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浪费惊人 建设部前副部长估计年损失几千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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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浪费惊人 建设部前副部长估计年损失几千亿  
2007年03月06日  来源:综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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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3月6日电 两院院士、建设部前副部长周干峙在接受《瞭望》采访时估计,城市建设中的浪费现象已到了惊人的程度,因浪费造成的损失,占城市建设总投资的百分比至少10%。中国的GDP一年是十几万亿元,其中大约一半是用于城市建设投入,全国加起来可能达7万亿元左右。如果浪费百分之十就是好几千亿元。

  周干峙列举,城市建设的浪费直接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决策浪费。现在我们有一些重要项目,事实证明决策是不对的,在决策过程中匆匆忙忙就定下来了,后来发现根本不应该这么干,说远一点的一个典型,就是珠海机场。在周围已有多个机场的地区内,硬要花几十亿元再挤进去一个机场。十年过去了,这个机场每天只有几个航班,经营结果——每年要赔上7000万元。眼看还要一年一年地赔下去。

  二是规划不当。许多开发区,不少项目留了备用地,长期占而未用。土地浪费从职责范围和操作层面讲,是规划的浪费。这种浪费纠正起来时间很长,规划用地不当,选择在错误的地方,还带来配套设施浪费和长期使用中的浪费。

  三是设计工作方面的问题,也有设计指导思想造成的问题。许多中小城市都有宽马路、大广场,对居民并无方便,造成不必要的浪费。更多的是追求气派,崇尚新、奇、洋、怪。不少地方的机关办公楼大而无当。很多公共建筑,设备、装修豪华,和实际经济水平不相称。由于设计体制方面的关系,设计院不负节约或浪费的责任,业主定的标准越高,设计院的收入越高。

  四是工程质量低劣,使用寿命大大缩短,甚至出现工程事故,损失还不只经济方面。

  五是运行管理方面的浪费。能耗、水耗往往不被重视,造得起,用不起,必须靠补贴才能使用的项目已经不少了。

  六是大拆大迁,过早拆旧造成浪费。此风近年来刮起,往往以节地为名,三四十年房龄的房子都要拆除。目前,在北京等大城市,不仅一二层的老房子都要拆迁,上世纪五十年代至六七十年代盖的五六层,以至七八十年代建的九层十层的房子都有开发商盯着,去搞所谓的再开发,谋取其中的土地利益。

  周干峙说:“以上六个方面加起来,这个账很难算,但我的估计,因浪费造成的损失,占城市建设总投资的百分比至少10%。我们的GDP一年是十几万亿元,其中大约一半是用于城市建设投入,全国加起来可能达7万亿元左右。如果浪费百分之十就是好几千亿元啊。”(王军 于洪艳)城建浪费惊人 建设部前副部长估计年损失几千亿  
2007年03月06日  来源:综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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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3月6日电 两院院士、建设部前副部长周干峙在接受《瞭望》采访时估计,城市建设中的浪费现象已到了惊人的程度,因浪费造成的损失,占城市建设总投资的百分比至少10%。中国的GDP一年是十几万亿元,其中大约一半是用于城市建设投入,全国加起来可能达7万亿元左右。如果浪费百分之十就是好几千亿元。

  周干峙列举,城市建设的浪费直接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决策浪费。现在我们有一些重要项目,事实证明决策是不对的,在决策过程中匆匆忙忙就定下来了,后来发现根本不应该这么干,说远一点的一个典型,就是珠海机场。在周围已有多个机场的地区内,硬要花几十亿元再挤进去一个机场。十年过去了,这个机场每天只有几个航班,经营结果——每年要赔上7000万元。眼看还要一年一年地赔下去。

  二是规划不当。许多开发区,不少项目留了备用地,长期占而未用。土地浪费从职责范围和操作层面讲,是规划的浪费。这种浪费纠正起来时间很长,规划用地不当,选择在错误的地方,还带来配套设施浪费和长期使用中的浪费。

  三是设计工作方面的问题,也有设计指导思想造成的问题。许多中小城市都有宽马路、大广场,对居民并无方便,造成不必要的浪费。更多的是追求气派,崇尚新、奇、洋、怪。不少地方的机关办公楼大而无当。很多公共建筑,设备、装修豪华,和实际经济水平不相称。由于设计体制方面的关系,设计院不负节约或浪费的责任,业主定的标准越高,设计院的收入越高。

  四是工程质量低劣,使用寿命大大缩短,甚至出现工程事故,损失还不只经济方面。

  五是运行管理方面的浪费。能耗、水耗往往不被重视,造得起,用不起,必须靠补贴才能使用的项目已经不少了。

  六是大拆大迁,过早拆旧造成浪费。此风近年来刮起,往往以节地为名,三四十年房龄的房子都要拆除。目前,在北京等大城市,不仅一二层的老房子都要拆迁,上世纪五十年代至六七十年代盖的五六层,以至七八十年代建的九层十层的房子都有开发商盯着,去搞所谓的再开发,谋取其中的土地利益。

  周干峙说:“以上六个方面加起来,这个账很难算,但我的估计,因浪费造成的损失,占城市建设总投资的百分比至少10%。我们的GDP一年是十几万亿元,其中大约一半是用于城市建设投入,全国加起来可能达7万亿元左右。如果浪费百分之十就是好几千亿元啊。”(王军 于洪艳)
建设部前副部长:30年房子就可以拆的说法无根据  
2007年03月06日  来源:综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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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3月6日电 两院院士、建设部前副部长周干峙在接受《瞭望》采访时表示,一些地方认为,30年房龄的房子就可以拆,这个说法并无根据。

  周干峙说,所谓30年期限,并无根据,只是过去建设部有过要求,就是非临时建筑至少要保证30年安全期。并无30年以上就可以拆的规定。过去,大家希望旧城要改变一点面貌,但经济条件不允许;现今要保护一点旧城,但拆老房子的劲儿却越来越大,大拆大迁之风正越演越烈。主要是由于城市土地价值凸显,拆旧建新意味着拆一建三、建五,甚至建更多面积。扣除给原住户补偿,提供市政建设费等等,开发商仍可获大利,一个几万平方米的小区动辄若干亿元。

  周干峙指出,这些现实的、局部的、一时的利益,当然吸引一部分人,只是由此带来的资源浪费、环境恶化、交通拥堵等全局性、长远性利益,就无人问津了。

  周干峙说,中国城市房屋大体总计有400亿平方米,30年以上房龄者至少有三分之一,如果正常维护使用,能再用几十年的,至少还有100亿平方米。如果都要拆除,都变成垃圾,再用资源去建设这100亿平方米,经济上受得了吗?除了经济节约问题外,还必须考虑原居民的安居问题。一般只要居住条件能保持一定水平,人们总是故土难离,没有必要强制人家迁到边远地方。现在,对老房子用而不修,客观上也造成过早拆旧,以至强制搬迁。这对社会安定也是不利的,和一些发达国家保护历史街区的做法也是完全相反的。(王军 于洪艳)
只图近利、私利的不只是城建领域。可以说,我们整个经济发展的思路,就是以牺牲长远利益、全局利益为基础的。
但是某些利益团体就可以每年捞上几百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