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一小撮别有用心的网特利用以色列使用白磷弹攻击中国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6:55:42
相关资料一:(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白磷弹  

     白磷是一种无色或者浅黄色、半透明蜡状物质,具有强烈的刺激性,其气味类似于大蒜,燃点极低,一旦与氧气接触就会燃烧,发出黄色火焰的同时散发出浓烈的烟雾。

  白磷弹的危害性非常大,它碰到物体后不断地燃烧,直到熄灭,因此,当它接触到人的身体后,肉皮会被穿透,然后再深入到骨头。

  白磷燃烧弹即应用此性质,是非常厉害的燃烧弹,沾到皮肤上的话很难及时去除,燃烧温度又高,可以一直烧到骨头,同时产生的烟雾对眼鼻刺激极大。最初美国人用它对付在太平洋诸岛工事里的日本人,非常有效。技术含量不大,现在各国军队基本都有。

  例如:MK·77白磷炮弹是一种攻击型燃烧武器,功能与喷火器相似,弹体内含有大量粘稠剂,能粘在人体和装备上燃烧,通常用于打击裸露或易燃目标,杀伤效果极佳,曾被1980年通过的《联合国常规武器公约》列为违禁武器,被80多个国家所接受,不允许对平民或在平民区使用。

  身处白磷燃烧弹作用范围,最有效方法是全身浸入水中隔绝空气,降低温度。对于伤处,应立即进行外科处理(将伤处切除)。

    美国没有加入该条约。

相关资料二:(资料来源:ICRC)

禁止或限制使用燃烧武器议定书
( 议定书三)
第一条

定义

为了本议定书的目的:

1." 燃烧武器 " 是指任何武器或弹药,其主要目的是使用一种通过化学反应在击中目标时引起火焰、热力、或两者兼有的物质,以便使击中的目的物燃烧或引起人员的烧伤。

(a) 燃烧武器有下列各种形式:例如火焰喷射器、定向地雷、炮蝉、火箭、手榴弹、地雷 (水雷)、炸弹和其他装有燃烧物质的容器。
(b) 燃烧武器不包括:

(一)可引起偶发燃烧效应的弹药,例如照明弹、曳光弹、烟雾弹或信号弹等。
(二)旨在结合贯穿、爆破或破片飞散效果并附带具有燃烧效果的弹药,例如:穿甲弹、杀伤炮弹、爆炸弹以及类似的综合效果弹药,这种弹药的燃烧效果并非专为烧伤人员而设计,而是用于攻击装甲车辆、飞机和装备或设施等军事目标。
2."平民集聚" 是指任何长期或暂时的平民集聚,例如城市中居民住区、城镇和农村居民住区,或难民或疏散人口的营地或队伍,或游牧人群。

3."军事目标" 就目的物而言,是指任何因其性质、位置、目的或用途而对军事行动作出有效贡献,并于将之全部或部分破坏、夺取或摧毁后可在当时情况下取得明确军事优势的目的物。

4."平民目的物" 是指第3 款定义中所称军事目标以外的一切目的物。

5. "可行的预防措施" 是指计及了当时存在的一切情况,包括人道和军事方面的考虑以后所采取的实际可行或实际可能的预防措施。

第二条

保护平民和平民目的物

1. 禁止在任何情况下以平民居民、个别居民或平民目的物作为燃烧武器攻击的目标。

2. 禁止在任何情况下以空技燃烧武器攻击位于平民集聚地区内的任何军事目标。

3. 进一步禁止以空投燃烧武器以外的燃烧武器攻击位于平民集聚地区内的任何军事目标, 除非该军事目标与平民集聚点明显区分或隔离,并已采取一切可行的预防措施以便使燃烧的效果仅限于军事目标,同时避免并在任何情况下尽量减少平民生命的意外伤亡和平民目的物的破坏。

4.禁止以森林或其他种类的植被作为燃烧武器的攻击目标,但当这种自然环 境被用来掩蔽、隐藏或伪装战斗人员或其他军事目标,或它们本身即军事目标时,则不在此限。

相关资料三:(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中国政府关于签署《禁止或限制使用某些可被认为具有过份伤害力或滥杀滥伤作用的常规武器公约》的声明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决定签署1980年10月10日在日内瓦召开的联合国会议上通过的《禁止或限制使用某些可被认为具有过份伤害力或滥杀滥伤作用的常规武器公约》。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认为,上述公约的基本精神反映了世界广大国家和人民要求禁止或限制使用某些具有过份伤害力和滥杀滥伤作用的常规武器的合理主张和善良愿望,也符合中国的一贯立场,有利于反对侵略和维护和平的目的。
  三、但是,应该指出:公约没有规定对违约行为进行监督和核查,这影响了公约的约束力;有关《禁止或限制使用地雷(水雷)饵雷或其他装置的议定书》并未体现既能严格限制侵略国在他国领土上使用此类武器,同时又充分保障被侵略国采取必要的自卫手段的权利;《禁止或限制使用燃烧武器议定书》没有提到对战斗人员限制使用。此外,公约及议定书的中文本的文字不够精确和通顺。对这些不足之处,中国政府希望在适当时候能予改进。 
                      1981年9月14日 相关资料一:(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白磷弹  

     白磷是一种无色或者浅黄色、半透明蜡状物质,具有强烈的刺激性,其气味类似于大蒜,燃点极低,一旦与氧气接触就会燃烧,发出黄色火焰的同时散发出浓烈的烟雾。

  白磷弹的危害性非常大,它碰到物体后不断地燃烧,直到熄灭,因此,当它接触到人的身体后,肉皮会被穿透,然后再深入到骨头。

  白磷燃烧弹即应用此性质,是非常厉害的燃烧弹,沾到皮肤上的话很难及时去除,燃烧温度又高,可以一直烧到骨头,同时产生的烟雾对眼鼻刺激极大。最初美国人用它对付在太平洋诸岛工事里的日本人,非常有效。技术含量不大,现在各国军队基本都有。

  例如:MK·77白磷炮弹是一种攻击型燃烧武器,功能与喷火器相似,弹体内含有大量粘稠剂,能粘在人体和装备上燃烧,通常用于打击裸露或易燃目标,杀伤效果极佳,曾被1980年通过的《联合国常规武器公约》列为违禁武器,被80多个国家所接受,不允许对平民或在平民区使用。

  身处白磷燃烧弹作用范围,最有效方法是全身浸入水中隔绝空气,降低温度。对于伤处,应立即进行外科处理(将伤处切除)。

    美国没有加入该条约。

相关资料二:(资料来源:ICRC)

禁止或限制使用燃烧武器议定书
( 议定书三)
第一条

定义

为了本议定书的目的:

1." 燃烧武器 " 是指任何武器或弹药,其主要目的是使用一种通过化学反应在击中目标时引起火焰、热力、或两者兼有的物质,以便使击中的目的物燃烧或引起人员的烧伤。

(a) 燃烧武器有下列各种形式:例如火焰喷射器、定向地雷、炮蝉、火箭、手榴弹、地雷 (水雷)、炸弹和其他装有燃烧物质的容器。
(b) 燃烧武器不包括:

(一)可引起偶发燃烧效应的弹药,例如照明弹、曳光弹、烟雾弹或信号弹等。
(二)旨在结合贯穿、爆破或破片飞散效果并附带具有燃烧效果的弹药,例如:穿甲弹、杀伤炮弹、爆炸弹以及类似的综合效果弹药,这种弹药的燃烧效果并非专为烧伤人员而设计,而是用于攻击装甲车辆、飞机和装备或设施等军事目标。
2."平民集聚" 是指任何长期或暂时的平民集聚,例如城市中居民住区、城镇和农村居民住区,或难民或疏散人口的营地或队伍,或游牧人群。

3."军事目标" 就目的物而言,是指任何因其性质、位置、目的或用途而对军事行动作出有效贡献,并于将之全部或部分破坏、夺取或摧毁后可在当时情况下取得明确军事优势的目的物。

4."平民目的物" 是指第3 款定义中所称军事目标以外的一切目的物。

5. "可行的预防措施" 是指计及了当时存在的一切情况,包括人道和军事方面的考虑以后所采取的实际可行或实际可能的预防措施。

第二条

保护平民和平民目的物

1. 禁止在任何情况下以平民居民、个别居民或平民目的物作为燃烧武器攻击的目标。

2. 禁止在任何情况下以空技燃烧武器攻击位于平民集聚地区内的任何军事目标。

3. 进一步禁止以空投燃烧武器以外的燃烧武器攻击位于平民集聚地区内的任何军事目标, 除非该军事目标与平民集聚点明显区分或隔离,并已采取一切可行的预防措施以便使燃烧的效果仅限于军事目标,同时避免并在任何情况下尽量减少平民生命的意外伤亡和平民目的物的破坏。

4.禁止以森林或其他种类的植被作为燃烧武器的攻击目标,但当这种自然环 境被用来掩蔽、隐藏或伪装战斗人员或其他军事目标,或它们本身即军事目标时,则不在此限。

相关资料三:(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中国政府关于签署《禁止或限制使用某些可被认为具有过份伤害力或滥杀滥伤作用的常规武器公约》的声明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决定签署1980年10月10日在日内瓦召开的联合国会议上通过的《禁止或限制使用某些可被认为具有过份伤害力或滥杀滥伤作用的常规武器公约》。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认为,上述公约的基本精神反映了世界广大国家和人民要求禁止或限制使用某些具有过份伤害力和滥杀滥伤作用的常规武器的合理主张和善良愿望,也符合中国的一贯立场,有利于反对侵略和维护和平的目的。
  三、但是,应该指出:公约没有规定对违约行为进行监督和核查,这影响了公约的约束力;有关《禁止或限制使用地雷(水雷)饵雷或其他装置的议定书》并未体现既能严格限制侵略国在他国领土上使用此类武器,同时又充分保障被侵略国采取必要的自卫手段的权利;《禁止或限制使用燃烧武器议定书》没有提到对战斗人员限制使用。此外,公约及议定书的中文本的文字不够精确和通顺。对这些不足之处,中国政府希望在适当时候能予改进。 
                      198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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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求几张TG的烟雾弹爆炸图和TG使用白磷弹的资料
大杀器。《我们曾经是士兵》中越南人扔了一个,一名美军烧到了脸,一名士兵拿刀子过去帮忙。那是我还纳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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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即使曾经使用过该武器。只要在加入公约后没使用就没什么好指责的了。山姆还曾经使用过核弹。一战、二战时喷毒气、撒跳蚤的国家也有一大把。争到最后又是全世界都拉过来垫背。我到不觉得是什么网特的行为,只是一些以色列的铁杆粉丝拉祖国垫背。以为这样好像能使以色列的行为显得光彩一些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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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发烟弹基本都是白磷的,当然有几个矫情的国家不用白磷,但是不用白磷烟雾持续时间不长,而且成本高,另外六氯乙烷分解后的毒性更高…………
不让用发烟弹…………还让不让人家打仗了,只能说这个时代不懂技术的SB真多,矫情的白痴真多!
炮霸,你这话我不同意,随着社会的进步,白痴是减少的,但是由于网络的出现,什么样的白痴都能出来嚎两声了。
原帖由 G6-52L 于 2009-1-9 14:46 发表
炮霸,你这话我不同意,随着社会的进步,白痴是减少的,但是由于网络的出现,什么样的白痴都能出来嚎两声了。
:D 现在可用的发烟剂就这么三种,很多年前一些国家就在研究新发烟剂了,但是这么多年过去了还是那三样
综上:
1,国际法禁止的是在无任何减少平民伤亡措施的前提下对平民区的武装分子无限制的使用空投燃烧武器

2,白磷弹是发烟武器,不是燃烧武器,哪怕白磷弹可以一物二用当燃烧弹用。白磷弹不在限制之内

3,中国也有白磷弹,而且中国在过去的几次对外战争中也使用过白磷弹

一小撮别有用心的人或者是网特,妄图利用大家对国际法以及武器分类的不了解,混淆视线,谴责以色列使用白磷弹,其实是在暗中中伤中国

广大无知爱国群众要警惕,不要上当!

看到一个骂一个!说以色列违反国际法使用白磷弹的一小撮别有用心的人,统统都是网特,内奸,叛徒!
这个是烟雾弹还是燃烧弹?
如果是烟雾弹那根本说不上什么违禁武器。
但是如果是白磷燃烧弹,在无严格区分的平民区域使用,就是违反公约的。
有白磷燃烧弹没关系,使用也没关系,只要不是在平民区。

以色列用不用,跟中国也跟本扯不上关系。
我草,如果以色列在平民区使用了,TMD就是违反联合国决议。
对骂我又不是不会。
骂老子的都是犹太贱民的奴隶,白狗。
原帖由 xjlaughing 于 2009-1-9 15:37 发表
我草,如果以色列在平民区使用了,TMD就是违反联合国决议。
对骂我又不是不会。
骂老子的都是犹太贱民的奴隶,白狗。


“白狗”,呵呵,莫非你家阿拉伯人是黑的?:D

大家快来看马瓦里黄奴隶啊;P
这么说哥幽你是承认自己是犹太贱民的奴隶咯?;P
脑袋被驴踢了?怎么会得出这么个逻辑结果的?: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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晕,骂以色列用白磷蛋就是攻击中国这个逻辑太强了,以色列就骂不得了
感情只能骂巴勒斯坦人啊,才是政治正确啊
:$ 哈马斯是恐怖组织,你不骂他自然可以

支持他就有问题了
;P 查阅了多种弹药和烟火技术的教科书后得出结论:白磷弹仅仅是种烟雾弹,即不能用于照明也不能用于燃烧纵火
条约当时留了后门,就是给某些国家易操作空间
某些为犹大服务的人很善于什么事都往中国身上扯。

宣传手法似乎很有一套。

宣传能改变犹大狂徒反人类的行径吗。
侵略者即使只是扔了石子儿那也是罪行!更别说什么白磷红磷。
原帖由 跑步 于 2009-1-10 01:07 发表
:$ 哈马斯是恐怖组织,你不骂他自然可以

支持他就有问题了

原来整个巴勒斯坦都是哈马斯啊
原帖由 jiangpub 于 2009-1-12 18:35 发表

侵略者的老巢既便被原了弹炸了那也是罪有应得,更别说什么汽油弹将自已的首都烧成焦地.


居然你我的意见能一致,真不知该说什么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