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网络悼高莺莺诗歌汇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4:18:11
高莺莺该不会成为某种导火索吧,或者成为社会发展的一个转折点
<font size="2">&nbsp;</font><p>“高莺莺死亡事件”复查结果公布:高确系跳楼自杀身亡 内裤精斑为其父高天虎所留</p><p>本报武汉8月18日电 记者田豆豆报道:今天上午,湖北省襄樊市政府就“高莺莺死亡事件”通报复查结果并就此前媒体提出的诸多质疑提供了合理解释。复查表明:高莺莺确系跳楼自杀身亡,其父高天虎向公安机关提供的高莺莺内裤上的精斑为高天虎本人所留。高天虎捏造事实,诬告陷害及伪证行为,涉嫌构成犯罪,已被襄樊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现已被刑事拘留。<br/>2002年3月15日晚,老河口市宝石宾馆女服务员高莺莺坠楼,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老河口市公安局调查认定高系跳楼自杀身亡。但今年某杂志发表《高莺莺之死九问》等报道,质疑其真实死因,经国内各大网站转载,该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br/>襄樊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湖北省委、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领导先后做出批示,要求迅速查明事实真相。湖北省和襄樊市组成联合复查组,并邀请公安部有关专家指导、参与,对高莺莺死亡事件进行了为期近一个月的全面复查。<br/>复查组认真审核了高莺莺死亡的案卷材料,复勘了现场,对尸检过程及尸检意见进行了审验,并使用与高莺莺体形相当的人体模特,做了三次高空坠落实验。实验排除了高莺莺坠楼时外力所致和失足坠落的可能性。复查组认定高莺莺系跳楼自杀身亡,不存在他人加害。<br/>复查组还对高莺莺的同学、老师、邻居、同事等有关人员进行了全面调查取证,证明高莺莺有精神异常表现。高莺莺遗物中有一张写着“我是要死的人了”的纸条以及写着“本人因个人原因不能为宾馆服务,请求辞职”的辞职信。笔迹鉴定显示纸条和信是高莺莺所写。精神病专家根据相关证据证词等推论,高莺莺生前患有抑郁性精神分裂症,而患该症者有很强的自杀倾向。<br/>&nbsp;&nbsp; 此前,高天虎一直声称其女是被奸杀的,并保存有高死时所穿内裤,上面留有精斑。这次复查,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对高天虎提供的高莺莺死亡时所穿内裤进行了检验,与可能对高莺莺造成性侵犯的7名相关人员血样(包括备受怀疑的原襄樊市委书记孙楚寅之子孙某)DNA检验结果做了对比,均被排除。经对所提取的高天虎拭子的检验,精斑为高天虎本人所留。高天虎由于涉嫌捏造事实,诬告陷害及伪证,已于7月21日被警方刑事拘留、立案侦查。<br/>&nbsp;对于媒体质疑的为什么老河口市要出动武警、民警“抢尸体”,襄樊市警方解释,这是由于当时高家情绪激动,在宝石宾馆门口设令堂、挂横幅、奏哀乐、放鞭炮,引来众多围观群众,堵塞了临近一条国道的交通。经上级机关和同级政府批准,公安机关对这种严重危害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实行了现场管制,令其解散。另外,老河口警方出动了10名武警和70名民警,但都没有携带枪支等杀伤性武器。某电视台出现的武警镜头是拼凑的。<br/>另外,尸体火化是否经过家属同意?襄樊警方介绍,当时法医提出解剖,但高莺莺家属担心死者尸体受损坏而没有要求进一步解剖,而且高莺莺尸体是高家自行安排火化的。<br/>为什么老河口民政部门给予高家数万元的补偿?襄樊方面表示,高家在高莺莺死后拿到了4.9万元赔偿,其中4.27万元由老河口民政局提供,这主要是考虑到高莺莺家在农村,家境困难,也是为了平息事态,维护稳定。 <br/></p>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yh868</i>在2006-8-18 17:20:00的发言:</b><br/>高莺莺该不会成为某种导火索吧,或者成为社会发展的一个转折点</div><p>希望如此</p>
<p>&nbsp;&nbsp; 当以诗歌表达观点的时候……诗歌他的力量之一正是含蓄。让我想起很多……</p><p>&nbsp;&nbsp;&nbsp; 网络确实是双刃剑,个人认为它对于社会的监督是利大于弊。</p>
关于这个事,民间对高莺莺家属的声援,对调查结果的质疑等等我都没什么异议。最烦的就是这些酸不溜丢的“诗人”,对事件真相的披露毫无帮助,就会泛酸。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8-18 17:37:20编辑过]
<p>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p><p></p>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baphomet</i>在2006-8-18 17:35:00的发言:</b><br/><p>这事找个大导演好编剧润色润色&nbsp; 在全球范围赚他几亿票房很有希望</p><p>看谁还说俺们拍不出大片</p><br/></div><p>强~</p>
我闭上眼睛就是天黑...., 不知道这贴能留多久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盛唐中华</i>在2006-8-18 17:40:00的发言:</b><br/><p>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p><p></p></div><p></p><p>哈哈。。。。。。。。。哈哈。。。。。。。</p><p>想起一句话:衙门朝南开 无钱无权末进来</p><p>没有监督的法律 只是当权者手中的杀威棒而已&nbsp; </p>
刑部督办高案的大人据说就是当年该地巡抚衙门的普快头头,出这种结果不奇怪
<p>锁帖前留个名~~~~</p><p>老百姓也就只能发发牢骚了</p>
希望帖子别锁,锁了就真的不能给个交代了,新华论坛,人民网论坛等有官方性质的论坛都不锁,如果CD这样干的话我也无话可说!不怪CD,只怪当权者!
<p>无话可说了!!!专家组的人不去当编剧确实浪费人材了!</p>
<p>这些刁民真是越来越过分,连DNA都不相信了!!!</p>
哈哈,过几天证明高是被她父亲逼奸不成杀害的,我也不会惊讶
可悲,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的某些政法机构竟然得不到它所口口声声要维护的人民的认同![em01]
奇迹,这贴还在,我这几天都关注CCTV,没见他们敢说这事.大概中央也觉得专家组做得不够地道吧
<p>对付这些狗杂种!只能拿起手中的武器!杀!才是解决的办法</p><p>这些手中有着强权的官僚!不相信穷人的眼泪!他们只惧怕死亡</p><p>像陈胜和吴广一样站起来!刀对刀,枪对枪!</p>
<p>高父搞的这么大,原来是为了揭发自己的丑事,佩服其大义灭己.</p><p>没本事就别搞吗.</p><p>又为台独分子找到一份....</p><p>我正在看凤凰卫视关于此案件的社会透明度.气愤.</p><p>精班好搞定,我刚看过美国电视剧:越狱,栽赃对于警察太容易了.</p>
 在物质文明极大丰富的今天,老百姓不缺吃不缺穿,就缺个陈胜吴广了.
这事情会成为“前朝奇案TOP10”
[em12] [em12] [em12]
可悲呀,可悲呀,象这么轰动的事件,居然没有看到一家电视台对此进行报道,我们这些老百姓也只能在网上聊聊了。
其中一首诗是偶的,没想到还有人转,呵呵!
在网上搜关于这个案子的新闻时竟翻到了超大,好怀念啊~
义愤之余 来报个到~
高莺莺招你了?挖人家的坟?:@
楼上不要这么说,社会底层的人生活不易,
同情和哀悼无辜被虐杀同胞(当然肯定有人不认为是)的死难是人的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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