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目惊心,深圳闹市街心公园“瘾君子”吸毒现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2 02:24:09
















<P>公安呢?城管呢?辑毒警呢?</P><P>行尸走肉般的“瘾君子”。可恨!毒犯更可杀!</P>[em03]
社会堕落,无语!
一群妖怪啊
世风日下!!!!!!!!!!!111[em01]
怎么拍到的?
哎!
<P>第一张图好可怕。。</P>
要正视社会存在的问题,中国确实还有很多问题,还有很多事情要做
晕.第一张图吓偶一跳.
<P>以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P><P>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P>
第三百四十八条 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四十九条 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事先通谋的,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第三百五十条 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运输、携带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进出境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在境内非法买卖上述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为其提供前款规定的物品的,以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第三百五十三条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五十四条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呵呵 都是穷人啊 抓起来 又没有什么关系来疏通关节还有管吃管住管戒毒 谁出钱啊
人生的希望就这么渺茫?毛主席你在哪里~
无语了
看了上图后,感觉前段时间《玉观音》中毛杰全家因为贩卖毒品而灭亡一点也不值得同情了,这玩意看来真TM坑人,[em05]
堕落[em06]
最好远离毒品
可怜的人!
搞不懂:这么发达的医学都无法解决毒品成瘾问题!难度是不是比艾滋病还大啊?[em08]
<B>以下是引用<I>measuretheory</I>在2004-5-21 21:17:00的发言:</B>
搞不懂:这么发达的医学都无法解决毒品成瘾问题!难度是不是比艾滋病还大啊?[em08]

<P>是的,是相当的复杂,不光是生理上的依赖,还有心理上的依赖,其实我国的医学专家对于普通的吸毒者是可以生理戒断对海洛因的依赖,(主要是吸食等中轻度的吸毒人员,静脉注射和冰毒就比较难生理戒断啦)而对于吸食冰毒和静脉注射的重度吸毒者只能通过使用美沙酮等成瘾性较低的口服镇静剂替代毒品,以缓解发作时的症状
<P>但是对于生理戒断的人员普遍存在复吸的问题,主要是心理和社会交往方面的问题,所以这是个综合性的社会问题,并不是单说利用司法力量就能铲除的社会毒瘤
<P>抓吸毒,希望在青少年,只要他们能远离毒品,就能向对付非典那样让他自然熄灭,但是一些高危人群和富人的吸毒行为不在此列</P>
这也太嚣张了吧,至少我在合肥六年,没见过在街心花园公开吸毒的.请问,楼主的照片从何而来?难道在深圳,吸食毒品已经被默许了吗?
这是那个街心花园?我怎么没去过?
触目惊心!!!!!!
TMD城管不愧为中国最大的官僚
法律是有了,但执法者呢?城管、公安、缉毒管用吗?
<P>这可是祸国殃民的啊</P>
你凭什么说这是深圳滴呢
现在当官的都想怎样发财升官, 其他的混混吧了,
我看见这些都有点麻木了
人渣而已
收复台湾的时候把全国的吸毒者和毒贩都送上第一线作炮灰.免得这些人不人鬼不鬼的东西污染我们国内社会风气和环境.
日~~~~~~~~~~~~~~~~~~~~~~~~~~~~~~~~~~~~~~~~~~~
减肥挺好
真的在深圳么?
几年前深圳《晶报》的报道,红衣女子是主角。
<P>你们以为深圳是什么地方?</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