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政党与人事任命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4 03:24:36
美国政党与人事任命
双击自动滚屏 发布者:编辑部 发布时间:2008-7-3 阅读:7次


文/吴 辉 
  2008年是美国的大选年。围绕新一届政府的产生,美国民主、共和两党内部及相互之间正展开一场激烈的角逐。如何认识美国政党对政府人事任命的影响,是当前人们在观察美国政党政治时经常会遇到的问题。
美国政府职位的招募,分为两个步骤:选择总统,选择其他政府成员(副总统、各部部长及总统办事机构的高级官员等)。这样,在评价政党对政府人事任命的影响时,真正的问题有两个:一是政党在选择其总统候选人时是否能发挥某种重要作用;二是在总统候选人选出之后,政党对政府职位的安排是否能施加有力的影响。以下试对此做些分析。
一、政党与总统候选人的选择
从政党史的角度看,美国政党的产生是与总统选举,特别是与总统候选人的选择相联系的。遴选总统候选人传统上是美国政党的一项基本功能。不过,随着总统候选人争取提名程序的改变,这项基本功能的表现形式和效果也在发生变化。
美国总统候选人争取提名的程序经历了三个阶段的演变。第一阶段是1790年至1824年的国会党团会议提名制阶段。在这一阶段,政党的总统候选人的提名由政党在国会的议员来决定,国会领袖在党团会议中起了很大作用。第二阶段是1831年至1968年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提名制阶段。这种提名制的特点是:被提名者要被半数以上的代表接受;大会之前,候选人要赢得公众(通过民意测验)、州和地方政党精英的支持;大会达成最终决定的方式是权力交易。第三阶段是1968年至今的预选提名制阶段。预选提名制的特点是:选民直接参与党的候选人的挑选;党的代表大会仍然保留,但其功能降为批准或登记预选结果;总统预选由各州而不是政党负责;各州采取“关门预选”(预选投票只限于本党的选民,即所谓党内选举)、“开门预选”(预选投票向任何人开放,不问党籍)、“一揽子预选”(两党候选人均列于选票上,所有选民在所有候选人中挑选他们喜欢的候选人)等预选方式。
从以上总统候选人提名程序的变化可以看出,这一演变是循着分权、民主、公开的原则进行的。在这种背景下,政党对总统候选人选择的影响不断减弱。现在,虽然从形式上看,总统候选人仍由政党自己选择,在政党四年一次的全国代表大会上决定,但随着预选过程变得越来越重要,选民日益对总统候选人的选择起决定作用,政党全国代表大会实际上已不大可能对总统候选人的提名产生实质性影响。我们能否把美国政党全国代表大会的决定看做是“党”的决定,取决于我们是否愿意把参加预选的选民等同于“党员”。需要说明的是,美国的党派登记不同于多数国家理解的党员资格;而且,大约只有一半的州在挑选政党大会代表时将党派登记作为一个条件。
此外,在美国,一个人要想成为总统候选人,他必须组建一个支持者联盟,而这种联盟并不具有明显的“政党性”。联盟成员的价值观主要来自他们的政治立场和政治联系,而不是来自他们在政党中的正式职位。而且,来自政党机构以外的支持(财政支持者、利益集团、新闻媒体以及普通选民)在决定谁能被提名时更为重要。一个成功的候选人对政党的控制地位基本上是他赢得提名的附带结果,而不是因为政党组织选择了他作为党的领导人。可见,总统候选人的选择并不取决于政党。
二、政党与政治官员的任命
由于总统通过大选产生,因而美国政府的人事任命更多地是指对总统以外的其他政治任命官员的选择。这里,提名副总统候选人是总统候选人独有的特权。美国宪法没有规定联邦政府的组成,而把任命合众国高级官员的权力授予总统。这样,联邦政府的内阁会议就不是从国会中产生,不是由在国会中占多数席位的政党来组织,而是由总统个人任命的各部部长组成;虽然任命在形式上要征得参议院的同意,但官员并不对国会负责,不会因得不到国会多数议员的支持而辞职,而是向总统负责,接受总统的领导。此外,总统所属的政党,并不一定是国会中的多数党,他在任命政治官员时也不必受政党关系的约束。
总统进行政治任命,重点考虑的主要是以下几方面因素:第一,需要那些有专业技术知识的人去从事工作;第二,需要一批忠诚于他和他的纲领的人;第三,需要回报他的支持者,并对党内以前的反对者进行拉拢;第四,需要为各种各样的团体提供象征性的代表。正是基于这样一些标准或考虑,美国的政治任命呈现出以下一些特点:
第一,总统在延聘其高级官员如内阁阁员、高级顾问和助手时,出现了重视专家和教授的趋势。近些年来,虽然对每个问题进行总的归纳并提出简单的解决方案已经成为美国选举政治中通行的做法,但管理政府所需要的技术和专业知识仍处于相对短缺的状态。在这种情况下,启用那些有研究专长的专家、教授就成为总统挑选政治官员的途径之一。例如,前总统卡特任命了哥伦比亚大学教授兹比格涅夫·布热津斯基为国家安全事务助理。
第二,政党(或更确切地说,政党的“非总统”部分)在政治任命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不大。这有两方面的依据:其一,曾在正式的政党组织任职,与在政府任职,这两者之间没有太大的关系。换言之,政党对政府的渗透程度很低。其二,政党作为政府招募的标准具有局限性。一方面,在历届政府中,确有大量被任命的内阁成员曾经在同一政党先前的政府中任职,这反映了政府一定程度的“政党性”。另一方面,有不少内阁成员曾有在另一政党的政府中任职的经历。这种情况反映了高层人物的重要性,而不是政党的重要性。
第三,私人关系,尤其是同总统的私人关系,对于政治任命最为重要。从文化的角度解释,这主要是由于美国的政治文化中有政治恩赐的传统。私人关系的种类很多,包括私人律师、校友、州竞选活动主席以及总统还在当州长时被任命的人。这些关系与作为组织的政党极少有直接的联系。虽然有的总统在上台时也表示要组建一个“看起来像美国”的内阁,但后来都还是按老规矩办事,将许多密友和亲信提拔到重要岗位上来,使权力进一步向自己集中。
第四,黑人、妇女以及西班牙裔人已经获得一种假定的权利,即每一届政府成员中至少应当包含他们中的一员。这一点在近几任的内阁中表现得非常明显。应当说,这反映了美国民主政治的进步。
归纳而言,美国政府的组成主要从两类人中招募。第一类是与政党相联的“时进时出”的群体。这些群体的成员主要在私营部门发展自己的职业,同时断断续续地在行政部门工作。第二类是总统早期或长期的朋友和支持者。这些事实说明,将拥有政党职位作为政府人事任命的标准,其缺点是显见的。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在总统候选人选出之后,美国政党对政府职位的安排几乎没有什么直接影响。政党作为一个行为主体,其发挥的作用远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大。当然,我们并不能据此否认政党是政府招募的主要来源之一。
造成美国政党对政府人事任命影响力弱的原因多种多样。首先,美国政党结构松散。受联邦制国家结构和三权分立制度的影响,美国的政党是分裂的。尽管美国政党有许多组织,但党的各个组织享有很大程度的独立性,政党作为一个标签的重要性远远大于它作为一个真正的组织的重要性。在这种情况下,政党即使想干预政府的人事任命,也是没有办法的。其次,总统竞选的个人化色彩浓厚。随着总统提名程序的民主化和公开化以及现代传媒技术的发展,总统竞选的结果日益取决于候选者个人的综合条件,政党的辅助作用相应下降。最后,总统相对于国会居于强势地位。新总统当选后,作为政府行政首长,在任命政府官员问题上享有实际权力。而国会作为政党的代表,通常认可总统的这种特权。这样,政党对政府人事任命的影响趋于淡化。
(作者:中共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副教授)美国政党与人事任命
双击自动滚屏 发布者:编辑部 发布时间:2008-7-3 阅读:7次


文/吴 辉 
  2008年是美国的大选年。围绕新一届政府的产生,美国民主、共和两党内部及相互之间正展开一场激烈的角逐。如何认识美国政党对政府人事任命的影响,是当前人们在观察美国政党政治时经常会遇到的问题。
美国政府职位的招募,分为两个步骤:选择总统,选择其他政府成员(副总统、各部部长及总统办事机构的高级官员等)。这样,在评价政党对政府人事任命的影响时,真正的问题有两个:一是政党在选择其总统候选人时是否能发挥某种重要作用;二是在总统候选人选出之后,政党对政府职位的安排是否能施加有力的影响。以下试对此做些分析。
一、政党与总统候选人的选择
从政党史的角度看,美国政党的产生是与总统选举,特别是与总统候选人的选择相联系的。遴选总统候选人传统上是美国政党的一项基本功能。不过,随着总统候选人争取提名程序的改变,这项基本功能的表现形式和效果也在发生变化。
美国总统候选人争取提名的程序经历了三个阶段的演变。第一阶段是1790年至1824年的国会党团会议提名制阶段。在这一阶段,政党的总统候选人的提名由政党在国会的议员来决定,国会领袖在党团会议中起了很大作用。第二阶段是1831年至1968年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提名制阶段。这种提名制的特点是:被提名者要被半数以上的代表接受;大会之前,候选人要赢得公众(通过民意测验)、州和地方政党精英的支持;大会达成最终决定的方式是权力交易。第三阶段是1968年至今的预选提名制阶段。预选提名制的特点是:选民直接参与党的候选人的挑选;党的代表大会仍然保留,但其功能降为批准或登记预选结果;总统预选由各州而不是政党负责;各州采取“关门预选”(预选投票只限于本党的选民,即所谓党内选举)、“开门预选”(预选投票向任何人开放,不问党籍)、“一揽子预选”(两党候选人均列于选票上,所有选民在所有候选人中挑选他们喜欢的候选人)等预选方式。
从以上总统候选人提名程序的变化可以看出,这一演变是循着分权、民主、公开的原则进行的。在这种背景下,政党对总统候选人选择的影响不断减弱。现在,虽然从形式上看,总统候选人仍由政党自己选择,在政党四年一次的全国代表大会上决定,但随着预选过程变得越来越重要,选民日益对总统候选人的选择起决定作用,政党全国代表大会实际上已不大可能对总统候选人的提名产生实质性影响。我们能否把美国政党全国代表大会的决定看做是“党”的决定,取决于我们是否愿意把参加预选的选民等同于“党员”。需要说明的是,美国的党派登记不同于多数国家理解的党员资格;而且,大约只有一半的州在挑选政党大会代表时将党派登记作为一个条件。
此外,在美国,一个人要想成为总统候选人,他必须组建一个支持者联盟,而这种联盟并不具有明显的“政党性”。联盟成员的价值观主要来自他们的政治立场和政治联系,而不是来自他们在政党中的正式职位。而且,来自政党机构以外的支持(财政支持者、利益集团、新闻媒体以及普通选民)在决定谁能被提名时更为重要。一个成功的候选人对政党的控制地位基本上是他赢得提名的附带结果,而不是因为政党组织选择了他作为党的领导人。可见,总统候选人的选择并不取决于政党。
二、政党与政治官员的任命
由于总统通过大选产生,因而美国政府的人事任命更多地是指对总统以外的其他政治任命官员的选择。这里,提名副总统候选人是总统候选人独有的特权。美国宪法没有规定联邦政府的组成,而把任命合众国高级官员的权力授予总统。这样,联邦政府的内阁会议就不是从国会中产生,不是由在国会中占多数席位的政党来组织,而是由总统个人任命的各部部长组成;虽然任命在形式上要征得参议院的同意,但官员并不对国会负责,不会因得不到国会多数议员的支持而辞职,而是向总统负责,接受总统的领导。此外,总统所属的政党,并不一定是国会中的多数党,他在任命政治官员时也不必受政党关系的约束。
总统进行政治任命,重点考虑的主要是以下几方面因素:第一,需要那些有专业技术知识的人去从事工作;第二,需要一批忠诚于他和他的纲领的人;第三,需要回报他的支持者,并对党内以前的反对者进行拉拢;第四,需要为各种各样的团体提供象征性的代表。正是基于这样一些标准或考虑,美国的政治任命呈现出以下一些特点:
第一,总统在延聘其高级官员如内阁阁员、高级顾问和助手时,出现了重视专家和教授的趋势。近些年来,虽然对每个问题进行总的归纳并提出简单的解决方案已经成为美国选举政治中通行的做法,但管理政府所需要的技术和专业知识仍处于相对短缺的状态。在这种情况下,启用那些有研究专长的专家、教授就成为总统挑选政治官员的途径之一。例如,前总统卡特任命了哥伦比亚大学教授兹比格涅夫·布热津斯基为国家安全事务助理。
第二,政党(或更确切地说,政党的“非总统”部分)在政治任命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不大。这有两方面的依据:其一,曾在正式的政党组织任职,与在政府任职,这两者之间没有太大的关系。换言之,政党对政府的渗透程度很低。其二,政党作为政府招募的标准具有局限性。一方面,在历届政府中,确有大量被任命的内阁成员曾经在同一政党先前的政府中任职,这反映了政府一定程度的“政党性”。另一方面,有不少内阁成员曾有在另一政党的政府中任职的经历。这种情况反映了高层人物的重要性,而不是政党的重要性。
第三,私人关系,尤其是同总统的私人关系,对于政治任命最为重要。从文化的角度解释,这主要是由于美国的政治文化中有政治恩赐的传统。私人关系的种类很多,包括私人律师、校友、州竞选活动主席以及总统还在当州长时被任命的人。这些关系与作为组织的政党极少有直接的联系。虽然有的总统在上台时也表示要组建一个“看起来像美国”的内阁,但后来都还是按老规矩办事,将许多密友和亲信提拔到重要岗位上来,使权力进一步向自己集中。
第四,黑人、妇女以及西班牙裔人已经获得一种假定的权利,即每一届政府成员中至少应当包含他们中的一员。这一点在近几任的内阁中表现得非常明显。应当说,这反映了美国民主政治的进步。
归纳而言,美国政府的组成主要从两类人中招募。第一类是与政党相联的“时进时出”的群体。这些群体的成员主要在私营部门发展自己的职业,同时断断续续地在行政部门工作。第二类是总统早期或长期的朋友和支持者。这些事实说明,将拥有政党职位作为政府人事任命的标准,其缺点是显见的。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在总统候选人选出之后,美国政党对政府职位的安排几乎没有什么直接影响。政党作为一个行为主体,其发挥的作用远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大。当然,我们并不能据此否认政党是政府招募的主要来源之一。
造成美国政党对政府人事任命影响力弱的原因多种多样。首先,美国政党结构松散。受联邦制国家结构和三权分立制度的影响,美国的政党是分裂的。尽管美国政党有许多组织,但党的各个组织享有很大程度的独立性,政党作为一个标签的重要性远远大于它作为一个真正的组织的重要性。在这种情况下,政党即使想干预政府的人事任命,也是没有办法的。其次,总统竞选的个人化色彩浓厚。随着总统提名程序的民主化和公开化以及现代传媒技术的发展,总统竞选的结果日益取决于候选者个人的综合条件,政党的辅助作用相应下降。最后,总统相对于国会居于强势地位。新总统当选后,作为政府行政首长,在任命政府官员问题上享有实际权力。而国会作为政党的代表,通常认可总统的这种特权。这样,政党对政府人事任命的影响趋于淡化。
(作者:中共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