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为87岁母亲办寿宴被罚款 镇纪委:违反村规民约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21:57:41
成都商报8月24日报道,8月10日,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南坝镇一村民为自己母亲办寿宴,但当天就被举报违规办宴席,随后,这位村民被要求缴纳650元,一份现金缴款单显示,这笔钱是“违规办宴席认识费”。

该村民对此有些疑惑:自己只是一个普通村民,办了十多桌宴席,怎么就违规了呢?南坝镇纪委表示,为了制止当地频繁办酒席的风气,各村此前均出台了村规民约,该村民所在的龙湾村规定,家中老人只能在80岁或90岁的时候才能办寿宴,而当事村民为母亲办寿宴时,其母亲只有87岁,据此认定该村民违反了村规民约,故做出上述处理。

为87岁老人办生,被举报违反村规民约

8月10日中午,达州市宣汉县南坝镇龙湾村村民曹仁成在南坝镇一酒店为87岁的母亲办寿宴,当天中午有13桌客人,收到礼金1万多元。曹仁成介绍,当天的客人一部分是自己的家人,另外大部分为村上邻居,共有100多人,“还差几个人才满13桌。”

曹仁成称,母亲一直有病在身,此前也没有怎么好好给老人过生日,按照当地说法,老人身体不好,需要办个寿宴冲喜。8月10日,曹仁成母亲何少英的生日宴会在镇上一饭店举行,不过,在对外宣称时,家人称老人是满90岁。

中午宴席结束后,下午曹仁成就接到龙湾村村主任曹一伦的电话,曹一伦称,曹仁成违反了龙湾村的村规民约,违规办宴席,要求他一起到南坝镇纪委办公室接受教育,写检讨。

8月11日,曹仁成向龙湾村村委会缴纳了“违规办宴认识费”650元(按每桌50元计算),并写下了一份检讨书。8月12日,曹仁成收到龙湾村村委会“违规办宴席认识费”的票据,这是一张现金缴款单,收款单位为龙湾村村民委员会,摘要一栏中注明“违规办宴席认识费”。

虽然交了钱,拿着“违规办宴认识费”的收据,曹仁成的妻子程红梅还是不解:自己和丈夫都是一个普通村民,不是党员也不是干部,夫妻俩在家务农,只有一个小孩今年高中毕业,为自己的母亲办一次宴席,怎么就违规了呢?

不过,曹仁成承认,此前村里开会的时候,口头宣布过村里“村规民约”的内容,当时说过“村民家中的老人满80岁和90岁的时候才能办寿宴”。但他表示,当时也没说如果违反将作何处理。而且,这些村规民约的内容,也只是开会时口头传达,并未见到书面文件。

镇村回应:制止办酒席风气,当地都有规定

龙湾村党支部书记王兴培介绍,曹仁成为自己母亲办寿宴确实违反了村规民约,王兴培说,在村里会议上宣传村规民约的时候,就说过村民家里的老人要满80岁和90岁才能办寿宴,80岁到90岁之间不能办寿宴。

龙湾村村主任曹一伦回忆,曹仁成在还未给母亲何少英办生日宴的时候,就向他提出过想办生日宴,但是被曹一伦拒绝,原因就是何少英86岁,不符合村规民约的规定。

南坝镇纪委工作人员介绍,南坝镇人口众多,经济比较发达,地处交通要道,周围乡镇的村民到南坝镇上买房居住者众多,近些年来,当地居民办宴席请客的风气日渐上涨。

这位工作人员举例说,当地曾经有一家三兄弟为家中老人办寿宴,第一天大儿子操办,第二天二儿子操办,第三天三儿子操办,同样的寿宴,三兄弟摆了三次,搞得熟人就比较为难了,“第一天大儿子办宴席去了,第二天、第三天还得去,不然人情面子上过不去,得罪其他弟兄。”

为了制止办宴席的风气,当地在制定村规民约时,参照了当地对党员和干部办酒席的规定。比如,家里子女结婚的时候可以办宴席;老人去世可以办宴席;老人在80岁和90岁的时候可以办酒席。符合办酒席要求的住户,必须先向当地村委和社区写申请备案,且数量不得超过40桌。各村制定完村规民约后,上交给南坝镇纪委备案。

龙湾村书记王兴培介绍,从今年3月开始,就在对村规民约实施完善工作。但是,在记者采访的过程中,龙潭村的村民住户门上只有《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告居民书》,并没有看见村规民约的具体内容。询问龙湾村的多位村民,他们表示,只是在大会上讲过,都未看到村规民约书面内容。

宣汉县南坝镇纪委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也没有找到龙湾村的村规民约书面内容。纪委工作人员询问龙湾村干部,对方回复称正在修改完善中。

对于曹仁成交给龙湾村的650元费用,南坝镇纪委表示,“违规办宴认识费”进入村上集体收入账目。至于标准,则是按照龙湾村村规民约中规定的“违规办宴席50元一桌”的标准而来。

律师说法

四川蓉信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小虎:

集体通过的村规民约,有约束力但不能收费

《村规民约》一般都是因地而异,根据当地的风俗习惯和地方规矩来定,经过当地村民集体决定才能有效,原则上对当地居民的约束是有效的,大家都应该遵守共同约定的规矩。但是违反之后提出的罚款和管理费,法律是不认可的,一旦涉及到收费的项目,必须有国家的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才得行。《村规民约》不具有收费的法律依据,曹仁成为自己母亲办寿宴被龙湾村收取的“违规办宴认识费”属于变相收费,是不合法的。

四川杰可律师事务所律师冯骏:

村规民约是善意约定,不具备罚款的资格

首先,《村规民约》只是大部分村民表决通过的善良的、善意的、指导性的约定,强调了“指导”两个字,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和强制性。尽管我们一般不赞同大操大办,但一个老百姓为自己的80多岁的老母亲办13桌寿宴,如果是在尽孝,谈不上有错,更谈不上违反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村规民约》限制村民办寿宴的桌席数,或者要求办寿宴要备案,都是无理的、没有法律依据的。

其次,《村规民约》规定了违反之后的“罚款”数额以及收取者等,已经超过了法律的规定,在中国罚款的权利只有国家机关能够行使;同时,罚款只有省一级的人大才有资格设定。一般的村委会,即使是换名称(即不用罚款这样的表述)之类的收费项目,都属于是强行收取,是非法的、无效的,应该及时停止这种收费。

对于老人80岁和90岁才能办宴席,80岁到90岁不能办的规定是否合理?冯骏表示,《村规民约》规定哪种年龄段的人可以办宴席、办多大宴席以及哪种年龄段的人不能办宴席,或者要办宴席需要申报,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这些都是法律不制止的,《村规民约》也没有权利干涉公民私权的权利,《村规民约》只能指导,鼓励大家少办宴席。尽管《村规民约》出发点是好的,但是只要违反了要“收费”,当然没有法律依据。

老百姓多久办寿宴、怎么办、在哪里办都属于老百姓的私权,只要符合卫生条件,政府部门都无权干涉。

http://news.ifeng.com/a/20160824/49831691_0.shtml成都商报8月24日报道,8月10日,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南坝镇一村民为自己母亲办寿宴,但当天就被举报违规办宴席,随后,这位村民被要求缴纳650元,一份现金缴款单显示,这笔钱是“违规办宴席认识费”。

该村民对此有些疑惑:自己只是一个普通村民,办了十多桌宴席,怎么就违规了呢?南坝镇纪委表示,为了制止当地频繁办酒席的风气,各村此前均出台了村规民约,该村民所在的龙湾村规定,家中老人只能在80岁或90岁的时候才能办寿宴,而当事村民为母亲办寿宴时,其母亲只有87岁,据此认定该村民违反了村规民约,故做出上述处理。

为87岁老人办生,被举报违反村规民约

8月10日中午,达州市宣汉县南坝镇龙湾村村民曹仁成在南坝镇一酒店为87岁的母亲办寿宴,当天中午有13桌客人,收到礼金1万多元。曹仁成介绍,当天的客人一部分是自己的家人,另外大部分为村上邻居,共有100多人,“还差几个人才满13桌。”

曹仁成称,母亲一直有病在身,此前也没有怎么好好给老人过生日,按照当地说法,老人身体不好,需要办个寿宴冲喜。8月10日,曹仁成母亲何少英的生日宴会在镇上一饭店举行,不过,在对外宣称时,家人称老人是满90岁。

中午宴席结束后,下午曹仁成就接到龙湾村村主任曹一伦的电话,曹一伦称,曹仁成违反了龙湾村的村规民约,违规办宴席,要求他一起到南坝镇纪委办公室接受教育,写检讨。

8月11日,曹仁成向龙湾村村委会缴纳了“违规办宴认识费”650元(按每桌50元计算),并写下了一份检讨书。8月12日,曹仁成收到龙湾村村委会“违规办宴席认识费”的票据,这是一张现金缴款单,收款单位为龙湾村村民委员会,摘要一栏中注明“违规办宴席认识费”。

虽然交了钱,拿着“违规办宴认识费”的收据,曹仁成的妻子程红梅还是不解:自己和丈夫都是一个普通村民,不是党员也不是干部,夫妻俩在家务农,只有一个小孩今年高中毕业,为自己的母亲办一次宴席,怎么就违规了呢?

不过,曹仁成承认,此前村里开会的时候,口头宣布过村里“村规民约”的内容,当时说过“村民家中的老人满80岁和90岁的时候才能办寿宴”。但他表示,当时也没说如果违反将作何处理。而且,这些村规民约的内容,也只是开会时口头传达,并未见到书面文件。

镇村回应:制止办酒席风气,当地都有规定

龙湾村党支部书记王兴培介绍,曹仁成为自己母亲办寿宴确实违反了村规民约,王兴培说,在村里会议上宣传村规民约的时候,就说过村民家里的老人要满80岁和90岁才能办寿宴,80岁到90岁之间不能办寿宴。

龙湾村村主任曹一伦回忆,曹仁成在还未给母亲何少英办生日宴的时候,就向他提出过想办生日宴,但是被曹一伦拒绝,原因就是何少英86岁,不符合村规民约的规定。

南坝镇纪委工作人员介绍,南坝镇人口众多,经济比较发达,地处交通要道,周围乡镇的村民到南坝镇上买房居住者众多,近些年来,当地居民办宴席请客的风气日渐上涨。

这位工作人员举例说,当地曾经有一家三兄弟为家中老人办寿宴,第一天大儿子操办,第二天二儿子操办,第三天三儿子操办,同样的寿宴,三兄弟摆了三次,搞得熟人就比较为难了,“第一天大儿子办宴席去了,第二天、第三天还得去,不然人情面子上过不去,得罪其他弟兄。”

为了制止办宴席的风气,当地在制定村规民约时,参照了当地对党员和干部办酒席的规定。比如,家里子女结婚的时候可以办宴席;老人去世可以办宴席;老人在80岁和90岁的时候可以办酒席。符合办酒席要求的住户,必须先向当地村委和社区写申请备案,且数量不得超过40桌。各村制定完村规民约后,上交给南坝镇纪委备案。

龙湾村书记王兴培介绍,从今年3月开始,就在对村规民约实施完善工作。但是,在记者采访的过程中,龙潭村的村民住户门上只有《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告居民书》,并没有看见村规民约的具体内容。询问龙湾村的多位村民,他们表示,只是在大会上讲过,都未看到村规民约书面内容。

宣汉县南坝镇纪委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也没有找到龙湾村的村规民约书面内容。纪委工作人员询问龙湾村干部,对方回复称正在修改完善中。

对于曹仁成交给龙湾村的650元费用,南坝镇纪委表示,“违规办宴认识费”进入村上集体收入账目。至于标准,则是按照龙湾村村规民约中规定的“违规办宴席50元一桌”的标准而来。

律师说法

四川蓉信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小虎:

集体通过的村规民约,有约束力但不能收费

《村规民约》一般都是因地而异,根据当地的风俗习惯和地方规矩来定,经过当地村民集体决定才能有效,原则上对当地居民的约束是有效的,大家都应该遵守共同约定的规矩。但是违反之后提出的罚款和管理费,法律是不认可的,一旦涉及到收费的项目,必须有国家的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才得行。《村规民约》不具有收费的法律依据,曹仁成为自己母亲办寿宴被龙湾村收取的“违规办宴认识费”属于变相收费,是不合法的。

四川杰可律师事务所律师冯骏:

村规民约是善意约定,不具备罚款的资格

首先,《村规民约》只是大部分村民表决通过的善良的、善意的、指导性的约定,强调了“指导”两个字,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和强制性。尽管我们一般不赞同大操大办,但一个老百姓为自己的80多岁的老母亲办13桌寿宴,如果是在尽孝,谈不上有错,更谈不上违反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村规民约》限制村民办寿宴的桌席数,或者要求办寿宴要备案,都是无理的、没有法律依据的。

其次,《村规民约》规定了违反之后的“罚款”数额以及收取者等,已经超过了法律的规定,在中国罚款的权利只有国家机关能够行使;同时,罚款只有省一级的人大才有资格设定。一般的村委会,即使是换名称(即不用罚款这样的表述)之类的收费项目,都属于是强行收取,是非法的、无效的,应该及时停止这种收费。

对于老人80岁和90岁才能办宴席,80岁到90岁不能办的规定是否合理?冯骏表示,《村规民约》规定哪种年龄段的人可以办宴席、办多大宴席以及哪种年龄段的人不能办宴席,或者要办宴席需要申报,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这些都是法律不制止的,《村规民约》也没有权利干涉公民私权的权利,《村规民约》只能指导,鼓励大家少办宴席。尽管《村规民约》出发点是好的,但是只要违反了要“收费”,当然没有法律依据。

老百姓多久办寿宴、怎么办、在哪里办都属于老百姓的私权,只要符合卫生条件,政府部门都无权干涉。

http://news.ifeng.com/a/20160824/49831691_0.shtml
收了一万多,650元都不愿出?既然村规民约有效,相关罚款也就有效,又不是罚65000。
这个新闻价值在哪里?
以后就由乡绅来管理算了,反正法律他们也不看的
中央不让领导吃喝,领导就不让群众吃喝。
可以办酒不许收礼


大部分村民通过表决的方式通过的村规,显然符合大部分人的利益。少数服从多数。你老是办酒席,别人来喝酒要出钱的。

大部分村民通过表决的方式通过的村规,显然符合大部分人的利益。少数服从多数。你老是办酒席,别人来喝酒要出钱的。
屠狗英雄 发表于 2016-8-24 15:04
中央不让领导吃喝,领导就不让群众吃喝。
庆丰卸任后,肯定会有很大的反弹。


高登巴姆特色贵族魔幻社会主义反腐倡廉依法治你国

高登巴姆特色贵族魔幻社会主义反腐倡廉依法治你国
一朝天子一朝臣,再忍忍风头就过了
说你违法你就违法
先出钱再说
一个人一百也不多。还来了这么多人,也是。要不然也不会有80,90才能办寿宴的规定。很明显,这个寿宴是要交礼金的
就该罚,只要提前大家多数通过,标准确定,专款专用。过年的时候给老人发点福利。
律师都是被猪油糊了心,为嘛这个不能看作是契约,,都感觉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老板想怎么拿捏就怎么拿捏,完事还要高呼,市场主义大法好。
不是有地方,母猪生仔都办酒席收礼金,如果是我,养窝老鼠,一月办个十几次,发家致富。
这时候那些律师,想个法子,怎么办。免死金牌这种东西,资本家从皇帝手机夺过来,安在自己身上
收了一万多,650元都不愿出?既然村规民约有效,相关罚款也就有效,又不是罚65000。
某些人就是自私自利,一毛不拔,应该好好治治
庆丰卸任后,肯定会有很大的反弹。
那怎么办好,为了党国大业,支持终身制
屠狗英雄 发表于 2016-8-24 15:04
中央不让领导吃喝,领导就不让群众吃喝。
两回事。
这里不是领导不让群众吃喝。是群众不让个别群众违规得利。你没在那个地儿,体会不到当地的苦。这种宴席,你去不去都得给钱,是群众的大负担。所以才有约定,不能随便操办。如果你自己家两三桌,谁管你呢。
有些记者想搞大新闻,有些ID想发私愤。农村现在吃请收礼金都成了公害了,管一管难道不应该不?何况是自发约定的规矩。
有些记者想搞大新闻,有些ID想发私愤。农村现在吃请收礼金都成了公害了,管一管难道不应该不?何况是自发约 ...
对头,农村的一些风俗简直是恶俗,像这种应该罚
看新闻就知道这个公约就是几个村干部镇干部拍脑袋想出来的玩意,就农民的积极性会主动搞出这个才怪了。
小强说几回法无禁止即可为了?就当空气了?又不是党员,根本不用也无需受党纪约束。
关键是,根据《行政处罚法》,只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国务院部委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可以设定罚款,国务院部委规章设定的罚款数额要国务院规定,地方政府规章设定的罚款的数额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虽然名号不同,但是“违规办宴席认识费”实质上就是罚款,村规民约是没有权力设定的。
村规民约还可以努力理解,镇纪委去凑什么热闹?
别说老人了。城里随便个人过生日都有宴请聚会送礼物吧。
80大几了大病初愈办个酒席,哪不对了。不想去就不去呗,没人逼着你去吧。
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
中央不让领导吃喝,领导就不让群众吃喝。
马上有一大批农村网友告诉你这种劳民伤财的坏事被处罚是大快人心。他们会说自己是被强迫吃酒席交份子钱,吃也吃不好还要花大钱,而且今年他家80明年另一家80年年复一年,不,有可能几个月几个星期就一桌,啥时候轮到自己家?自己家也就最多四个人能到80,还不知是不是天遂人意呢。
水翼 发表于 2016-8-24 19:00
别说老人了。城里随便个人过生日都有宴请聚会送礼物吧。
80大几了大病初愈办个酒席,哪不对了。不想去就不 ...
碍不过面子去参加,当然活该损失钞票

邻里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 不相往来,啥烦恼也没有
庆丰卸任后,肯定会有很大的反弹。
这应该不会,你以为领导乐意吃喝?真谁敢放开吃喝腐败,会给骂死的。
虽然我也认为农村大操大办的习惯要改一改
但是政府以这种方式介入,我还是要说一句:管的宽,关你们卵事
一个人一百也不多。还来了这么多人,也是。要不然也不会有80,90才能办寿宴的规定。很明显,这个寿宴是要交 ...
律师自己说话都他喵的跟白痴似的。说这个规定有约束力。但是不能罚款。我想知道。违规了怎么办。
关键村规民约为什么纪委要去管,村规民约的罚款与法律冲突吗?罚款有谁来管理?
“村上集体账目 ”那就是村委会账目了。村委会有法律依据根据村规民约来罚款吗?
出发点是好的,也许方向错了。
这事也管?
自家人聚一下得了,大操大办个什么劲?
dddomain 发表于 2016-8-24 14:35
收了一万多,650元都不愿出?既然村规民约有效,相关罚款也就有效,又不是罚65000。
凭什么要缴纳?
法律没有认可村里这个收费规定。
systemid 发表于 2016-8-24 20:37
律师自己说话都他喵的跟白痴似的。说这个规定有约束力。但是不能罚款。我想知道。违规了怎么办。
只能道德谴责,号召村民鄙视这家,除此之外无它法。
只能道德谴责,号召村民鄙视这家,除此之外无它法。
朋友圈永远不给他们家人点赞是吗
中央不让领导吃喝,领导就不让群众吃喝。
有那赶情的钱不如自己拿着下馆子。
说实话,同一个酒店,同一道菜,婚宴就是比自己单独去吃的味道差
中央不让领导吃喝,领导就不让群众吃喝。
群众没法吃喝,中央税收就有问题
朋友圈永远不给他们家人点赞是吗
不光不点赞,还要拉黑。
什么事都不能走极端,八十几岁的老人了还能做几次寿

马甸 发表于 2016-8-24 21:14
凭什么要缴纳?
法律没有认可村里这个收费规定。


法律不具体规定的多了,一个公司还可以自己定制度规定,违反了要罚款,法律管了吗?村委会是最小的行政单位,当然有权制定村规。只要这个规定不违反宪法。况且这个还是多数村民投票决定的,少数要服从多数。
马甸 发表于 2016-8-24 21:14
凭什么要缴纳?
法律没有认可村里这个收费规定。


法律不具体规定的多了,一个公司还可以自己定制度规定,违反了要罚款,法律管了吗?村委会是最小的行政单位,当然有权制定村规。只要这个规定不违反宪法。况且这个还是多数村民投票决定的,少数要服从多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