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的判了三年,这个钱都不用自己交就放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16:57:45
我上班的附近出了车祸,一个黑人留学生醉酒无照撞死个老头还逃逸,后来被抓了,最近法院判了,赔8万而且还不是自己出是朋友代出的,然后驱逐出境,一天牢都不用坐,虽然是留学生外国人,但又不是外交人员不想有外交豁免权吧,既然中国界面犯了法那就用中国法律判,绝对应该坐牢才对啊。这个判个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交通肇事逃逸罪绝对应该啊。

请法律方面的朋友解释一下吧。

http://hb.qq.com/a/20090724/000001.htm我上班的附近出了车祸,一个黑人留学生醉酒无照撞死个老头还逃逸,后来被抓了,最近法院判了,赔8万而且还不是自己出是朋友代出的,然后驱逐出境,一天牢都不用坐,虽然是留学生外国人,但又不是外交人员不想有外交豁免权吧,既然中国界面犯了法那就用中国法律判,绝对应该坐牢才对啊。这个判个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交通肇事逃逸罪绝对应该啊。

请法律方面的朋友解释一下吧。

http://hb.qq.com/a/20090724/000001.htm
不同国家的司法惩处力度是不同的。。。。。。要放在一个大的背景中考察。

比如:德国的法律惩处力度总的就不大。但是人家是违法必究。
地方zf很傻很天真!{:3_91:}
有个常识问题~朋友缴~哪也可以认作是当事人缴纳的罚款~

对你的其它论述,我表示怀疑~
:$
想犯法的朋友快点换个国籍吧
4# yougiveme


我下面给了新闻的URL链接的,就是光谷撞得,华科的留学生,我觉得他的性质很恶劣,
1、醉酒 2、无照 3、无牌 4、逃逸 5、撞死人了

绝对需要坐牢,但是却判了个驱逐出境,等于是把人放了。
充分说明我朝廷是洋人的朝廷,已经发展到了连非洲的小p孩也抖起来的地步。。。。
TG想国际上不叫你是人治国家都难啊,连法律都玩双重甚至三重标准。
百姓怕官,官怕洋人,快200年了,就没改变过。

咱们现在有资格“嘲笑”满清吗?
bizon 发表于 2009-7-24 10:21

  这个...........外国人犯罪法定刑在三年以下的,我国法院可以不追究其刑事责任...........

  没办法说对还是错,但法律就是如此。
ytgk9999 发表于 2009-7-24 11:58
对比下成都的那个倒霉孩子...好像就死亡人数有区别。
在这样的社会下,力求自葆吧,跟听天由命有点相似了.
10# ytgk9999


有这个规定啊!

真是气人啊 法律面前人人不平等
ytgk9999 发表于 2009-7-24 11:58
这条不合理,估计是以前的规定,以前大街上你能看见几个外国人,现在是满街窜,这一条严重落后时代,应该提请全国人大修改法律条款,不改就是不与时俱进。
这些是很旧的法律吧, 几十年前来中国的外国人都是国家请过来的贵宾.:D
中国人死刑,洋大人没罪
狠有必要成立以下志愿组织:市民纠察队,市民巡逻队,市民行刑队

  这个...........外国人犯罪法定刑在三年以下的,我国法院可以不追究其刑事责任...........

  没办法说对还是错,但法律就是如此。
ytgk9999 发表于 2009-7-24 11:58

第一次听说这样的法律条文。你能否提供一下确切的刑法条文?
有关刑法“三年期“的规定我只知道两点,和你说的完全相反: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第八条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我只能猜测,你是没读懂刑法第8条,外国人在中国之外对中国人犯罪,3年以上的中国可以追就,而3年以下的海外对国人的犯罪,刑法并未明说,也就是可以追究,也可以不追究。但这一切都是在说中国国境外犯罪的适用原则。
  这个...........外国人犯罪法定刑在三年以下的,我国法院可以不追究其刑事责任...........

  没办法说对还是错,但法律就是如此。
ytgk9999 发表于 2009-7-24 11:58

第一次听说这样的法律条文。你能否提供一下确切的刑法条文?
有关刑法“三年期“的规定我只知道两点,和你说的完全相反: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第八条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我只能猜测,你是没读懂刑法第8条,外国人在中国之外对中国人犯罪,3年以上的中国可以追就,而3年以下的海外对国人的犯罪,刑法并未明说,也就是可以追究,也可以不追究。但这一切都是在说中国国境外犯罪的适用原则。
百姓怕官,官怕洋人,洋人怕百姓
ytgk9999 发表于 2009-7-24 11:58

我所了解的刑法是:中国公民在境外犯罪,定刑三年以下的可以不追究刑责。

至于外国人在我境内犯罪的,我国《刑法》第6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使用本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6条第2款规定:“对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大学上法律基础课的时候讲到外国人在中国犯罪和中国人在国外犯罪的时候,就感觉这天下真TM不公啊
lqvod 发表于 2009-7-24 15:36

何出此言?
在国外希望享受国民待遇,在国内希望享受外宾待遇
这个说的很刻薄,不过确实是实情
法律对等,应该考虑一下情况,1、双方签订协议,确定对己方国民在对方国家犯罪追究责任的基本原则,并与引渡协议挂钩。2、如果没有上述协议,按照事发地本国法律办理。

对加拿大这种垃圾国家必须如此!

人大应该修改法律了!

现在在华外国人越来越多,在外国华人也越来越多,必须要考虑法律对等了!
桂林宣判两起外国人携带毒品入境案 判处被告死刑--今日广西

http://www.infocom.cn/468425_newstopic.htm


老外贩毒判死刑的多了, 楼主这个确实轻了一点。
外交事大,得罪洋大人还鸟得?  P民多死几个,更能体现我朝廷对洋人的厚爱!
大家知道没有民主,p民被作弄是什么滋味了吧。。。。

大家知道没有民主,p民被作弄是什么滋味了吧。。。。
DDJSWS 发表于 2009-7-24 17:28

谁告诉你外国人在中国犯法就全部不追究的
大家知道没有民主,p民被作弄是什么滋味了吧。。。。
DDJSWS 发表于 2009-7-24 17:28

谁告诉你外国人在中国犯法就全部不追究的
wawo 发表于 2009-7-24 17:31

什么叫法律人人平等?别岔开话题。
DDJSWS 发表于 2009-7-24 17:36
这是法院的问题
某些地方老外坐牢的成本太高,这个问题以前讨论过。
光荣的寒假党 发表于 2009-7-24 17:39

连坐牢的标准都可以不同?看来应该修一套5星级宾馆。。。。
{:3_88:}本帖我就不做有效发言了,省得吓着CD可爱的版主们再把本贴给回收了。
论坛嘛,版主们也很不容易的说!
我朝外国人犯法大部分的做法就是驱逐出境,坐牢的少。
青草池塘 发表于 2009-7-24 13:21

说是这么说,不过现在TG的立法体系,就是立法部门化,法律利益化。法律是各个行政部门把自己的权利和利益进行巩固的手段,人大举手表决走走形式。大家都在拼命的捞钱,划分利益范围,真正跟百姓和国家切身利益相关的事情,有多少人在意!
说实话,俺们国家的一流大学,收的些留学生的素质,实在是不怎么高,
某些国家收留学生是只赚不赔的买卖,俺们基本上是只赔不赚(?)
武汉大学收了不少南亚的留学生,好像都在医学院,有的也在外面租房子住,不少也拥有如楼主所转
新闻里面提到的摩托车作为代步工具,武汉的禁摩令,.......唉
ytgk9999 发表于 2009-7-24 11:58
就这样的水平好像还是在司法机关混的。
无怪乎法院的惊人判决接二连三。。。
第六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
第八条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

看明白粗体字没有??
还外国人享有豁免权??佩服佩服
青草池塘 发表于 2009-7-24 13:21
法律没有这条规定,中国法律虽然很烂,但还不至下贱到规定外国人在中国犯法罪减一等。
只不过是领导们自作聪明的行政干预,再加上他自作聪明的理解。
这年头只要说的不是中国话长的不像中国人在中国犯了法就等于没犯.:@
ytgk9999 发表于 2009-7-24 11:58
  这是一条无耻的规定,是藐视人民权益的规定,是一条崇洋媚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