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窃贼驾车袭警被击毙 群众称警察不该开枪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7: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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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西安市公安局惠安公安处政委徐森旺向记者介绍:昨日凌晨4时55分左右,惠安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一名为惠安集团送硫酸的司机报警,说当时他的车正停在距离惠安公司门口不远的惠新路西侧,他透过车窗发现,停放在路东4辆装满粮食的卡车周围大约有五六名男子一直转悠,形迹十分可疑。


接到报警后,两名值班民警迅速处警。在现场,民警发现几名男子正躲在送粮食卡车的尾部行窃。随后,两名民警用巡逻警车,头对头地将几名窃贼用来运输赃物的一辆车号为陕AAH416的银灰色面包车堵住,并下车站在路中心向窃贼喊话,但几名窃贼听到喊话后不仅没有配合,反而将面包车倒出来,突然加足油门直直地向民警撞了过来。看到对方疯狂的举动,两名民警一边躲闪,一边鸣枪警告,但窃贼仍然驾车毫不减速地直冲过来。


无奈之下,民警只好向车体连开数枪。中枪之后的面包车,擦过民警身边一路向北飞驰而去,两民警急忙上车追击。大约追了一公里后,发现该车静静地停靠在余新路余下影院附近,车上一名坐在驾驶座上的男子已经死亡,其余窃贼不知去向。

背景 此地货车频遭偷盗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到惠安集团送粮食的货车备胎、汽油被盗情况近段时期频频发生。


马师傅是商洛的货车司机,他每周都会来此送货。为了节省运输时间,马师傅和众多司机一样,都是在凌晨或晚上拉货到此,等到早上卸完粮食趁早赶回商洛。但由于晚上该集团并不允许车辆进入,司机只能把装满货的车停在路旁。“睡了一夜的觉,把粮食送到仓库去,发现货物少了几袋。”马师傅讲,开始大家以为货数点错了,但后来司机们发现,一晚上多辆车粮食减少,有时货车的油量也会减少。这时司机们才怀疑,可能有盗贼光顾,便向惠安集团公安处报案。


居民吴师傅所在的小区,与货车停放地点只有30米,经常听司机谈论遭盗的事情。近一个月内,光他就知道十来辆运粮车被盗。


记者随后来到惠安集团公安处,政委徐森旺表示,最近公安处已经接到了多次报警,声称车辆上的粮食老是被不法分子盗窃,甚至汽车的备胎、油箱中的柴油都成了他们盗窃的目标。针对这种情况,公安处增加了夜间巡逻次数,派专人在固定地点蹲守,但没能够完全制止盗窃的发生。


观点 安全受威胁民警可开枪


陕西知本律师事务所律师 陈晓梅


在警察办案中,自身生命安全受到威胁的情况下,向犯罪嫌疑人鸣枪警告无果,向犯罪嫌疑人开枪是合法的。在昨日户县发生的枪击案中,派出所两位值班民警首先向几名犯罪嫌疑人进行喊话、鸣枪警告,这符合法律程序,在民警向几名犯罪嫌疑人喊话、鸣枪警告后,犯罪嫌疑人仍然开车向民警撞过来,这已经属于拒捕、暴力袭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的有关规定,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暴力袭击人民警察,危及人民警察生命安全;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武器。


本版稿件均由本报记者 杜俊岭 何杰 实习生 赵倩 采写
《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使用警械武器条例》(节选)


第九条 人民警察判明有下列暴力犯罪行为的紧急情形之一,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武器:


(一)放火、决水、爆炸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


(二)劫持航空器、船舰、火车、机动车或者驾驶车、船等机动交通工具,故意危害公共安全的;


(三)抢夺、抢劫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


(四)使用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实施犯罪或者以使用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相威胁实施犯罪的;


(五)破坏军事、通讯、交通、能源、防险等重要设施,足以对公共安全造成严重、紧迫危险的;


(六)实施凶杀、劫持人质等暴力行为,危及公民生命安全的;


(七)国家规定的警卫、守卫、警戒的对象和目标受到暴力袭击、破坏或者有受到暴力袭击、破坏的紧迫危险的;


(八)结伙抢劫或者持械抢劫公私财物的;


(九)聚众械斗,暴乱等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用其他方法不能制止的;


(十)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暴力袭击人民警察,危及人民警察生命安全的;


(十一)在押人犯、罪犯聚众骚乱、暴乱、行凶或者脱逃的;


(十二)劫夺在押人犯、罪犯的;


(十三)实施放火、决水、爆炸、凶杀、抢劫或者其他严重暴力犯罪行为后拒捕、逃跑的;


(十四)犯罪分子携带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拒捕、逃跑的;


(十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使用武器的其他情形。



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规定使用武器,来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直接使用武器。
,第一,看前两篇报道红色的部分,对事件的描述不一致啊,一个是追击一公里后,拦截时冲岗被当场击毙,一个是现场冲岗警察开枪,追击一公里后发现车子和死匪,而且,在前者中,能让其他四个抢匪逃脱还真叫匪夷所思了.不知道这一事件到底真实情况如何,有无帽腻,两个记者中必然有一个在撒谎,也可能是两个,如果事情的真相真的是对警方有利的,也被这些无聊的记者给害了.
第二,假定匪车冲岗是事实,看蓝色部分.真希望把那些人送到民主法制的美国,你开车被交警拦下来,你向他吐口水,他都可以开枪,不管是是否是个什么犯或者是天大的良民,不管这行为看上去一点伤害都造不成.一方面是这些相关法规的那么为人所知,另一方面也可以看出现在警民关系多恶劣,充满了不信任.如第一点里面提到的无良记者也让情况更加恶化.第三,就是警察自己执法不公.没人监督的时候,可能执法犯法,真等事情闹大了,对那些闹事袭警的又不敢管了.
任重道远啊.
 涉案面包车车窗玻璃被击碎,车身有明显弹痕(圈内)
犯罪嫌疑人被击毙在驾驶室内。首席记者 阮班慧摄
别人都发过了!!!!
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暴力袭击人民警察,危及人民警察生命安全的;


这一条足以开枪了
哪个再废话我开车撞他一下看他死不死
都鸣枪示警了还开车撞?!

击毙的好!

在这一点上,急需与国际接轨。这要在米国,早就被打死N次了。 ;P
原帖由 东风强劲 于 2006-10-25 13:37 发表
别人都发过了!!!!

哦,以前杂谈是可以发社会新闻的,所以就没去别的版块看,以后注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