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院突破性判决13少年犯获重生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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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缓刑少年犯可回校上课



news.dayoo.com   2005年12月30日 13:38   来源: 信息时报

  本版撰文 时报记者 木子
  对于广州市民航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民航学院)2004级的学生周某来说,2005年1月14日是人生中最悲惨的日子,从下午4点开始到6点,他遭到13个同学的轮番殴打,直至昏迷不醒被送医院抢救,一个月后不治身亡。当时周某17岁,入校才半年。记者日前获悉,广州中院对该案作出判决,认定13名少年故意伤害罪名成立,但考虑到他们未满18岁,有自首悔罪情节,学校又同意他们回校上课接受监管和教育,遂判13人3年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有法律界人士称,法院判决非常罕见,是一个突破。
  起因
  手机丢失引发互殴事件
  2005年1月2日早晨,民航学院机电一班的阿源一觉醒来,发觉放在裤子里的飞利浦手机不翼而飞。手机是同班同学阿豪借给自己用的,丢了可不好交代。阿源跟阿豪及另两名同学说了丢手机一事后,4人都觉得与阿源同宿舍的周某嫌疑最大,因为周平时有小偷小摸的习惯,事发时周还进出过宿舍。
  于是,4人找来周某谈话。周随后承认偷了手机,但说是受到二班的阿晨指使,手机也已交给了阿晨。阿源4人随后与同学阿超一起跑到阿晨的宿舍,以偷手机为名将阿晨打了一顿。事后,阿晨的云南老乡闻讯大怒,为了报复,一帮人找机会揍了阿超一回,事情由此闹大。
  阿豪见到不好收场,本提议报警处理,但班上其他同学说警察介入影响不好,阿豪遂放弃了报警的做法。周某则因此得罪两批同学。
  命案
  遭同学群殴终不治身亡
  被阿源等人打了一顿的阿晨非常生气,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1月14日,阿晨带上3名班上同学将周某带到自己宿舍,质问其为何诬陷自己,但周某坚称手机给了阿晨,阿晨的3个同学非常恼火,上去就是一阵拳脚交加,周某随即改口说偷手机与阿晨无关。
  得到这个“口供”后,阿晨随即高兴地将阿源叫到自己的宿舍,准备让周某亲口证实自己的清白。但周某一见到阿源,又一口咬定手机确实给了阿晨,还说当时另有一名同学在场。阿晨又找来该同学,该同学却否认了周某的说法。
  周某供认的反复无常让阿源和阿晨两帮同学非常生气,12个人将周某按倒在床上就是一阵痛揍。随后,阿源等人说这是自己班上的事情,应该由自己人来解决。
  周某像“囚犯”一样,被自己班上的同学带往自己的宿舍。一个名叫阿龙的男生还将篮球队员阿沛叫来,人高马大的阿沛上来一顿拳脚就将周某打趴在地。
  “私刑”一直持续了近一个小时,周某先后两次昏迷。阿源等人刚开始没感觉出事情严重,只是让人按住周某的人中。后发觉周某一直半睁着眼睛,一动不动,这才知道出了大事,赶紧打电话给老师,将周某送往医院抢救。
  一个月后,也就是2月13日,周某因抢救无效死亡。
  判决
  13少年犯可回学校上课
  1月14日的当天,阿源等13名学生被所在校方控制住,随后移送到警方。第二天,13人全部被刑事拘留。与此同时,民航学院赔偿了周某家属1112936元,13个学生的家属也赔偿了92000元。
  6月28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以这13名少年涉嫌故意伤害罪向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因涉及未成年人犯罪,广州中院在7月21日、9月5日两次不公开审理该案。在法庭的主持下,被告人的家属和死者家属达成了调解协议,再次赔偿了39万元。广州中院随后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认定13名少年故意伤害他人致死,全部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判决13人有期徒刑缓期执行。结合民航学院愿意落实监管措施,接受他们返校读书,这就意味着,这13名打死同学的有罪少年可在学校上课。
  法院的判决理由如下:首先13个被告人都未满18岁,依法均应减轻处罚;其次是有自首情节,13名少年被带到公安局后,在审讯过程中坦白交代、协助查清事实;第三是认罪态度较好,另外,死者家属先后从学校和被告人家属那里获得了巨额赔偿,这13名少年得到了死者家属的谅解。最后一点最为重要:民航学院愿意监管,接受“失足少年”返校读书。
  说法
  法界人士称判决有突破性
  广州市人大代表,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朱永针对此案评价说:“这样的判决结果确实非常少见,虽然他们是在校生,但已经是年满16岁,导致一人死亡,不管怎么说,都是一个很有突破性的判决。”
  南华工商学院法律系老师朱绵伟则对广州中院的这个判决完全表示赞赏。他说,刑法有两大功能,一是惩罚,二是教育,如何平衡两者的关系,办案的法官应该是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具体在这个案件中,法官的重点应该是放在教育上。
  “我们学校和广州民航学校一样,都是专业性的专科学校,作为老师,如果我的班上的学生发生类似的事情,我也是不希望他们在监狱里服刑,从而失去了自由和受教育的机会。”朱绵伟认为。13缓刑少年犯可回校上课



news.dayoo.com   2005年12月30日 13:38   来源: 信息时报

  本版撰文 时报记者 木子
  对于广州市民航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民航学院)2004级的学生周某来说,2005年1月14日是人生中最悲惨的日子,从下午4点开始到6点,他遭到13个同学的轮番殴打,直至昏迷不醒被送医院抢救,一个月后不治身亡。当时周某17岁,入校才半年。记者日前获悉,广州中院对该案作出判决,认定13名少年故意伤害罪名成立,但考虑到他们未满18岁,有自首悔罪情节,学校又同意他们回校上课接受监管和教育,遂判13人3年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有法律界人士称,法院判决非常罕见,是一个突破。
  起因
  手机丢失引发互殴事件
  2005年1月2日早晨,民航学院机电一班的阿源一觉醒来,发觉放在裤子里的飞利浦手机不翼而飞。手机是同班同学阿豪借给自己用的,丢了可不好交代。阿源跟阿豪及另两名同学说了丢手机一事后,4人都觉得与阿源同宿舍的周某嫌疑最大,因为周平时有小偷小摸的习惯,事发时周还进出过宿舍。
  于是,4人找来周某谈话。周随后承认偷了手机,但说是受到二班的阿晨指使,手机也已交给了阿晨。阿源4人随后与同学阿超一起跑到阿晨的宿舍,以偷手机为名将阿晨打了一顿。事后,阿晨的云南老乡闻讯大怒,为了报复,一帮人找机会揍了阿超一回,事情由此闹大。
  阿豪见到不好收场,本提议报警处理,但班上其他同学说警察介入影响不好,阿豪遂放弃了报警的做法。周某则因此得罪两批同学。
  命案
  遭同学群殴终不治身亡
  被阿源等人打了一顿的阿晨非常生气,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1月14日,阿晨带上3名班上同学将周某带到自己宿舍,质问其为何诬陷自己,但周某坚称手机给了阿晨,阿晨的3个同学非常恼火,上去就是一阵拳脚交加,周某随即改口说偷手机与阿晨无关。
  得到这个“口供”后,阿晨随即高兴地将阿源叫到自己的宿舍,准备让周某亲口证实自己的清白。但周某一见到阿源,又一口咬定手机确实给了阿晨,还说当时另有一名同学在场。阿晨又找来该同学,该同学却否认了周某的说法。
  周某供认的反复无常让阿源和阿晨两帮同学非常生气,12个人将周某按倒在床上就是一阵痛揍。随后,阿源等人说这是自己班上的事情,应该由自己人来解决。
  周某像“囚犯”一样,被自己班上的同学带往自己的宿舍。一个名叫阿龙的男生还将篮球队员阿沛叫来,人高马大的阿沛上来一顿拳脚就将周某打趴在地。
  “私刑”一直持续了近一个小时,周某先后两次昏迷。阿源等人刚开始没感觉出事情严重,只是让人按住周某的人中。后发觉周某一直半睁着眼睛,一动不动,这才知道出了大事,赶紧打电话给老师,将周某送往医院抢救。
  一个月后,也就是2月13日,周某因抢救无效死亡。
  判决
  13少年犯可回学校上课
  1月14日的当天,阿源等13名学生被所在校方控制住,随后移送到警方。第二天,13人全部被刑事拘留。与此同时,民航学院赔偿了周某家属1112936元,13个学生的家属也赔偿了92000元。
  6月28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以这13名少年涉嫌故意伤害罪向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因涉及未成年人犯罪,广州中院在7月21日、9月5日两次不公开审理该案。在法庭的主持下,被告人的家属和死者家属达成了调解协议,再次赔偿了39万元。广州中院随后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认定13名少年故意伤害他人致死,全部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判决13人有期徒刑缓期执行。结合民航学院愿意落实监管措施,接受他们返校读书,这就意味着,这13名打死同学的有罪少年可在学校上课。
  法院的判决理由如下:首先13个被告人都未满18岁,依法均应减轻处罚;其次是有自首情节,13名少年被带到公安局后,在审讯过程中坦白交代、协助查清事实;第三是认罪态度较好,另外,死者家属先后从学校和被告人家属那里获得了巨额赔偿,这13名少年得到了死者家属的谅解。最后一点最为重要:民航学院愿意监管,接受“失足少年”返校读书。
  说法
  法界人士称判决有突破性
  广州市人大代表,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朱永针对此案评价说:“这样的判决结果确实非常少见,虽然他们是在校生,但已经是年满16岁,导致一人死亡,不管怎么说,都是一个很有突破性的判决。”
  南华工商学院法律系老师朱绵伟则对广州中院的这个判决完全表示赞赏。他说,刑法有两大功能,一是惩罚,二是教育,如何平衡两者的关系,办案的法官应该是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具体在这个案件中,法官的重点应该是放在教育上。
  “我们学校和广州民航学校一样,都是专业性的专科学校,作为老师,如果我的班上的学生发生类似的事情,我也是不希望他们在监狱里服刑,从而失去了自由和受教育的机会。”朱绵伟认为。
  很有突破性的判决,相信会引发很大的社会震动……原来人命这么贱,被害者的人权这么没有价值。
现在是和谐社会 要讲和谐 死人是不会再吵的 活人是会叫的!
打死人可以判缓刑 ? 不是法院收了钱吧. 不单是在中国, 在全世界都是突破.
<P>法律啊,什么是法律啊</P>
<P>打死人都缓刑--中国的恐怖分子就是这样培养出炉的</P>
<P>偶看倒不是什么问题.</P>
<P>估计那个周某本来就是声名狼籍,你看"死者家属先后从学校和被告人家属那里获得了巨额赔偿","这13名少年得到了死者家属的谅解".</P>
<P>钱固然不算少,但要真是宝贝儿子,又怎么会为几个钱去谅解.大概是家属也对这孩子死性不改深恶痛绝,认为还不如死了的好.说不定对周某家长还是一种解脱呢~~~~~</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