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阜平县法官进京讨薪 揭开该县人事混乱痼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4:38:04
http://news.ifeng.com/society/2/200802/0219_344_403612.sht春节前10天,张明志的日子不好过。他是河北阜平法院砂窝乡基层法庭副庭长。

上午九点,饭店老板便来拍门,讨要张明志请客吃饭的千元饭费。年关前后,张明志的同事、亲戚等,几乎天天有人上门讨债,见面第一句就是,“发工资了吗?”

2月4日,法院会计来电缓解了张明志的燃眉之急。他领到去年剩余的9000元“工资”。

虽然拥有“正规”编制,张明志却有10年未领到财政工资。

张明志知道,节前发放的9000元,是和他去年8月穿着法官服乘着警车进京反映情况有关。他希望能彻底解决长久以来的“有编制无工资”现象。

在张明志讨薪诉求的推动下,阜平县人事制度混乱的痼疾被一层层揭开。但是,张明志不知道,10年前,从他通过县委副书记进入法院的那一天起,自己也已成为这痼疾的一部分。

边办案边经商

阜平法院10名公职人员,没有财政工资,靠养甲鱼、开玩具店、卖水果等经营小本生意,养家糊口

春节前两个星期,张明志向阜平法院请了假,在家琢磨如何谋生。他说,在阜平法院工作的10年中,自己在外面什么脏活累活都干过,开过长途货运车,贩卖过水果,2001年贷款10万元,开办石材厂,后不久亏损倒闭。

如今,张明志的手机费还是妻子帮其充值。

在阜平法院中,由于张明志属于自收自支编制,所以一直领不到财政工资。法院中另有10人,情况和张明志相同,他们大都在外经营生意,养家糊口。

城南庄镇法庭庭长的韩小国,现经营一家大型家具店;任东下关乡法庭副庭长的耿璟,目前与父亲共同经营一家甲鱼养殖场;任平阳法庭副庭长的杨国军,在岳父经营的变压器厂“做散工”;法院执行庭执行员张玉堂,现与朋友合伙经营一辆长途货运车。

“我们也知道他们不容易,仅靠法院临时协调的生活费,所以做点生意是可以理解的。”阜平法院副院长李应智说。

年底,法院事情很多,但对于张明志的请假,李应智也不好意思拒绝,“我们不能让人家不顾生计,那么卖命。”

去年7月,当上副庭长的张明志承担的工作增加了很多。

去年全县民事案共办理450件,基层办理了270多件。李应智说,“这些民事案卷基本上都是他们10个人处理的。”

张明志所在的基层法庭要负责案件调解、调查、写案卷、审判、执行。在办案之余,张明志仍须在外谋生,有时他也分不清法官是自己的主业还是副业。抓住最后的铁饭碗

1996年,国家处于包分配和双向选择的并存期,许多毕业生为抓住最后的机会,四处活动找关系

12年前,张明志从河北电大法律专业毕业,当他拿着学校发的派遣证到阜平县找工作时,就已注定了他职业生涯的艰难坎坷。

阜平县是国家级贫困县,财政极其困难。1996年前后,全县财政每年只能发3个月工资。1995年,当地教师已有半年没领到工资。即便到2001年,县财政收入也只有3000万,拖欠工资等债务达1.8亿。

原阜平县人事局局长张丰毅说,由于人员严重超编,当时县委内部决定,原则上不再招人入编,只有卫生与教育部门每年还进几个人。

“因为阜平县经济贫困,每年很少有高校毕业生回来工作。”张丰毅说,当时国家处于包分配和双向选择的并存期,许多毕业的学生为抓住最后的铁饭碗,开始四处活动找关系。

也就在1996年,张明志将派遣证交到阜平县。但他在家等了一年多,工作杳无音信。

张明志知道当时县里很多单位发不起工资,不过他认为公检法系统工资应该有保障。于是,他找到幼时好友,其父亲是阜平县委副书记,央其帮忙。

在县委副书记的帮助下,张明志于1998年进入了阜平法院担任书记员。直到去单位报到后,张明志才一点点发现,法院的经济状况并不好。

“那时,因为县财政困难,拨给法院的经费很少。”副院长李应智说。当时整个法院只有两台电脑,三辆执法警车,出去办公每年连油钱都拖欠。

但是张明志还是很高兴,他觉得自己终于成为“组织”的人,而且又能在心仪的法院工作。

张明志说,他当时不知道,县组织部给法院开的介绍信上,在他的名字后加注了“自收自支”四个字。这决定了他在今后10年领不到财政工资。

全县超编两倍有余

阜平法院一庭长说,当时进法院门槛很低,不用问专业、学历,也没有考试,只要花钱、找关系就行

张明志是在第一个月发工资时,才知道自己是“自收自支”人员。他没领到当月工资,工资表上也没有他的名字。

当时法院告诉张明志,法院是行政单位,不是自收自支 的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全由县财政拨付。而且法院也没有收费项目,所以没钱付其工资。

在这10名法官的下访记录中写着,1999年之前他们既无工资也无生活费;2000年,院党组开会决定,从诉讼费中挪用部分经费,每人每月可得200元生活补贴。

“挪用经费是违反纪律的。”副院长李应智说,但法院不得不这么做。

张明志等人进入法院时,阜平法院的经费相当紧张,且已严重超编。其编制为74个,但当时实际工作人员已近90人。

“当时进法院门槛很低。”阜平法院民事庭庭长董玉平,在法院已有20年。他说,基本上不用问专业、学历,也没有考试,只要花钱、找关系就行。

“给县领导开车的、政府打字员等都直接进了法院。”董玉平说,当时超编20人左右,基本都是这些人,现在法院里这些人还有10个以上。

县法院纪检书记郑建林回忆,当时县委办、政府办、组织部等县直机关都会向公检法塞人,领导的一个批示或一个招呼,组织部人事部就给调配过来了,“根本不问法院要不要人,这些人能不能干活。”

董玉平领导的民事庭,共有三个审判员,一个是前县委书记的司机,57岁,小学学历;一个是县政府打字员;还有一个原来是老师,他爱人当时经营一个企业帮县委安置了一些工人,县委直接将其丈夫安排到法院。

原县人事局局长张丰毅说,全县几乎所有的单位都严重超编,其中县直机关与公检法等行政机关最严重。

2002年,保定市为阜平13个乡镇定编230个,而当时乡镇实际在岗干部有700多人


mlhttp://news.ifeng.com/society/2/200802/0219_344_403612.sht春节前10天,张明志的日子不好过。他是河北阜平法院砂窝乡基层法庭副庭长。

上午九点,饭店老板便来拍门,讨要张明志请客吃饭的千元饭费。年关前后,张明志的同事、亲戚等,几乎天天有人上门讨债,见面第一句就是,“发工资了吗?”

2月4日,法院会计来电缓解了张明志的燃眉之急。他领到去年剩余的9000元“工资”。

虽然拥有“正规”编制,张明志却有10年未领到财政工资。

张明志知道,节前发放的9000元,是和他去年8月穿着法官服乘着警车进京反映情况有关。他希望能彻底解决长久以来的“有编制无工资”现象。

在张明志讨薪诉求的推动下,阜平县人事制度混乱的痼疾被一层层揭开。但是,张明志不知道,10年前,从他通过县委副书记进入法院的那一天起,自己也已成为这痼疾的一部分。

边办案边经商

阜平法院10名公职人员,没有财政工资,靠养甲鱼、开玩具店、卖水果等经营小本生意,养家糊口

春节前两个星期,张明志向阜平法院请了假,在家琢磨如何谋生。他说,在阜平法院工作的10年中,自己在外面什么脏活累活都干过,开过长途货运车,贩卖过水果,2001年贷款10万元,开办石材厂,后不久亏损倒闭。

如今,张明志的手机费还是妻子帮其充值。

在阜平法院中,由于张明志属于自收自支编制,所以一直领不到财政工资。法院中另有10人,情况和张明志相同,他们大都在外经营生意,养家糊口。

城南庄镇法庭庭长的韩小国,现经营一家大型家具店;任东下关乡法庭副庭长的耿璟,目前与父亲共同经营一家甲鱼养殖场;任平阳法庭副庭长的杨国军,在岳父经营的变压器厂“做散工”;法院执行庭执行员张玉堂,现与朋友合伙经营一辆长途货运车。

“我们也知道他们不容易,仅靠法院临时协调的生活费,所以做点生意是可以理解的。”阜平法院副院长李应智说。

年底,法院事情很多,但对于张明志的请假,李应智也不好意思拒绝,“我们不能让人家不顾生计,那么卖命。”

去年7月,当上副庭长的张明志承担的工作增加了很多。

去年全县民事案共办理450件,基层办理了270多件。李应智说,“这些民事案卷基本上都是他们10个人处理的。”

张明志所在的基层法庭要负责案件调解、调查、写案卷、审判、执行。在办案之余,张明志仍须在外谋生,有时他也分不清法官是自己的主业还是副业。抓住最后的铁饭碗

1996年,国家处于包分配和双向选择的并存期,许多毕业生为抓住最后的机会,四处活动找关系

12年前,张明志从河北电大法律专业毕业,当他拿着学校发的派遣证到阜平县找工作时,就已注定了他职业生涯的艰难坎坷。

阜平县是国家级贫困县,财政极其困难。1996年前后,全县财政每年只能发3个月工资。1995年,当地教师已有半年没领到工资。即便到2001年,县财政收入也只有3000万,拖欠工资等债务达1.8亿。

原阜平县人事局局长张丰毅说,由于人员严重超编,当时县委内部决定,原则上不再招人入编,只有卫生与教育部门每年还进几个人。

“因为阜平县经济贫困,每年很少有高校毕业生回来工作。”张丰毅说,当时国家处于包分配和双向选择的并存期,许多毕业的学生为抓住最后的铁饭碗,开始四处活动找关系。

也就在1996年,张明志将派遣证交到阜平县。但他在家等了一年多,工作杳无音信。

张明志知道当时县里很多单位发不起工资,不过他认为公检法系统工资应该有保障。于是,他找到幼时好友,其父亲是阜平县委副书记,央其帮忙。

在县委副书记的帮助下,张明志于1998年进入了阜平法院担任书记员。直到去单位报到后,张明志才一点点发现,法院的经济状况并不好。

“那时,因为县财政困难,拨给法院的经费很少。”副院长李应智说。当时整个法院只有两台电脑,三辆执法警车,出去办公每年连油钱都拖欠。

但是张明志还是很高兴,他觉得自己终于成为“组织”的人,而且又能在心仪的法院工作。

张明志说,他当时不知道,县组织部给法院开的介绍信上,在他的名字后加注了“自收自支”四个字。这决定了他在今后10年领不到财政工资。

全县超编两倍有余

阜平法院一庭长说,当时进法院门槛很低,不用问专业、学历,也没有考试,只要花钱、找关系就行

张明志是在第一个月发工资时,才知道自己是“自收自支”人员。他没领到当月工资,工资表上也没有他的名字。

当时法院告诉张明志,法院是行政单位,不是自收自支 的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全由县财政拨付。而且法院也没有收费项目,所以没钱付其工资。

在这10名法官的下访记录中写着,1999年之前他们既无工资也无生活费;2000年,院党组开会决定,从诉讼费中挪用部分经费,每人每月可得200元生活补贴。

“挪用经费是违反纪律的。”副院长李应智说,但法院不得不这么做。

张明志等人进入法院时,阜平法院的经费相当紧张,且已严重超编。其编制为74个,但当时实际工作人员已近90人。

“当时进法院门槛很低。”阜平法院民事庭庭长董玉平,在法院已有20年。他说,基本上不用问专业、学历,也没有考试,只要花钱、找关系就行。

“给县领导开车的、政府打字员等都直接进了法院。”董玉平说,当时超编20人左右,基本都是这些人,现在法院里这些人还有10个以上。

县法院纪检书记郑建林回忆,当时县委办、政府办、组织部等县直机关都会向公检法塞人,领导的一个批示或一个招呼,组织部人事部就给调配过来了,“根本不问法院要不要人,这些人能不能干活。”

董玉平领导的民事庭,共有三个审判员,一个是前县委书记的司机,57岁,小学学历;一个是县政府打字员;还有一个原来是老师,他爱人当时经营一个企业帮县委安置了一些工人,县委直接将其丈夫安排到法院。

原县人事局局长张丰毅说,全县几乎所有的单位都严重超编,其中县直机关与公检法等行政机关最严重。

2002年,保定市为阜平13个乡镇定编230个,而当时乡镇实际在岗干部有700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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