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妹离奇死亡 姐姐以身试药拷问法医鉴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5:15:00
http://news.sohu.com/20090717/n265288238.shtml
2007年8月25日,时年38岁的妇女代义死亡,当地警方鉴定认为是自杀——服用了过量氨基比林咖啡因

  黑龙江省嫩江县女子代力,在胞妹代义离奇死亡之后,面对司法机关“药物中毒死亡”的鉴定结论,不惜“以身试药”,并最终换得一次“阳光”鉴定,推翻了先前的鉴定结论。

  代义死因的法医鉴定并非孤立存在,它集中体现出该领域的种种痼疾,从黄静案到连丽丽案,从谢佩银案到代义案,因为法医鉴定引发的司法公正争议一直存在。

最近石首事件的发生则提示人们,如果法医鉴定失去民众信任,不仅案件本身的公正性会受到怀疑,甚至还可能酿成更严重的后果。由于该案三次法医鉴定疑点重重,代力多次以极端方式表示抗议,使得当地政府、公安部门下属鉴定机构、民办鉴定机构,还有多位知名司法鉴定专家,由此卷入了一场旷日持久的鉴定风波中,至今仍未平息。这到底是一起什么样的案子。

  突发 代义之死

  2007年8月25日,早晨7点40分左右,代力的妹妹代义死在了家中。当时在场的只有她的丈夫徐志明和一个智力残疾的女儿。

  警方调查证实,徐代两人事发当晚曾发生争吵,而就在代义死亡半小时前,来劝架的一位姐姐还曾陪她聊天。徐志明与闻讯而来的妻兄代平将代义送往附近的县中医院,院方后来证实,代义送到医院时已经死亡。按照徐志明的说法,代义在家中“喝药”了。而警方也确在其家中发现一个过期的氨基比林咖啡因药瓶。

  但是,代义死亡时身上却有多处伤痕,嘴角在流血。按哥哥代平的说法,当他进屋时,徐志明正拿毛巾擦地上的血迹。代家深信,代义并非死于警方后来认定的“服药自杀”,而是为其夫徐志明所害。而徐志明在接受警方调查时坚称,事发前的当晚他虽与代义有过争吵,但并没有打代义,更不可能去杀人。代义死亡当天下午,嫩江县公安局对其尸检,不过,代义死亡真相并没有因此明了,相反却因法医鉴定而陷于迷局。

  为了检验出代义是否服用药物,以及所服药量的大小,嫩江县公安局法医、技术科科长刘军一人带检材赴北京解放军307医院检测。由307医院毒检室主任孙成文出具的毒化检测报告表明,代义的送检血液中检出每毫升2100微克的氨基比林、每毫升160微克的咖啡因,胃液中量则更大,分别为每毫升15000微克和每毫升1300微克。

  事件后期的发展证实,这个报告是警方认定代义死于“药物中毒”的主要证据。 不过孙成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该报告只是一个客观的分析报告,并没有对代义下“药物中毒死亡”结论。“人我都没有看见,不可能下结论。”孙成文对记者说。后来有专家测算认为,根据307医院出具的检验结果,代义得至少吃一瓶(每瓶100片)过期的氨基比林咖啡因药片。但是,警方在其家中却只发现了一个药瓶。然而,即使代义真的服用如此剂量的药片,是否可能在半小时内死亡?这在法医学界也引起争议。因为氨基比林咖啡因片只是一种常用药,而非烈性毒药,因服用该药过量而导致急性死亡的案例极为罕见。

  意外 胃弄丢了

  2007年9月9日,刘军在县公安局向代力口头通报,代义系服用氨基比林咖啡因片中毒死亡,这位法医特别提到,代义服用了40片药。

  代力不服,当即要求复检。两天后,黑龙江省公安厅两名法医赴嫩江对代义二次解剖,尸检当天,即以嫩江县公安局名义出具鉴定书,结论与先期所通报一致,认为系“药物致中毒死亡”。

  代力仍不服,再度申请对尸体复检,并自己联系好复检单位。然而,在清点代义的器官时,代力发现妹妹的胃不见了。

  代力当即打电话问刘军“胃哪去了”,对方告知其“没了”。

  代力急得大哭,她不懂医学,但知道吃的东西先到胃里,胃如果没了,复检就有麻烦。

  代力连夜赶回嫩江,开始天天去县公安局找刘军要胃。最多一天三次,气急了,甚至打其耳光,扒其警服。

  后嫩江县公安局调查认为,刘军丢失检材确属工作失职,于2007年下半年停止其工作。

  一年之后,嫩江县对刘军作出党内严重警告、调离公安队伍的处分。

  然而代力却认为,刘军丢失胃并非失职一般简单,于是到县检察院控告其故意销毁证据,检察院答复称经审查刘军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嫩江县公安局后来亦曾就丢胃事件进行调查,查出是刘军将胃送到307医院毒检室。孙成文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他当时确曾收到胃,并曾问刘军检验完后是否需保留,刘考虑后表示不再保留。

  公安部刑事技术鉴定规则规定,鉴定人必须妥善保管送检物品和材料,不得挪用、丢失、损坏。

  在代家强烈要求之下,2007年10月,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著名法医专家闵建雄赴嫩江为代义作第三次尸检。不过随后出具的鉴定报告仍认为,代义“氨基比林、咖啡因中毒死亡”。至此,三次解剖,两个鉴定报告,均认为代义死于药物中毒。
壮举以身试药

  2007年12月5日上午,代力接到县公安局电话,通知其下午3点钟到公安局开会。

中午,代力买了一斤白酒,来到县城一个久未见面的同学处吃饭,其间,代力沉默不语,只一味喝酒。离开同学家后,代力来到附近的“太华”药店,买了一瓶氨基比林咖啡因片。下午刚过3点,代力来到县公安局四楼会议室,发现县人大、公安、检察、信访等部门领导均已到位。

  警方再次向代家宣布代义死于氨基比林咖啡因中毒,并向其下达火化通知书。

  代家则再度抗议,双方争吵之际,代力突然将兜中药瓶取出,拧开瓶盖,将一整瓶药片倒入口中,由于药片太多,无法下咽,遂嚼碎用水冲下。

  会议室刹那间鸦雀无声,所有人都已呆住。代力扭头对同在会场的兄长代平说:我如果死了,就算给妹妹陪葬,官司不打了;如果我今天死不了,就要把官司打到底。她是在拿自己的身体做一个药物活体试验,中午之所以喝酒,是因为代义的血液化验报告中除了检出氨基比林、咖啡因外,还曾检验出酒精成分。后经清点,除药瓶中剩下的三粒和掉在地上的一粒外,代力吃下满满一整瓶氨基比林咖啡因药片,共计96片。

  约半小时后,代力被送往县人民医院抢救,医生要为其洗胃,代力用牙咬住钳子坚决不让;之后改用“激光排毒”,代力则拔掉针头。家人看其难过,便劝其接受治疗,但又担心如此一来,人家会说是医院给治好的,药就“白吃”了。代力并没有死,在拒绝一切有效治疗手段后,她在住院第三天出了院。全家人为此颇受鼓舞,越发坚信代义并非死于药物中毒。不过在专业法医看来,代力“以身试药”的做法其实颇为不值,因为法医用一个词就可以排除这种试验的科学性:个体差异。“以身试药”使得代力成为嫩江县名人。

  代力出院后,在朋友指点下,开始多方搜集证据,以图推翻先前的鉴定结论。她最先找到县中医院。因为在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文书中有这样一段话,“……结合病理检验及其死前的临床表现,代义符合氨基比林、咖啡因中毒死亡。”代力奇怪,妹妹死在家中,怎可能在医院有“临床表现”?原来代义的内科住院病历中有“抽搐”、“药物中毒”等相关记录,找医生一问,回答是根据代义丈夫徐志明的叙述写的。嫩江县中医院院长经详细了解后,向代力出具证明称:代义来医院时已经死亡。如今为下访已花费四十余万元,代力为此卖掉两套房子。

  说法阳光办案?

  代力的努力终于得到回报,2008年9月,嫩江县所属的黑河市政法委作出《关于代力就其妹妹代义死亡一事提出几点诉求的答复》,决定由黑河市检察院聘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技术中心副主任王雪梅赴嫩江县主持尸检。

  此前,代力从电视上得知王雪梅,认为这位女法医是揭开妹妹死亡真相的最好人选。然而,黑河市方面最终给代力的答复是:最高人民检察技术中心领导认为,王雪梅不适合做此次尸检。

  就在代力一筹莫展之际,忽然接到王雪梅本人的电话。原来王看到代力在自己博客上的留言,受其精神感动,遂答应以个人身份义务为其提供法医技术援助。

  在看了代力寄来的全部鉴定报告后,王雪梅以“药物中毒还是外力致死”为题,在博客上连发多篇文章分析代义死亡案,否定药物中毒死亡说,得出扼颈抑制死结论。此结论与后来的第四次法医鉴定结论基本一致。

  在分析代义死因的过程中,王雪梅着重于代义胃内没有药物残渣这一重要细节。她认为,根据药物代谢动力学规律,代义死前半小时如果真的服用40片或更多的氨基比林咖啡因片,首次解剖时胃内必定应有药物残渣。

  然而事实情况是,首次尸检并没有发现胃内有药物残渣,王由此高度怀疑,嫩江县公安局所送检材受到污染,307医院就污染检材所出具的化验报告对代义的死亡没有证明力。

  代力继续寻找主持代义第四次尸检的法医专家,又经一番周折,最后选定北京华夏物质鉴定中心(以下简称“华夏”)。

  今年2月25日,华夏的法医抵达嫩江,准备着手对代义进行尸检。然而意外再次发生。按计划,2月26日华夏法医专家在嫩江县公安局会议室观看前三次尸检录像。由于本次尸检已经是第四次,尸体经过三次解剖之后,已经面目全非,故前期尸检录像显得非常重要。然而代力发现,最重要的首次尸检录像,仅仅放出短短五分钟,关键的解剖录像则一点也没有。

  代家当即提出抗议,首次尸检全过程约一个半小时,嫩江县公安局不可能只录无关紧要的五分钟。

  王雪梅认为,尸检录像是证明代义胃内是否有药物残渣的最有力证据,如果无法提供,亦无法证明代义真的服用过氨基比林咖啡因药片。

  质疑业界争议

  一再延期之后,今年5月下旬,华夏终于以“鉴定意见通知书”的形式通知代力鉴定结论:可以排除被鉴定人代义系氨基比林、咖啡因药物中毒死亡;不能排除他人扼颈并捂压口腔致死。

  该结论一出,顿时震动法医学界。对于代义之死的不同鉴定结论再度引发一番争论。其中一方以最高人民检察院技术中心副主任王雪梅为代表,认定代义“扼颈抑制死”,而另一方则以知名法医专家、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教授张益鹄为代表,支持“药物中毒致死”说。争议双方以博客为阵地,展开激烈辩论。http://news.sohu.com/20090717/n265288238.shtml
2007年8月25日,时年38岁的妇女代义死亡,当地警方鉴定认为是自杀——服用了过量氨基比林咖啡因

  黑龙江省嫩江县女子代力,在胞妹代义离奇死亡之后,面对司法机关“药物中毒死亡”的鉴定结论,不惜“以身试药”,并最终换得一次“阳光”鉴定,推翻了先前的鉴定结论。

  代义死因的法医鉴定并非孤立存在,它集中体现出该领域的种种痼疾,从黄静案到连丽丽案,从谢佩银案到代义案,因为法医鉴定引发的司法公正争议一直存在。

最近石首事件的发生则提示人们,如果法医鉴定失去民众信任,不仅案件本身的公正性会受到怀疑,甚至还可能酿成更严重的后果。由于该案三次法医鉴定疑点重重,代力多次以极端方式表示抗议,使得当地政府、公安部门下属鉴定机构、民办鉴定机构,还有多位知名司法鉴定专家,由此卷入了一场旷日持久的鉴定风波中,至今仍未平息。这到底是一起什么样的案子。

  突发 代义之死

  2007年8月25日,早晨7点40分左右,代力的妹妹代义死在了家中。当时在场的只有她的丈夫徐志明和一个智力残疾的女儿。

  警方调查证实,徐代两人事发当晚曾发生争吵,而就在代义死亡半小时前,来劝架的一位姐姐还曾陪她聊天。徐志明与闻讯而来的妻兄代平将代义送往附近的县中医院,院方后来证实,代义送到医院时已经死亡。按照徐志明的说法,代义在家中“喝药”了。而警方也确在其家中发现一个过期的氨基比林咖啡因药瓶。

  但是,代义死亡时身上却有多处伤痕,嘴角在流血。按哥哥代平的说法,当他进屋时,徐志明正拿毛巾擦地上的血迹。代家深信,代义并非死于警方后来认定的“服药自杀”,而是为其夫徐志明所害。而徐志明在接受警方调查时坚称,事发前的当晚他虽与代义有过争吵,但并没有打代义,更不可能去杀人。代义死亡当天下午,嫩江县公安局对其尸检,不过,代义死亡真相并没有因此明了,相反却因法医鉴定而陷于迷局。

  为了检验出代义是否服用药物,以及所服药量的大小,嫩江县公安局法医、技术科科长刘军一人带检材赴北京解放军307医院检测。由307医院毒检室主任孙成文出具的毒化检测报告表明,代义的送检血液中检出每毫升2100微克的氨基比林、每毫升160微克的咖啡因,胃液中量则更大,分别为每毫升15000微克和每毫升1300微克。

  事件后期的发展证实,这个报告是警方认定代义死于“药物中毒”的主要证据。 不过孙成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该报告只是一个客观的分析报告,并没有对代义下“药物中毒死亡”结论。“人我都没有看见,不可能下结论。”孙成文对记者说。后来有专家测算认为,根据307医院出具的检验结果,代义得至少吃一瓶(每瓶100片)过期的氨基比林咖啡因药片。但是,警方在其家中却只发现了一个药瓶。然而,即使代义真的服用如此剂量的药片,是否可能在半小时内死亡?这在法医学界也引起争议。因为氨基比林咖啡因片只是一种常用药,而非烈性毒药,因服用该药过量而导致急性死亡的案例极为罕见。

  意外 胃弄丢了

  2007年9月9日,刘军在县公安局向代力口头通报,代义系服用氨基比林咖啡因片中毒死亡,这位法医特别提到,代义服用了40片药。

  代力不服,当即要求复检。两天后,黑龙江省公安厅两名法医赴嫩江对代义二次解剖,尸检当天,即以嫩江县公安局名义出具鉴定书,结论与先期所通报一致,认为系“药物致中毒死亡”。

  代力仍不服,再度申请对尸体复检,并自己联系好复检单位。然而,在清点代义的器官时,代力发现妹妹的胃不见了。

  代力当即打电话问刘军“胃哪去了”,对方告知其“没了”。

  代力急得大哭,她不懂医学,但知道吃的东西先到胃里,胃如果没了,复检就有麻烦。

  代力连夜赶回嫩江,开始天天去县公安局找刘军要胃。最多一天三次,气急了,甚至打其耳光,扒其警服。

  后嫩江县公安局调查认为,刘军丢失检材确属工作失职,于2007年下半年停止其工作。

  一年之后,嫩江县对刘军作出党内严重警告、调离公安队伍的处分。

  然而代力却认为,刘军丢失胃并非失职一般简单,于是到县检察院控告其故意销毁证据,检察院答复称经审查刘军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嫩江县公安局后来亦曾就丢胃事件进行调查,查出是刘军将胃送到307医院毒检室。孙成文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他当时确曾收到胃,并曾问刘军检验完后是否需保留,刘考虑后表示不再保留。

  公安部刑事技术鉴定规则规定,鉴定人必须妥善保管送检物品和材料,不得挪用、丢失、损坏。

  在代家强烈要求之下,2007年10月,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著名法医专家闵建雄赴嫩江为代义作第三次尸检。不过随后出具的鉴定报告仍认为,代义“氨基比林、咖啡因中毒死亡”。至此,三次解剖,两个鉴定报告,均认为代义死于药物中毒。
壮举以身试药

  2007年12月5日上午,代力接到县公安局电话,通知其下午3点钟到公安局开会。

中午,代力买了一斤白酒,来到县城一个久未见面的同学处吃饭,其间,代力沉默不语,只一味喝酒。离开同学家后,代力来到附近的“太华”药店,买了一瓶氨基比林咖啡因片。下午刚过3点,代力来到县公安局四楼会议室,发现县人大、公安、检察、信访等部门领导均已到位。

  警方再次向代家宣布代义死于氨基比林咖啡因中毒,并向其下达火化通知书。

  代家则再度抗议,双方争吵之际,代力突然将兜中药瓶取出,拧开瓶盖,将一整瓶药片倒入口中,由于药片太多,无法下咽,遂嚼碎用水冲下。

  会议室刹那间鸦雀无声,所有人都已呆住。代力扭头对同在会场的兄长代平说:我如果死了,就算给妹妹陪葬,官司不打了;如果我今天死不了,就要把官司打到底。她是在拿自己的身体做一个药物活体试验,中午之所以喝酒,是因为代义的血液化验报告中除了检出氨基比林、咖啡因外,还曾检验出酒精成分。后经清点,除药瓶中剩下的三粒和掉在地上的一粒外,代力吃下满满一整瓶氨基比林咖啡因药片,共计96片。

  约半小时后,代力被送往县人民医院抢救,医生要为其洗胃,代力用牙咬住钳子坚决不让;之后改用“激光排毒”,代力则拔掉针头。家人看其难过,便劝其接受治疗,但又担心如此一来,人家会说是医院给治好的,药就“白吃”了。代力并没有死,在拒绝一切有效治疗手段后,她在住院第三天出了院。全家人为此颇受鼓舞,越发坚信代义并非死于药物中毒。不过在专业法医看来,代力“以身试药”的做法其实颇为不值,因为法医用一个词就可以排除这种试验的科学性:个体差异。“以身试药”使得代力成为嫩江县名人。

  代力出院后,在朋友指点下,开始多方搜集证据,以图推翻先前的鉴定结论。她最先找到县中医院。因为在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文书中有这样一段话,“……结合病理检验及其死前的临床表现,代义符合氨基比林、咖啡因中毒死亡。”代力奇怪,妹妹死在家中,怎可能在医院有“临床表现”?原来代义的内科住院病历中有“抽搐”、“药物中毒”等相关记录,找医生一问,回答是根据代义丈夫徐志明的叙述写的。嫩江县中医院院长经详细了解后,向代力出具证明称:代义来医院时已经死亡。如今为下访已花费四十余万元,代力为此卖掉两套房子。

  说法阳光办案?

  代力的努力终于得到回报,2008年9月,嫩江县所属的黑河市政法委作出《关于代力就其妹妹代义死亡一事提出几点诉求的答复》,决定由黑河市检察院聘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技术中心副主任王雪梅赴嫩江县主持尸检。

  此前,代力从电视上得知王雪梅,认为这位女法医是揭开妹妹死亡真相的最好人选。然而,黑河市方面最终给代力的答复是:最高人民检察技术中心领导认为,王雪梅不适合做此次尸检。

  就在代力一筹莫展之际,忽然接到王雪梅本人的电话。原来王看到代力在自己博客上的留言,受其精神感动,遂答应以个人身份义务为其提供法医技术援助。

  在看了代力寄来的全部鉴定报告后,王雪梅以“药物中毒还是外力致死”为题,在博客上连发多篇文章分析代义死亡案,否定药物中毒死亡说,得出扼颈抑制死结论。此结论与后来的第四次法医鉴定结论基本一致。

  在分析代义死因的过程中,王雪梅着重于代义胃内没有药物残渣这一重要细节。她认为,根据药物代谢动力学规律,代义死前半小时如果真的服用40片或更多的氨基比林咖啡因片,首次解剖时胃内必定应有药物残渣。

  然而事实情况是,首次尸检并没有发现胃内有药物残渣,王由此高度怀疑,嫩江县公安局所送检材受到污染,307医院就污染检材所出具的化验报告对代义的死亡没有证明力。

  代力继续寻找主持代义第四次尸检的法医专家,又经一番周折,最后选定北京华夏物质鉴定中心(以下简称“华夏”)。

  今年2月25日,华夏的法医抵达嫩江,准备着手对代义进行尸检。然而意外再次发生。按计划,2月26日华夏法医专家在嫩江县公安局会议室观看前三次尸检录像。由于本次尸检已经是第四次,尸体经过三次解剖之后,已经面目全非,故前期尸检录像显得非常重要。然而代力发现,最重要的首次尸检录像,仅仅放出短短五分钟,关键的解剖录像则一点也没有。

  代家当即提出抗议,首次尸检全过程约一个半小时,嫩江县公安局不可能只录无关紧要的五分钟。

  王雪梅认为,尸检录像是证明代义胃内是否有药物残渣的最有力证据,如果无法提供,亦无法证明代义真的服用过氨基比林咖啡因药片。

  质疑业界争议

  一再延期之后,今年5月下旬,华夏终于以“鉴定意见通知书”的形式通知代力鉴定结论:可以排除被鉴定人代义系氨基比林、咖啡因药物中毒死亡;不能排除他人扼颈并捂压口腔致死。

  该结论一出,顿时震动法医学界。对于代义之死的不同鉴定结论再度引发一番争论。其中一方以最高人民检察院技术中心副主任王雪梅为代表,认定代义“扼颈抑制死”,而另一方则以知名法医专家、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教授张益鹄为代表,支持“药物中毒致死”说。争议双方以博客为阵地,展开激烈辩论。
让人觉得可悲。  

我想很多人又会冒出来老一套说法的。死者丈夫也没啥背景,公安不会冒险帮他之类的话来开脱吧
  法医鉴定需要有一个权威,让公众信服的权威。
新侨联委员 发表于 2009-7-17 21:32

不仅仅是法医鉴定,连百姓经常遇到的医疗事故鉴定同样如此。

当年高莺莺案子的法医鉴定,戴海静跳楼案的法医鉴定。。。。。。。。

有几个能让公众信服的
大侠随风飘 发表于 2009-7-17 21:42
公众不愿信服从而可以得出宫外孕不会死人之类的神奇结论那算是对医学的尊重吗?
战争狂人萨谢思 发表于 2009-7-17 21:46


到底是公众不愿信服还是无法让公众信服你都不懂吗???难道按照你的理论是宫外孕一定必须死人才是对的??
5# 战争狂人萨谢思


再问你一句,楼主的文章中的案子,如果不是有好心人帮助的话,死者的冤魂能够安息吗?
“医闹”等事件说明公正不是权威,利益才是权威,每个人都可以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但是后果自负……。
大侠随风飘 发表于 2009-7-17 21:49
宫外孕确实是会死人的,否定宫外孕会死人不是否定医学是什么?
大侠随风飘 发表于 2009-7-17 21:50
那也是要有医学科学做为推翻跟据的吧?用否定医学的方式如高喊宫外孕跟本不会死人从而否定法医的结论算是什么理由?
战争狂人萨谢思 发表于 2009-7-17 21:54


什么叫否定医学的方式??难道说逼着死者的姐姐吞下一瓶药才算是医学科学为根据??
大侠随风飘 发表于 2009-7-17 21:58
以宫外孕不会死人做为否定法医鉴定的理由不是否定医学是什么?
战争狂人萨谢思 发表于 2009-7-17 22:09


扯了这么多,你怎么就是不对楼主文章的内容发表一下内心的真实想法呢??

超大有人说过“宫外孕不会死人”这句话吗??法医鉴定为什么会不被人相信,是因为他们往往不是站在一个中立的立场。宫外孕会死人,但是不代表死的人一定是因为宫外孕死的,明白吗??
大侠随风飘 发表于 2009-7-17 22:15
宫外孕不见得一定会死人,但从一开始就否定宫外孕会死人这不是否定医学吗?
战争狂人萨谢思 发表于 2009-7-17 22:17

我已经问过你了,谁在一开始就否定宫外孕会死人了?/难道你又故技重演,自己在空气中树立了一个假想敌??还是又要拿出超大没几个人去的天涯做挡箭牌??
我已经说过了,请战争狂人同志,发表一下对楼主文章的看法
[:a9:]公信力荡然无存
敬佩这个JJ
没办法,乱啊。
想起发生在身边的黄静的案子。:L
让人悲哀的是公检法的公信力已经消失了。。。
公众相信宫外孕会死人不等于公众要相信死者是宫外孕。
一句话,以后凡是有争议的尸体全部零度到二度保鲜,由死者家属出钱,尸检并须有两个以上角度的同步录像。


这样的设备投资根本不多,真想洗脱自己的嫌疑,就要这么干。
否者的话,说什么都没用,政府的公信力要靠实事求是来提高
为了亲人安息------为了正义公理,烈性女子,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