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少年为寻刺激刀砍陌生人 受害人替凶手求情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1 11:13:30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16岁少年感觉做人很烦 为寻刺激刀砍陌生人

  受害人请求法院轻判,凶手被判6年

  新快报讯 (记者 余亚莲 实习生 王娟 通讯员 陈媛 尹森)“我感觉做人很烦,我只要看到血就有一种兴奋感。 ”少年施某在16岁生日之际,举刀砍向无怨无仇的陌生人,重伤的受害人林某出具“说明”请求法院轻判行凶少年,番禺区法院一审判处施某有期徒刑6年。

  据公诉机关指控,今年5月2日晚,施某来到番禺市桥街华侨城一士多店时,见被害人林某一个人在士多看店,便携带事先准备好的菜刀进入该店,假装购买香烟,乘林某不备,从身上抽出菜刀朝他的脖子砍去……后经法医鉴定,林某被砍成重伤。警方接报后,在华侨城旁将施某抓获。施某爽快承认了自己杀人的犯罪事实,而他供认的杀人动机却令人瞠目结舌———他为了寻求刺激而企图把与他无怨无仇的林某杀害。

  经调查发现,施某自小比较顽皮,经常在学校打架、抽烟、赌博和逃学,先后被学校两次开除,读到初二便辍学在家。施某平时常看暴力电视剧和打游戏。施某向检察官表示,每每在电视剧、游戏中看到杀人的场面时就觉得很爽。用他的话来说:“感觉做人很烦,为了寻找刺激而杀人。”

  在案件审理期间,施某的家属同被害人林某达成了赔偿协议,并付诸赔偿。林某则向检察机关提交了一份说明,上面写着:“我是被施某砍伤的受害人,考虑到他还未成年……其家属也答应偿还我所有的医疗费用……只要他能积极改造,我请求法院在量刑上减轻处理。”

  番禺区法院12月12日作出一审判决:施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16岁少年感觉做人很烦 为寻刺激刀砍陌生人

  受害人请求法院轻判,凶手被判6年

  新快报讯 (记者 余亚莲 实习生 王娟 通讯员 陈媛 尹森)“我感觉做人很烦,我只要看到血就有一种兴奋感。 ”少年施某在16岁生日之际,举刀砍向无怨无仇的陌生人,重伤的受害人林某出具“说明”请求法院轻判行凶少年,番禺区法院一审判处施某有期徒刑6年。

  据公诉机关指控,今年5月2日晚,施某来到番禺市桥街华侨城一士多店时,见被害人林某一个人在士多看店,便携带事先准备好的菜刀进入该店,假装购买香烟,乘林某不备,从身上抽出菜刀朝他的脖子砍去……后经法医鉴定,林某被砍成重伤。警方接报后,在华侨城旁将施某抓获。施某爽快承认了自己杀人的犯罪事实,而他供认的杀人动机却令人瞠目结舌———他为了寻求刺激而企图把与他无怨无仇的林某杀害。

  经调查发现,施某自小比较顽皮,经常在学校打架、抽烟、赌博和逃学,先后被学校两次开除,读到初二便辍学在家。施某平时常看暴力电视剧和打游戏。施某向检察官表示,每每在电视剧、游戏中看到杀人的场面时就觉得很爽。用他的话来说:“感觉做人很烦,为了寻找刺激而杀人。”

  在案件审理期间,施某的家属同被害人林某达成了赔偿协议,并付诸赔偿。林某则向检察机关提交了一份说明,上面写着:“我是被施某砍伤的受害人,考虑到他还未成年……其家属也答应偿还我所有的医疗费用……只要他能积极改造,我请求法院在量刑上减轻处理。”

  番禺区法院12月12日作出一审判决:施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