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晓军——终究还是没能迈过第20年!!(据说是目前为止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9:37:17
12月23日,福建日报低调报道了三名死刑犯被注射执行死刑的消息。

与公众关注下草草执行的杨佳案不同,很少人知道被执行死刑的卓晓军在19年前就因杀两人伤一人二审被判死刑,9年(1999年)前,福建省高级法院就已报送最高院核准卓晓军死刑。


但最高院该案始终没有做出裁定,一直到关于最高院的种种传言甚嚣尘上的2008年的最后几天,最高院的裁定才姗姗来迟。

1989年12月26日,福建省长乐县,县纪委副书记卓春妹家与邻居郑资松家为宅基地发生纠纷,结果郑资松及其女婿陈昭吉被卓春妹之子卓晓军杀害。案发当天卓晓军即被抓捕关押。经预审,其对杀人事实供认不讳。12月30日,卓晓军被刑事拘留,一周后又被宣布正式逮捕。

4个月后,福州市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1990年9月2日,福州市中级法院到长乐开庭审理,卓晓军当庭并未否认杀人。同年9月7日,福州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卓晓军死刑。

当时卓晓军24岁,执行死刑的现在,他已经43岁。他大概是中国活得时间最长的死刑犯。有中国媒体甚至说,他也许还能还可以一直活下去,因为现行法律并未规定死刑复核的期限。

卓晓军强大的家庭起了作用。一审判死刑后,卓晓军以"不曾杀人"为由提起上诉。过了一年半,此案被福建省高级法院发回重审,福州中院又将案卷退回公诉机关补充侦查。经过一年补充侦查,福州市检查院再次提起公诉。

1993年福州中院重组合议庭开庭审理,庭审进行了一半便宣布休庭,一休就是7年,直到2000年初再次开庭,此时10年时间已经过去了。

7年中,可以想见的是,死者家属的悲哀和愤慨,在此案中一次就丧失了父亲及丈夫的郑金玉和家人开始不断下访。幸运的是,1999年,时任中国总理的朱镕基赴闽考察时,亲自过问此事后,2000年1月4日,福州中院才再次开庭。

这次,福州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卓晓军死刑,卓晓军再次上诉。2001年4月23日,福建高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同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停摆了7年的审判机器再次停下了脚步,该案始终被压最高院,不做核准裁定,直至2008年。

自2002年起,福建省全国人大代表持续6年联名在历年全国人代会上提交《关于依法核准卓晓军死刑的建议》呼吁书。并有多位代表在全会上就最高院拖压核准卓犯死刑事公开提出质疑。敦促全国人大监督,但一直未有下文。

而期间,则传出了这样的传闻:时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大法官肖扬在2003年到福建视察。据说,当时的福建省委、省人大、省高院都有领导先后向他提起此问题、要求不再拖延该案"核准"时,肖扬则在一个小范围内称,对此"有压力,感到为难"。传言是否属实,尚无法求证。

几年前报道过此事的中国媒体说,卓晓军所以能一直成为司法钉子户,一是有一个特别善于活动的好爸爸,外加一个特别有能耐的好律师,加之卓家有错综复杂的海外背景及关系,还有雄厚的经济实力。


据说,二审庭审时,案犯亲属曾当庭大声嚷嚷,说自己花费50多万美金疏通环节。当地有传言说,整个过程中,累计已经花掉近千万金钱。当然,这一传言同样也无法求证。

12月15日,中国法院网刊出了了长文《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切实解决执行积案-》,在负责执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出事后,关于最高法院的种种传闻不断,中国最高法院发起了一次清理积案的运动。

文中称,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从11月中旬至明年6月份,在全国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要重点清理几类执行案件:一是受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干扰及其他各种非法干预未执行的案件;二是被执行人涉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国有企业、军队等特殊主体的案件等。12月23日,福建日报低调报道了三名死刑犯被注射执行死刑的消息。

与公众关注下草草执行的杨佳案不同,很少人知道被执行死刑的卓晓军在19年前就因杀两人伤一人二审被判死刑,9年(1999年)前,福建省高级法院就已报送最高院核准卓晓军死刑。


但最高院该案始终没有做出裁定,一直到关于最高院的种种传言甚嚣尘上的2008年的最后几天,最高院的裁定才姗姗来迟。

1989年12月26日,福建省长乐县,县纪委副书记卓春妹家与邻居郑资松家为宅基地发生纠纷,结果郑资松及其女婿陈昭吉被卓春妹之子卓晓军杀害。案发当天卓晓军即被抓捕关押。经预审,其对杀人事实供认不讳。12月30日,卓晓军被刑事拘留,一周后又被宣布正式逮捕。

4个月后,福州市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1990年9月2日,福州市中级法院到长乐开庭审理,卓晓军当庭并未否认杀人。同年9月7日,福州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卓晓军死刑。

当时卓晓军24岁,执行死刑的现在,他已经43岁。他大概是中国活得时间最长的死刑犯。有中国媒体甚至说,他也许还能还可以一直活下去,因为现行法律并未规定死刑复核的期限。

卓晓军强大的家庭起了作用。一审判死刑后,卓晓军以"不曾杀人"为由提起上诉。过了一年半,此案被福建省高级法院发回重审,福州中院又将案卷退回公诉机关补充侦查。经过一年补充侦查,福州市检查院再次提起公诉。

1993年福州中院重组合议庭开庭审理,庭审进行了一半便宣布休庭,一休就是7年,直到2000年初再次开庭,此时10年时间已经过去了。

7年中,可以想见的是,死者家属的悲哀和愤慨,在此案中一次就丧失了父亲及丈夫的郑金玉和家人开始不断下访。幸运的是,1999年,时任中国总理的朱镕基赴闽考察时,亲自过问此事后,2000年1月4日,福州中院才再次开庭。

这次,福州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卓晓军死刑,卓晓军再次上诉。2001年4月23日,福建高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同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停摆了7年的审判机器再次停下了脚步,该案始终被压最高院,不做核准裁定,直至2008年。

自2002年起,福建省全国人大代表持续6年联名在历年全国人代会上提交《关于依法核准卓晓军死刑的建议》呼吁书。并有多位代表在全会上就最高院拖压核准卓犯死刑事公开提出质疑。敦促全国人大监督,但一直未有下文。

而期间,则传出了这样的传闻:时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大法官肖扬在2003年到福建视察。据说,当时的福建省委、省人大、省高院都有领导先后向他提起此问题、要求不再拖延该案"核准"时,肖扬则在一个小范围内称,对此"有压力,感到为难"。传言是否属实,尚无法求证。

几年前报道过此事的中国媒体说,卓晓军所以能一直成为司法钉子户,一是有一个特别善于活动的好爸爸,外加一个特别有能耐的好律师,加之卓家有错综复杂的海外背景及关系,还有雄厚的经济实力。


据说,二审庭审时,案犯亲属曾当庭大声嚷嚷,说自己花费50多万美金疏通环节。当地有传言说,整个过程中,累计已经花掉近千万金钱。当然,这一传言同样也无法求证。

12月15日,中国法院网刊出了了长文《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切实解决执行积案-》,在负责执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出事后,关于最高法院的种种传闻不断,中国最高法院发起了一次清理积案的运动。

文中称,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从11月中旬至明年6月份,在全国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要重点清理几类执行案件:一是受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干扰及其他各种非法干预未执行的案件;二是被执行人涉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国有企业、军队等特殊主体的案件等。
迟来的正义。
看来卓家倒台了啊,不然这正义永远不会来
迟来的正义。
怎么县委的这么大能量哈?
迟来的正义:handshake
厉害啊,连当年朱总过问都没倒台啊
咳~~这里要说下,据说这家伙她姑姑是境外某大报的主编~~:L
刚google了一下,他的家属还在喊冤,而且说他是“香港居民”
没错,是香港居民,80年代就取得了。
19年时间每天生活在明天会不会被枪毙的阴影中也是件痛苦的事情。
看来金融海啸还是做了点好事的
留着浪费粮食,人渣该毙
杂跟我一个姓呢[:a9:] [:a9:]
汗,你卓姓那多名人,你不去记,偏要去在意这个人,这真是!!!!!:L :L
多想想卓文君,不就没事了!!!:b :b
还可想想卓别林。:D
卓晓军当庭并未否认杀人。
一个法律报道,出现这种词汇,是非常令人遗憾的。
1999年,时任中国总理的朱镕基赴闽考察时,亲自过问此事后
国务院和高检、高法并列,其总理有什么权力过问此事?
自2002年起,福建省全国人大代表持续6年联名在历年全国人代会上提交《关于依法核准卓晓军死刑的建议》呼吁书。并有多位代表在全会上就最高院拖压核准卓犯死刑事公开提出质疑。敦促全国人大监督,但一直未有下文。
这事我家还有点关系,我一个亲戚是农工的,也在掺和。
不过不看好,慢慢打官司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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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hip2007 于 2008-12-27 17:19 发表
刚google了一下,他的家属还在喊冤,而且说他是“香港居民”

火星人在地球犯了法,是用地球的法律还是用火星的法律?
香港有治外法权吗?
原帖由 看热闹的 于 2008-12-27 22:42 发表

1974年9月8日,福特宣布“特赦尼克松所有罪行”。在任职总统内,福特还颁布过两项著名的特赦令,一是特赦二战后唯一一名被判叛国罪的人——“东京玫瑰”,二是特赦越战时逃避兵役躲到加拿大等国去的年轻人。
在克 ...

总统和国家主席有特赦权。。。。。。。。总理却是没有的。。。。。。。。。。。
朱镕基过问的案件多着呢。。。。我同学九江的就说过他们那里一起官员子弟强奸案就是因为他的过问把这个案子给结案了,没办法,在中国有时候必须通过行政权来压下面的政府处理某些案件

地方法院是向地方人大负责的。。。。。所以。。。
原帖由 tomcat650093 于 2008-12-27 12:59 发表
迟来的正义。

迟来的正义就不是正义
原帖由 看热闹的 于 2008-12-27 22:42 发表

1974年9月8日,福特宣布“特赦尼克松所有罪行”。在任职总统内,福特还颁布过两项著名的特赦令,一是特赦二战后唯一一名被判叛国罪的人——“东京玫瑰”,二是特赦越战时逃避兵役躲到加拿大等国去的年轻人。
在克 ...

看样子你还是不理解法律。
首先,福特特赦是有法律授权的,他有这个权力。但是如果当时国务卿之类的干涉的话,在美国只有一个下台的结局。
中国并没有特赦授权,而且朱是行政首长,即使有特赦权也是给国家元首,江。这一点要严格区分。
其次,福特只有特赦权,而没有追问判不判谁罪的权力,他不能干涉司法,尼克松就是典型的越权。
这个案子也算是对中国法制的嘲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