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我被炒了,大家帮帮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4:4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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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劳动法了解不多,不是这个专业方向的,但是根据我的了解,貌似你公司方面没有明显的不当之处,或者说--你需要走人。

  但是有一点:新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不得进约定试用期,而必须将劳动合同的总时间确定,进约定试用期的合同无效。可惜你的合同是去年11月份订立的,也就是说根据新劳动法不溯及既往的规定,原先的合同继续履行,即使你真的有这种情况,你也无法利用这一点。
你应该首先到市劳动监察大队咨询,我们这里是市级的。
然后再看看他们怎么说的。不是正式工很麻烦。
一个坏的单位和上司,只能耽误你的青春。
强留着也没意思了,上司不顺眼,以后啥机会都没,撤吧..
这种公司强留没意思,仲裁更没意思,退一步海阔天空:D :D
试用期几个月?3个月么?让它炒你呗,补办个月的补偿,:D 也不错啊,也别想太多,给自己留点时间找新工作吧!
你在哪个城市?如果是北京、广州、上海、深圳这几个一线城市。恭喜你,你还是可以搞搞的。
绝对不要写辞职文件。让公司辞退你,然后去劳动仲裁。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才可以解除合同(当然严重违纪也算),录用条件在招聘你的时候都是写明的。你看公司能够说明你不符合哪一条,是学历、工作经验还是什么。对于公司而言证明你不符合录用条件很难。
另外,如果公司没有在试用期满出书面的你签收的东西告诉你你可以走人了,就不要承认收到过相关的书面或者口头通知,一口咬定试用期已过,你认为自己已经被录用了。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给于补偿,不过不多,大概是半个月吧。
另外,按照新法的规定,公司应当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即使是试用期内也一样,他们签了没?如果没签,你还可以要求一个月的补偿。
总之,你最后肯定还是要走人,不过要不要补偿,就看你的努力了。
如果不在上述几个一线城市,我建议你还是啥都不要,走吧。
“oo7yjg”说的是个办法,虽然同样不厚道
这年头人不犯我,我不犯人。是那家厂不厚道在先!那作为工仔还用得着厚道吗?你厚道有谁领情?所以oo7yjg的方法值得一试!但别太上心!后面还有很远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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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公司留着也没意思,而且不要留恋所谓的同事情谊,没有意义的
"自己申请离职,否则公司将辞退" 这就是有点东西搞搞
有些话不好听,不过我还是想说:兄弟,你首先弄清楚,到底你的表现怎么样。如果你觉得你表现不错,而公司领导认为你不好,那么你应该坦诚的和他对话,了解自己的不足。离职没什么,天无绝人之路,但是通过这个事情,你需要改正自己的缺点,弥补自己的不足,为日后更好的工作打下基础。不要自己觉得表现不错就真的表现不错,很多人做错事情都是不以为然的。如果你确实表现不错,而是公司的原因想找个借口让你走人(比如想腾开位置给领导的某个关系户),那这也无所谓,只要你努力上进,其他公司可能更能让你发挥自己的作用。这样的地方没有留下的意义。
至于打官司找仲裁,呵呵,我看与其花费那个时间精力,不如学习点东西,找个好工作去。
楼主走人的时候别忘了要补偿。
下一家公司注意点,有的公司就是这么不规矩。
我就是劳动局的,呵呵。
某网友说的损招,的确有些人搞。但是那个我觉得没必要。要半个月的补偿就够了,劳动局也支持。

我解释一下“损招”。

按照劳动法律法规的一些规定,单位要辞退员工应出具书面辞退通知书,并且要有员工签字。如无员工本人签字则无效。如果员工不愿签署辞退通知书,单位必须在公开媒体上公告,方才有效辞退。

这个法律规定其实非常变态!作为辞职不辞职这样一种事关企业与员工的重要隐私,公开媒体公告好玩么?于是很多企业出于好心,仅仅在内部一纸通告了事。

那么损招就来了,有员工不承认已被辞退,几个月后还来要工资、社保,还要赔偿。还有很多黑律师乐此不彼,幕后指点,赚去不菲的资财。某余姓黑律师最为在行,不过栽倒在我一同事手下。

目前为止还没有哪个企业愿意把辞退员工事宜公告媒体之上的,所以希望作为员工也不要走极端。要不然以后麻烦不少的!;P

当然现在企业也学乖了,以前律师学习国外经验,通过专递将对方不乐意见到的东西送到对方手上(收了必然签字)。黑律师很快也学会这一招,现在企业也学会了。所以法律规定的那个媒体公告太愚蠢、太变态!根本不具备人性!:D
问你一声,家里有钱吗,条件好的无所谓啦,换个工作就是了,条件不好,就准备自己的粪便和尿液,用可乐瓶子装好,天天过去浇你们领导,这种方法不犯法,而且绝对猛,110来了也只能协调,记住,这个社会使用暴力是犯法的,这样他敢打你,马上去验伤,现在的社会就是欺软怕硬,你能有种,别人根本不敢动你
怕就怕大公司和其他公司打过招呼, 认为楼主属搞事一族, 其他大公司知道都不会用. 大公司的人事主管有可能互相认识, 这个世界可能很细小. 如果履历上还要写在那间公司做过, 後来的都大概会打电话过去问问.:L
原帖由 陈俊威 于 2008-2-20 13:11 发表
问你一声,家里有钱吗,条件好的无所谓啦,换个工作就是了,条件不好,就准备自己的粪便和尿液,用可乐瓶子装好,天天过去浇你们领导,这种方法不犯法,而且绝对猛,110来了也只能协调,记住,这个社会使用暴力是犯法 ...



:Q 对方要是也这么着呢?或者对方年纪稍大装心脏病饿你一大笔钱呢?有道是有傻的没见过你这么傻的,你只能害自己!
就怕各公司的人事有圈子,如果不是很大的事你就仲裁,你被列入黑名单的话就不好找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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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问一下,如果试用期没签合同,到了试用期,准备转正了,转正考试的时候,故意把题目出得很难,让你无法通过考试,用这种方法辞退,最好的结果,能为自己争取到多少利益???
参见我对主贴的回复。
没有什么转正考试不通过不能转正的说法。
只要证明试用期符合录用条件,没有严重违纪。都应当转正。公司内部搞的东西上不了台面的。
你不仁我不义,如果你还不爽,在去一家同行业的公司,挖现在公司的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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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雇主, 最怕就是这种职员. 圈子传开後有天大本事也不会有人用.: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