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孟津民政局以老人遗体未火化为由挖棺游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6 13:18:11
<p>2006-07-21 13:51:56 来源: <a href="http://news.163.com/06/0721/13/2MIEK3RP0001124J.html#" target="_blank">大河网-大河报</a> </p><p><a href="http://news.163.com/06/0721/13/2MIEK3RP0001124J.html">http://news.163.com/06/0721/13/2MIEK3RP0001124J.html</a></p><p style="TEXT-INDENT: 2em;">本报洛阳讯 本报7月18日A08版以《老母亲“依然健在”却被勒令“起尸火化”》为题,报道了孟津县民政局错将健在的程俊川的母亲谢某认作死亡,并以书面形式要求程家限时“起尸火化”,引起程家及乡邻的不满。该报道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p><p style="TEXT-INDENT: 2em;">报道刊发后,不断有读者打来电话,反映孟津县民政局违法办案的类似事件,或谴责这些不可原谅的行为。孟津县的贾学强先生向记者讲述了一桩“骨灰游街”的“奇案”:2005年他父亲去世后,家人将其火化,将骨灰放进棺木,安葬在老家的一个山洞中。孟津县民政部门接到“举报”,误以为老人的遗体没有火化就土葬了,强行挖出老人的棺木,在上面写明老人的姓名、住址后,放在宣传车上,进行游街“宣传”。此后,贾学强提起诉讼,状告孟津县民政局行政违法。2005年7月19日,孟津县法院认定孟津县民政局的行为违法。后来,此案又上诉至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洛阳市中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p><p style="TEXT-INDENT: 2em;">贾学强说,法院判决生效后,孟津县民政局将老人的骨灰盒一直扣押在殡仪馆,要求贾家掏骨灰盒“存放费”。贾学强说,当时是孟津县民政局强行将老父亲的骨灰盒取走,并进行了侮辱性的“游街”,事后,孟津县民政局不但不执行两级法院的生效判决,拒不归还非法取走的骨灰盒,反而向受害者索要所谓的骨灰盒“存放费”,实在是令人难以理解。后来,贾学强等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才将老父亲的骨灰盒收回。</p><p style="TEXT-INDENT: 2em;">无独有偶,程俊川的维权同样历尽坎坷。程俊川告诉记者,事发后,当地媒体报道,孟津县民政局副局长黄宏安承认他们办错了案子,愿意就此事向当事人“赔礼道歉”。见到当地媒体的报道后,他随即到孟津县民政局,要求他们兑现“道歉”的承诺。但是得到的答复是,当地媒体的那篇报道,就“相当于道过歉了”。程俊川对此非常不满。程俊川说,孟津县民政局的态度依然很“强硬”,他们认为当地媒体报道中的一句“愿意赔礼道歉”的话就算了结了,但是,“愿意”只是一种态度,并不是已经“实施”的行为!程俊川说,孟津县民政局当时可以把错误的“决定书”强行塞进我家,现在却为何不能到家里说一句“对不起”?况且,现在那份违法的“决定书”依然是生效的,孟津县民政局应当重新下一份文件,撤消那份违法的“决定书”。同时,还应给予适当的精神损失赔偿。</p><p style="TEXT-INDENT: 2em;">昨日,程俊川告诉记者,孟津县民政局如果真的很吝啬一个“道歉”,他将通过法律途径来讨个公道。□首席记者任双玲 <a href="http://news.163.com/"><img class="icon" height="11" alt="rachel" src="http://cimg2.163.com/cnews/newimg/arc_i.gif" width="12" border="0"/></a></p><p>2006-07-21 13:51:56 来源: <a href="http://news.163.com/06/0721/13/2MIEK3RP0001124J.html#" target="_blank">大河网-大河报</a> </p><p><a href="http://news.163.com/06/0721/13/2MIEK3RP0001124J.html">http://news.163.com/06/0721/13/2MIEK3RP0001124J.html</a></p><p style="TEXT-INDENT: 2em;">本报洛阳讯 本报7月18日A08版以《老母亲“依然健在”却被勒令“起尸火化”》为题,报道了孟津县民政局错将健在的程俊川的母亲谢某认作死亡,并以书面形式要求程家限时“起尸火化”,引起程家及乡邻的不满。该报道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p><p style="TEXT-INDENT: 2em;">报道刊发后,不断有读者打来电话,反映孟津县民政局违法办案的类似事件,或谴责这些不可原谅的行为。孟津县的贾学强先生向记者讲述了一桩“骨灰游街”的“奇案”:2005年他父亲去世后,家人将其火化,将骨灰放进棺木,安葬在老家的一个山洞中。孟津县民政部门接到“举报”,误以为老人的遗体没有火化就土葬了,强行挖出老人的棺木,在上面写明老人的姓名、住址后,放在宣传车上,进行游街“宣传”。此后,贾学强提起诉讼,状告孟津县民政局行政违法。2005年7月19日,孟津县法院认定孟津县民政局的行为违法。后来,此案又上诉至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洛阳市中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p><p style="TEXT-INDENT: 2em;">贾学强说,法院判决生效后,孟津县民政局将老人的骨灰盒一直扣押在殡仪馆,要求贾家掏骨灰盒“存放费”。贾学强说,当时是孟津县民政局强行将老父亲的骨灰盒取走,并进行了侮辱性的“游街”,事后,孟津县民政局不但不执行两级法院的生效判决,拒不归还非法取走的骨灰盒,反而向受害者索要所谓的骨灰盒“存放费”,实在是令人难以理解。后来,贾学强等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才将老父亲的骨灰盒收回。</p><p style="TEXT-INDENT: 2em;">无独有偶,程俊川的维权同样历尽坎坷。程俊川告诉记者,事发后,当地媒体报道,孟津县民政局副局长黄宏安承认他们办错了案子,愿意就此事向当事人“赔礼道歉”。见到当地媒体的报道后,他随即到孟津县民政局,要求他们兑现“道歉”的承诺。但是得到的答复是,当地媒体的那篇报道,就“相当于道过歉了”。程俊川对此非常不满。程俊川说,孟津县民政局的态度依然很“强硬”,他们认为当地媒体报道中的一句“愿意赔礼道歉”的话就算了结了,但是,“愿意”只是一种态度,并不是已经“实施”的行为!程俊川说,孟津县民政局当时可以把错误的“决定书”强行塞进我家,现在却为何不能到家里说一句“对不起”?况且,现在那份违法的“决定书”依然是生效的,孟津县民政局应当重新下一份文件,撤消那份违法的“决定书”。同时,还应给予适当的精神损失赔偿。</p><p style="TEXT-INDENT: 2em;">昨日,程俊川告诉记者,孟津县民政局如果真的很吝啬一个“道歉”,他将通过法律途径来讨个公道。□首席记者任双玲 <a href="http://news.163.com/"><img class="icon" height="11" alt="rachel" src="http://cimg2.163.com/cnews/newimg/arc_i.gif" width="12" border="0"/></a></p>
支持受害者
支持受害者
一群念歪经的歪嘴和尚!也说明这个民政局的领导素质之低下
这件事也反映出我国某些行政人员素质低劣,有辱国徽啊
<p>海去了。。。</p><p>习惯就好。。。。</p>
所以很多时候就是这种素质低劣的执法行为为日后的依法行政自己设置了障碍.
<p>&nbsp;&nbsp;&nbsp; 事后,孟津县民政局不但不执行两级法院的生效判决,拒不归还非法取走的骨灰盒,反而向受害者索要所谓的骨灰盒“存放费”,实在是令人难以理解。后来,贾学强等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才将老父亲的骨灰盒收回。</p><p>牛啊,居然不执行两级法院的生效判决。</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