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驾致4死1伤被判死 家属称原以为最多十年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30 20:35:18
无证 醉酒 超速 逃逸 致4死1伤 “醉别克”案昨宣判
交通肇事 首例死刑

“孙伟铭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昨日上午11时15分,醉别克连撞5车致4死1伤案,在成都中院公开宣判。

听到这个判决后,别克司机孙伟铭愣了一下,当庭表示上诉。被带下法庭时,刚满30岁的他对着旁听席呼喊:“爸爸,妈妈,我对不起你们!”

据了解,因交通肇事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起诉并一审判处死刑,此案在全国尚属首例。

宣判现场

受害人家属集体起立 高喊“立即执行”

无人议论 旁听席上一片焦急

上午10时30分,成都中院大法庭外挤满了人。上午11时,大门终于打开,审判长坐上审判席,随后,戴着黑框眼镜,身着“黄马褂”的孙伟铭被两名法警带进大法庭。一进庭,他的双眼就焦急地在旁听席上搜索。旁听席上坐了约20人,他们中有受害者亲属,也有孙伟铭的家人,没有人小声议论,大家全都盯着审判区,脸上写满焦急。

判处死刑 受害者亲属拍掌

“去年5月,在成都一技术公司工作的被告人孙伟铭购买一辆别克轿车,之后其在未取得合法驾驶资格的情况下,长期无证驾驶该车,并有多次交通违法记录……”审判长在宣布开庭后,简要叙述案情。判决指明,孙伟铭于去年12月14日醉酒后驾车行驶于车辆、人群密集之处,其行为已对公共安全构成直接威胁,孙在发生追尾的交通事故后,仍置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继续驾车高速逃逸,后冲过双实线,以超过限定速度一倍以上的车速冲向相向行驶的多辆车,造成4死1重伤的严重后果。

“全体起立!判决被告人孙伟铭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审判长话音一落,旁听席上立即响起了阵阵掌声,鼓掌的正是受害者的亲属。

自称良民 当庭表示上诉

审判长询问孙伟铭:“你是否上诉?”孙伟铭毫不犹豫地回答:“需要上诉!”“理由是什么?”审判长问。孙伟铭说:“在整个驾车过程中,我意识不清,没想到会冲到对面车道上,这次事故我不是故意造成,不晓得后果这么严重。我会准备比较详细的资料,为自己争取求生的机会。因为长期以来,总体来说我还是一个良民,不是一个对社会仇视和漠视他人生命的人。希望社会和司法机关考虑到这只是一个30岁的年轻生命,能给我一个机会。”不过记者记得,在该案庭审时,孙伟铭曾明确表态,“无论判决结果怎样,我都不会上诉”。

孙伟铭陈述完毕后,审判长让法警将其带出法庭。这时,受害人家属突然集体站了起来,将拳头举过头顶高喊:“立即执行!立即执行!”

此刻,孙伟铭也激动起来,虽然被两名法警紧紧夹住手臂,但他仍拼命侧过身体对着旁听席喊:“爸爸,妈妈,我对不起你们!”直到被强行带出法庭。

民事赔偿 双方家属今明协商

“4名死者和1名伤者的家属共提出索赔金额约180万元。”昨日下午,记者从四川润方律师事务所获悉,受孙伟铭案3名受害者家属委托,代理律师已向锦江区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诉讼状,法院已受理该案,目前正对孙伟铭名下房产采取保全措施。昨日下午5时许,孙伟铭家属主动联系了受害者方民事代理律师,提出希望就民事赔偿问题与受害者家属进行协商。昨晚7时许,记者获悉,当事双方家属已约定今明两日择时协商民事赔偿事宜。
http://news.ifeng.com/society/1/200907/0724_343_1266158.shtml无证 醉酒 超速 逃逸 致4死1伤 “醉别克”案昨宣判
交通肇事 首例死刑

“孙伟铭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昨日上午11时15分,醉别克连撞5车致4死1伤案,在成都中院公开宣判。

听到这个判决后,别克司机孙伟铭愣了一下,当庭表示上诉。被带下法庭时,刚满30岁的他对着旁听席呼喊:“爸爸,妈妈,我对不起你们!”

据了解,因交通肇事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起诉并一审判处死刑,此案在全国尚属首例。

宣判现场

受害人家属集体起立 高喊“立即执行”

无人议论 旁听席上一片焦急

上午10时30分,成都中院大法庭外挤满了人。上午11时,大门终于打开,审判长坐上审判席,随后,戴着黑框眼镜,身着“黄马褂”的孙伟铭被两名法警带进大法庭。一进庭,他的双眼就焦急地在旁听席上搜索。旁听席上坐了约20人,他们中有受害者亲属,也有孙伟铭的家人,没有人小声议论,大家全都盯着审判区,脸上写满焦急。

判处死刑 受害者亲属拍掌

“去年5月,在成都一技术公司工作的被告人孙伟铭购买一辆别克轿车,之后其在未取得合法驾驶资格的情况下,长期无证驾驶该车,并有多次交通违法记录……”审判长在宣布开庭后,简要叙述案情。判决指明,孙伟铭于去年12月14日醉酒后驾车行驶于车辆、人群密集之处,其行为已对公共安全构成直接威胁,孙在发生追尾的交通事故后,仍置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继续驾车高速逃逸,后冲过双实线,以超过限定速度一倍以上的车速冲向相向行驶的多辆车,造成4死1重伤的严重后果。

“全体起立!判决被告人孙伟铭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审判长话音一落,旁听席上立即响起了阵阵掌声,鼓掌的正是受害者的亲属。

自称良民 当庭表示上诉

审判长询问孙伟铭:“你是否上诉?”孙伟铭毫不犹豫地回答:“需要上诉!”“理由是什么?”审判长问。孙伟铭说:“在整个驾车过程中,我意识不清,没想到会冲到对面车道上,这次事故我不是故意造成,不晓得后果这么严重。我会准备比较详细的资料,为自己争取求生的机会。因为长期以来,总体来说我还是一个良民,不是一个对社会仇视和漠视他人生命的人。希望社会和司法机关考虑到这只是一个30岁的年轻生命,能给我一个机会。”不过记者记得,在该案庭审时,孙伟铭曾明确表态,“无论判决结果怎样,我都不会上诉”。

孙伟铭陈述完毕后,审判长让法警将其带出法庭。这时,受害人家属突然集体站了起来,将拳头举过头顶高喊:“立即执行!立即执行!”

此刻,孙伟铭也激动起来,虽然被两名法警紧紧夹住手臂,但他仍拼命侧过身体对着旁听席喊:“爸爸,妈妈,我对不起你们!”直到被强行带出法庭。

民事赔偿 双方家属今明协商

“4名死者和1名伤者的家属共提出索赔金额约180万元。”昨日下午,记者从四川润方律师事务所获悉,受孙伟铭案3名受害者家属委托,代理律师已向锦江区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诉讼状,法院已受理该案,目前正对孙伟铭名下房产采取保全措施。昨日下午5时许,孙伟铭家属主动联系了受害者方民事代理律师,提出希望就民事赔偿问题与受害者家属进行协商。昨晚7时许,记者获悉,当事双方家属已约定今明两日择时协商民事赔偿事宜。
http://news.ifeng.com/society/1/200907/0724_343_1266158.shtml
“因为长期以来,总体来说我还是一个良民”
“之后其在未取得合法驾驶资格的情况下,长期无证驾驶该车,并有多次交通违法记录”

这哪是良民?
最后是死缓,这是必要的,
就像许霆案那样
良民,呵呵.口说无凭,你有良民证吗?
畸形
该死~~~~~~
  一审判决,伸张了正义,体现了受害者也是人,也有人权。
爸妈是怎么搞的,知道没执照还坐他的车。
无照,醉酒,肇事逃逸,多人死伤,死刑是合适的。
但要是赔足了,课以考虑死缓。
这时候还自称良民[:a9:]
个人感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他身上还有疑义,能不能算是“主观故意”呢?我想他无证醉驾,但不是为了主动去撞人、如果交通肇事醉能判死刑,就更好了


楼上,我以为撞第一个人(车)时还是交通事故,但是其后再继续撞 ,那就转化为危害公共安全了.

楼上,我以为撞第一个人(车)时还是交通事故,但是其后再继续撞 ,那就转化为危害公共安全了.
醉酒驾车之驾车,是在“丧失意识”之醉后,但是买醉,确实在“丧失意识”之前,
一个醉人,在能做出走向汽车,拿出钥匙,启动汽车并挂档上路这一系列复杂的动作之前,绝对是意识清醒地
知道,先知道,无照不能开车,醉驾可以杀人,可以杀己,醉驾不是良民,也将对不起爸妈!
这个时候,他做了一个漠视生命的决定,于是30岁的他,应该为其负责!

我的底线,是死缓,不能再低了。
赔足钱可以考虑死缓!
我的底线是死刑立即执行,不能再低了。死者和家属是人,生命宝贵,不能让他们白白受到伤害。
话说,杭州那个2 13 ,在走向汽车,拿出钥匙,启动汽车并挂档上路这一系列复杂的动作之时,绝对是意识清醒地。知道,先知道,开车不能超速,闹市飙车可能杀人,闹市飙车不是良民,也可能对不起爸妈!

“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胡斌平时喜欢开快车,但他认为凭自己的驾驶技术能够避免事故的发生。”(我问候你十八代祖宗,‘自以为。。。。’?以为你大爷,醉酒驾驶的还自以为技术过硬呢)
SO,他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继续飙车。于是2*岁的他,最后TMD居然只判3年!!!见鬼了真是~
15楼的,胡斌没有醉酒吧?也没逃逸呀?


16# 谁道人


即使没有醉酒、没有逃逸~闹市飙车,超速50%,致人死亡,仅仅判3年我也认为判得太轻了

至于孙伟铭案~我认为判决时合理的



PS:胡斌案的这点刑量,似乎起不到任何警示作用。个人比较倾向杀鸡给猴看~

16# 谁道人


即使没有醉酒、没有逃逸~闹市飙车,超速50%,致人死亡,仅仅判3年我也认为判得太轻了

至于孙伟铭案~我认为判决时合理的



PS:胡斌案的这点刑量,似乎起不到任何警示作用。个人比较倾向杀鸡给猴看~

个人感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他身上还有疑义,能不能算是“主观故意”呢?我想他无证醉驾,但不是为了主动去撞人、如果交通肇事醉能判死刑,就更好了
ship2007 发表于 2009-7-24 20:53

追尾撞上第一辆车,是主观放任

之后高速逆行撞其他的车,是主观故意

醉酒不构成免责条件

把自己灌醉了之后拿刀捅人,也无罪?

当年河南醉酒拖死人的张金柱,也以醉酒为理由给自己辩护,最后也还是枪毙了
个人感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他身上还有疑义,能不能算是“主观故意”呢?我想他无证醉驾,但不是为了主动去撞人、如果交通肇事醉能判死刑,就更好了
ship2007 发表于 2009-7-24 20:53

追尾撞上第一辆车,是主观放任

之后高速逆行撞其他的车,是主观故意

醉酒不构成免责条件

把自己灌醉了之后拿刀捅人,也无罪?

当年河南醉酒拖死人的张金柱,也以醉酒为理由给自己辩护,最后也还是枪毙了
整个过程中,他有过向死者家属道歉的举动吗?没有!------他唯一想要告白的只是对不起他自己的父母哦!!他这种根本无视他人存在,根本无视他人感受的态度,才是他直接导致多人死伤惨剧的原因。

支持死刑,立即执行
整个过程中,他有过向死者家属道歉的举动吗?没有!------他唯一想要告白的只是对不起他自己的父母哦!!他这种根本无视他人存在,根本无视他人感受的态度,才是他直接导致多人死伤惨剧的原因。

支持死刑,立即执行
知道自己没有驾照情况下开车上马路     已经是危害公共安全了     这SB除非能在民事赔偿上另受害者家属满意     否则  凭他多次无证驾驶违章的记录  这次造成重大后果  很难改判
放心!造出这个畜生的棺材瓤子为了保住香火,什么手段都会使出来的。
不知道这畜生有没有姐姐或者妹妹?要是有,还有可能峰回路转。
没有驾照就不能算是交通肇事罪了吧。醉酒驾驶更是罪加一等!撞人后逃逸再加一等,逃逸中再撞人---这个最可恶了……

喝酒有什么好?我真不明白为什么那么多人喜欢喝酒。
该死 :@
要是受害者家属集体高喊不要钱只要命,就牛叉了
死刑不缓 允许家属 冷冻其精液 保存 ,或死前摘除睾丸放在液氮里
其实喝完酒,人的意识一般是清醒的,起码是否犯罪还是知道的,但是身体已经不听使唤了。
醉酒不能成为理由。


最可怕的是他自认为自己是一个良民,根本不认为自己长期无证驾车就是违反法律、就是对他人生命的漠视,就是一种犯罪行为,即便他没出事也不能算是一个良民了;而且在宣判后他对被害人家属也没有任何的“良心”上的表现,只是感到对不起自己的父母,这种人自私到了极点,不毙还会为害社会。

还有,犯有这类罪(无照驾车、酒后驾车、肇事逃逸)的人很大一个原因就是认为逮住了最多“判10年”,正是有了这种心理才会有那么多漠视他人生命的,所以对这种人的维一合理手段就是剥夺他的生命权,这才是对大多数人的生命的尊重。才是对这类犯罪的有效制止。“尊重”犯罪分子的生命权就是对其它人生命权的不尊重。

支持死刑,如果对无照驾车、酒后驾车、肇事逃逸的都按“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就不会有那么多恶性交通事故发生了,我们(包括行人、也包括其它乘坐交通工具的人,甚至包括交警)的生命权才会得到更好的保护

最可怕的是他自认为自己是一个良民,根本不认为自己长期无证驾车就是违反法律、就是对他人生命的漠视,就是一种犯罪行为,即便他没出事也不能算是一个良民了;而且在宣判后他对被害人家属也没有任何的“良心”上的表现,只是感到对不起自己的父母,这种人自私到了极点,不毙还会为害社会。

还有,犯有这类罪(无照驾车、酒后驾车、肇事逃逸)的人很大一个原因就是认为逮住了最多“判10年”,正是有了这种心理才会有那么多漠视他人生命的,所以对这种人的维一合理手段就是剥夺他的生命权,这才是对大多数人的生命的尊重。才是对这类犯罪的有效制止。“尊重”犯罪分子的生命权就是对其它人生命权的不尊重。

支持死刑,如果对无照驾车、酒后驾车、肇事逃逸的都按“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就不会有那么多恶性交通事故发生了,我们(包括行人、也包括其它乘坐交通工具的人,甚至包括交警)的生命权才会得到更好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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