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吊车碾断女子 肇事司机逃逸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20:12:00
    图:吊车碾断女子 肇事司机逃逸

2009年05月15日  来源:南方都市报 

肇事车还逆向停在路上,警察正在勘查现场,死者还躺在车下。





  昨日(14日)早上7时50分,在金沙洲大桥附近一工地打工的陈光中像往常一样早早起床去工地干活,妻子王菊英则去附近市场买菜。10分钟后,当他再次看到妻子的时候,已是阴阳相隔:里横路上一辆逆行的吊车将王菊英撞飞后,又将她碾成两截,司机当场逃逸。

  相别10分钟魂断买菜路
  44岁的陈光中是广佛交界处金沙洲大桥附近工地的一名工人。昨日早上7时50分,陈光中早早起床,像往常一样去工地干活,42岁的妻子王菊英则去工地附近的市场买菜。
  10分钟后,一个老乡骑着摩托车找到陈光中。老乡问王菊英买菜回来没有,因为附近里横路上发生了车祸,他不敢确认是不是王菊英。
  陈光中立刻停下手中的活跑过去。此时王菊英正躺在吊车的下面,断成两截,血肉模糊。陈光中一下子有些眩晕,他捶打着自己的胸口,撕心裂肺地喊着妻子的名字。
  逆行吊车先撞飞又碾过
  上百名围观市民议论纷纷,诉说着事故的惨烈。记者在现场看到,肇事车正逆向停在路上,司机已不知去向。前方100米左右,是武广铁路施工工地。
  有村民称,肇事吊车在武广铁路工地上工作,司机是一名不到30岁的男子,该车经常在此路段逆行且速度非常之快。
  里横路是双向四车道,北通里水,南至广州,事发地点在洲村幼儿园正门口。记者看到,由于路上没有人行天桥,很多人都是穿越中间的绿化带,往返于路两边。
  有围观者称,王菊英从市场买菜归来,穿越绿化带时,只盯着南面过来的车辆,没有看到逆行的吊车。吊车将她撞飞后,又从她身上碾过,碾成两段。
  警方协调方将尸体运走
  陈光中的女儿、王菊英的姐姐和哥哥也很快赶到了现场。撕心裂肺的哭喊声,让不少围观者感慨。陈光中颤抖着右手,用手机向亲人们描述着眼前惨状:“吊车逆行,挡风玻璃全部碎掉,人被碾成两截!司机逃逸!”
  昨日上午10时许,殡仪馆的工作人员要抬走尸体时,遭到情绪激动的家属的反对。王菊英的哥哥要求警方承诺找到肇事司机和吊车负责人才允许抬走尸体。
  经过警方协调,家属们燃烧了纸钱和香烛后,尸体被运走。11时许,一名交警将吊车开离现场。
  肇事吊车“身份”很复杂
  肇事吊车车牌为粤A 73068,车门上印着“中铁四局和广州市万顺运输有限公司”。但广州市万顺运输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称,该车系挂靠公司名下,是车主的私车。且车主已与公司签有合同,一旦出现交通违章、事故等情况,由车主个人承担全部责任。对于车主身份,万顺公司工作人员也拒绝透露。
  肇事车上还写着吊机为“中铁四局工程机械,管理号为302-6128W”。据事发处30米外的工地宣传资料显示,流溪河大桥跨里横路连续梁工程是武广铁路的一段,由中铁四局负责施工。
  该工程的一位姚姓管理人员对记者称,该车与施工方毫无关联,“标签是他们乱贴的,类似的车辆很多”。
  昨日下午6时许,流溪河大桥跨里横路连续梁工程项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书记称,肇事车辆是施工方从物流公司租来使用的。由于吊机属专业用车,司机也是由物流公司委派的,事故和他们没有关系。
  对于事故的责任,警方称正在调查,不方便透露。(刘可 黄振华)
    图:吊车碾断女子 肇事司机逃逸

2009年05月15日  来源:南方都市报 

肇事车还逆向停在路上,警察正在勘查现场,死者还躺在车下。




  昨日(14日)早上7时50分,在金沙洲大桥附近一工地打工的陈光中像往常一样早早起床去工地干活,妻子王菊英则去附近市场买菜。10分钟后,当他再次看到妻子的时候,已是阴阳相隔:里横路上一辆逆行的吊车将王菊英撞飞后,又将她碾成两截,司机当场逃逸。
  相别10分钟魂断买菜路
  44岁的陈光中是广佛交界处金沙洲大桥附近工地的一名工人。昨日早上7时50分,陈光中早早起床,像往常一样去工地干活,42岁的妻子王菊英则去工地附近的市场买菜。
  10分钟后,一个老乡骑着摩托车找到陈光中。老乡问王菊英买菜回来没有,因为附近里横路上发生了车祸,他不敢确认是不是王菊英。
  陈光中立刻停下手中的活跑过去。此时王菊英正躺在吊车的下面,断成两截,血肉模糊。陈光中一下子有些眩晕,他捶打着自己的胸口,撕心裂肺地喊着妻子的名字。
  逆行吊车先撞飞又碾过
  上百名围观市民议论纷纷,诉说着事故的惨烈。记者在现场看到,肇事车正逆向停在路上,司机已不知去向。前方100米左右,是武广铁路施工工地。
  有村民称,肇事吊车在武广铁路工地上工作,司机是一名不到30岁的男子,该车经常在此路段逆行且速度非常之快。
  里横路是双向四车道,北通里水,南至广州,事发地点在洲村幼儿园正门口。记者看到,由于路上没有人行天桥,很多人都是穿越中间的绿化带,往返于路两边。
  有围观者称,王菊英从市场买菜归来,穿越绿化带时,只盯着南面过来的车辆,没有看到逆行的吊车。吊车将她撞飞后,又从她身上碾过,碾成两段。
  警方协调方将尸体运走
  陈光中的女儿、王菊英的姐姐和哥哥也很快赶到了现场。撕心裂肺的哭喊声,让不少围观者感慨。陈光中颤抖着右手,用手机向亲人们描述着眼前惨状:“吊车逆行,挡风玻璃全部碎掉,人被碾成两截!司机逃逸!”
  昨日上午10时许,殡仪馆的工作人员要抬走尸体时,遭到情绪激动的家属的反对。王菊英的哥哥要求警方承诺找到肇事司机和吊车负责人才允许抬走尸体。
  经过警方协调,家属们燃烧了纸钱和香烛后,尸体被运走。11时许,一名交警将吊车开离现场。
  肇事吊车“身份”很复杂
  肇事吊车车牌为粤A 73068,车门上印着“中铁四局和广州市万顺运输有限公司”。但广州市万顺运输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称,该车系挂靠公司名下,是车主的私车。且车主已与公司签有合同,一旦出现交通违章、事故等情况,由车主个人承担全部责任。对于车主身份,万顺公司工作人员也拒绝透露。
  肇事车上还写着吊机为“中铁四局工程机械,管理号为302-6128W”。据事发处30米外的工地宣传资料显示,流溪河大桥跨里横路连续梁工程是武广铁路的一段,由中铁四局负责施工。
  该工程的一位姚姓管理人员对记者称,该车与施工方毫无关联,“标签是他们乱贴的,类似的车辆很多”。
  昨日下午6时许,流溪河大桥跨里横路连续梁工程项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书记称,肇事车辆是施工方从物流公司租来使用的。由于吊机属专业用车,司机也是由物流公司委派的,事故和他们没有关系。
  对于事故的责任,警方称正在调查,不方便透露。(刘可 黄振华)
果然没人关注:D
真惨啊
司机不是富二代.
碾成两段,好惨啊[:a5:]
工程车后8轮都要钱不管他人命的主!再加上有钱人!马路真危险!
:L恐怖

果然没人关注:D
jg0083 发表于 2009-5-15 23:09

我相信每个人(除了那些良心已坏的,不过它们已经不是人了)都会对死者表示哀悼,对家属表示同情,对肇事逃逸司机表示谴责和愤慨。不过这个不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因为人们相信以司机的身份情况,公安司法机关应该会做出公平公正的处理。如果最后处理结果让人感到70码,我相信人们会回来关注这一事件的。

我觉得交管部门会对类似事件应该表示比普通民众更高的关注。现在很多工程、运输车辆玩了命的跑,装着十几吨几十吨的材料、废物,知道别人撞不过它,像疯了似的,需要想办法好好管管了。
(晚上上看一些工地排队的大卡,常见司机上眼皮打下眼皮,这安全系数汗一个)
-----------------
另外问一下,这种协议法律有效吗?管理公司是否可以撇清? 如果真完全撇清了,说不定又会有好事者关注一下的。

“肇事吊车车牌为粤A 73068,车门上印着“中铁四局和广州市万顺运输有限公司”。但广州市万顺运输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称,该车系挂靠公司名下,是车主的私车。且车主已与公司签有合同,一旦出现交通违章、事故等情况,由车主个人承担全部责任。对于车主身份,万顺公司工作人员也拒绝透露。”
果然没人关注:D
jg0083 发表于 2009-5-15 23:09

我相信每个人(除了那些良心已坏的,不过它们已经不是人了)都会对死者表示哀悼,对家属表示同情,对肇事逃逸司机表示谴责和愤慨。不过这个不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因为人们相信以司机的身份情况,公安司法机关应该会做出公平公正的处理。如果最后处理结果让人感到70码,我相信人们会回来关注这一事件的。

我觉得交管部门会对类似事件应该表示比普通民众更高的关注。现在很多工程、运输车辆玩了命的跑,装着十几吨几十吨的材料、废物,知道别人撞不过它,像疯了似的,需要想办法好好管管了。
(晚上上看一些工地排队的大卡,常见司机上眼皮打下眼皮,这安全系数汗一个)
-----------------
另外问一下,这种协议法律有效吗?管理公司是否可以撇清? 如果真完全撇清了,说不定又会有好事者关注一下的。

“肇事吊车车牌为粤A 73068,车门上印着“中铁四局和广州市万顺运输有限公司”。但广州市万顺运输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称,该车系挂靠公司名下,是车主的私车。且车主已与公司签有合同,一旦出现交通违章、事故等情况,由车主个人承担全部责任。对于车主身份,万顺公司工作人员也拒绝透露。”
pepe 发表于 2009-5-16 01:43
哎~~~工程车管理更是麻烦。。。肥肉都要专人吃啊
在马路上最危险的就是碰上逆行的车辆,往往我们的眼睛都盯着顺行车辆看,没人去注意后面;funk
这属于肇事逃逸,罪加一等
布雷西亚 发表于 2009-5-16 08:17
逆行的车在你前面。。。
逆行的危害在于:一、它占用了你的车道;二、相对速度更快,出现情况难于处理
e8098 发表于 2009-5-16 08:44
你是从开车的角度,他是指行人过马路
最多判个几年再罚点钱,搞定,中国的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
哪国的法律都是判几年罚点钱,你是多缴点保释金,连牢都不要用坐了,这种事通常不算是罪大恶极,保释相当容易.
想起一交警队长,肇事逃逸之后被抓,然后认罪态度良好,积极赔偿死者家属,结果判三缓二。哈哈
广州的泥头车等重型特种车堪比坦克,横冲直撞也不知道害了多少条人命。
以前陈扬在的时候G4天天追踪还搞专题,结果市政府不得不搞个什么多部委联合排查,还说“此次整治无限期”。后来陈扬走了,G4衰落了,这种杀人新闻又多起来了。
pepe 发表于 2009-5-16 01:43
那个70码很多人跟本就没注意到警方的后半句话
顶上去,我们要人肉这个司机,这个司机必须死,不死就是有背景,某官员在背后撑腰
哈哈哈 强啊 笑死我了? 一定要顶的啊!!!
我想知道怎么判!肇事逃逸哦!到时候和杭州的比一下!要是轻了,那就一定是有猫腻!赔钱还不能少于113万哦,那是令死者不平等!
布雷西亚 发表于 2009-5-16 08:17
说的没错,其实这几天才意识到这个问题
幻海魔刀 发表于 2009-5-16 17:19
我倒认为是太注意了。
车挺贵的,,不怕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