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十煤老板赞助公安局219万 陕西警方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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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十煤老板赞助公安局219万 陕西警方介入调查
2008年11月10日  来源:西安晚报


煤焦协会成员展示“赞助”名单。



  11月8日上午,有(陕西省)神木县公安局大柳塔分局领导参加的神木县煤焦协会平安协调座谈会,共收到“赞助费”219万元,此事经披露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昨日,神木县公安局领导表示“赞助费”公安部门不能使用,榆林市公安局督察部门已介入调查。
  分局领导参加“赞助会”
  据了解,11月8日上午,神木县煤焦协会平安协调座谈会在神东宾馆召开,神木县公安局大柳塔分局几位领导参加了座谈会,副局长魏小敏首先发了言,他表示目前矿区刑事案件频发,使原本不宽裕的办公经费更加紧张,根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群防群治”的原则,倡导大家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大力支持公安工作。会议结束时,参加会议的煤老板被告知,拿现金的到隔壁小会议室交,没拿现金的让缴入一个叫李建平的个人账户。
                      


  据神木县公安局大柳塔分局一领导介绍,大柳塔公安分局辖大柳塔镇、中鸡镇、孙家岔镇、尔林兔镇4个镇,其中神府煤田的中心就坐落在大柳塔镇。近年来,随着神府煤田的发展,这里的经济快速发展,外来人口急剧增加,社会治安压力越来越大,尤其是2000年以来,绑架、杀人、抢劫等恶性案件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辖区的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给辖区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他们准备在大柳塔建设公安防控体系,可苦于资金匮乏。
  今年上半年,神木县煤焦协会得知大柳塔公安分局在推行技防措施上缺乏经费,于是研究决定,由煤矿老板集资,为社会治安工作提供资金的支持。
  11月8日,神木县煤焦协会副会长郝志昌在神东宾馆主持召开了会议,43家煤矿共“赞助”219万元(其中现金113万元、待转账106万元)。
  捐款由当地煤焦协会收取
  神木县煤焦协会副会长郝志昌说,他们当初认为自己致富了不能忘记回报社会,社会的平安稳定,更有利于大家的发展,况且这也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一项公益事业,也符合“谁出资,谁受益”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加之神木接二连三出现命案等原因,更加坚定了煤老板们帮助公安建设防控体系的决心。这笔钱全部由煤焦协会收取,用途等协会商议后再作决定,由于对公安技防术语不完全清楚,会上便邀请了分局领导做了发言,谁曾想好事却办砸了。
  神木县公安局大柳塔分局副局长魏小敏说:“真不该去,但我又想协会主要是给我们集资,不去不好,去吧明显感觉不合适,最后在煤焦协会的再三邀请下,参加了座谈会,我们共去了3名局领导。”
  神木县公安局一位主要领导表示,“赞助费”公安部门不能使用,大柳塔分局参与其中的做法不对,要立即纠正,省市公安部门领导也非常重视此事。目前,纪检、督察等部门已组成调查组,对此事件进行认真调查,如发现违法违纪行为,严肃追究责任。 (文/图 记者 许森枷)数十煤老板赞助公安局219万 陕西警方介入调查
2008年11月10日  来源:西安晚报


煤焦协会成员展示“赞助”名单。



  11月8日上午,有(陕西省)神木县公安局大柳塔分局领导参加的神木县煤焦协会平安协调座谈会,共收到“赞助费”219万元,此事经披露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昨日,神木县公安局领导表示“赞助费”公安部门不能使用,榆林市公安局督察部门已介入调查。
  分局领导参加“赞助会”
  据了解,11月8日上午,神木县煤焦协会平安协调座谈会在神东宾馆召开,神木县公安局大柳塔分局几位领导参加了座谈会,副局长魏小敏首先发了言,他表示目前矿区刑事案件频发,使原本不宽裕的办公经费更加紧张,根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群防群治”的原则,倡导大家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大力支持公安工作。会议结束时,参加会议的煤老板被告知,拿现金的到隔壁小会议室交,没拿现金的让缴入一个叫李建平的个人账户。                       

  据神木县公安局大柳塔分局一领导介绍,大柳塔公安分局辖大柳塔镇、中鸡镇、孙家岔镇、尔林兔镇4个镇,其中神府煤田的中心就坐落在大柳塔镇。近年来,随着神府煤田的发展,这里的经济快速发展,外来人口急剧增加,社会治安压力越来越大,尤其是2000年以来,绑架、杀人、抢劫等恶性案件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辖区的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给辖区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他们准备在大柳塔建设公安防控体系,可苦于资金匮乏。
  今年上半年,神木县煤焦协会得知大柳塔公安分局在推行技防措施上缺乏经费,于是研究决定,由煤矿老板集资,为社会治安工作提供资金的支持。
  11月8日,神木县煤焦协会副会长郝志昌在神东宾馆主持召开了会议,43家煤矿共“赞助”219万元(其中现金113万元、待转账106万元)。
  捐款由当地煤焦协会收取
  神木县煤焦协会副会长郝志昌说,他们当初认为自己致富了不能忘记回报社会,社会的平安稳定,更有利于大家的发展,况且这也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一项公益事业,也符合“谁出资,谁受益”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加之神木接二连三出现命案等原因,更加坚定了煤老板们帮助公安建设防控体系的决心。这笔钱全部由煤焦协会收取,用途等协会商议后再作决定,由于对公安技防术语不完全清楚,会上便邀请了分局领导做了发言,谁曾想好事却办砸了。
  神木县公安局大柳塔分局副局长魏小敏说:“真不该去,但我又想协会主要是给我们集资,不去不好,去吧明显感觉不合适,最后在煤焦协会的再三邀请下,参加了座谈会,我们共去了3名局领导。”
  神木县公安局一位主要领导表示,“赞助费”公安部门不能使用,大柳塔分局参与其中的做法不对,要立即纠正,省市公安部门领导也非常重视此事。目前,纪检、督察等部门已组成调查组,对此事件进行认真调查,如发现违法违纪行为,严肃追究责任。 (文/图 记者 许森枷)
陕西神木县公安分局收取煤老板300余万赞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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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09日  来源:央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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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钱买平安,平安促发展”,在(陕西)神木县公安局大柳塔分局领导的倡导下,昨日上午,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仑镇的神东宾馆迎宾楼二楼会议室里,神木县公安局大柳塔分局向前来参加座谈会的70余煤老板现场收取“赞助费”300余万元。 

  本报昨日接到读者爆料,称神木县公安局大柳塔分局向辖区煤矿收取巨额“赞助费”。上午9时30分许,记者赶到位于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仑镇的神东宾馆,在宾馆迎宾楼前,接连停下4辆陕西牌照警车,从警车上下来的人站在楼门口。不一会儿,一辆辆高档轿车陆续停在小楼前,车上下来的人被迎上楼。记者跟着上了迎宾楼,这时,二楼的会议室里已坐满了人,记者大致数了一下,约有80多人。10时30分许,会议正式开始。神木县公安局大柳塔分局魏局长首先发言,他说“刑事案件的频发,使公安机关并不宽余的经费更加紧张。根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原则,倡导花钱买平安,平安促发展,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我们期待你们的大力支持。”随后一集团公司副总高某做了表态发言,他说“保障煤老板人身、利益不受侵犯就要靠公安队伍,召开平安协调座谈会为公安分局集资,让他们多买几部车,对干警们待遇稍微提一提。虽然名义上是支持了公安局,实际是对我们个人利益加强防范。”会议结束时,参加会议的煤老板被告知,拿现金的到隔壁小会议室交,不拿现金的让缴入一个叫李建平的个人账户。

  11时许,参加会议的煤老板们陆续进入会议室右边一小会议室交钱。会议室左边桌子边坐着几名男子,有拿礼单记账的,有发礼品卡的,有收钱的。交了钱的,每人可到桌子右边凭礼品卡领取一件羊绒衫。记者看到,大部分交的是5万元,也有交10万元的,其中贾家畔煤矿交了20万元。一些没带现金的也都出去取了现金,现场交上。因地方小人多,一些人感叹“交钱都轮不上”。不一会儿,装钱的大纸袋已装不下了,桌子上堆了一堆钱。记者从现场一份参加会议签名单上看到,共有70多人,记者粗略计算了一下,当场交的现金在300万元以上。



  会后,神木县公安局大柳塔分局在一楼餐厅宴请了参加会议的煤老板们。

  据了解,神木县公安局大柳塔分局下辖大柳塔、孙家岔、中鸡、尔林兔四个派出所,辖区有近百家煤矿。记者发现,除了会议地点令人奇怪地选在内蒙古境内外,昨天的座谈会会场没有悬挂任何标语,所有参加会议的公安干警没有一人穿警服。 (来源:四川在线 记者 越奋刚)
陕西神木县公安欲退回煤老板219万赞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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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10日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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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木县公安局大柳塔分局参与向辖区煤老板收取“赞助费”一经披露,昨日陕西省、榆林市公安部门要求严肃查处。目前,榆林市公安局督察部门介入调查。神木县公安局表示,219万元的“赞助费”如数退还。

  11月8日,由神木县煤焦协会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仑镇的神东宾馆组织召开一次座谈会,在会上,神木县公安局大柳塔分局副局长魏小敏说:“大柳塔刑事案件的频发,使不宽裕的经费更加紧张。根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原则,倡导花钱买平安,平安促发展,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我们期待你们的大力支持。”

  座谈会上共集资了219万元,其中现金113万元,转账106万元(还未到账),是60多位煤老板自愿出资的。



  昨日,大柳塔公安分局副局长魏小敏说,“近年来大柳塔外来人口急骤增加,社会治安压力越来越大,绑架、杀人、抢劫等恶性案件时有发生;我们局里经费非常紧张,但大柳塔案发频繁,为了装上治安监控设备,我们多次向镇政府、县公安局申请,但经费迟迟不能到位。去年和神木县煤焦协会协商,让他们提供赞助。11月8日协会主要是给我们集资,最后在煤焦协会的邀请下,参加了座谈会,我们共去了3名局领导。”

  “如果不是今年府谷持枪抢劫案发生,神木接二连三出现命案等原因,我们也不会出资的。这次时间选在11月8日,主要是近日神东公司失盗,逼得大家想办法让公安局装监控器……”神木县煤焦协会副会长郝志昌解释。至于为何邀请大柳塔分局主要领导参加呢?郝志昌认为,主要是他们对公安技防术语不完全清楚,会上便邀请公安分局领导作一个发言,并建议煤老板们多为辖区的治安作些贡献。目前,这笔钱全部由煤焦协会收取,其用途等协会商议后再作决定。

  昨日,该事情被媒体报道后,省市公安部门非常重视,责令神木县公安局快速处理。目前,榆林市公安局督察部门已进驻大柳塔分局展开调查。神木县公安局主要领导表示,这笔集资款坚决不能收取,如数退还,大柳塔分局参与其中做法不对,要立即纠正,对存在的问题一定严肃追究责任。
中国青年报:警察“化缘”煤老板背后的公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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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10日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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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钱买平安,平安促发展”,在神木县公安局大柳塔分局领导的倡导下,11月8日上午,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仑镇的神东宾馆会议室里,神木县公安局大柳塔分局向前来参加座谈会的70余煤老板现场收取“赞助费”300余万元。(11月9日《三秦都市报》)

  警方经费紧缺,民企煤矿老板慷慨解囊,似乎是两全其美的好事。但是,公安部门作为公共权力的执行者,随意发动老板“认捐”,让人们有理由担心,这究竟是“花钱买平安”,还是将公权资源进行明码标价的拍卖?

  公安机关是国家行政机关,也是执法机关,其权力属于公权力。公权力的职责是维护全社会的公共利益,为民众提供公共服务。公权力机关,如果也接受企业和个人捐赠,很容易使人对其执法能否做到公平、公正产生怀疑。因而,世界上很多国家都严禁行政机关、特别是司法机关接受个人捐赠,以确保公权力的纯洁性。



  我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国家保障人民警察的经费。人民警察的经费,按照事权划分的原则,分别列入中央和地方的财政预算。公安机关是同级政府的组成部门,其经费支出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在预算经费不够,且影响到正常工作运转的情况下,经费不足问题只能向同级政府反映,并由同级政府增拨经费解决,而不能由公安机关靠接受企业、个人捐赠的方式来解决。

  不能断定大柳塔公安分局在接受大额赞助后,一定会投桃报李,为交了“赞助费”的老板及所在企业谋取利益,但这种可能性并非绝对不存在。正如一位集团公司高管一语道破天机——“名义上是支持了公安局,实际是对我们个人利益加强防范。”毕竟,“保障煤老板人身、利益不受侵犯就要靠公安队伍。”

  退一步讲,就算大柳塔警方日后不会“关照”相关老板和他们的企业,其接受老板大额“赞助”的做法,本身就与现行法律相抵触。如此一来,就算警方能够廉洁自律,面对众口一词的合理质疑,警方又如何洗去“集体受贿”之嫌疑?

  最近一段时间,由于矿主违规作业,重大、特大矿难事故频频发生。而许多矿主在事发前,之所以胆大妄为,都缘于他们平时拉了一些地方“保护伞”,为其保驾护航。

  当然,大柳塔警方向煤老板伸手或许真是迫不得已,但公权部门再穷,也不该请求私人的“恩赐”。因为公共权力一旦打上私人的印迹,势必会对公平、公正,以及国家机关的公信力造成极大的威胁。(王小莉)
新京报:向煤老板要赞助,权力的公正如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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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10日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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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神木的煤矿主和大柳塔公安分局之间,监管部门与被监管单位通过赞助费的方式达成共识,这种共识就是把公权力放在金钱的天平上衡量,也涉嫌把国家的利益论价出卖。

  发生在陕西神木的新闻,是一个“有趣”事件。当地大柳塔公安分局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召开辖区内煤老板“花钱买平安,平安促发展”座谈会,现场警方向前来参加座谈会的70余煤老板现场收取“赞助费”300余万元。而且所有的与会警察均不穿制服。(11月9日《三秦都市报》)

  大柳塔公安分局向煤老板要赞助费的行为,让我们再一次惊诧于某些地方权力背后裸露的贪婪。当大柳塔公安分局高举“花钱买平安”的会议标题时,他们恐怕更是在公开标价出卖自己的责任和尊严。



  面对煤矿频繁发生的事故,警民合作才能确保犯罪行为不发生,煤老板有义务配合执法;而警方在可能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监管时,首先考虑的应该是如何保证权力的公正。而今,大柳塔公安分局的行为却表明,这种责任在他们那里,是可以标示价格的。

  更令人惊诧的是,在大柳塔公安分局的这场座谈会中,“花钱买平安”被作为了权力施压的公开口号。换位思考一下,煤矿主们为了自身的平安,势必要争先恐后地交纳这笔“赞助费”。否则,他们不知道自己的“平安”还能不能得到保障。这实际上已经成为了地方权力部门的保护费。

  更令人惊诧的是,在大柳塔公安分局的这场座谈会中,“花钱买平安”被作为权力施压的公开口号。换位思考一下,煤矿主们为了自身的平安,势必要争先恐后地交“赞助费”。否则,他们不知道自己的“平安”还能不能得到保障。这实际上已经成为了地方权力部门收的保护费。

  而从报道中看,相关部门为了这场赞助费的盛会,是做了精心准备的。会场不悬挂标语,与会警察均不穿制服,几乎完全说明了大柳塔公安分局已然了解这一行为的违法之处。因此,这不是一种政策的偏差,而是利用职权公开索取财物的行为,如此执法者知法、犯法而且试图规避法律的监督,其性质相当恶劣。

  这种警矿之间的“赞助关系”,不但是一种可能的“勒索”行为,更是权力问价于罪恶的开始。当然,并不是说所有交钱的煤矿主都是罪恶的。而是说当大柳塔公安分局把手伸向煤老板的腰包时,前者已经在用手中的权力,衡量他们所能够取得的利益。这个时候,权力已经涉嫌蜕变为罪恶的工具。这既是人们通常所说的权钱交易,又超越了人们所能够忍受的底线。如不彻查,公众就无法知道煤矿主花钱买来的平安,究竟是社会的平安,还是少数人为所欲为的平安。

  □石嘉(北京 学者)
和谐,很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