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群欧小偷,据说,小偷已被惨打致死!(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16: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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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之一,鞋都被打掉了。
听说围殴的同学达到百人以上。
据说......
小偷之二,在这次事件中承受最严重后果的人。
死掉了,听说是被同学们用车棚里的自行车砸死了。
对不起,忘了交代,两人是偷车贼。
小偷现在已经成为了整个社会的公愤,
只要有人带头打,大家都会一轰而上。
  打死就打死了,有打死说明社会还有良知。如果见到了小偷不敢打,说明社会堕落了。
要是大家都这么做,相信现在的某些小偷也不会那么嚣张了。
第四幅图的警车好像是“黑A”
一般欺软怕硬的家伙,要是碰到持刀抢劫能有这么猛我就服了这帮人。
是要负刑事责任的。:L 如果真是学生,那么他的学业可能就此结束了。
话说回来,要真是在校园里指着别人说这是小偷,马上就有人上前围殴,估计即使是被冤枉的连辩解都来不及了,想想是一件可怕的事情.
    革命变成暴动 也是这么一个过程:D
万一人家不是偷车贼呢,万一是谁泄私愤污蔑这俩人呢
还不清楚,但随便就把人打死也太....
原帖由 风卷云 于 2007-3-15 15:51 发表
万一人家不是偷车贼呢,万一是谁泄私愤污蔑这俩人呢

      我读大学的时候,就发生过大学寝室电脑显卡内存条被偷学生抓错了人把人家暴打一顿的事情.
      但发生这样的事情我认为盗窃案件长期侦破不利,被盗物品基本无法找回也是一个诱因(我校派出所盗窃案破案率极其低,丢了东西几乎不要想追得回)
这样是违反法律的。如果追究起来是要判故意杀人罪的。
但往往结果可能不了了之。
呼唤右派,呼唤人权斗士...
原帖由 lin_snake 于 2007-3-15 15:57 发表
这样是违反法律的。如果追究起来是要判故意杀人罪的。
但往往结果可能不了了之。
呼唤右派,呼唤人权斗士...

      根本就和什么右派,人权没有关系.
      一个人是否有罪,是否需要受到制裁,完全是必须由法律审判来决定的事情.这是一个现代文明社会的基本标准.
人多势众的时候“正义”“良知”都闪现出来了,呵呵
原帖由 风与风吹 于 2007-3-15 16:03 发表

      根本就和什么右派,人权没有关系.
      一个人是否有罪,是否需要受到制裁,完全是必须由法律审判来决定的事情.这是一个现代文明社会的基本标准.

随便殴打人致死,而无法律追究。这就是侵犯人权-人的生存权利。

不过话说回来,要是碰到持刀抢劫的歹徒能这么猛,那就是英雄了。
是啊,说难听点就是欺软怕硬.
小偷固然可恨但是就这么把人打死那也太.....

提倡和谐社会还是有些道理的.
一群蠢材,无用的JB,
中国人向来是大事的爱国者群殴的英雄!
估计这事最后肯定是不了了之了。
小偷的人权也是人权,不保护小偷人权的后果便是——当有人想侵犯你人权的时候便说你是小偷。鲁迅说:在中国要吃一个人必先宣扬他是个恶人
看看觉得那两人确实挺可怜。。。
我也很痛恨小偷。
但就这么打死了,显然更不应该。
深刻的体会到中学老师的一句话:有些事情一个人不敢做,人多了胆子就大了. :L :L
正义,不是这么维护的。
小偷被抓,几天就重新做贼了,然后继续偷,这样的低成本,法律根本就是没用的,既然法律没用,那么民间就只好用私刑了,这可是客观规律,希望各地政府也学学广州市,二次行政拘留就送劳改,这样法律才起到起码的阻吓作用。
不是给人捉个正着怎会有人打.;funk
还好,我们大学时小偷是被警察找到的,不是被我们
不然,2个贼,600多个学生,每人一脚。。。。。。。。。。。。
打可以,打死就不对了.毕竟罪不至死
没有证据说死了啊,死的话来的是法医车辆,肯定拍了啊,现在传言不少,很多时候没死人,但传出来有人命。不出人命不了了之,出了人命会找几个倒霉的给一定处分,不然公安对上级没法交差。什么事情总有倒霉的
真死了也对路子,如果真是铁心当贼的话,这样的人少一个,社会就好一点。
设想,若是为了正义感打死人(我相信基本都是出于正义的),然后被教养,每天吃窝头,否则家里人送钱买十元一根的大葱。。。真是倒霉。
原帖由 yewudongzhuo 于 2007-3-15 18:06 发表
真死了也对路子,如果真是铁心当贼的话,这样的人少一个,社会就好一点。


总要有人倒霉的
在大学遇到这样的事多是群殴,我95年读大学时亲历这样的事
左左右右的想想,也不算太糟糕.

:D :D :D
虽然打死了犯法,不过相对于现在警察对待小偷的不作为,还是打死几个更有震慑力,当然,这样做的代价也相当大,怪就怪能管事的不管事!


还有一点大家是否有共识?现在的所谓小偷已不是十几二十年前小偷的概念了,现在的小偷在盗窃被发现时往往采用直接伤害被盗者身体甚至生命的激烈手段,从这个意义上说,现在的小偷其实比过去的强盗更令人发指。


估计小偷中也在传授着这样一个经验:遇到反抗时你越狠,就越安全,老百姓大都怕死……



这样的小偷多死几个才好!毕竟,人民的生命财产比小偷的重要,你可别在这里划等号!!!
原帖由 yewudongzhuo 于 2007-3-15 18:06 发表
真死了也对路子,如果真是铁心当贼的话,这样的人少一个,社会就好一点。

现有的“坏人”都死了, 自然会有“好人”顶上补缺。
从来都没有过一个治安社会风气良好的国家是单纯依靠杀坏人出现的。
....一群FC....百多人不能制服2小偷(疑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