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表示可确保公务员招考笔试阅卷客观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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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表示可确保公务员招考笔试阅卷客观公正
2006年11月25日 18:50
人事部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公务员招考阅卷过程中设立的一套严密制度,可以确保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阅卷工作的客观公正,不会出现差错。
这位负责人说,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是客观性试题,阅卷全部采用机读方式。此外,为保证准确率,所有答题卡都要在不同的阅读机上读两遍,确保正确无误后方可入库。
“而从2004年开始实行的无纸化阅卷,则可避免主观性试题申论的阅卷中产生误差。”这位负责人说,考试结束后,所有考生的答卷都将被全部扫描进计算机,由计算机随即分发给阅卷人员。考生答卷中的每一道题都要经过两个或两个以上阅卷人员背对背打分,一份申论试卷的成绩至少由六个以上的阅卷人员给出。
而对于阅卷人如何把握打分尺度的问题,这位负责人介绍,阅卷前,阅卷人必须进行严格培训,并进行一定时间的试评阅,在准确掌握评分标准后才开始正式评阅。
据介绍,阅卷过程还建立了一套对阅卷人员工作质量进行监督的系统,可以对其实时监督。所有考生申论的成绩,都是阅卷人员打分后由计算机自动合成的。
新闻背景
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发展历程

建立人才考试录用制度是党和国家在干部人事制度上革除陈规、锐意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经历了半个多世纪的探索和实践。
20世纪50年代初期开始,我国干部录用主要由国家统一分配大中专毕业生、组织调配安置退伍军人、从社会上有计划地吸收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这种方式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在当时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但也暴露出诸多弊端:用人制度不健全、缺乏竞争激励机制、选才视野局限于较小的范围、选人用人缺乏客观标准,用人不正之风难以避免。
1980年,邓小平同志提出要勇于改革不合时宜的组织制度、人事制度,要健全包括招考制度在内的一系列干部人事制度,并提出:将来很多职务、职称,只要考试合格,就应当录用或授予。
1987年,党的十三大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确定为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
1989年,中组部、人事部下发了关于国家行政机关补充工作人员实行考试办法的通知,考试录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逐步开展。
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尽快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要求。
1993年10月1日起实施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对国家公务员的义务与权利、职位分类、录用、考核、奖励、职务升降、工资保险福利、辞职辞退、管理与监督等作了规定。
1994年6月《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的颁布,标志着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正式建立。随后,各地区各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又制定下发了相应的实施办法和细则,形成了涵盖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监督等诸多环节的考录法规体系,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工作开始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之后,党的十五大和十六大又分别提出了“完善”和“健全”国家公务员制度的要求。
2006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公务员法规定: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以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用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至此,公务员考录工作正式进入法制化轨道。
据统计,从1994年至2006年,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垂直管理系统连续13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共录用公务员45000多人。
新华网北京11月25日电

人事部表示可确保公务员招考笔试阅卷客观公正
2006年11月25日 18:50
人事部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公务员招考阅卷过程中设立的一套严密制度,可以确保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阅卷工作的客观公正,不会出现差错。
这位负责人说,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是客观性试题,阅卷全部采用机读方式。此外,为保证准确率,所有答题卡都要在不同的阅读机上读两遍,确保正确无误后方可入库。
“而从2004年开始实行的无纸化阅卷,则可避免主观性试题申论的阅卷中产生误差。”这位负责人说,考试结束后,所有考生的答卷都将被全部扫描进计算机,由计算机随即分发给阅卷人员。考生答卷中的每一道题都要经过两个或两个以上阅卷人员背对背打分,一份申论试卷的成绩至少由六个以上的阅卷人员给出。
而对于阅卷人如何把握打分尺度的问题,这位负责人介绍,阅卷前,阅卷人必须进行严格培训,并进行一定时间的试评阅,在准确掌握评分标准后才开始正式评阅。
据介绍,阅卷过程还建立了一套对阅卷人员工作质量进行监督的系统,可以对其实时监督。所有考生申论的成绩,都是阅卷人员打分后由计算机自动合成的。
新闻背景
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发展历程

建立人才考试录用制度是党和国家在干部人事制度上革除陈规、锐意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经历了半个多世纪的探索和实践。
20世纪50年代初期开始,我国干部录用主要由国家统一分配大中专毕业生、组织调配安置退伍军人、从社会上有计划地吸收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这种方式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在当时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但也暴露出诸多弊端:用人制度不健全、缺乏竞争激励机制、选才视野局限于较小的范围、选人用人缺乏客观标准,用人不正之风难以避免。
1980年,邓小平同志提出要勇于改革不合时宜的组织制度、人事制度,要健全包括招考制度在内的一系列干部人事制度,并提出:将来很多职务、职称,只要考试合格,就应当录用或授予。
1987年,党的十三大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确定为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
1989年,中组部、人事部下发了关于国家行政机关补充工作人员实行考试办法的通知,考试录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逐步开展。
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尽快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要求。
1993年10月1日起实施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对国家公务员的义务与权利、职位分类、录用、考核、奖励、职务升降、工资保险福利、辞职辞退、管理与监督等作了规定。
1994年6月《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的颁布,标志着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正式建立。随后,各地区各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又制定下发了相应的实施办法和细则,形成了涵盖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监督等诸多环节的考录法规体系,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工作开始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之后,党的十五大和十六大又分别提出了“完善”和“健全”国家公务员制度的要求。
2006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公务员法规定: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以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用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至此,公务员考录工作正式进入法制化轨道。
据统计,从1994年至2006年,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垂直管理系统连续13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共录用公务员45000多人。
新华网北京11月25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