钉子户拒迁 杭州湾跨海大桥连接线停工半年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21:54:08
中国经济网12月6日报道“和上海的‘婚期’,不得不延期……”说这话时,杭州湾跨海大桥余慈连接线工程部一位负责人,满脸的无奈。

所谓的“婚期”,是指浙江省省级重点工程的杭州湾跨海大桥余慈连接线一旦竣工,余姚将是继慈溪后,又一个与上海“联姻”的地区。但这一美好愿望,却因为一幢迟迟不肯拆迁的农宅而落空。

嫌拆迁费给低了

12月5日,一股强冷空气南下宁波。余姚凤山街道五星村村民郑先生,躺在一楼卧室的床上,晒着太阳,望着停在家门口的挖土机发呆。

去年7月,五星村被纳入杭州湾跨海大桥余慈连接线工程项目的拆迁范围后,郑先生已送走一拨又一拨的村民。与其他村民争相排队签拆迁协议不同的是,郑先生迟迟不肯拆迁。如今,挖土机就在家门口等候,工作人员只要法院一声令下,立即执行强制拆迁。

对于被外界戏称为余慈连接线“最牛钉子户”一说,郑先生坚决不愿承认。他说,自己不想成为钉子户,只是因为不满意政府提出的货币安置补偿款,他才迟迟不愿离去。

十几年前,郑先生在村里办了家印刷厂,经济条件还算富裕。1999年,郑先生拿出手头积蓄的50万元钱,按照自己的设计想法,建造了这幢小洋房。“如果我答应拆了,那村里那些造价比我家房子还差的房子,拿的补助都比我多。”郑先生认为,政府拆迁补助款给低了———不应该一刀切,而是应当根据房屋的造价来衡量。

停止协商已3个月

为了说服郑先生搬迁,一年的时间里,余慈连接线的拆迁工作人员,多次上门与郑先生解释和协商,均未果。

“我们不会答应郑先生的无理要求。拆迁补助都是按照房屋面积来计算的,怎么可能按照房屋的造价来补偿。”3个月前,拆迁办工作人员停止与郑先生协商。

郑先生提出了230万元拆迁补助款。“200万元是拆迁补助款,30万元是一系列精神损失费。整整一年时间,我和老婆就住在工地里,家中遍地是灰尘,晚上睡不好觉,饱受煎熬。”他说。

郑先生说,他家共有4口人,大儿子已成家,小儿子明年年初结婚。他家共有300平方米,依照征迁工程凤山街道指挥部的产权置换和货币安置补偿方案,他们总共可以分配到600平方米左右的安置房,但还需要补30万元的差价。

“如果只补偿我41万元,我还要掏30万元的差价钱;赔得比41万元多,差价就不用掏了。”郑先生表示,230万元绝对不是一口价,自己愿意和拆迁办的人谈,“100多万元总要给我吧,这是我的内心底线。”

逾期不搬迁,法院将强制拆迁

由于郑先生的房子,恰好位于杭州湾跨海大桥余慈连接线南北主车道通道口,为了按时建成通车,2008年8月25日,余姚市人民政府根据征迁工程凤山街道指挥部的申请,向郑先生发出了《房屋拆迁裁决书》,要求他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自行搬迁并腾空被拆房屋;否则由法院进行强制拆除。

在接到裁决书后,郑先生不予理睬。为此,余姚市政府向余姚市人民法院申请,要求对郑先生住宅进行强制拆除。12月3日,法院执行通知书寄到郑先生家中。上面写明,如果郑先生在12月8日前不搬迁,法院将强制执行。

征迁工程凤山街道指挥部负责人认为,郑先生是在漫天要价。“这是政府实施的民生实事工程,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在拆迁过程中,政府都充分保障了老百姓的利益,尽量满足村民的要求,郑先生的行为,不可取。”

据悉,余姚市政府在向郑先生发出《房屋拆迁裁决书》后,特意找到郑先生的大儿子谈心———劝说父亲郑先生,放弃原来的想法,听从政府的建议。“不到万不得已,我们也不想走那一步。”

昨晚,记者与郑先生的大儿子进行沟通,他说,父亲的拆迁补偿费,是要求高了点,不过他会极力做父亲的思想工作,赶紧搬迁。 (本文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周一)中国经济网12月6日报道“和上海的‘婚期’,不得不延期……”说这话时,杭州湾跨海大桥余慈连接线工程部一位负责人,满脸的无奈。

所谓的“婚期”,是指浙江省省级重点工程的杭州湾跨海大桥余慈连接线一旦竣工,余姚将是继慈溪后,又一个与上海“联姻”的地区。但这一美好愿望,却因为一幢迟迟不肯拆迁的农宅而落空。

嫌拆迁费给低了

12月5日,一股强冷空气南下宁波。余姚凤山街道五星村村民郑先生,躺在一楼卧室的床上,晒着太阳,望着停在家门口的挖土机发呆。

去年7月,五星村被纳入杭州湾跨海大桥余慈连接线工程项目的拆迁范围后,郑先生已送走一拨又一拨的村民。与其他村民争相排队签拆迁协议不同的是,郑先生迟迟不肯拆迁。如今,挖土机就在家门口等候,工作人员只要法院一声令下,立即执行强制拆迁。

对于被外界戏称为余慈连接线“最牛钉子户”一说,郑先生坚决不愿承认。他说,自己不想成为钉子户,只是因为不满意政府提出的货币安置补偿款,他才迟迟不愿离去。

十几年前,郑先生在村里办了家印刷厂,经济条件还算富裕。1999年,郑先生拿出手头积蓄的50万元钱,按照自己的设计想法,建造了这幢小洋房。“如果我答应拆了,那村里那些造价比我家房子还差的房子,拿的补助都比我多。”郑先生认为,政府拆迁补助款给低了———不应该一刀切,而是应当根据房屋的造价来衡量。

停止协商已3个月

为了说服郑先生搬迁,一年的时间里,余慈连接线的拆迁工作人员,多次上门与郑先生解释和协商,均未果。

“我们不会答应郑先生的无理要求。拆迁补助都是按照房屋面积来计算的,怎么可能按照房屋的造价来补偿。”3个月前,拆迁办工作人员停止与郑先生协商。

郑先生提出了230万元拆迁补助款。“200万元是拆迁补助款,30万元是一系列精神损失费。整整一年时间,我和老婆就住在工地里,家中遍地是灰尘,晚上睡不好觉,饱受煎熬。”他说。

郑先生说,他家共有4口人,大儿子已成家,小儿子明年年初结婚。他家共有300平方米,依照征迁工程凤山街道指挥部的产权置换和货币安置补偿方案,他们总共可以分配到600平方米左右的安置房,但还需要补30万元的差价。

“如果只补偿我41万元,我还要掏30万元的差价钱;赔得比41万元多,差价就不用掏了。”郑先生表示,230万元绝对不是一口价,自己愿意和拆迁办的人谈,“100多万元总要给我吧,这是我的内心底线。”

逾期不搬迁,法院将强制拆迁

由于郑先生的房子,恰好位于杭州湾跨海大桥余慈连接线南北主车道通道口,为了按时建成通车,2008年8月25日,余姚市人民政府根据征迁工程凤山街道指挥部的申请,向郑先生发出了《房屋拆迁裁决书》,要求他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自行搬迁并腾空被拆房屋;否则由法院进行强制拆除。

在接到裁决书后,郑先生不予理睬。为此,余姚市政府向余姚市人民法院申请,要求对郑先生住宅进行强制拆除。12月3日,法院执行通知书寄到郑先生家中。上面写明,如果郑先生在12月8日前不搬迁,法院将强制执行。

征迁工程凤山街道指挥部负责人认为,郑先生是在漫天要价。“这是政府实施的民生实事工程,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在拆迁过程中,政府都充分保障了老百姓的利益,尽量满足村民的要求,郑先生的行为,不可取。”

据悉,余姚市政府在向郑先生发出《房屋拆迁裁决书》后,特意找到郑先生的大儿子谈心———劝说父亲郑先生,放弃原来的想法,听从政府的建议。“不到万不得已,我们也不想走那一步。”

昨晚,记者与郑先生的大儿子进行沟通,他说,父亲的拆迁补偿费,是要求高了点,不过他会极力做父亲的思想工作,赶紧搬迁。 (本文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