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将生父赶到猪圈冻饿而死获刑6年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15:35:17
本报长沙讯 仅因互换宅基地起纠纷,衡阳人刘高财就将生父赶至猪圈,活活冻饿而死。法医尸检时,发现其父脸上被老鼠咬出了一个大洞。近日,衡阳县法院作出判决,刘高财虐待罪名成立,判刑6年。

  尊老爱幼,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在民风淳朴的衡阳县井头镇中町村却发生了震惊山村的一幕丑剧,该村石塘组青年男子刘高财让六旬生父刘敏金活活饿死在自家猪圈。惨案发生后,宁静的山野震怒了,村民们纷纷向公安机关反映情况,强烈要求严惩凶手。

  2008年12月23日,村民在忙碌着过年,衡阳县公安局接到一群众报警称,井头镇中町村石塘组人刘高财把其父刘敏金的尸体背到别人的宅基地坪里,村民怀疑是被刘高财杀死的。

  接到报案后,民警马上出动,控制并传讯了刘高财。经法医鉴定,死者刘敏金系身体状况极度衰竭,加上天气寒冷和饥饿导致机体功能极度衰竭而死亡。法医在尸检时还发现,死者脸上被老鼠咬出了一个大洞。2009年1月6日,刘高财被依法逮捕。

  犯罪嫌疑人归案后,村民及刘高财的母亲曾梅英积极向警方提供证据,并联名强烈要求严惩凶手。

  经法院审理查明,刘高财,男,1971年6月12日生,初中文化,农民。近年来,刘高财好逸恶劳,多次无故打骂年迈的父母,凡事稍不顺心,就对父母扇耳光或拳打脚踢,并多次将他们赶出家门,不给饭吃。虽经当地村干部警告和教育,刘高财仍不思悔改,且变本加厉。

  2008年12月20日,刘高财因与堂兄刘高学互换宅基地一事发生纠纷,便要父母去找刘高学论理。因父母不愿去找,刘高财便迁怒于他们,用棍棒将其赶出家门。刘母只好回娘家暂住,刘敏金走投无路,被刘高财强行赶进自家猪圈居住,猪圈里除了一些稻草,没有其他任何衣被和御寒物品。将父亲赶进猪圈后,刘高财不仅不向他供应食物,还不准村民送水送饭送食物,其父只有在饥寒交迫中作垂死挣扎。2008年12月23日早晨,大雪纷飞,刘敏金被活活饿死在猪圈里。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高财的行为已构成虐待罪,且社会影响极坏,依法应从重处罚,据此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

     来源:http://news.163.com/09/0514/08/598T7C9O00011229.html本报长沙讯 仅因互换宅基地起纠纷,衡阳人刘高财就将生父赶至猪圈,活活冻饿而死。法医尸检时,发现其父脸上被老鼠咬出了一个大洞。近日,衡阳县法院作出判决,刘高财虐待罪名成立,判刑6年。

  尊老爱幼,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在民风淳朴的衡阳县井头镇中町村却发生了震惊山村的一幕丑剧,该村石塘组青年男子刘高财让六旬生父刘敏金活活饿死在自家猪圈。惨案发生后,宁静的山野震怒了,村民们纷纷向公安机关反映情况,强烈要求严惩凶手。

  2008年12月23日,村民在忙碌着过年,衡阳县公安局接到一群众报警称,井头镇中町村石塘组人刘高财把其父刘敏金的尸体背到别人的宅基地坪里,村民怀疑是被刘高财杀死的。

  接到报案后,民警马上出动,控制并传讯了刘高财。经法医鉴定,死者刘敏金系身体状况极度衰竭,加上天气寒冷和饥饿导致机体功能极度衰竭而死亡。法医在尸检时还发现,死者脸上被老鼠咬出了一个大洞。2009年1月6日,刘高财被依法逮捕。

  犯罪嫌疑人归案后,村民及刘高财的母亲曾梅英积极向警方提供证据,并联名强烈要求严惩凶手。

  经法院审理查明,刘高财,男,1971年6月12日生,初中文化,农民。近年来,刘高财好逸恶劳,多次无故打骂年迈的父母,凡事稍不顺心,就对父母扇耳光或拳打脚踢,并多次将他们赶出家门,不给饭吃。虽经当地村干部警告和教育,刘高财仍不思悔改,且变本加厉。

  2008年12月20日,刘高财因与堂兄刘高学互换宅基地一事发生纠纷,便要父母去找刘高学论理。因父母不愿去找,刘高财便迁怒于他们,用棍棒将其赶出家门。刘母只好回娘家暂住,刘敏金走投无路,被刘高财强行赶进自家猪圈居住,猪圈里除了一些稻草,没有其他任何衣被和御寒物品。将父亲赶进猪圈后,刘高财不仅不向他供应食物,还不准村民送水送饭送食物,其父只有在饥寒交迫中作垂死挣扎。2008年12月23日早晨,大雪纷飞,刘敏金被活活饿死在猪圈里。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高财的行为已构成虐待罪,且社会影响极坏,依法应从重处罚,据此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

     来源:http://news.163.com/09/0514/08/598T7C9O00011229.html
NND,这罪要在封建社会那时候,,应该怎么判?
这样的畜生只判6年,天理何在呀!!!难道,这只是构成虐待罪吗?!非法拘禁呢?!!蓄意谋杀呢?!!!:@
这这这。。。还是人么
就本案例来说一般情况下都是以虐待罪定罪处罚的。情节及其恶劣7年。
祝丫在监狱里遇到“躲猫猫”!!!!!!!
这样的畜生真是死有余辜!
八宝山老妖 发表于 2009-5-14 10:07

完全支持:@
要是在封建时代早被砍头了吧。
祝丫在监狱里遇到“躲猫猫”!!!!!!!

支持
封建社会...凌迟...8000刀...

砍头是不可能的...
做人要厚道啊~
是人吗?禽兽不如!
这个在明朝是不是要剥开死人头的头皮然后往里面灌水银?
为什么不能把罪名判成蓄意谋杀罪?
这个在明朝是不是要剥开死人头的头皮然后往里面灌水银?
为什么不能把罪名判成蓄意谋杀罪?
自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