病人为本”的服务理念;而患者、社会都拥有监督、举报的权利,伸张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样,在道德与法律双“治”下,和谐的医患局面才可期待。

  这样的医生该严惩

  文/朱慧松

  患者到医院就诊,医生一口气开了足够吃几年甚至到过期也吃不完的药物。这哪里是在开药,简直是在卖大米,把患者当成“药桶”了!这对患者造成的伤害是可想而知的,花去大笔医药费不说,若是日后这些药物派不上用场或者是失效了,患者只能自认倒霉。

  医生该如何给患者诊治,首要因素无疑应是患者的病情,根据病情的轻重缓急来对症下药,并尽可能地为患者减轻负担,如果不是确系患者病情需要就不可一次性开具大量药物。东胜区这家医院的医生将大量快要过期的药“甩”给了患者,这不免让人“浮想联翩”:这些药物究竟是患者治疗急需的,还是医生出于其他目的?如处理要过期的药物甚至是为了捞提成、拿回扣等等。若是这样,患者病情未见好转,荷包先要被掏空。

  对此,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大监管力度,一查到底,若是其中却有“猫腻”,应对责任人严惩不贷,并举一反三,避免类似事情的再次发生,真正为患者撑起保护伞。

(责任编辑:郑柏锋)
唉!患者得注意生产日期和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