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律来治理泛滥的“人肉搜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5:02:52
2008年07月01日 17:59荆楚网 作者: 郑艺华
最近在网上流行着一个很诡异的词叫“人肉搜索”,说起“人肉搜索”可能有人会不太明白,但谈起地震中的“辽宁女事件”还有一直都很热的“华南虎事件”,相信大家一定不会感到陌生,而这些事件都和“人肉搜索”有着很大的关系。
一般来说,广义上的“人肉搜索”指利用现代信息科技,变传统的网络信息搜索为人找人的关系型网络社区活动,变枯燥乏味的查询过程为一人提问、八方回应的人性化搜索体验。而狭义上的“人肉搜索”指通过在网络社区集合广大网民的力量,追查某些事情或者人物的真相与隐私,并把这些细节曝光。
所以关于“人肉搜索”在网上的很大,有网友认为“人肉搜索”它不仅可以在最短时间内揭露一些事件背后的真相,维护社会道德秩序,还可延伸到网络无法触及的地方,拓宽了人们获取知识的途径,充分发动了人际网络的力量,将互联网“互助、分享”的精神发扬光大。例如在地震发生后,人肉搜索同样跨越时间空间限制,协助很多灾区人民亲友团聚。但也有网友则一针见血地指出,未经授权公开资料是对隐私权赤裸裸地侵犯,而人肉搜索的参与者们有成长为网络暴民的趋势。
狭义的人肉搜索不仅存在侵犯隐私问题,还很有可能演变成“网络暴力”,而且这种问题矛盾,已经有可能威胁到我们每一个人的正当权利,我认为是时候应该对狭义上的“人肉搜索”进行法律约束了。
来谈谈在网上闹的很热的“人肉搜索”第一案,也叫“中国网络暴力第一案”。王菲将“大旗网”、“天涯社区”和“北飞的候鸟”网站管理员张乐奕的网络侵权案告上了法庭。事因是女白领因丈夫有婚外情而跳楼自杀。此事件在网上“人肉”后,男主人公王菲和他家人及第三者的一切资料都被网友扒了出来,有网友聚集在王菲的单位门口要找他“算账”,有人给他写了“大字报”,也有人打电话说找了杀手要他的命,甚至他父母家也被涂上了谩骂性质的标语。他丢了工作,找工作屡遭拒绝,整天呆在父母家不敢出门,他是网络暴力的受害者。王菲最终不堪其扰,将相关网友及网站告上法庭,在这一过程中,还伴随着攻击性、煽动性和侮辱性的议论,以及对当事人及其亲友的正常生活的侵扰,
就这个事件来看,从心理上来说是能理解的,他的爱人跳楼自杀了,可能会引起公愤,会对他产生一种强烈的追究意识。但是如果放到现实生活中,没有任何人有权利未经许可对其进行骚扰。王菲的隐私和名誉权不仅受到侵犯,而且很明显的带有网络暴力性质,甚至可被称作是多数人对少数人的暴政。这种暴政是极其不正常的,因为我们在攻击他的时候,了解他的一切个人信息,可他却连这些攻击他的人是谁都不知道。如果没有法律对这种行为进行约束,网络暴力不仅会恶化网络环境,而且很严重影响到人的正常生活,给社会带来了不良影响。
而在国外也有“人肉搜索”,但大规模“人肉搜索”为中国独有。在亚洲,这个现象在韩国前几年是比较普遍的,像一些所谓“狗屎女”事件,或者是韩国明星的隐私曝光事件等等,韩国政府对这个除了采取传统法律的执行,加大执行力度之外,它还采取了实名制,这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一个遏制的效果。
我认为对于狭义上的“人肉搜索”最有效的遏止方式是要靠法律的制约。虽然“人肉搜索的”主体是网民,但传播的平台却是网络媒体,对其网络社区的法律规范,来压制网民的不合法行为的苗头。另外也要采用国外的实名制的经验。至于网民们虽然有言论自由,但前提是请不要侵犯对方的基本隐私权。
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腾讯网对2491名公众的一项调查显示,79。9%公众认为应规范人肉搜索。其中24。8%的公众支持“立法,对网络进行全面规范约束”。调查中,65。5%公众认为人肉搜索可能会激发人性的阴暗面、成为泄私愤打击报复的新手段;64。6%公众认为人肉搜索侵犯了个人隐私,让人丧失了基本的安全感;51。8%公众认为人肉搜索充斥着非理性的谩骂和人身攻击、影响不好;46%公众认为网络的匿名性使搜索者丧失了责任感和自我约束;26。5%公众表示,人肉搜索是一种新的暴力手段,会使社会紊乱。
这也在证明着对于“人肉搜索”,网民的害怕大过于爱。换个角度来说,如果有一天我们的隐私权被互联网侵犯,我们被“人肉搜索”造成了误伤,我们该怎么办呢?这关乎每个人的权利保护问题,马虎不得。还是赶紧用法律来约束吧。2008年07月01日 17:59荆楚网 作者: 郑艺华
最近在网上流行着一个很诡异的词叫“人肉搜索”,说起“人肉搜索”可能有人会不太明白,但谈起地震中的“辽宁女事件”还有一直都很热的“华南虎事件”,相信大家一定不会感到陌生,而这些事件都和“人肉搜索”有着很大的关系。
一般来说,广义上的“人肉搜索”指利用现代信息科技,变传统的网络信息搜索为人找人的关系型网络社区活动,变枯燥乏味的查询过程为一人提问、八方回应的人性化搜索体验。而狭义上的“人肉搜索”指通过在网络社区集合广大网民的力量,追查某些事情或者人物的真相与隐私,并把这些细节曝光。
所以关于“人肉搜索”在网上的很大,有网友认为“人肉搜索”它不仅可以在最短时间内揭露一些事件背后的真相,维护社会道德秩序,还可延伸到网络无法触及的地方,拓宽了人们获取知识的途径,充分发动了人际网络的力量,将互联网“互助、分享”的精神发扬光大。例如在地震发生后,人肉搜索同样跨越时间空间限制,协助很多灾区人民亲友团聚。但也有网友则一针见血地指出,未经授权公开资料是对隐私权赤裸裸地侵犯,而人肉搜索的参与者们有成长为网络暴民的趋势。
狭义的人肉搜索不仅存在侵犯隐私问题,还很有可能演变成“网络暴力”,而且这种问题矛盾,已经有可能威胁到我们每一个人的正当权利,我认为是时候应该对狭义上的“人肉搜索”进行法律约束了。
来谈谈在网上闹的很热的“人肉搜索”第一案,也叫“中国网络暴力第一案”。王菲将“大旗网”、“天涯社区”和“北飞的候鸟”网站管理员张乐奕的网络侵权案告上了法庭。事因是女白领因丈夫有婚外情而跳楼自杀。此事件在网上“人肉”后,男主人公王菲和他家人及第三者的一切资料都被网友扒了出来,有网友聚集在王菲的单位门口要找他“算账”,有人给他写了“大字报”,也有人打电话说找了杀手要他的命,甚至他父母家也被涂上了谩骂性质的标语。他丢了工作,找工作屡遭拒绝,整天呆在父母家不敢出门,他是网络暴力的受害者。王菲最终不堪其扰,将相关网友及网站告上法庭,在这一过程中,还伴随着攻击性、煽动性和侮辱性的议论,以及对当事人及其亲友的正常生活的侵扰,
就这个事件来看,从心理上来说是能理解的,他的爱人跳楼自杀了,可能会引起公愤,会对他产生一种强烈的追究意识。但是如果放到现实生活中,没有任何人有权利未经许可对其进行骚扰。王菲的隐私和名誉权不仅受到侵犯,而且很明显的带有网络暴力性质,甚至可被称作是多数人对少数人的暴政。这种暴政是极其不正常的,因为我们在攻击他的时候,了解他的一切个人信息,可他却连这些攻击他的人是谁都不知道。如果没有法律对这种行为进行约束,网络暴力不仅会恶化网络环境,而且很严重影响到人的正常生活,给社会带来了不良影响。
而在国外也有“人肉搜索”,但大规模“人肉搜索”为中国独有。在亚洲,这个现象在韩国前几年是比较普遍的,像一些所谓“狗屎女”事件,或者是韩国明星的隐私曝光事件等等,韩国政府对这个除了采取传统法律的执行,加大执行力度之外,它还采取了实名制,这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一个遏制的效果。
我认为对于狭义上的“人肉搜索”最有效的遏止方式是要靠法律的制约。虽然“人肉搜索的”主体是网民,但传播的平台却是网络媒体,对其网络社区的法律规范,来压制网民的不合法行为的苗头。另外也要采用国外的实名制的经验。至于网民们虽然有言论自由,但前提是请不要侵犯对方的基本隐私权。
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腾讯网对2491名公众的一项调查显示,79。9%公众认为应规范人肉搜索。其中24。8%的公众支持“立法,对网络进行全面规范约束”。调查中,65。5%公众认为人肉搜索可能会激发人性的阴暗面、成为泄私愤打击报复的新手段;64。6%公众认为人肉搜索侵犯了个人隐私,让人丧失了基本的安全感;51。8%公众认为人肉搜索充斥着非理性的谩骂和人身攻击、影响不好;46%公众认为网络的匿名性使搜索者丧失了责任感和自我约束;26。5%公众表示,人肉搜索是一种新的暴力手段,会使社会紊乱。
这也在证明着对于“人肉搜索”,网民的害怕大过于爱。换个角度来说,如果有一天我们的隐私权被互联网侵犯,我们被“人肉搜索”造成了误伤,我们该怎么办呢?这关乎每个人的权利保护问题,马虎不得。还是赶紧用法律来约束吧。
到目前为止,被人肉的大多数都不是什么好东西,从变态狂到小三再到女汉奸,人肉的威力和正义性都被网民认可!少数误伤也有情可原,比如那个很黄很暴力。
真有才,现在果然是要河蟹到网上了。
人肉一下这个文章的作者就好了
连人肉引擎都没了,不明真相的群众就只能围观了
怕被人肉搜索的人是做了亏心事吧。
说白了不就是隐私权和知情权吗
只要不犯众怒,谁有那个闲心人肉搜索你。。。:L :L
2008年07月02日09:39  来源:中青在线
她看上去跟任何其他牢骚满腹的青年没什么两样。两手紧抱胸前,嘴唇轻蔑地扭曲着,她可能正在发泄对父母、学校或男友的不满。

  但是,当上个月21岁的高千惠坐在网络摄像头前时,她有远比这更重要的事情。她不满中国为四川地震遇难者举行的3天国家哀悼日,打乱了自己的电视收看计划,于是发起了持续5分钟的谩骂,并把视频放到网络上。

  高小姐抱怨说:“一打开电视,就看到受伤的人和尸体……我不想看这些东西。但没办法。你们才死了多少人?才那么几个,对不对?中国有多少人啊。”

  不到几个小时,高小姐就沦为“人肉搜索引擎”(之所以被称为“人肉搜索”,不仅是为了区别于传统的信息搜索和机器搜索,更关键的是,它把从互联网上寻找网页和信息的答案的行为,指向了网民本身,从“人”的身上寻找信息和答案)的最新目标。一些中国网民成为“网络义务警察”(cyber-vigilante),把互联网社区变成了世界上最大的“嫌犯”搜索场所。

  网民们挖出了从高在辽宁省的家庭和工作地址,到她的父母已离婚的事实等细节,并将之一一公布于数以百计的网络论坛和聊天室。“让她没脸见人。”一位网民说。

  自从5月12日四川省发生8.0级地震以来,高已是第五个被“人肉搜索引擎”瞄上的目标。这种数字时代的“猎魔人”是中国的一种独特现象,具有参与者众多和群情愤怒的特征。

  美国华裔作家和观察家许均·埃伯莱因说:“中国人口众多,很容易动员大量网民参加这样的搜索,特别是中国有许多聪明和受过良好教育的人,他们的知识没有得到充分利用。”据埃伯莱因说,“人肉搜索引擎”这个说法最初出现于2001年,当时一家娱乐网站号召用户搜寻有关电影和音乐的琐事。

  中国有2.1亿网民,它催生了一支强大的力量。人肉搜索迅速兴起,并逐渐被用来惩罚犯下婚外恋、家庭暴力和道德犯罪的当事人的手段。

  在2006年一个臭名昭著的例子中,一名后来被称为“杭州小猫杀手”的女子在互联网贴上一段视频,内容是她用高跟鞋踩死一只小猫。中国网民为此义愤填膺,数百名“业余侦探”将这个视频锁定在杭州。他们找到了这名女子的姓名,并发现她刚刚从网上购买了一双高跟鞋。于是开始攻击她,直到她在当地的一家网站上道歉和失去工作。

  埃伯莱因女士说:“正义属于儒家传统美德之一。现在有了互联网的便利,在法律不反应的情况下,正义的人们开始接手整个事情。” (作者 [英] Hannah Fletcher  编译 王永生 英国《泰晤士报》)
3K党们也是假正义之名的。
开始舆论准备了?
人肉搜索”的衍生产品往往是威胁、中伤、暴露隐私等对当事人造成严重精神伤害的违法行为。
上海社科院互联网研究中心的张健敏说,以“很黄很暴力”事件为例,被搜索者仅仅是个孩子,她的世界观、人生观尚未成熟,仅仅是因为某些话说得不够得体,就沦为“人肉搜索”对象,遭遇了肆意的攻击、侮辱,这种行为暴露了我国互联网文化的某些畸误与偏差。
社会学家于海也认为,执行“人肉搜索”的“网络侦探”们往往是借着“行善、寻找真相”的名义去追究别人的过错,却在这一过程中越过了道德界限,其性质类似于“执行一种私刑”,从而违反了另一种更大的正义,这是互联网上可能发生的事情。
“人肉搜索”能不能构成对相关当事人隐私的侵犯,法学博士后李建伟认为,从法律角度来说,主要看公布的信息属不属于个人隐私范畴,“这个界限其实很难界定”,李建伟说。
破题
管住“人肉搜索”服务提供商
不可否认,“人肉搜索”很多时候是一种无奈。许多明显违背社会道德普世价值的事件,未必违法违规,很难受到惩戒,网友们利用互联网的特性,自发进行“侦破”,目的是希望用社会道德评判来约束不道德行为。
“我们每个人必须问问自己,如果自己被‘人肉搜索’了,会有何种感受?”张健敏呼吁,不能放任“人肉搜索”影响社会安全。近来各种网络调查都显示,网上不少群体乐于做搜索“猎手”,但普遍不愿成为被搜索的“鱼肉”。
张健敏指出,眼下,受到网络“人肉搜索”伤害的当事人还无法讨回公道。提供“人肉搜索”的网站往往敷衍塞责,采用“事后审查”的办法,即事后删除违法信息或者由权利人主张权利受损的信息。
其实争论的核心焦点是:“人肉搜索”是否违法,关键在于是否侵犯了隐私权。法律专家指出,我国《民法通则》上有关于保护个人隐私比较原则性的规定,关键在于一项行为的产生,是否对被披露人的社会形象产生损害。那么,谁来承担侵犯隐私的责任呢?
上海市律师协会电子商务与信息网络专业委员会主任商建刚律师曾是美国哈佛大学网络法研究中心的访问学者。他认为,“人肉搜索”过程中,一旦发生侵权、违法行为必须由论坛的管理员、网站的开办者来承担责任,因为网站提供“人肉搜索”是一种商业模式,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而发帖者一般来说很难被追究,发帖可以看作一种行为,并非违法的主体,而是客体,主体还是网站,而进行转载的网站也应该承担连带责任。
除了侵犯隐私权与引发“网络暴力”行为之外,同样值得关注的是缺乏法律规范的“人肉搜索”,正在各大网络的激烈商战硝烟中走向商业化应用之路。商建刚说,目前国内的“人肉搜索”已经渐成一种商业模式,已经有许多大的互联网公司和大型的搜索引擎参与其中。“我们应健全法制,管住网络服务提供商,让他们负起责任,确保‘人肉搜索’不触及法律底线。‘人肉搜索’这项业务本身没有问题,但开展须规范管理,可以搜索、不得侵权。”商律师认为。
张健敏也认为,政府对于国内所有提供“人肉搜索”服务的网站应加强管理,让它们在服务条款中严格界定属于威胁、中伤、诽谤、猥亵或其他有悖道德或违反法律的行为。(本文来源:浙江在线-今日早报 )
”。在一家美国公司供职的王晓巍说。
都属民间行为,个案对待,不告不究,跟立法没关系。
到目前为止,被人肉的大多数都不是什么好东西,从变态狂到小三再到女汉奸,人肉的威力和正义性都被网民认可!
ZF不执法,民众只能自己动手
原帖由 痴痴的小猞猁 于 2008-7-7 13:46 发表
到目前为止,被人肉的大多数都不是什么好东西,从变态狂到小三再到女汉奸,人肉的威力和正义性都被网民认可!


你为什么直接引用俺的话呢?难道我们心心相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