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武汉大学持枪挟持人质被击毙 人质获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20:17:44


荆楚网消息(记者 姚启慧 戴圆)今日(6月3日)上午9时许,一男子持枪在武汉大学行政楼内劫持两名工作人员,武汉警方迅速到场处置,双方在对峙近7小时后,当天下午14时41分,嫌疑人被击毙,人质安全救出。




6月3日上午9时10分左右,一名劫持者闯入武汉大学行政楼,持枪劫持党委办公室正在上班的一名女同志,拉动枪栓,谩骂工作人员。

事件发生后,学校保卫部工作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并报警,同时疏散楼内工作人员。武汉市公安局干警和特警于9时20分左右赶到现场进行处置,谈判专家进入党委办公室内同劫持者进行谈判。

14时50分左右,公安部门采取了果断措施,被劫持人质安全解救,劫持者已被制服。目前,学校教学科研秩序正常。

据查,劫持者周某,1969年9月生,是武汉大学后勤集团总机室线务工人,曾于1989年12月至1992年12月在武警某部服役,因非法拘禁罪被判刑二年零六个月,缓刑三年,现正在服刑中。

新民网·独家报道】2009年6月3日,武汉大学八一路校区的行政楼内发生一起劫持事件。据新民网记者了解,在与警方对峙了5小时后,嫌犯被警方击毙。

知情人向新民网透露,3日上午9点30分,武汉大学八一路校区的行政楼内,一男子持枪劫持2名武汉大学员工,被劫持者中一名男性和一名女性。警方接报后,将事发的行政楼及旁边通道封锁,随后,特警赶到现场。期间楼内共发出过5声枪声,嫌犯还释放其中的一名男性人质。在与嫌犯对峙了5个小时后,嫌犯于下午2点40分左右被击毙。

知情人还告诉记者,事件嫌犯疑吸食毒品过量精神恍惚所致。(新民网记者 胡彦珣)

汉网消息 今日(6月3日)上午9时许,一男子持枪在武汉大学行政楼内劫持一工作人员,武汉警方迅速到场处置,双方在对峙7小时后,嫌疑人被击毙,人质安全救出。

劫持人系武汉大学物理学院某教授之子,曾在武汉大学后勤集团工作。因故被学校开除,今日上午9时许手持一把64式手枪劫持武汉大学党办副主任。

事件发生后,武汉防暴大队和特警迅速赶到现场,双方在对峙7小时后,劫持者身中4枪身亡,人质安全获救。一名警察受伤,已被送往医院。

荆楚网消息(记者 姚启慧 戴圆)今日(6月3日)上午9时许,一男子持枪在武汉大学行政楼内劫持两名工作人员,武汉警方迅速到场处置,双方在对峙近7小时后,当天下午14时41分,嫌疑人被击毙,人质安全救出。




6月3日上午9时10分左右,一名劫持者闯入武汉大学行政楼,持枪劫持党委办公室正在上班的一名女同志,拉动枪栓,谩骂工作人员。

事件发生后,学校保卫部工作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并报警,同时疏散楼内工作人员。武汉市公安局干警和特警于9时20分左右赶到现场进行处置,谈判专家进入党委办公室内同劫持者进行谈判。

14时50分左右,公安部门采取了果断措施,被劫持人质安全解救,劫持者已被制服。目前,学校教学科研秩序正常。

据查,劫持者周某,1969年9月生,是武汉大学后勤集团总机室线务工人,曾于1989年12月至1992年12月在武警某部服役,因非法拘禁罪被判刑二年零六个月,缓刑三年,现正在服刑中。

新民网·独家报道】2009年6月3日,武汉大学八一路校区的行政楼内发生一起劫持事件。据新民网记者了解,在与警方对峙了5小时后,嫌犯被警方击毙。

知情人向新民网透露,3日上午9点30分,武汉大学八一路校区的行政楼内,一男子持枪劫持2名武汉大学员工,被劫持者中一名男性和一名女性。警方接报后,将事发的行政楼及旁边通道封锁,随后,特警赶到现场。期间楼内共发出过5声枪声,嫌犯还释放其中的一名男性人质。在与嫌犯对峙了5个小时后,嫌犯于下午2点40分左右被击毙。

知情人还告诉记者,事件嫌犯疑吸食毒品过量精神恍惚所致。(新民网记者 胡彦珣)

汉网消息 今日(6月3日)上午9时许,一男子持枪在武汉大学行政楼内劫持一工作人员,武汉警方迅速到场处置,双方在对峙7小时后,嫌疑人被击毙,人质安全救出。

劫持人系武汉大学物理学院某教授之子,曾在武汉大学后勤集团工作。因故被学校开除,今日上午9时许手持一把64式手枪劫持武汉大学党办副主任。

事件发生后,武汉防暴大队和特警迅速赶到现场,双方在对峙7小时后,劫持者身中4枪身亡,人质安全获救。一名警察受伤,已被送往医院。
靠,在我家旁边。。。
第一张图左边男子手里拿的是什么??
身中四枪还伤了个警察?;funk
freiheit 发表于 2009-6-3 18:41
有啥奇怪,歹徒手中可是有枪啊~
“劫持人系武汉大学物理学院某教授之子” 没教育好自己的孩子唉
枪哪里来的要调查调查···
大学保卫科应该有~~
;funk下班再也不从那边走了~
mig3000 发表于 2009-6-3 20:00
现在的大学保卫科没有枪~


悲哀!!!悲哀的不是可能要牺牲位警察,悲哀的是咱们的某些官员门似乎又一次草菅人命了,媒体又集体选择性失明了。明明是一次极其失败的人质拯救行动,结果不到一天新闻稿就换了,开始铺天盖地的挖掘“英雄”的“动人”事迹了。质问那个负责指挥此次行动的公安局副局长,作战行动够专业吗?具体部署够稳妥吗?在草荐了下属的生命后,假惺惺的冒几滴咸水出来“人造”英雄,靠树立起来个英雄就能掩盖极其低级的失误吗威风凛凛的所谓羊城、。城、烙城“特警”是越来越多了,希望别都成绣花枕头垫脚石了,到头来一一挂到墙上华丽的供人参拜了!?(注:先前媒体报道 由于跟在送饭的乔装特警身后的两名“狙击手”被发现,导致劫匪开枪击中一特警头部。不到半天,后来的报道立马就变成特警奋不顾身迎着枪口扑向歹徒。。。。导致头部中枪了)

悲哀!!!悲哀的不是可能要牺牲位警察,悲哀的是咱们的某些官员门似乎又一次草菅人命了,媒体又集体选择性失明了。明明是一次极其失败的人质拯救行动,结果不到一天新闻稿就换了,开始铺天盖地的挖掘“英雄”的“动人”事迹了。质问那个负责指挥此次行动的公安局副局长,作战行动够专业吗?具体部署够稳妥吗?在草荐了下属的生命后,假惺惺的冒几滴咸水出来“人造”英雄,靠树立起来个英雄就能掩盖极其低级的失误吗威风凛凛的所谓羊城、。城、烙城“特警”是越来越多了,希望别都成绣花枕头垫脚石了,到头来一一挂到墙上华丽的供人参拜了!?(注:先前媒体报道 由于跟在送饭的乔装特警身后的两名“狙击手”被发现,导致劫匪开枪击中一特警头部。不到半天,后来的报道立马就变成特警奋不顾身迎着枪口扑向歹徒。。。。导致头部中枪了)
残剑江湖 发表于 4-6-2009 00:43
夹带私货的总是有那么几个~
无恶不作 发表于 2009-6-4 17:25


怎么回事?
残剑江湖 发表于 2009-6-4 16:43
又是站着说话不怕腰疼的列兵。


没改啊,刚才在腾讯看见的:

--
5声枪响劫匪警察双双倒地

周凯与警方僵持至下午2点41分时,行政大楼内传出5声枪响。据警方事后解释,当时特警队员谭纪雄以送饭为名,走入周凯与女性人质所在的办公室套间。其时,尾随其后的两名狙击手被周凯发现,周惶急开枪,谭纪雄头部中弹,随后狙击手开枪将周击毙。据称,周身中4枪。人质随即被安全救出。
--

链接:http://news.qq.com/a/20090604/000149.htm

没改啊,刚才在腾讯看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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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声枪响劫匪警察双双倒地

周凯与警方僵持至下午2点41分时,行政大楼内传出5声枪响。据警方事后解释,当时特警队员谭纪雄以送饭为名,走入周凯与女性人质所在的办公室套间。其时,尾随其后的两名狙击手被周凯发现,周惶急开枪,谭纪雄头部中弹,随后狙击手开枪将周击毙。据称,周身中4枪。人质随即被安全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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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http://news.qq.com/a/20090604/000149.htm
不知道为什么,引用11楼“残剑江湖”的帖子,跟贴就发不出来。。。
mig3000 发表于 2009-6-3 20:00
要是说人武部有几支56半,那我还相信。
64?也就大学派出所有那几支,常年锁保险箱里。
双筒 发表于 2009-6-4 19:04
恭喜双筒兄弟4连发。
质问那个负责指挥此次行动的公安局副局长,作战行动够专业吗?具体部署够稳妥吗?在草荐了下属的生命后,假惺惺的冒几滴咸水出来“人造”英雄,靠树立起来个英雄就能掩盖极其低级的失误吗
====================================
由于负责指挥的领导指挥不当,所以受伤的民警就不是英雄,——这逻辑……
残剑江湖 发表于 2009-6-4 16:43


你怎么不去现场当指挥?

另外请您留下联系方式,下次再出这种事我一定会告诉我叔叔来请教一下您这位反恐专家。

顺便说一下这次现场指挥的副局长就是我叔叔,一个有这30年警龄的老警察。?
我看新闻时,数了数,起码是九枪。
奇怪,跟在后面的不是突击手而是狙击手??
双筒 发表于 2009-6-4 19:04
呵呵,刚开始描述详细事件经过的稿子明显是被转移到不显眼的位置了。是有人感到尴尬了。
Fan1 发表于 2009-6-5 10:27
哈哈 你莫要跟他吵,有些人是唯恐天下不乱的 呵呵
28# 残剑江湖
说话留点口德,敢情在歹徒枪下打摆子的不是您老人家……
这种公共安全事件还是应该支持警方的。

25# Fan1 呵呵,失敬失敬啊。三十年的黑衣怕白穿了吧,看来尔等也就凑合对付个手无寸铁的了。哦想起来了,这次好象没见到武警动手哦。有进步,能靠自己了,不过还是可惜啊。工夫不到家您就谦虚着点。让我去指挥 ,谢您抬举。我一群众去解决人民卫士的麻烦不是打您脸嘛。
残剑江湖 发表于 2009-6-5 16:04


“当了三十年CT了就有资格有理由推卸责任了。”
作为一个副局长手下的人没有资格在执行任务时负伤推卸责任,我相信如果真是我叔叔在指挥上出了问题他本人是不会推卸责任,而从警30年更不是推卸责任的理由。

“三十年的黑衣怕白穿了吧”
关于这个武汉市公安局的人心里明白。

“看来尔等也就凑合对付个手无寸铁的了”
20世纪80-90年武汉有个叫张民高的,在抓捕此人时我叔叔是第3个冲进去,而且在他前面的2个战友已经死在张民高枪下。

“工夫不到家您就谦虚着点。”
我承认我的功夫是不到家,听您的口气您的功夫一定很到位,所以觉得公安局没有找你去是个遗憾,同时从您的口气中看出您是一个怀才不遇的人。

那您就以这次事件为例给出个点子可以保证在没有警察受伤的情况下解救人质同时身擒人犯,如果方案合理是可以有参考价值的。

而且我保证把你的方案转告给我叔叔,如果您不想公开发,可以邮件的方式发给我。

如果您需要更多关于这次事件的信息我可以去找我叔叔要。

“我一群众去解决人民卫士的麻烦不是打您脸嘛。”
作为一个纳税人(这也是五毛党用的最多的幌子)向政府部门提意见或建议是可以的,同样您如果关于这次事件处理有意见或建议也可以跟我说,我同样一并传达。

我的邮箱是xia_xiaofan1@yahoo.com.cn


你可以在网上搜一下武汉市公安局副长夏志钢,看看他处理过几次这样的人质事件。
25# Fan1 呵呵,失敬失敬啊。三十年的黑衣怕白穿了吧,看来尔等也就凑合对付个手无寸铁的了。哦想起来了,这次好象没见到武警动手哦。有进步,能靠自己了,不过还是可惜啊。工夫不到家您就谦虚着点。让我去指挥 ,谢您抬举。我一群众去解决人民卫士的麻烦不是打您脸嘛。
残剑江湖 发表于 2009-6-5 16:04


“当了三十年CT了就有资格有理由推卸责任了。”
作为一个副局长手下的人没有资格在执行任务时负伤推卸责任,我相信如果真是我叔叔在指挥上出了问题他本人是不会推卸责任,而从警30年更不是推卸责任的理由。

“三十年的黑衣怕白穿了吧”
关于这个武汉市公安局的人心里明白。

“看来尔等也就凑合对付个手无寸铁的了”
20世纪80-90年武汉有个叫张民高的,在抓捕此人时我叔叔是第3个冲进去,而且在他前面的2个战友已经死在张民高枪下。

“工夫不到家您就谦虚着点。”
我承认我的功夫是不到家,听您的口气您的功夫一定很到位,所以觉得公安局没有找你去是个遗憾,同时从您的口气中看出您是一个怀才不遇的人。

那您就以这次事件为例给出个点子可以保证在没有警察受伤的情况下解救人质同时身擒人犯,如果方案合理是可以有参考价值的。

而且我保证把你的方案转告给我叔叔,如果您不想公开发,可以邮件的方式发给我。

如果您需要更多关于这次事件的信息我可以去找我叔叔要。

“我一群众去解决人民卫士的麻烦不是打您脸嘛。”
作为一个纳税人(这也是五毛党用的最多的幌子)向政府部门提意见或建议是可以的,同样您如果关于这次事件处理有意见或建议也可以跟我说,我同样一并传达。

我的邮箱是xia_xiaofan1@yahoo.com.cn


你可以在网上搜一下武汉市公安局副长夏志钢,看看他处理过几次这样的人质事件。
9yzzzzzz 发表于 2009-6-4 08:39

“当了三十年CT了就有资格有理由推卸责任了。”
作为一个副局长手下的人没有资格在执行任务时负伤推卸责任,我相信如果真是我叔叔在指挥上出了问题他本人是不会推卸责任,而从警30年更不是推卸责任的理由。

...
Fan1 发表于 2009-6-5 17:23


才从飞扬来到CD,老实说天朝老派这样处理人质事件的方法确很挫,老是喜欢在谈判途中将嫌疑人击毙

不是出现嫌疑人情绪不稳的情况就可以谈嘛。。。感觉这样。。。
“当了三十年CT了就有资格有理由推卸责任了。”
作为一个副局长手下的人没有资格在执行任务时负伤推卸责任,我相信如果真是我叔叔在指挥上出了问题他本人是不会推卸责任,而从警30年更不是推卸责任的理由。

...
Fan1 发表于 2009-6-5 17:23


才从飞扬来到CD,老实说天朝老派这样处理人质事件的方法确很挫,老是喜欢在谈判途中将嫌疑人击毙

不是出现嫌疑人情绪不稳的情况就可以谈嘛。。。感觉这样。。。
泰瑟枪之类的非致命武器为什么不用?在没有杀害人质的前提下是可以用的啊。。。
昨日,知情民警向记者回忆了与劫持者发生枪战的最危险时刻。当时,谭纪雄化装成送盒饭的人员,进入劫持者据守的办公室内。屋内,摆有3张办公桌。武警出身的周凯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他避开了窗户,躲在了从窗外不易看到的墙角,并用手枪指着坐在前面椅子上的人质。

    谭纪雄进入办公室后,歹徒有些放松警惕。这时,人质突然挣脱。谭纪雄见状,立即向周凯猛扑过去,2名谈判专家也同时冲上去,用身体作盾牌护住人质。疯狂的周凯对着谭纪雄的头部,扣动了扳机,谭纪雄头部中弹,倒在了血泊中。

    此时,埋伏在门外的特警一拥而入,当场击毙劫持者周凯。警方称,劫持者率先开枪打伤民警,属于极度危险状态,民警只有被迫开枪击毙劫持者。

    目前,警方正在调查劫持者所持枪支的来源。

http://www3.xinhuanet.com/chinan ... ontent_16724644.htm

新华网的,这个事件版本真TMD多啊,已经难寻真实了
真如新华网所说,那是人质太TMD操蛋了,真垃圾,还沉着冷静捏
lemp 发表于 2009-6-5 12:17

才从飞扬来到CD,老实说天朝老派这样处理人质事件的方法确很挫,老是喜欢在谈判途中将嫌疑人击毙

不是出现嫌疑人情绪不稳的情况就可以谈嘛。。。感觉这样。。。
lemp 发表于 2009-6-6 00:58


也不一定,还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原来我叔叔就曾经指挥过一次解救人质,就是稳定对方情绪后,在谈判过程中生擒人犯的。当然能说服对方主动放弃是最好的。

如果人犯提要求,不管是什么样的要求都要说因为警方可以通过谈判的方式拖延时间并稳定人犯的情绪。这次这家伙不仅没提要求,还说有人(报纸上说是XX人)追杀他,可以判断他的神志可能不是很清晰再加上k过药,在这种情况下想稳定对方情绪是有相当难度的。
才从飞扬来到CD,老实说天朝老派这样处理人质事件的方法确很挫,老是喜欢在谈判途中将嫌疑人击毙

不是出现嫌疑人情绪不稳的情况就可以谈嘛。。。感觉这样。。。
lemp 发表于 2009-6-6 00:58


也不一定,还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原来我叔叔就曾经指挥过一次解救人质,就是稳定对方情绪后,在谈判过程中生擒人犯的。当然能说服对方主动放弃是最好的。

如果人犯提要求,不管是什么样的要求都要说因为警方可以通过谈判的方式拖延时间并稳定人犯的情绪。这次这家伙不仅没提要求,还说有人(报纸上说是XX人)追杀他,可以判断他的神志可能不是很清晰再加上k过药,在这种情况下想稳定对方情绪是有相当难度的。
lemp 发表于 2009-6-6 01:06
又见非致命武器,有几个国家在对付持枪劫持人质的歹徒时使用泰瑟枪的?
说句实在话,对付持械的劫持人质的歹徒的首选应急预案应该是击毙或者使其快速失去反抗能力,所以三个人进入房间后最优先选择是随时准备掏枪或掏高效失能警具。
但是这个狭窄的办公室和事发突然使警察开枪反而并不现实和有效,瞬间的决定和动作几乎能决定所有后果,说到底,还是危险啊!
对于劫持人质事件,首要因素是保证人质安全,没有并列第一的要素,也不能考虑其它。如果领导们把生擒歹徒也当成并列第一的要素,那么实在不应该,否则,一名训练有素、实战经验丰富的特警或刑警的损失是非常可惜的,说远点是执法力量的重大损失,国家对他们投入的培养是巨大的,执法力量的中坚也不是随便拿来牺牲的。
时代在变,观念和作法也需要变。最典型的例子是我国对待劫机的态度,过去为对付歹徒而牺牲了上百乘客,三架飞机的例子就是典型,因为这笔买卖风险太大,损失太重。

泰瑟枪之类的非致命武器为什么不用?在没有杀害人质的前提下是可以用的啊。。。
lemp 发表于 2009-6-6 01:06

非致命武器?要是一下致不了命就等着给人质和谈判专家收尸吧。看看美国人是怎么对付绑架人质的海盗的,老美可没那闲功夫用非致命武器。明明是警察在警察和人质未死亡的情况下非常优秀地处理了这次绑架事件,怎么还有人唧唧歪歪地屁话那么多的冒泡?
泰瑟枪之类的非致命武器为什么不用?在没有杀害人质的前提下是可以用的啊。。。
lemp 发表于 2009-6-6 01:06

非致命武器?要是一下致不了命就等着给人质和谈判专家收尸吧。看看美国人是怎么对付绑架人质的海盗的,老美可没那闲功夫用非致命武器。明明是警察在警察和人质未死亡的情况下非常优秀地处理了这次绑架事件,怎么还有人唧唧歪歪地屁话那么多的冒泡?
lemp 发表于 2009-6-6 01:06

人权斗士? 去你妈逼的
coolkeair 发表于 2009-6-6 18:20


海盗和这种突发事件是一类的?>_<

好吧,我承认在肥羊那一年时间白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