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竟把中央政府告上了法庭——你说美式民主是不是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6:57:43
美国5州将联名起诉政府 抗议其阻碍一低保项目

  《检察日报》与搜狐“新闻中心”下面这个地址的网页都登有本新闻:

  [url=http://news.sohu.com/20071008/n252503700.shtml]http://news.sohu.com/20071008/n252503700.shtml[/url]

  美国5州要联手告联邦政府

  美国5个州将联名起诉布什政府,原因是它们认为联邦政府阻碍实行一项低收入家庭儿童的健康保险扩展计划。

  美国纽约州政府发言人克里斯蒂娜·安德森10月1日说,纽约州、新泽西州、马里兰州、伊利诺伊州和华盛顿州将于本周晚些时候向纽约南区联邦地方法院提起诉讼。

  安德森还说,亚利桑那州、新罕布什尔州和加利福尼亚州将会提交辩护状表示支持。

  该儿童健康保险项目主要依赖联邦政府资助,以前针对不符合公共医疗补助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儿童。一些州目前准备扩大这个保险项目,将家庭收入中等但无力支付私人保险的儿童纳入进来。

  民主党议员提出用增加烟草税的方法来弥补政府在这一项目上的开销。相关提案已获得国会通过,但布什威胁否决这一议案。布什希望未来5年内将政府对此项目投入增加50亿美元,但反对者认为那只是杯水车薪。(新华社专电)

  楼主说明:由于美国是联邦制国家,所以美国的中央政府被称作“联邦政府”。在美国,没人会把州政府、县政府(美国也有“县”这种行政单位)、市政府称作联邦政府的。这则新闻里说5个州将起诉中央,应该是指这5个州的州政府,如果是指这5个州的一部分群众、X千名公民、X万名国民联名递交诉状、使中央吃官司的话,那更说明美国的制度不是一般的可怕。

  相关新闻:低收入家庭儿童医保费用高 美国国会争论能否延续

  2007年1月16日

  转自“中国-东盟医药网”的“资讯中心”的这个页面:

  [url=http://www.dmnet.com.cn/Article/2007/1-16/200711613404.html]http://www.dmnet.com.cn/Article/2007/1-16/200711613404.html[/url]

  由美国联邦政府提供、旨在保障低收入家庭儿童健康福利的州儿童健康保险计划由于高额费用问题,今年期满后能否获得续延,目前正成为民主党控制国会的争论焦点。

  据《洛杉矶时报》报道,州儿童健保计划为那些家庭收入高于医疗补助要求,但却没有能力购买医疗保险的低收入家庭所设。现时全美有九百万儿童没有医疗保险﹐州儿童健保计划如果得不到延期,将会令六百万儿童失去医疗保障。

  虽然民主党重视为没有医疗保险的人提供保障,但有关州儿童健保计划的讨论却令国会民主党内部出现分歧。民主党自由派议员建议为所有儿童提供医疗保障,但是这样的代价可能是五年支出高达八百亿美元。这令保守派民主党议员望而却步,他们希望改革现有计划,但不准备为所有儿童提供保障。

  田纳西州众议员兼医疗政策专家古柏说:“我们必须要小心,因为纳税人不想加税,除非款项用得其所。”但自由派民主党议员却认为费用不是讨论的重点。儿童保护基金主席艾德曼说,这是迈向全民保障的起步。

  根据众议院民主党通过的预算法案,任何支出的增加,必须以其它支出的扣减来抵销,或以增加税收来支付。在这一前提下,有关州儿童健保计划的费用问题将难以回避。美国5州将联名起诉政府 抗议其阻碍一低保项目

  《检察日报》与搜狐“新闻中心”下面这个地址的网页都登有本新闻:

  [url=http://news.sohu.com/20071008/n252503700.shtml]http://news.sohu.com/20071008/n252503700.shtml[/url]

  美国5州要联手告联邦政府

  美国5个州将联名起诉布什政府,原因是它们认为联邦政府阻碍实行一项低收入家庭儿童的健康保险扩展计划。

  美国纽约州政府发言人克里斯蒂娜·安德森10月1日说,纽约州、新泽西州、马里兰州、伊利诺伊州和华盛顿州将于本周晚些时候向纽约南区联邦地方法院提起诉讼。

  安德森还说,亚利桑那州、新罕布什尔州和加利福尼亚州将会提交辩护状表示支持。

  该儿童健康保险项目主要依赖联邦政府资助,以前针对不符合公共医疗补助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儿童。一些州目前准备扩大这个保险项目,将家庭收入中等但无力支付私人保险的儿童纳入进来。

  民主党议员提出用增加烟草税的方法来弥补政府在这一项目上的开销。相关提案已获得国会通过,但布什威胁否决这一议案。布什希望未来5年内将政府对此项目投入增加50亿美元,但反对者认为那只是杯水车薪。(新华社专电)

  楼主说明:由于美国是联邦制国家,所以美国的中央政府被称作“联邦政府”。在美国,没人会把州政府、县政府(美国也有“县”这种行政单位)、市政府称作联邦政府的。这则新闻里说5个州将起诉中央,应该是指这5个州的州政府,如果是指这5个州的一部分群众、X千名公民、X万名国民联名递交诉状、使中央吃官司的话,那更说明美国的制度不是一般的可怕。

  相关新闻:低收入家庭儿童医保费用高 美国国会争论能否延续

  2007年1月16日

  转自“中国-东盟医药网”的“资讯中心”的这个页面:

  [url=http://www.dmnet.com.cn/Article/2007/1-16/200711613404.html]http://www.dmnet.com.cn/Article/2007/1-16/200711613404.html[/url]

  由美国联邦政府提供、旨在保障低收入家庭儿童健康福利的州儿童健康保险计划由于高额费用问题,今年期满后能否获得续延,目前正成为民主党控制国会的争论焦点。

  据《洛杉矶时报》报道,州儿童健保计划为那些家庭收入高于医疗补助要求,但却没有能力购买医疗保险的低收入家庭所设。现时全美有九百万儿童没有医疗保险﹐州儿童健保计划如果得不到延期,将会令六百万儿童失去医疗保障。

  虽然民主党重视为没有医疗保险的人提供保障,但有关州儿童健保计划的讨论却令国会民主党内部出现分歧。民主党自由派议员建议为所有儿童提供医疗保障,但是这样的代价可能是五年支出高达八百亿美元。这令保守派民主党议员望而却步,他们希望改革现有计划,但不准备为所有儿童提供保障。

  田纳西州众议员兼医疗政策专家古柏说:“我们必须要小心,因为纳税人不想加税,除非款项用得其所。”但自由派民主党议员却认为费用不是讨论的重点。儿童保护基金主席艾德曼说,这是迈向全民保障的起步。

  根据众议院民主党通过的预算法案,任何支出的增加,必须以其它支出的扣减来抵销,或以增加税收来支付。在这一前提下,有关州儿童健保计划的费用问题将难以回避。
如果中央政府每次说的都是真理,那么这的确很好笑!可是问题是你能保证中央政府的决定永远都是真理吗?
是向联邦法院起诉,敢不敢不通过联邦法院而直接反对中央政府?
很搞笑吗?我不觉得
原帖由 windowsXO 于 2008-4-17 22:03 发表
是向联邦法院起诉,敢不敢不通过联邦法院而直接反对中央政府?


联邦法院和中央政府是平级单位,又不是后者的下属,为什么要直接反对中央政府?放着好好的法律武器不用搞什么歪门邪道?
想笑前先搞清楚美国联邦和州的关系。
印式民主才是最搞笑的.............它那法院的故事才让人咋舌
美国的州政府反对联邦政府那是经常的事,那些可怜的美国人直到现在都还没有一个中央政府。
我认为这是所谓民主决策上的荒谬而已,美国人喜欢这么折腾关我什么事啊
要是什么时候得克萨斯敢闹独立了,我倒感兴趣一点。
PS:楼主不是想说他搞笑,而是想赞美吧?
拜托直接点,别转弯磨角的
而且,论坛转贴新闻,不得随意修改原新闻的标题。
建议版主修改之
联邦制。。。
很鸟吗??:D
  原来的ID用不下去了,就重新注册一个上来;P

  马甲这种东西还真是好用啊:D
我国的法律同样赋予公民这样的权利,你想说明什么???

第十四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
  (二)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反正我只看出,地方政府搞中央政府的必要条件是“中央政府有过错的具体行政行为”,楼主是不是很想以此来说明“反对既民主”???而在中国就没有发生过这样的事。是吧??
没办法啊,在中国,中央政府的RP显然比地方的要强得多。;P ;P ;P
原帖由 lumuyu 于 2008-4-17 23:44 发表
我认为这是所谓民主决策上的荒谬而已,美国人喜欢这么折腾关我什么事啊
要是什么时候得克萨斯敢闹独立了,我倒感兴趣一点。
PS:楼主不是想说他搞笑,而是想赞美吧?
拜托直接点,别转弯磨角的
而且,论坛转贴新闻 ...


自选议会,自选长官,有自己的法律,有自己的民兵,还能享受大国的种种好处,为什么要独立啊?
lz请继续跳…………  :D
]]
一点不可笑,反而是美国政治的长处之一。

去看看美国法院的案例就知道,某某州VS合众国,某某人VS合众国的案例多得很!公民和政府在法律框架下解决争端,是政治文明发展的重要成果。
楼主脑残,典型的奴隶像
难道中央政府就是上帝?
有你这样的人改革就不可能成功
民主,正义,法治就不可能得到声张
这很好啊,没有那儿可以笑的,要是有一天,中国也出现这样的新闻,那才是真正的好消息。
主席好,谢谢主席将菜鸟的胡言乱语当真了:D

说到宪政框架内的地方与中央的关系,绝大部分国家的法律体制都不是交由行政法来调整。在中国大陆主流教科书对于行政法的广义定义中,也没有看到有相关的内容。

至于说到美利坚合众国的宪政体制,宪法安排,州与联邦的权限及关系,以及“双轨制”的系统等等。是一个非常大的话题,即使不去讨论两百多年前那些“圣贤”的立国理念只描述现在的状态,也不是菜鸟如我者有功力能讲述清楚的。这些还要请主席解惑。

但是MS在美国人的那些家伙的脑袋里,还真的是没有一个所谓“中央”的概念。
原帖由 NAPA 于 2008-4-18 13:01 发表
主席好,谢谢主席将菜鸟的胡言乱语当真了:D

说到宪政框架内的地方与中央的关系,绝大部分国家的法律体制都不是交由行政法来调整。在中国大陆主流教科书对于行政法的广义定义中,也没有看到有相关的内容。

至于 ...


嘿嘿,蔽主席才是菜鸟,

根据略知的一点皮毛胡乱发表了些个人粗浅看法,学习讨论嘛。

窃以为,美国人的“中央政府”概念,和美国有否“中央政府”是两回事。
原帖由 deam 于 2008-4-18 02:37 发表


自选议会,自选长官,有自己的法律,有自己的民兵,还能享受大国的种种好处,为什么要独立啊?

CC-GG教主持之以恒的替主子辩护,这种精神是值得大家钦佩的.
友情提醒一句:和KFZX这个大臭粪搅合在一起,不觉得有失身份?
我都不惜说你……
原帖由 deam 于 2008-4-20 12:57 发表
我都不惜说你……


某教主的真实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