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判决的几位法官以及联系方式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3 01:41:09
大家该知道怎么做了吧。


1.
THOMAS A. MENSAH

Email    tamensah@yahoo.co.uk
Phone
Fax    +44 -20- 84 58 31 80
+44 -20- 84 55 82 88
Address    50 Connaught Drive
London NW 11 6BJ
Great Britain



2.
Alfred HA SOONS
Director, Netherlands Institute for the Law of the Sea (NILOS), Utrecht
University
E-mail: A.H.A.Soons@uu.nl


3.
Prof. Dr. Dr. h.c. Rüdiger Wolfrum
Max Planck Institute for Comparative Public Law and International Law,
Heidelberg
Phone:+49 6221 482-255Fax:+49 6221 482-653
Email:sekrewol@mpil.de



4
Stanislaw Pawlak (缺联系方式)

https://www.facebook.com/people/Stanis%C5%82aw-Pawlak/100010391551524
http://www.en.ism.uw.edu.pl/prof-stanislaw-pawlak/


大家该知道怎么做了吧。


1.
THOMAS A. MENSAH

Email    tamensah@yahoo.co.uk
Phone
Fax    +44 -20- 84 58 31 80
+44 -20- 84 55 82 88
Address    50 Connaught Drive
London NW 11 6BJ
Great Britain



2.
Alfred HA SOONS
Director, Netherlands Institute for the Law of the Sea (NILOS), Utrecht
University
E-mail: A.H.A.Soons@uu.nl


3.
Prof. Dr. Dr. h.c. Rüdiger Wolfrum
Max Planck Institute for Comparative Public Law and International Law,
Heidelberg
Phone:+49 6221 482-255Fax:+49 6221 482-653
Email:sekrewol@mpil.de



4
Stanislaw Pawlak (缺联系方式)

https://www.facebook.com/people/Stanis%C5%82aw-Pawlak/100010391551524
http://www.en.ism.uw.edu.pl/prof-stanislaw-pawlak/


请大家有条件的话转到自己熟悉和参与的贴吧或者其他论坛上,谢谢了!!!!
我们都不承认这个仲裁庭的合法性,何必承认他们这几个渣渣?
想干嘛,按键伤人?
此风不可长
这几个都是收了日本的钱,拿钱办事的人渣,找他们做什么?
楼上几个的发言和看客无异。呵呵
我们都不承认这个仲裁庭的合法性,何必承认他们这几个渣渣?

骂骂几个渣滓还是一件好玩的事,毕竟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嘛。不能让他们再干坏事。
楼上几个的发言和看客无异。呵呵
对,我们就是要有责任感
骂骂几个渣滓还是一件好玩的事,毕竟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嘛。不能让他们再干坏事。
您说的很有道理
国家不承认,但是国民骂一骂也是可以的


甲:打竹板, 乙:怎么样? 甲:我就唱法院。 乙:唱啊! 甲:这个唱法院啊我就唱法院。 乙:(大笑)没词了,没词了。 甲:今天这事不好办, 乙:实话都说出来了。 甲:打竹板,我就抬头看, 这个老板就在面前站。 好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胆大包天开法院。 乙:那是,胆子小也不敢开法院啊! 甲:想方设法把钱赚, 私设公堂来审案。 老板发财真有道, 你吃了原告吃被告。 也不管谁是好人谁是贼 谁给的钱多你向着谁。 贪赃枉法害百姓, 冤假错案要人命。 国法难容你这害人精, 结果老板挨枪崩。 可爱的老板被枪毙, 老百姓出了气。 老板娘害了怕, 拍拍屁股改了嫁。……

甲:打竹板, 乙:怎么样? 甲:我就唱法院。 乙:唱啊! 甲:这个唱法院啊我就唱法院。 乙:(大笑)没词了,没词了。 甲:今天这事不好办, 乙:实话都说出来了。 甲:打竹板,我就抬头看, 这个老板就在面前站。 好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胆大包天开法院。 乙:那是,胆子小也不敢开法院啊! 甲:想方设法把钱赚, 私设公堂来审案。 老板发财真有道, 你吃了原告吃被告。 也不管谁是好人谁是贼 谁给的钱多你向着谁。 贪赃枉法害百姓, 冤假错案要人命。 国法难容你这害人精, 结果老板挨枪崩。 可爱的老板被枪毙, 老百姓出了气。 老板娘害了怕, 拍拍屁股改了嫁。……
eluk 发表于 2016-7-14 07:15
国家不承认,但是国民骂一骂也是可以的
谢谢支持!!
应该民间组织一下国际法庭,宣这几个鸟人来受审
languoxiang 发表于 2016-7-14 09:04
应该民间组织一下国际法庭,宣这几个鸟人来受审
坚决支持你的想法!
收钱办事,,不要难为人家
M 以备后用
有些人思维方式还真是怪。
无论主人也好狗也好,既然他们能恶心你中国,为什么我们不能反击?这种事关国家领土主权的事情,你敢判决,我弄死你又怎么样?
打竹板, 乙:怎么样? 甲:我就唱法院。 乙:唱啊! 甲:这个唱法院啊我就唱法院。 乙:(大笑)没词了, ...
有才有才真好玩
打竹板, 乙:怎么样? 甲:我就唱法院。 乙:唱啊! 甲:这个唱法院啊我就唱法院。 乙:(大笑)没词了, ...
油菜花!油菜花,油菜花
imhopefully 发表于 2016-7-14 07:10
对,我们就是要有责任感
满街醉鬼说胡话的海了去了,你再有责任感也没办法把他们都扔河里
几个垃圾搭个草台班子,连村里唱戏的都不如,你还把他们当回事,你就真输了
我觉得是有人故意把联系方式发到网上的吧,这样可以在全世界面前显示的中国人是多么“低素质”。我们不做这种无用功,无用功还是让美日菲去做吧
我也是觉得没必要去谩骂,确实会有授人以柄的可能,现在毕竟是敏感时期,本来就是一张废纸就没必要小题大做了
来自: 手机APP客户端
完全可以,国家不表态,有条件的个人有表达自己情感的自由。
这些人不满意可以交诉讼费到中国法院起诉。
中国政府言论自由…根本无权压制为理由。
让他们起诉吧。我们这边法院是不拒绝收入的。他们起诉后无论如何都会因为证据不足败诉。
既然想打他个龟儿子,就不要再乎文明不文明了,逼迫对方先动手,再打残个龟儿子的…
在法律边线找事,逼对方违法后再打击对方是对敌人的一般手段…
发手榴弹照片过去
这几个不受中国待见,禁止踏上中国土地半步。
sub1 发表于 2016-7-14 10:25
中国政府言论自由…根本无权压制为理由。
让他们起诉吧。我们这边法院是不拒绝收入的。他们起诉后无论如何 ...
支持你的想法!!!
大家把词编好,要有三有俱全的,义正言辞的,多编几套,做成音频,挨个放给丫们听不就结了。
我们要玩玩他们啊,好好玩,嘻嘻
Gianty 发表于 2016-7-14 11:24
这几个不受中国待见,禁止踏上中国土地半步。
支持,列为不受欢迎的人
这也能人肉,I服了y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