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70年代的爱「中」国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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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70年代的爱「中」国歌曲

台湾70年代的爱「中」国歌曲(管仁健/着)
2007-12-21 14:36:28


  看到这样的标题,很多人或许不解,应该是「爱国歌曲」才对啊!怎么会变成爱「中」国歌曲?其实真正经历过70年代两蒋政权父死子继过程的台湾人,大概就能会心一笑,知道我在说什么。

  70年代一开始,台湾的外交局势就风雨飘摇、接连溃败;当然,官方的说法就是国际姑息逆流泛滥、联合国违背设立初衷、美日领导人争赴匪区献媚、「三合一」敌人阴谋叛国等。但说穿了从被联合国逐出的那一天起,老蒋在台湾自称代表全中国来统治这个岛屿的神话就已破灭。

  1971年12月29日,长老教会提出「对国事的声明与建议」,对外要求美中两大国「我们反对任何国家罔顾台湾地区一千五百万人民的人权与意志」;对内则要求两蒋「能在自由地区(台、澎、金、马)作中央民意代表的全面改选,以接替二十余年前在大陆所产生的现任代表。」而老蒋从大陆带来的军人,这时也都已衰老,要维持这个腐化专制的外来政权,难度日益增高,在这样的时空背景下,还想玩封建时代的父死子继,当然需要岛内的「思想教育」了。

  为了激励民心士气、巩固领导中心,两蒋需要大量的爱国歌曲,在军中、在学校、尤其是在电视节目里反复宣传。然而在对岸的「统一」威胁下,让台湾人「爱国」并不难;但要阻止岛内要求人权、渴望参政的需求,光宣传「爱国」就不够了,否则大家认同的「国」不一致,仍无益于维系这个外来政权的领袖父死子继。所以当时「爱国歌曲」还要特别标示,大家要爱的是「中国」,所以才会出现大量的爱「中」国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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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强,中国强,中国一定强。不屈不挠志气昂,处变不惊,庄敬自强。
  正义真理要伸张,锄奸灭匪,中国一定强。
  中国强,中国强,中国一定强。不怕敌人多顽恶,处变不惊,庄敬自强。
  仁德制暴打胜仗,天下太平,中国一定强。

  这首「中国强」进行曲,是70年代电视上最流行的一首爱「中」国歌曲。虽然主唱者黄西田,并未在综艺节目里打歌,但因为是在台视黄俊雄布袋戏《云州大儒侠史艳文》里,主角「中国强」一出现就要播出的歌曲,因此人人会唱。但没经历过那年代的人一定不解,布袋戏不都是用福佬语播出的,为什么会唱国语的爱「中」国歌曲?而且「中国强」的出现频率一度高过史艳文,但这出戏为何还要叫《云州大儒侠史艳文》?这说来就话长了。

  1970年3月1日,台视在午间时段试播布袋戏,一开始只有半小时,还只有台视自己发行的《电视周刊》,才印有《云州大儒侠史艳文》的剧名,其它报纸上的节目表都只用简单的「电视布袋戏」带过,可见台视高层对史艳文也没太大信心。但是谁也没想到,黄俊雄这位来自云林的年轻人,只用几个没生命的木偶,一个人在幕后装扮出来的数十种不同声音,竟然能创下收视率97 %的纪录,节目从30分钟延长到70分钟,不但广告满档,连假日也不间断,这样连播583集,直到被新闻局因政治考量而禁播,大概连台视高层也跌破眼镜吧!

  史艳文当时究竟有多红?记得每天中午播出时,学生逃课、农民不下田、街上没车、公务机关无人上班,所以后来被新闻局禁播时,表面的理由也就是「影响工商活动」。更好笑的是有两个小孩子扮成藏镜人跟史艳文决斗,结果演藏镜人的小孩不小心跌入深谷,动员数十个大人,千辛万苦把孩子救上来时,他却模仿藏镜人的口吻说:「免惊,万恶罪魁藏镜人是袂(不会)死的啦!」当时民间早有耳语,把即将接班的太子爷,也就是一直躲在幕后,掌控全台各情治机关的小蒋,比喻成「万恶罪魁藏镜人」。

  由于史艳文实在太红,其它两台的收视率快贴近鸭蛋,而台视内部其它节目,也都无法在午间时段上档,黄俊雄因而内外遭忌,不断被检举而遭各家情治机关约谈。屏东县枋寮国小的考试题目里,问起中国的民族英雄是谁时,竟有天真的小朋友不照课本答是「蒋总统」,却写着「史艳文」,督学看了试卷大怒,害得老师与校长都被记过。而黄俊雄也发现大势不妙了,担心史艳文「功高震蒋」,于是赶紧修改剧情,添加了「中国强」这个奇怪的角色。

  电视布袋戏就像现在那些乡土剧一样,收视率一好就不断延长,而且无论正邪两派,都要不断有新角色出现。这些新角色都比太正派无趣,只会用纯阳掌的男主角史艳文更吸引人。当剧情演到南苗王派红毛天狗入宫盗走玉印,史艳文讨奏出京,往西康找回玉印,但玉印下落成谜,史艳文就先对付万恶罪魁藏镜人,陆续有闻世先生、天琴、醉弥勒等群侠相助,将藏镜人打下清圣桥;而在群侠中武功最高、装扮最怪的,就非中国强莫属了。

  中国强虽然与藏镜人一样蒙面,但那块蒙面布巾,却是青天白日的国徽;他是绝对的正义化身,每当中原群侠危急时,他现身前总会先奏起国语演唱的「中国强,中国强,中国一定强」,然后跨着老蒋阅兵时骑的白马,就像《鹿鼎记》里的神龙教主,「中国强神通广大,我教战无不胜,攻无不克,无坚不摧,无敌不破,敌人望风披糜,逃之夭夭。」当唱到第二段老蒋训示的「处变不惊,庄敬自强」时,中国强就打赢了飘然离去。当时的鞋厂、药厂都乐得拿中国强当做品牌,因为完全无需广告费。可惜用福佬语演出的布袋戏,虽然有了说国语的中国强,依然无法消除两蒋「说福佬语就是搞台独」的偏见,最终还是被禁播了。

  虽然史艳文是死在国民党执政时的新闻局手中,但在1972年7月19日,党外省议员郭雨新,就先在省议会教育质询中,连同陈火土、黄金凤、吕安德、陈学益、李文正等议员,呼吁政府主管机关对电视台竞播的武打暴力节目如阿善师、史艳文等,需及时加以纠正,并采有效措施,辅导各电视台革新与净化节目。而省新闻处长周天固答复时则表示,将把议员们的意见汇送中央主管机关参考。虽然这十几年民进党每逢选举,总是在问「谁杀了史艳文?」但回到历史来看,凶手甚至是始作俑者,其实也不只是国民党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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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11月23日上午,国民党立委候选人朱俊晓,在立院召开记者会,痛责11月11日由新闻局主办的「禁歌禁曲演唱会」,演出名单未见民进党征召的立委候选人余天,但他却出席该活动高歌,并发放竞选旗帜、文宣品,新闻局为余天辅选造势,违反「行政中立」原则。余天则在下午透过中央社响应,他早年就曾遭受禁唱的迫害,出席禁歌演唱会理所当然,而且活动当日,竞选团队只是在会场外发放文宣,难道在开放空间发放文宣也不可以?

  看了这则新闻,实在让人感慨。改朝换代八年了,当权者是换了,但执政风格依旧,「行政中立」也依旧。总之,新闻局依然新闻局,余天也依然余天。新闻局说以前国民党执政时,新闻局是查禁歌曲的执行机关,这是真的;余天自称「早年就曾遭受禁唱的迫害」,害他坐了一年「歌监」,这也是真的。但余天究竟是不是因为演唱禁曲而被国民党判以「歌监」,虽然我对两蒋的戒严时代看法如何,大家都很清楚,然而在这件事上,我觉得还是别让主观的政治立场,改变客观的历史事实。

  70年代在社会版出现次数比在影剧版更多的艺人,前三名应该是余天(余清源)、高凌风(葛元诚)与王羽。但是要比冠军,大概还是非余天莫属。他与高凌风、张帝(张志民)、凌峰(王正琛)、邹娟娟、萧孋珠、吴秀珠、李亚萍、刘福助等人聚赌,被「影视剧演艺人员生活自律评议会」警告还算小事。即使是1973年4月12日在高雄皇都饭店酒后割腕、1977年6月11日在台北松江路酒驾出车祸受伤、1978年1月22日在台北南京东路米高梅舞厅打架受伤等事件,若比起他长达一年的「歌监」,都只是社会版的小新闻。

  余天的「歌监」与影视剧演艺人员生活自律评议会的诞生,其实都与新闻局的禁歌政策无关,而是因为他自己的开黄腔与打记者事件。1976年1月10日,29岁的余天在高雄市蓝宝石歌厅,与张琪、林美照、罗江、方正、蔡玲惠等人合演「半斤八两爆笑剧」时,因台词低级不雅,涉嫌妨害风俗,经中山路派出所录音后报由警一分局,当行政分局员林传泽在分局长办公室替演出人员制作笔录时,台湾新闻报董青蓝、台湾时报郭周顺与中华日报傅锦光三位记者赶来采访,董青蓝一进门就先对余天拍了一张照片,引起余天的不满。

  等董青蓝选择另一角度打算再拍照时,余天出言制止,但董青蓝未理睬;余天就上前握拳挥打,董青蓝后退没被打到,但余天的拳头打到照相机,使闪光灯钢座弯曲,镜头的太阳罩内凹,而董青蓝右手食指,也被歪斜的闪光灯夹伤红肿,忿然质问,但余天竟恐吓:「你给我小心,我跟你的事还没了。」董青蓝立即诉由一分局法办。

  台湾新闻报虽不是大报,但在高雄却也算「在地的」媒体,余天在警局打地方新闻记者,同时得罪了警方与媒体。因为余天去年在高雄演出时,也因开黄腔受过警方告诫,这次是「累犯」,所以开黄腔的部分,提供表演场地的蓝宝石歌厅,被高市警一分局裁决停业三天。余天则在2月9日下午于台南市的台南音乐厅,被高市警一分局派员拘捕,依违警罚法裁决拘留七天。另外他的歌唱演员证,被高雄市教育局移送台北市教育局,1月17日遭吊销一年,其它参与演出的张琪等五人,因系初犯,只受警告处分,这就是余天自称「歌监」一年的由来,与演唱禁歌毫无关系。


  至于在警局打记者部分,经高雄地检处检察官侯重信侦查后,认为台湾新闻报记者董青蓝虽具公务员身分,惟采访属私法上的行为,难认余天有妨害公务的犯意。而董青蓝照相机损坏程度轻微,尚可修复,与毁损罪构成要件也不符。只在1月29日依伤害、妨害自由等罪嫌对余天提起公诉。2月23日经高雄地方法院刑庭推事张淳淙审结宣判,言词恐吓部分,姑念其无前科纪录,且犯罪后尚知悔悟,故从轻惩处有期徒刑三月,如易科罚金以六元折算一日;伤害部分,因余天已向董青蓝公开道歉,双方协议和解,故判决不受理。本案一审定谳,至此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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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天的开黄腔与打记者事件,虽然引起所有媒体的一致抨击,但他当时的歌迷甚多,高雄警方依「违警罚法」第64条「唱演淫词秽剧或其它禁演之技艺者,可处七日以下拘留或五十圆以下罚锾或罚役。」也引起广大歌迷反弹,为什么不判罚锾而要拘留?(当然,罚金比起歌星的收入,其实是毫无拘束力)。至于「歌监」,除了不能上电视与进歌厅演唱,可不可以出国表演?可不可以灌录唱片?可不可以劳军或义演?其实判决余天「歌监」的教育局,自己也说不出个所以然。

  当年的9月22日,新闻局副局长甘毓龙邀约影视界十二个单位的代表座谈,决定在10月6日,由全体影视人员签订「中华民国影视剧演艺人员生活自律公约」。公约原则共有十项:

  (一)服膺反共国策,维护中华文化。
  (二)实践守信美德,不违约背信。
  (三)厉行守时观念,不无故不到或迟到。
  (四)不穿奇装异服,不蓄不雅长发,不参加色情暴力演出。
  (五)严肃生活,检点举止言行,不酗酒,不赌博,不打架滋事。
  (六)力行生活节约,革除浮华奢靡风气。
  (七)珍惜声誉,不参加不良帮派,不结伙逞强。
  (八)随时注意进修,充实个人学养。
  (九)多做善意建议,不作恶意攻讦。
  (十)互助合作,热心公益,敬军劳军,发挥团队精神。

  会中并决定由影剧协会、港九影剧自由总会、电影制片协会、电视学会、省市影剧公会、片商公会、三家电视台、台北市影剧职工会演员分会等十一个团体,各派代表组成筹备会,由影剧协会理事长梅长龄,召集开会成立「影视剧演艺人员生活自律评议委员会」,同时并对违反生活自律人员施以制裁。

  但「歌监」进入「法制化」后,真能吓阻歌星继续开黄腔吗?答案当然是不能,因为政府需要有大牌明星来演唱爱「中」国歌曲,偏偏演唱爱「中」国歌曲的大牌明星,又都是出了名的「黄帝」「黄后」,只好找一些小明星来开铡立威,如中视演员林雨青(林金铃)只因与已婚男子交往,也被评议委员会禁止演出六个月,算是最倒霉的一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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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沉默不是懦弱,忍耐不是麻木。儒家的传统思想,带领我们的脚步。
  八年艰苦的抗战,证实我坚毅的民族。不到最后的关头,绝不轻言战斗。
  忍无可忍的时候,我会挺身而出。同胞受苦、河山待复,我会牢牢记住。
  我不管生在那里,我是中国人。无论是身在何处,誓做中国魂。

  这首爱「中」国歌曲的歌名叫做「我是中国人」,演唱者就是当时的帽子歌后凤飞飞。说凤飞飞会开黄腔,今天很多人大概不信。但在那个荒谬的时代,很多荒谬的事,就这样荒谬的发生,又被大家荒谬的遗忘。

  1978年11月10日,由演员代表、制片公会、片商公会、戏院公会、三台节目部负责人所组成的「影视剧演艺人员生活自律评议委员会」,接到警总移送的「言行猥亵」检举函,声称9月18日在台中酒店,凤飞飞(林秋鸾)在舞台上对观众问:「我这么瘦,有何发胖的特效药?」有人提到喝牛奶,一旁的康弘(卜台福)就用手挤压胸部;有人提到喝豆浆,黄西田(黄月平,就是唱布袋戏「中国强」的歌星)就用手在下体位置,比出手淫射精的动作。

  虽然凤飞飞、黄西田对媒体大声喊冤,并列席评议会说明(康弘未到),但听过当事人说明后,委员们仍议决对凤飞飞、康弘处以禁演三个月,黄西田则被禁六个月。显然当事人所提出的说明,不足以推翻评议会收到警总转来的检举函。

  凤飞飞原本是从中视发迹,跳槽到台视主持「我爱周末」两年后,又被中视重金礼聘回来主持周六的大型综艺节目「一道彩虹」,原本风风光光的「凤还巢」,结果却因开黄腔而主持人被禁演。更尴尬的是中视总经理梅长龄,因为这个影视剧演艺人员生活自律评议委员会,就是他担任影剧协会理事长时召集其它十一个团体成立的,以往开铡小明星或别台的大明星都没关系,但这次要铡到自己的当家台柱,还真是里子面子全失。

  经过这次「禁唱」风波后,凤飞飞终于了解,虽然自己走的是乡土路线,但依旧要配合政府「爱乡更爱(中)国」的政策。1979年元月就赴纽约主持自由艺人爱国慈善义演会,义卖钻戒和帽子,返国后获海工会、文工会与新闻局颁奖表扬。1981年嫁入香港赵家后,10月以侨胞身分参加国庆阅兵大典,获侨委会颁赠「爱国侨胞奖」,并参加《四海同心自强晚会》。

  到了1982年1月10日,凤飞飞为响应「三民主义统一中国」运动,在台北国父纪念馆举行《凤情千千万:三民主义飞向大陆义演晚会》,并拜师学艺唱京剧,筹款三百万,全数捐给中国大陆救济总会,做为空飘基金,因而获救总颁赠感谢状。1月24日晚间,中视播出晚会录像。7月出版第64张唱片,也就是这首「我是中国人」专辑,从此她成了「爱(中)国艺人」,也没情治单位再敢找她的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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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国哪里会有家,是千古流传的话。多少历史的教训证明,失去国家多可怕。
  炎黄子孙用血和汗,把民族的根扎下。多少烈士献出生命,培育出自由的花。
  国家、国家,我爱的大中华,四海之内的中国人,永远在青天白日下。
  没有国哪里会有家,是万世不变的话。当你踏上别人的土地,才知道更需要它。
  在风雨中使我有信心,就是我的国家,苦难中把我抚养长大,也是我的国家。
  国家、国家,我爱的大中华,四海之内的中国人,永远在青天白日下。

  这首爱「中」国歌曲的歌名就叫做「国家」,演唱者就是当时号称「爱(中)国歌王」的张帝(张志民)。他在1942年出生于山东青岛,小学一年级时随父母来台,陆军卫勤学校毕业后担任军医,退伍后以舞台喜剧「张帝找阿珠」红遍华人世界。70年代初期,再创以台下提问,台上即兴唱答的演出方式,获得「急智歌王」称号。但歌王虽「爱(中)国」,在台上依然与凤飞飞、黄西田、余天一样,黄腔绝不可少。让他荣登「黄帝」宝座的,就是这首「毛毛歌」。

  「每个人的身上面都有毛,我来给你唱毛毛。到底我们身上都有些什么毛,我来唱给你们知道。头上面的毛毛是叫做头毛,腿上面的叫做腿毛,身上面短短的很多条,我们知道叫汗毛;脸上面弯弯的有两条,我们知道叫眉毛;眼睛上面是也有毛,大家知道叫睫毛;先生的睫毛是往下面跑,小姐的上下翘;不过小姐晚上回家睡觉,轻轻一拉就下来两条。鼻子里的毛毛叫做鼻子的毛,耳朵里的叫耳毛,男人的嘴巴上面多了几条毛,我们都叫它刷刷毛。还有一种藏在这里的毛毛,我们大家知道叫腋毛;男人的这个毛毛不重要,很多小姐偷偷把它刮掉。还有一个莫名其妙这里也有毛,我的这里没有毛(摸胸部),我想来想去这个应该叫做什么毛,我只好叫它奶奶毛。还有一种毛毛是更好笑,我们大家知道看不到;你要问我这个毛毛叫做什么毛,我自己也不明了。有一天我跟我儿子一起洗澡,他说爸爸 怎么那里也有毛;我说小孩子不要吵,等你长大了也会有毛。他说爸爸,那个到底叫做什么毛,我说你爸爸也不知道。他说爸爸你常常教我那个叫小鸟,你的是不是叫老鸟毛。这位朋友你让我唱毛毛,是不是你身上没有毛;假如你没有毛也没关系,等下我拔下来我给你两条。」

  从「毛毛歌」的淫秽低俗就能看出,国民党执政时对歌星开什么黄腔,其实是没太大兴趣干涉,但歌星爱不爱(中)国才是重点。张帝后来「歌而优则仕」,被国民党黄复兴党部推荐担任军系立委,1992年他因华隆案主角翁大铭委员被检察官许阿桂羁押一事,提案修正刑事诉讼法108条,将羁押期限缩短为侦查中不得逾一月,审判中不得逾二月,且羁押延长时无论侦查中或审判中,均应由法院合议庭裁定。虽经立法院联席审查会一读通过,但因主其事的法务部不认为有修正必要而搁置。

  当时舆论对张帝只是为私交才推动这项修正案,而翁大铭的社会形象又不佳,各种冷嘲热讽让张帝后来无法获得黄复兴党部支持连任,在卸任后还被民进党立委朱星羽爆料,指责他以农银放款部门鉴价四千万的三笔房地产,向农银贷款七千万。但我还是认为,无论张帝爱不爱国、开不开黄腔,操守与问政风格如何,他所提的刑事诉讼法108条修正案,把羁押权由检察官转为法官,禁止检察官「押人取供」的办犯手法,是台湾人权史上的重要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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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的草原,一眼看不完。喜玛拉雅山,峰峰相连到天边。
  古圣和先贤,在这里建家园。风吹雨打中,耸立五千年。
  中华民国,中华民国,经得起考验,只要黄河长江的水不断。
  中华民国,中华民国,千秋万世,直到永远。

  这首爱「中」国歌曲的歌名叫「中华民国颂」,演唱者是至今依然活跃于舞台上的「超级黄帝」费玉清(张彦亭)。他的姊姊费贞绫(张彦琼,即恒述法师)原是北一女的学生,16岁出道在餐厅驻唱,后来赴日发展,推出5张日语专辑,因身材傲人被尊为「东方维纳斯」。返台后加入主中视,提携两位胞弟费玉清与张菲(张彦明)进入歌坛,兄弟二人都荣获金钟奖最佳男歌星及最佳主持人大赏,至今三十年后姐弟三人仍为观众所喜爱,成为台湾演艺史上最传奇的家族;然而他们一门三杰在表演中的「黄」,也是无人能出其右。

  费贞绫在1978年9月18日,很倒霉的与凤飞风同一档期在台中酒店表演,结果在警总转来的检举函中同列被告。因为费贞绫在访问紫茵时,请她以山地话说「吃饭」与「睡觉」,费贞绫接着又问为什么山地话中有那么多英语「B」的发音。虽然她在11月10日与凤飞飞、黄西田一起列席评议会说明,但与黄西田一样被禁演六个月。不过显然费贞绫走的是性感路线,表演尺度荤腥不忌,与凤飞飞的乡土路线完全不同。所以她因开黄腔遭禁演,新闻性完全不及凤飞飞,媒体不觉得她受了什么冤屈,当然也不太报导这件事。

  解严之后,国民党对电视节目的管制也松绑,但在秀场上首开「脱口秀」主持方式的张菲,也就是这种随时可能「失控」开黄腔,或吃女艺人豆腐的主持方式,并未立刻在综艺节目中出现。然而张菲的徒弟胡瓜与阳帆,却先将照场秀场的主持模式,移植到华视的「钻石舞台」;后来张菲与费玉清也把秀场这套,带进在台视主持的「龙兄虎弟」,从此电视就正式进入了黄腔时代。

  1994年6月,电视文化研究委员会举行的「不适宜亲子共视节目」票选活动结果,龙兄虎弟与钻石舞台「勇夺」前两名。张菲在排行公布后立刻做出善意响应,他表示儿童族群的确是不可忽视的一群,以后将调整自己的主持方式,会大幅收敛。然而在收视率的残酷竞争下,收敛是无法维持太久的。1995年3月,张菲与费玉清虽然荣获金钟奖最佳电视节目主持人奖,但得奖前后都遭到妇女团体的抗议和批评,认为他们两人的节目充满性暗示,明显歧视女性。

  到了1996年11月,电研会收集周六、周日晚间的大型电视综艺节目「龙兄虎弟」、「红白胜利」、「飞越星期天」、「超级星期天」分析。结果发现「龙兄虎弟」的性骚扰行为平均每集出现九次,平均每12分钟出现一次性骚扰,是第二名「超级星期天」的三倍。为什么黄帝皇后都会成为戒严时代演唱爱「中」国歌曲的歌星,至今我也还没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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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爱中华,我爱中华。文化悠久,物博地大。
  开国五千年,五族共一家,中华儿女最伟大。
  为民族,为国家,奋斗牺牲绝不怕。
  我们要消灭共匪,复兴中华民国。

  这首爱「中」国歌曲的歌名叫「我爱中华」,演唱者就多倒数不清了,这是当过兵的几百万人,每天晚上都要唱的晚点名军歌。早点名时陆军、海军、空军、陆战队、宪兵、警总等各军种,大家各唱各的军歌;但到了晚点名,各军种就按规定只能唱这首「我爱中华」,可见爱「中」国在军中有多重要了。但在金门当过兵的人就知道,有些部队唱首歌时还有个禁忌。

  军中晚点名的流程,就是值星排长把部队集合成讲话队形,他站在中间对部队前发音「我爱中华,我爱中华,预备唱」,大家唱完后再一起举手喊四句口号「奉行领袖遗志,服从政府领导,消灭万恶共匪,解救大陆同胞。」后来随着两岸情势转变,90年代改成「奉行三民主义,服从政府领导,保卫国家安全,完成统一大业。」但「我爱中华」却一唱30年,到2004年才废除。

  我在金门配训与支持时发现,有些连的值星排长,发音竟然是「文化悠久,物博地大,预备唱」。没听到前两句「我爱中华,我爱中华」,让我感觉很奇怪。后来老芋伯才告诉我,传说中金门有某个部队的一个新兵,因不堪老兵凌虐,趁晚点名时持枪「晚点名」。他选择对大家开枪的时机,就是等排长发音后,大家一开口「我爱中华,我爱中华」,立刻枪声大作。坦白说,这个时机也是部队最没有抵抗力时。

  事件爆发后,军方极力封锁,也严禁谈论此事,但越禁谣言就越多,有部队传说只要晚点名一唱「我爱中华,我爱中华」,就会有「体质」比较特殊的士兵倒地发抖、口吐白沫等状况。后来有些部队晚点名时,值星排长干脆跳过这两句「我爱中华,我爱中华」,直接从第三句「文化悠久,物博地大」开始唱,唱到最后也不会出现「我爱中华,我爱中华」了。

  一开始会觉得怪怪的,难道70年代就有人在军中搞「台独」,晚点名时拒唱「我爱中华」吗?没人这么大胆的啦!当兵大多数是怕鬼也怕人,有政工单位在监军,晚点名时「我爱中华」这首歌还是要唱,大家只是跳过前两句「我爱中华,我爱中华」不唱而已,习惯之后大家也就这样一梯一梯的传唱下去,反正当兵就那么一回事,敢爱中华的人就去爱,不敢爱的就别爱,大家自己高兴就好啦!台湾70年代的爱「中」国歌曲

台湾70年代的爱「中」国歌曲(管仁健/着)
2007-12-21 14:36:28


  看到这样的标题,很多人或许不解,应该是「爱国歌曲」才对啊!怎么会变成爱「中」国歌曲?其实真正经历过70年代两蒋政权父死子继过程的台湾人,大概就能会心一笑,知道我在说什么。

  70年代一开始,台湾的外交局势就风雨飘摇、接连溃败;当然,官方的说法就是国际姑息逆流泛滥、联合国违背设立初衷、美日领导人争赴匪区献媚、「三合一」敌人阴谋叛国等。但说穿了从被联合国逐出的那一天起,老蒋在台湾自称代表全中国来统治这个岛屿的神话就已破灭。

  1971年12月29日,长老教会提出「对国事的声明与建议」,对外要求美中两大国「我们反对任何国家罔顾台湾地区一千五百万人民的人权与意志」;对内则要求两蒋「能在自由地区(台、澎、金、马)作中央民意代表的全面改选,以接替二十余年前在大陆所产生的现任代表。」而老蒋从大陆带来的军人,这时也都已衰老,要维持这个腐化专制的外来政权,难度日益增高,在这样的时空背景下,还想玩封建时代的父死子继,当然需要岛内的「思想教育」了。

  为了激励民心士气、巩固领导中心,两蒋需要大量的爱国歌曲,在军中、在学校、尤其是在电视节目里反复宣传。然而在对岸的「统一」威胁下,让台湾人「爱国」并不难;但要阻止岛内要求人权、渴望参政的需求,光宣传「爱国」就不够了,否则大家认同的「国」不一致,仍无益于维系这个外来政权的领袖父死子继。所以当时「爱国歌曲」还要特别标示,大家要爱的是「中国」,所以才会出现大量的爱「中」国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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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强,中国强,中国一定强。不屈不挠志气昂,处变不惊,庄敬自强。
  正义真理要伸张,锄奸灭匪,中国一定强。
  中国强,中国强,中国一定强。不怕敌人多顽恶,处变不惊,庄敬自强。
  仁德制暴打胜仗,天下太平,中国一定强。

  这首「中国强」进行曲,是70年代电视上最流行的一首爱「中」国歌曲。虽然主唱者黄西田,并未在综艺节目里打歌,但因为是在台视黄俊雄布袋戏《云州大儒侠史艳文》里,主角「中国强」一出现就要播出的歌曲,因此人人会唱。但没经历过那年代的人一定不解,布袋戏不都是用福佬语播出的,为什么会唱国语的爱「中」国歌曲?而且「中国强」的出现频率一度高过史艳文,但这出戏为何还要叫《云州大儒侠史艳文》?这说来就话长了。

  1970年3月1日,台视在午间时段试播布袋戏,一开始只有半小时,还只有台视自己发行的《电视周刊》,才印有《云州大儒侠史艳文》的剧名,其它报纸上的节目表都只用简单的「电视布袋戏」带过,可见台视高层对史艳文也没太大信心。但是谁也没想到,黄俊雄这位来自云林的年轻人,只用几个没生命的木偶,一个人在幕后装扮出来的数十种不同声音,竟然能创下收视率97 %的纪录,节目从30分钟延长到70分钟,不但广告满档,连假日也不间断,这样连播583集,直到被新闻局因政治考量而禁播,大概连台视高层也跌破眼镜吧!

  史艳文当时究竟有多红?记得每天中午播出时,学生逃课、农民不下田、街上没车、公务机关无人上班,所以后来被新闻局禁播时,表面的理由也就是「影响工商活动」。更好笑的是有两个小孩子扮成藏镜人跟史艳文决斗,结果演藏镜人的小孩不小心跌入深谷,动员数十个大人,千辛万苦把孩子救上来时,他却模仿藏镜人的口吻说:「免惊,万恶罪魁藏镜人是袂(不会)死的啦!」当时民间早有耳语,把即将接班的太子爷,也就是一直躲在幕后,掌控全台各情治机关的小蒋,比喻成「万恶罪魁藏镜人」。

  由于史艳文实在太红,其它两台的收视率快贴近鸭蛋,而台视内部其它节目,也都无法在午间时段上档,黄俊雄因而内外遭忌,不断被检举而遭各家情治机关约谈。屏东县枋寮国小的考试题目里,问起中国的民族英雄是谁时,竟有天真的小朋友不照课本答是「蒋总统」,却写着「史艳文」,督学看了试卷大怒,害得老师与校长都被记过。而黄俊雄也发现大势不妙了,担心史艳文「功高震蒋」,于是赶紧修改剧情,添加了「中国强」这个奇怪的角色。

  电视布袋戏就像现在那些乡土剧一样,收视率一好就不断延长,而且无论正邪两派,都要不断有新角色出现。这些新角色都比太正派无趣,只会用纯阳掌的男主角史艳文更吸引人。当剧情演到南苗王派红毛天狗入宫盗走玉印,史艳文讨奏出京,往西康找回玉印,但玉印下落成谜,史艳文就先对付万恶罪魁藏镜人,陆续有闻世先生、天琴、醉弥勒等群侠相助,将藏镜人打下清圣桥;而在群侠中武功最高、装扮最怪的,就非中国强莫属了。

  中国强虽然与藏镜人一样蒙面,但那块蒙面布巾,却是青天白日的国徽;他是绝对的正义化身,每当中原群侠危急时,他现身前总会先奏起国语演唱的「中国强,中国强,中国一定强」,然后跨着老蒋阅兵时骑的白马,就像《鹿鼎记》里的神龙教主,「中国强神通广大,我教战无不胜,攻无不克,无坚不摧,无敌不破,敌人望风披糜,逃之夭夭。」当唱到第二段老蒋训示的「处变不惊,庄敬自强」时,中国强就打赢了飘然离去。当时的鞋厂、药厂都乐得拿中国强当做品牌,因为完全无需广告费。可惜用福佬语演出的布袋戏,虽然有了说国语的中国强,依然无法消除两蒋「说福佬语就是搞台独」的偏见,最终还是被禁播了。

  虽然史艳文是死在国民党执政时的新闻局手中,但在1972年7月19日,党外省议员郭雨新,就先在省议会教育质询中,连同陈火土、黄金凤、吕安德、陈学益、李文正等议员,呼吁政府主管机关对电视台竞播的武打暴力节目如阿善师、史艳文等,需及时加以纠正,并采有效措施,辅导各电视台革新与净化节目。而省新闻处长周天固答复时则表示,将把议员们的意见汇送中央主管机关参考。虽然这十几年民进党每逢选举,总是在问「谁杀了史艳文?」但回到历史来看,凶手甚至是始作俑者,其实也不只是国民党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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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11月23日上午,国民党立委候选人朱俊晓,在立院召开记者会,痛责11月11日由新闻局主办的「禁歌禁曲演唱会」,演出名单未见民进党征召的立委候选人余天,但他却出席该活动高歌,并发放竞选旗帜、文宣品,新闻局为余天辅选造势,违反「行政中立」原则。余天则在下午透过中央社响应,他早年就曾遭受禁唱的迫害,出席禁歌演唱会理所当然,而且活动当日,竞选团队只是在会场外发放文宣,难道在开放空间发放文宣也不可以?

  看了这则新闻,实在让人感慨。改朝换代八年了,当权者是换了,但执政风格依旧,「行政中立」也依旧。总之,新闻局依然新闻局,余天也依然余天。新闻局说以前国民党执政时,新闻局是查禁歌曲的执行机关,这是真的;余天自称「早年就曾遭受禁唱的迫害」,害他坐了一年「歌监」,这也是真的。但余天究竟是不是因为演唱禁曲而被国民党判以「歌监」,虽然我对两蒋的戒严时代看法如何,大家都很清楚,然而在这件事上,我觉得还是别让主观的政治立场,改变客观的历史事实。

  70年代在社会版出现次数比在影剧版更多的艺人,前三名应该是余天(余清源)、高凌风(葛元诚)与王羽。但是要比冠军,大概还是非余天莫属。他与高凌风、张帝(张志民)、凌峰(王正琛)、邹娟娟、萧孋珠、吴秀珠、李亚萍、刘福助等人聚赌,被「影视剧演艺人员生活自律评议会」警告还算小事。即使是1973年4月12日在高雄皇都饭店酒后割腕、1977年6月11日在台北松江路酒驾出车祸受伤、1978年1月22日在台北南京东路米高梅舞厅打架受伤等事件,若比起他长达一年的「歌监」,都只是社会版的小新闻。

  余天的「歌监」与影视剧演艺人员生活自律评议会的诞生,其实都与新闻局的禁歌政策无关,而是因为他自己的开黄腔与打记者事件。1976年1月10日,29岁的余天在高雄市蓝宝石歌厅,与张琪、林美照、罗江、方正、蔡玲惠等人合演「半斤八两爆笑剧」时,因台词低级不雅,涉嫌妨害风俗,经中山路派出所录音后报由警一分局,当行政分局员林传泽在分局长办公室替演出人员制作笔录时,台湾新闻报董青蓝、台湾时报郭周顺与中华日报傅锦光三位记者赶来采访,董青蓝一进门就先对余天拍了一张照片,引起余天的不满。

  等董青蓝选择另一角度打算再拍照时,余天出言制止,但董青蓝未理睬;余天就上前握拳挥打,董青蓝后退没被打到,但余天的拳头打到照相机,使闪光灯钢座弯曲,镜头的太阳罩内凹,而董青蓝右手食指,也被歪斜的闪光灯夹伤红肿,忿然质问,但余天竟恐吓:「你给我小心,我跟你的事还没了。」董青蓝立即诉由一分局法办。

  台湾新闻报虽不是大报,但在高雄却也算「在地的」媒体,余天在警局打地方新闻记者,同时得罪了警方与媒体。因为余天去年在高雄演出时,也因开黄腔受过警方告诫,这次是「累犯」,所以开黄腔的部分,提供表演场地的蓝宝石歌厅,被高市警一分局裁决停业三天。余天则在2月9日下午于台南市的台南音乐厅,被高市警一分局派员拘捕,依违警罚法裁决拘留七天。另外他的歌唱演员证,被高雄市教育局移送台北市教育局,1月17日遭吊销一年,其它参与演出的张琪等五人,因系初犯,只受警告处分,这就是余天自称「歌监」一年的由来,与演唱禁歌毫无关系。


  至于在警局打记者部分,经高雄地检处检察官侯重信侦查后,认为台湾新闻报记者董青蓝虽具公务员身分,惟采访属私法上的行为,难认余天有妨害公务的犯意。而董青蓝照相机损坏程度轻微,尚可修复,与毁损罪构成要件也不符。只在1月29日依伤害、妨害自由等罪嫌对余天提起公诉。2月23日经高雄地方法院刑庭推事张淳淙审结宣判,言词恐吓部分,姑念其无前科纪录,且犯罪后尚知悔悟,故从轻惩处有期徒刑三月,如易科罚金以六元折算一日;伤害部分,因余天已向董青蓝公开道歉,双方协议和解,故判决不受理。本案一审定谳,至此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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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天的开黄腔与打记者事件,虽然引起所有媒体的一致抨击,但他当时的歌迷甚多,高雄警方依「违警罚法」第64条「唱演淫词秽剧或其它禁演之技艺者,可处七日以下拘留或五十圆以下罚锾或罚役。」也引起广大歌迷反弹,为什么不判罚锾而要拘留?(当然,罚金比起歌星的收入,其实是毫无拘束力)。至于「歌监」,除了不能上电视与进歌厅演唱,可不可以出国表演?可不可以灌录唱片?可不可以劳军或义演?其实判决余天「歌监」的教育局,自己也说不出个所以然。

  当年的9月22日,新闻局副局长甘毓龙邀约影视界十二个单位的代表座谈,决定在10月6日,由全体影视人员签订「中华民国影视剧演艺人员生活自律公约」。公约原则共有十项:

  (一)服膺反共国策,维护中华文化。
  (二)实践守信美德,不违约背信。
  (三)厉行守时观念,不无故不到或迟到。
  (四)不穿奇装异服,不蓄不雅长发,不参加色情暴力演出。
  (五)严肃生活,检点举止言行,不酗酒,不赌博,不打架滋事。
  (六)力行生活节约,革除浮华奢靡风气。
  (七)珍惜声誉,不参加不良帮派,不结伙逞强。
  (八)随时注意进修,充实个人学养。
  (九)多做善意建议,不作恶意攻讦。
  (十)互助合作,热心公益,敬军劳军,发挥团队精神。

  会中并决定由影剧协会、港九影剧自由总会、电影制片协会、电视学会、省市影剧公会、片商公会、三家电视台、台北市影剧职工会演员分会等十一个团体,各派代表组成筹备会,由影剧协会理事长梅长龄,召集开会成立「影视剧演艺人员生活自律评议委员会」,同时并对违反生活自律人员施以制裁。

  但「歌监」进入「法制化」后,真能吓阻歌星继续开黄腔吗?答案当然是不能,因为政府需要有大牌明星来演唱爱「中」国歌曲,偏偏演唱爱「中」国歌曲的大牌明星,又都是出了名的「黄帝」「黄后」,只好找一些小明星来开铡立威,如中视演员林雨青(林金铃)只因与已婚男子交往,也被评议委员会禁止演出六个月,算是最倒霉的一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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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沉默不是懦弱,忍耐不是麻木。儒家的传统思想,带领我们的脚步。
  八年艰苦的抗战,证实我坚毅的民族。不到最后的关头,绝不轻言战斗。
  忍无可忍的时候,我会挺身而出。同胞受苦、河山待复,我会牢牢记住。
  我不管生在那里,我是中国人。无论是身在何处,誓做中国魂。

  这首爱「中」国歌曲的歌名叫做「我是中国人」,演唱者就是当时的帽子歌后凤飞飞。说凤飞飞会开黄腔,今天很多人大概不信。但在那个荒谬的时代,很多荒谬的事,就这样荒谬的发生,又被大家荒谬的遗忘。

  1978年11月10日,由演员代表、制片公会、片商公会、戏院公会、三台节目部负责人所组成的「影视剧演艺人员生活自律评议委员会」,接到警总移送的「言行猥亵」检举函,声称9月18日在台中酒店,凤飞飞(林秋鸾)在舞台上对观众问:「我这么瘦,有何发胖的特效药?」有人提到喝牛奶,一旁的康弘(卜台福)就用手挤压胸部;有人提到喝豆浆,黄西田(黄月平,就是唱布袋戏「中国强」的歌星)就用手在下体位置,比出手淫射精的动作。

  虽然凤飞飞、黄西田对媒体大声喊冤,并列席评议会说明(康弘未到),但听过当事人说明后,委员们仍议决对凤飞飞、康弘处以禁演三个月,黄西田则被禁六个月。显然当事人所提出的说明,不足以推翻评议会收到警总转来的检举函。

  凤飞飞原本是从中视发迹,跳槽到台视主持「我爱周末」两年后,又被中视重金礼聘回来主持周六的大型综艺节目「一道彩虹」,原本风风光光的「凤还巢」,结果却因开黄腔而主持人被禁演。更尴尬的是中视总经理梅长龄,因为这个影视剧演艺人员生活自律评议委员会,就是他担任影剧协会理事长时召集其它十一个团体成立的,以往开铡小明星或别台的大明星都没关系,但这次要铡到自己的当家台柱,还真是里子面子全失。

  经过这次「禁唱」风波后,凤飞飞终于了解,虽然自己走的是乡土路线,但依旧要配合政府「爱乡更爱(中)国」的政策。1979年元月就赴纽约主持自由艺人爱国慈善义演会,义卖钻戒和帽子,返国后获海工会、文工会与新闻局颁奖表扬。1981年嫁入香港赵家后,10月以侨胞身分参加国庆阅兵大典,获侨委会颁赠「爱国侨胞奖」,并参加《四海同心自强晚会》。

  到了1982年1月10日,凤飞飞为响应「三民主义统一中国」运动,在台北国父纪念馆举行《凤情千千万:三民主义飞向大陆义演晚会》,并拜师学艺唱京剧,筹款三百万,全数捐给中国大陆救济总会,做为空飘基金,因而获救总颁赠感谢状。1月24日晚间,中视播出晚会录像。7月出版第64张唱片,也就是这首「我是中国人」专辑,从此她成了「爱(中)国艺人」,也没情治单位再敢找她的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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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国哪里会有家,是千古流传的话。多少历史的教训证明,失去国家多可怕。
  炎黄子孙用血和汗,把民族的根扎下。多少烈士献出生命,培育出自由的花。
  国家、国家,我爱的大中华,四海之内的中国人,永远在青天白日下。
  没有国哪里会有家,是万世不变的话。当你踏上别人的土地,才知道更需要它。
  在风雨中使我有信心,就是我的国家,苦难中把我抚养长大,也是我的国家。
  国家、国家,我爱的大中华,四海之内的中国人,永远在青天白日下。

  这首爱「中」国歌曲的歌名就叫做「国家」,演唱者就是当时号称「爱(中)国歌王」的张帝(张志民)。他在1942年出生于山东青岛,小学一年级时随父母来台,陆军卫勤学校毕业后担任军医,退伍后以舞台喜剧「张帝找阿珠」红遍华人世界。70年代初期,再创以台下提问,台上即兴唱答的演出方式,获得「急智歌王」称号。但歌王虽「爱(中)国」,在台上依然与凤飞飞、黄西田、余天一样,黄腔绝不可少。让他荣登「黄帝」宝座的,就是这首「毛毛歌」。

  「每个人的身上面都有毛,我来给你唱毛毛。到底我们身上都有些什么毛,我来唱给你们知道。头上面的毛毛是叫做头毛,腿上面的叫做腿毛,身上面短短的很多条,我们知道叫汗毛;脸上面弯弯的有两条,我们知道叫眉毛;眼睛上面是也有毛,大家知道叫睫毛;先生的睫毛是往下面跑,小姐的上下翘;不过小姐晚上回家睡觉,轻轻一拉就下来两条。鼻子里的毛毛叫做鼻子的毛,耳朵里的叫耳毛,男人的嘴巴上面多了几条毛,我们都叫它刷刷毛。还有一种藏在这里的毛毛,我们大家知道叫腋毛;男人的这个毛毛不重要,很多小姐偷偷把它刮掉。还有一个莫名其妙这里也有毛,我的这里没有毛(摸胸部),我想来想去这个应该叫做什么毛,我只好叫它奶奶毛。还有一种毛毛是更好笑,我们大家知道看不到;你要问我这个毛毛叫做什么毛,我自己也不明了。有一天我跟我儿子一起洗澡,他说爸爸 怎么那里也有毛;我说小孩子不要吵,等你长大了也会有毛。他说爸爸,那个到底叫做什么毛,我说你爸爸也不知道。他说爸爸你常常教我那个叫小鸟,你的是不是叫老鸟毛。这位朋友你让我唱毛毛,是不是你身上没有毛;假如你没有毛也没关系,等下我拔下来我给你两条。」

  从「毛毛歌」的淫秽低俗就能看出,国民党执政时对歌星开什么黄腔,其实是没太大兴趣干涉,但歌星爱不爱(中)国才是重点。张帝后来「歌而优则仕」,被国民党黄复兴党部推荐担任军系立委,1992年他因华隆案主角翁大铭委员被检察官许阿桂羁押一事,提案修正刑事诉讼法108条,将羁押期限缩短为侦查中不得逾一月,审判中不得逾二月,且羁押延长时无论侦查中或审判中,均应由法院合议庭裁定。虽经立法院联席审查会一读通过,但因主其事的法务部不认为有修正必要而搁置。

  当时舆论对张帝只是为私交才推动这项修正案,而翁大铭的社会形象又不佳,各种冷嘲热讽让张帝后来无法获得黄复兴党部支持连任,在卸任后还被民进党立委朱星羽爆料,指责他以农银放款部门鉴价四千万的三笔房地产,向农银贷款七千万。但我还是认为,无论张帝爱不爱国、开不开黄腔,操守与问政风格如何,他所提的刑事诉讼法108条修正案,把羁押权由检察官转为法官,禁止检察官「押人取供」的办犯手法,是台湾人权史上的重要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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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的草原,一眼看不完。喜玛拉雅山,峰峰相连到天边。
  古圣和先贤,在这里建家园。风吹雨打中,耸立五千年。
  中华民国,中华民国,经得起考验,只要黄河长江的水不断。
  中华民国,中华民国,千秋万世,直到永远。

  这首爱「中」国歌曲的歌名叫「中华民国颂」,演唱者是至今依然活跃于舞台上的「超级黄帝」费玉清(张彦亭)。他的姊姊费贞绫(张彦琼,即恒述法师)原是北一女的学生,16岁出道在餐厅驻唱,后来赴日发展,推出5张日语专辑,因身材傲人被尊为「东方维纳斯」。返台后加入主中视,提携两位胞弟费玉清与张菲(张彦明)进入歌坛,兄弟二人都荣获金钟奖最佳男歌星及最佳主持人大赏,至今三十年后姐弟三人仍为观众所喜爱,成为台湾演艺史上最传奇的家族;然而他们一门三杰在表演中的「黄」,也是无人能出其右。

  费贞绫在1978年9月18日,很倒霉的与凤飞风同一档期在台中酒店表演,结果在警总转来的检举函中同列被告。因为费贞绫在访问紫茵时,请她以山地话说「吃饭」与「睡觉」,费贞绫接着又问为什么山地话中有那么多英语「B」的发音。虽然她在11月10日与凤飞飞、黄西田一起列席评议会说明,但与黄西田一样被禁演六个月。不过显然费贞绫走的是性感路线,表演尺度荤腥不忌,与凤飞飞的乡土路线完全不同。所以她因开黄腔遭禁演,新闻性完全不及凤飞飞,媒体不觉得她受了什么冤屈,当然也不太报导这件事。

  解严之后,国民党对电视节目的管制也松绑,但在秀场上首开「脱口秀」主持方式的张菲,也就是这种随时可能「失控」开黄腔,或吃女艺人豆腐的主持方式,并未立刻在综艺节目中出现。然而张菲的徒弟胡瓜与阳帆,却先将照场秀场的主持模式,移植到华视的「钻石舞台」;后来张菲与费玉清也把秀场这套,带进在台视主持的「龙兄虎弟」,从此电视就正式进入了黄腔时代。

  1994年6月,电视文化研究委员会举行的「不适宜亲子共视节目」票选活动结果,龙兄虎弟与钻石舞台「勇夺」前两名。张菲在排行公布后立刻做出善意响应,他表示儿童族群的确是不可忽视的一群,以后将调整自己的主持方式,会大幅收敛。然而在收视率的残酷竞争下,收敛是无法维持太久的。1995年3月,张菲与费玉清虽然荣获金钟奖最佳电视节目主持人奖,但得奖前后都遭到妇女团体的抗议和批评,认为他们两人的节目充满性暗示,明显歧视女性。

  到了1996年11月,电研会收集周六、周日晚间的大型电视综艺节目「龙兄虎弟」、「红白胜利」、「飞越星期天」、「超级星期天」分析。结果发现「龙兄虎弟」的性骚扰行为平均每集出现九次,平均每12分钟出现一次性骚扰,是第二名「超级星期天」的三倍。为什么黄帝皇后都会成为戒严时代演唱爱「中」国歌曲的歌星,至今我也还没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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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爱中华,我爱中华。文化悠久,物博地大。
  开国五千年,五族共一家,中华儿女最伟大。
  为民族,为国家,奋斗牺牲绝不怕。
  我们要消灭共匪,复兴中华民国。

  这首爱「中」国歌曲的歌名叫「我爱中华」,演唱者就多倒数不清了,这是当过兵的几百万人,每天晚上都要唱的晚点名军歌。早点名时陆军、海军、空军、陆战队、宪兵、警总等各军种,大家各唱各的军歌;但到了晚点名,各军种就按规定只能唱这首「我爱中华」,可见爱「中」国在军中有多重要了。但在金门当过兵的人就知道,有些部队唱首歌时还有个禁忌。

  军中晚点名的流程,就是值星排长把部队集合成讲话队形,他站在中间对部队前发音「我爱中华,我爱中华,预备唱」,大家唱完后再一起举手喊四句口号「奉行领袖遗志,服从政府领导,消灭万恶共匪,解救大陆同胞。」后来随着两岸情势转变,90年代改成「奉行三民主义,服从政府领导,保卫国家安全,完成统一大业。」但「我爱中华」却一唱30年,到2004年才废除。

  我在金门配训与支持时发现,有些连的值星排长,发音竟然是「文化悠久,物博地大,预备唱」。没听到前两句「我爱中华,我爱中华」,让我感觉很奇怪。后来老芋伯才告诉我,传说中金门有某个部队的一个新兵,因不堪老兵凌虐,趁晚点名时持枪「晚点名」。他选择对大家开枪的时机,就是等排长发音后,大家一开口「我爱中华,我爱中华」,立刻枪声大作。坦白说,这个时机也是部队最没有抵抗力时。

  事件爆发后,军方极力封锁,也严禁谈论此事,但越禁谣言就越多,有部队传说只要晚点名一唱「我爱中华,我爱中华」,就会有「体质」比较特殊的士兵倒地发抖、口吐白沫等状况。后来有些部队晚点名时,值星排长干脆跳过这两句「我爱中华,我爱中华」,直接从第三句「文化悠久,物博地大」开始唱,唱到最后也不会出现「我爱中华,我爱中华」了。

  一开始会觉得怪怪的,难道70年代就有人在军中搞「台独」,晚点名时拒唱「我爱中华」吗?没人这么大胆的啦!当兵大多数是怕鬼也怕人,有政工单位在监军,晚点名时「我爱中华」这首歌还是要唱,大家只是跳过前两句「我爱中华,我爱中华」不唱而已,习惯之后大家也就这样一梯一梯的传唱下去,反正当兵就那么一回事,敢爱中华的人就去爱,不敢爱的就别爱,大家自己高兴就好啦!
hehe
看看就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