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偷摘路边芒果被指责一怒脱光衣服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15:53:43
人民网
 6月1日上午9时许,龙华陶吓村内一名女子在偷摘芒果时被人发现,芒果树主人上前指责女子,女子一怒之下竟然脱得一丝不挂,随后更手持一把菜刀在空中挥舞,女子最终被多名治安巡防员制服。

  目击者胡先生称,女子看上去30多岁,并非陶吓村居民,“她本来是穿着衣服的,在居民家门口偷摘芒果时被发现,便与芒果树的主人发生了争执。”胡先生说,一位阿婆从家中走出来指责女子,女子显得情绪非常激动,便与阿婆对骂起来,随后有几名村内的治安员赶到。但令人想不到的是,女子迅速地将外套和内衣脱了下来,然后一丝不挂地站在原地,旁人一时无法接近。

  女子随后跑进一家路边的餐厅,从中夺得一把菜刀,拿在手中不停地挥舞。几名治安员见状一起冲上前去将其制服。

  新闻链接

  路边树挂果愁煞管树人

  私摘路边果实现象屡禁不止,有市民建议改变管理方法

  每到夏秋季节,挂满枝头的果实在扮靓深圳的同时,也给管理者带来了不少“成熟的烦恼”。一方面相关管理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包括提前清理果实,在报纸上呼吁;而另一方面,市民私摘路边荔枝、芒果的行为却屡禁不止。如何杜绝私摘路边果实的行为——这个存在多年的老问题,不仅考验着市民的道德水准,也考验着城市的管理水平。

  树上结果管理处发愁

  昨日,本报报道了部分游人哄抢荔枝公园里的荔枝的消息。为了减少荔枝被私摘的情况,无奈之下荔枝公园管理处专门请人清理树上的荔枝。没想到,尚未完全成熟的荔枝刚被打下,过往的行人就冲上去哄抢起来。

  “每年这个时候,市民都为树木挂果的美景而欣喜,而我们却为树上的果子发愁!”一位公园管理处的工作人员如此感叹道。据他介绍,每年管理部门都要为此“大动肝火”,不仅要加派人手巡查,预防市民私摘果实,还要提前准备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为落果作准备。

  偷摘果实事件时有发生

  这样的烦恼并不只是荔枝公园才有,只要到了果实成熟的季节,多数公园和道路绿化的管理者都要为此事发愁。仅5月下旬以来,本报热线接到的此类投诉就不下十多宗:5月6日,南山区南山大道东滨路口,园林工人在清理路边行道树结的芒果时,竟然有市民拉着三轮车来争抢;5月24日下午,家住的福田区一位市民看到,在岗厦高架桥附近的中心公园围栏里,有大人和小孩共五六个人在公园内偷摘青芒果;6月2日下午,曾先生路过宝安福永大道,发现有3名年轻女子正分工合作私摘路边芒果,曾先生上前劝阻,几名女子才不好意思地离开……

  更令人担忧的是,有人因为上树摘果不慎坠下受伤甚至送了性命。3天前,一名35岁的广州男子叶某爬树摘芒果时不慎跌落在地,不幸身亡。类似的悲剧也曾在深圳多次上演——2007年5月31日,罗湖区某酒店员工阿波爬上路边树摘芒果不慎摔了,摔成重度颅脑损伤,昏迷了12天12夜;2007年6月21日,在深圳市福田区鹏城一路,一名姓宋的女子爬上树采芒果,不慎头朝下掉下树来,头部严重挫伤;2008年6月12日下午1时许,一名青年男子爬上龙岗区平湖街道白泥坑社区白泥坑公园的荔枝树摘荔枝,不幸坠树身亡。

  管理存在困境私摘难禁

  城管等部门对此相当头痛,但在现实中,私自采摘却面临管理困境。

  荔枝公园的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园管理处没有执法权,发现私摘行为多以批评教育为主,最多让当事人写个保证书,因此很难形成强大的威慑力。

  而城管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则称,《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40条,禁止攀摘公共树木的枝叶花果,违反这一条的责令改正,并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处罚。尽管有这样的规定,每年到芒果结果时,城管部门还是会接到有人偷摘芒果的投诉。对群众投诉,他们会派人前去劝说制止。由于荔枝树、芒果树点多面广,管理人员人手少,往往当管理人员赶到时,摘果人已走了,因此,私摘现象很难根除。

  面对私摘市民出谋划策

  对于这种现象,有市民认为,深圳街头的果树本身就是一道美丽的风景,它们属于公众财产,不能被人私自采摘。私摘果实是“不文明”的表现,缺乏社会公德意识,破坏了深圳这座文明城市的形象,因此全社会都应该行动起来,共同制止这种不文明行为。

  然而,也有市民表达了不一样的声音。“政府不让摘,那么怎么管?”有市民提出,路边果树数量众多,而管理人员有限,他们不可能守株待兔,因此私采果实是一件根本无法杜绝的事情,管不了,不如顺其自然。

  也有市民表示,自律难以杜绝私摘行为,建议管理部门加强管理,靠法规来规范私摘行为。同时,建议管理者更加人性化,适时提醒市民这些果树喷过农药等。

  考验市民素质更考验城市管理水平

  满枝的瓜果,不仅考验着公民的道德水准,同样考验着城市管理者的智慧。

  据记者了解,中山为杜绝街边芒果引发的问题,采取措施为芒果树“避孕”,经过前期喷药,城区部分主干道两旁的2000多株芒果树目前基本没有挂果。在深圳福田区的益田村小区,管理处用分发芒果给社区居民的办法与居民达成共识。蛇口育才小学也有让学生分享校园内结的荔枝的传统。

  有管理者认为,不管用怎样的管理方法,要杜绝偷摘果实现象最终还需要市民配合,像爱护自己家园一样爱护城市里的一草一木,在爱护自己形象的同时也维护了城市形象。

  提醒

  食用路边果实可能伤害身体

  市民私摘荔枝、芒果的现象屡被诟病,但为何仍有众多市民不听劝阻?市城管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主要是少数市民贪小便宜的心理作祟,认为路边的果实不属私人,不摘白不摘。“事实上,路边行道树的主要功能是作为一种绿化景观。这些荔枝树、芒果树不是按照食用果实的标准栽培的,为了杀虫和美观喷洒农药的浓度也和一般果树不同,而且路边的果实吸收了大量的汽车尾气,尾气中含有大量的铅、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和氮氧化合物。因此,食用这样的果实会对人体造成伤害。”这位工作人员说。人民网
 6月1日上午9时许,龙华陶吓村内一名女子在偷摘芒果时被人发现,芒果树主人上前指责女子,女子一怒之下竟然脱得一丝不挂,随后更手持一把菜刀在空中挥舞,女子最终被多名治安巡防员制服。

  目击者胡先生称,女子看上去30多岁,并非陶吓村居民,“她本来是穿着衣服的,在居民家门口偷摘芒果时被发现,便与芒果树的主人发生了争执。”胡先生说,一位阿婆从家中走出来指责女子,女子显得情绪非常激动,便与阿婆对骂起来,随后有几名村内的治安员赶到。但令人想不到的是,女子迅速地将外套和内衣脱了下来,然后一丝不挂地站在原地,旁人一时无法接近。

  女子随后跑进一家路边的餐厅,从中夺得一把菜刀,拿在手中不停地挥舞。几名治安员见状一起冲上前去将其制服。

  新闻链接

  路边树挂果愁煞管树人

  私摘路边果实现象屡禁不止,有市民建议改变管理方法

  每到夏秋季节,挂满枝头的果实在扮靓深圳的同时,也给管理者带来了不少“成熟的烦恼”。一方面相关管理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包括提前清理果实,在报纸上呼吁;而另一方面,市民私摘路边荔枝、芒果的行为却屡禁不止。如何杜绝私摘路边果实的行为——这个存在多年的老问题,不仅考验着市民的道德水准,也考验着城市的管理水平。

  树上结果管理处发愁

  昨日,本报报道了部分游人哄抢荔枝公园里的荔枝的消息。为了减少荔枝被私摘的情况,无奈之下荔枝公园管理处专门请人清理树上的荔枝。没想到,尚未完全成熟的荔枝刚被打下,过往的行人就冲上去哄抢起来。

  “每年这个时候,市民都为树木挂果的美景而欣喜,而我们却为树上的果子发愁!”一位公园管理处的工作人员如此感叹道。据他介绍,每年管理部门都要为此“大动肝火”,不仅要加派人手巡查,预防市民私摘果实,还要提前准备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为落果作准备。

  偷摘果实事件时有发生

  这样的烦恼并不只是荔枝公园才有,只要到了果实成熟的季节,多数公园和道路绿化的管理者都要为此事发愁。仅5月下旬以来,本报热线接到的此类投诉就不下十多宗:5月6日,南山区南山大道东滨路口,园林工人在清理路边行道树结的芒果时,竟然有市民拉着三轮车来争抢;5月24日下午,家住的福田区一位市民看到,在岗厦高架桥附近的中心公园围栏里,有大人和小孩共五六个人在公园内偷摘青芒果;6月2日下午,曾先生路过宝安福永大道,发现有3名年轻女子正分工合作私摘路边芒果,曾先生上前劝阻,几名女子才不好意思地离开……

  更令人担忧的是,有人因为上树摘果不慎坠下受伤甚至送了性命。3天前,一名35岁的广州男子叶某爬树摘芒果时不慎跌落在地,不幸身亡。类似的悲剧也曾在深圳多次上演——2007年5月31日,罗湖区某酒店员工阿波爬上路边树摘芒果不慎摔了,摔成重度颅脑损伤,昏迷了12天12夜;2007年6月21日,在深圳市福田区鹏城一路,一名姓宋的女子爬上树采芒果,不慎头朝下掉下树来,头部严重挫伤;2008年6月12日下午1时许,一名青年男子爬上龙岗区平湖街道白泥坑社区白泥坑公园的荔枝树摘荔枝,不幸坠树身亡。

  管理存在困境私摘难禁

  城管等部门对此相当头痛,但在现实中,私自采摘却面临管理困境。

  荔枝公园的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园管理处没有执法权,发现私摘行为多以批评教育为主,最多让当事人写个保证书,因此很难形成强大的威慑力。

  而城管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则称,《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40条,禁止攀摘公共树木的枝叶花果,违反这一条的责令改正,并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处罚。尽管有这样的规定,每年到芒果结果时,城管部门还是会接到有人偷摘芒果的投诉。对群众投诉,他们会派人前去劝说制止。由于荔枝树、芒果树点多面广,管理人员人手少,往往当管理人员赶到时,摘果人已走了,因此,私摘现象很难根除。

  面对私摘市民出谋划策

  对于这种现象,有市民认为,深圳街头的果树本身就是一道美丽的风景,它们属于公众财产,不能被人私自采摘。私摘果实是“不文明”的表现,缺乏社会公德意识,破坏了深圳这座文明城市的形象,因此全社会都应该行动起来,共同制止这种不文明行为。

  然而,也有市民表达了不一样的声音。“政府不让摘,那么怎么管?”有市民提出,路边果树数量众多,而管理人员有限,他们不可能守株待兔,因此私采果实是一件根本无法杜绝的事情,管不了,不如顺其自然。

  也有市民表示,自律难以杜绝私摘行为,建议管理部门加强管理,靠法规来规范私摘行为。同时,建议管理者更加人性化,适时提醒市民这些果树喷过农药等。

  考验市民素质更考验城市管理水平

  满枝的瓜果,不仅考验着公民的道德水准,同样考验着城市管理者的智慧。

  据记者了解,中山为杜绝街边芒果引发的问题,采取措施为芒果树“避孕”,经过前期喷药,城区部分主干道两旁的2000多株芒果树目前基本没有挂果。在深圳福田区的益田村小区,管理处用分发芒果给社区居民的办法与居民达成共识。蛇口育才小学也有让学生分享校园内结的荔枝的传统。

  有管理者认为,不管用怎样的管理方法,要杜绝偷摘果实现象最终还需要市民配合,像爱护自己家园一样爱护城市里的一草一木,在爱护自己形象的同时也维护了城市形象。

  提醒

  食用路边果实可能伤害身体

  市民私摘荔枝、芒果的现象屡被诟病,但为何仍有众多市民不听劝阻?市城管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主要是少数市民贪小便宜的心理作祟,认为路边的果实不属私人,不摘白不摘。“事实上,路边行道树的主要功能是作为一种绿化景观。这些荔枝树、芒果树不是按照食用果实的标准栽培的,为了杀虫和美观喷洒农药的浓度也和一般果树不同,而且路边的果实吸收了大量的汽车尾气,尾气中含有大量的铅、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和氮氧化合物。因此,食用这样的果实会对人体造成伤害。”这位工作人员说。
无图无真相
据传说,"几名村内的治安员'是很猛的一群.:D
难道是精神病?

没有图片没有真相。
这女人有病吧
马路边芒果好像已经没有了啊,万众城这边
  “事实上,路边行道树的主要功能是作为一种绿化景观。这些荔枝树、芒果树不是按照食用果实的标准栽培的,为了杀虫和美观喷洒农药的浓度也和一般果树不同,而且路边的果实吸收了大量的汽车尾气,尾气中含有大量的铅、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和氮氧化合物。因此,食用这样的果实会对人体造成伤害。”这位工作人员说。
  
  ……我想知道,那么这些成熟的果实,是否都销毁了?既然有害那就不能流出来。
吃多会死人.........
路边芒不适合食用的吧
木图木真相
无图无真相
如果一个城市,能够有路边的果子成熟现象,,,已经说明素质很高了,,,
当然我老家,人人家房前屋后种的果子,都可以果实累累,随便去摘,不会有人骂你,,,,男主人见了,,还会递上一支烟,聊两句,,,
猛女无敌
图呢?!
不如发起个投票,以后凡发此类新闻,不配图者禁言7天,看有没有人支持!
神经女啊
新浪有图的,建议还是不要看了,会很失望。
“更令人担忧的是,有人因为上树摘果不慎坠下受伤甚至送了性命。3天前,一名35岁的广州男子叶某爬树摘芒果时不慎跌落在地,不幸身亡。类似的悲剧也曾在深圳多次上演——2007年5月31日,罗湖区某酒店员工阿波爬上路边树摘芒果不慎摔了,摔成重度颅脑损伤,昏迷了12天12夜;2007年6月21日,在深圳市福田区鹏城一路,一名姓宋的女子爬上树采芒果,不慎头朝下掉下树来,头部严重挫伤;2008年6月12日下午1时许,一名青年男子爬上龙岗区平湖街道白泥坑社区白泥坑公园的荔枝树摘荔枝,不幸坠树身亡。”

对这些死亡的不幸人士,不知路边果树的管理部门是否会有责任?

明知这个问题与“姑娘太美了导致想入非非者的不轨行径,美女是否有错”一样的荒唐,但还想了解实际上是否有什么部门为上述罹难者做过赔偿或人道补助之类?
送此女两个字;贱货.
我们家这边很多“专业”的摘芒果,两边的行道树几天就颗粒无存
深圳的绿化树芒果都被晚上偷偷的摘了自己吃了
从还小的时候一直偷到大,

我看过很多次, 同事晚上还去摘过
上图!!
真是的,我这边也一样,那些果,你从市场上买来他还不一定愿意吃,可就是喜欢上树偷那些半生不熟的
追忆往日 发表于 2009-6-3 15:04

上树偷摘的乐趣和刺激一定是市场购买所不能比拟滴!
我觉着摘这种果子没什么不妥的,不摘烂掉更可惜。 能有果子长大本身就不错了,我这里一片桃树,我待了几年都没见过有长大的桃子。
怎么不上图?
无图无真相BSlz
荔枝公园前段时间还发生游客哄抢荔枝的事件,搞的晶报批判这种不文明行为,呵呵~!
当XX褪尽最后一根丝的时候,公正的法老们一致认为:这样完美的身体,是不能会犯罪的。
简单看看 发表于 2009-6-3 01:55
  漳州有很多街边芒果,都能在街头等到成熟。园林处把果实承包给人收获,在路边就可以买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