鸣枪,该取消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16:00:37
鸣枪又出事了

鸣枪又出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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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6-9 12:30 上传


网友们,除了鸣枪外。你们觉得还有什么条例已经跟不上时代了?
五月半夏 发表于 2016-6-9 12:31
超大一直上不来了,结果给抢先了

网友们,除了鸣枪外。你们觉得还有什么条例已经跟不上时代了?
条例里面哪来的鸣枪?
YsMilan 发表于 2016-6-9 12:31
条例里面哪来的鸣枪?
你是为了刷存在吗?
我只说鸣枪过时,和问网友还有什么条例过时了。
条例里还真有关鸣枪的

《人民警察使用武器和警械的规定》第四条规定:
人民警察依照第三条的规定对犯罪分子开枪时,除遇到特别紧迫的情况外,应当先进行口头警告或鸣枪警告,犯罪分子一有畏服表示,应当立即停止射击。

但《人民警察使用武器和警械的规定》已于1996年1月16日废止。当日生效的《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警察判明有十五类暴力犯罪行为的紧急情形之一,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武器。
这里规定的武器,包括枪支弹药和其他致命性警用武器。这里的警告,也包括口头警告和鸣枪警告。
但该条例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同时规定: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规定使用武器,来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直接使用武器。
可见,在极其危急的情形下,“鸣枪示警”不是必须的。
五月半夏 发表于 2016-6-9 12:36
你是为了刷存在吗?
我只说鸣枪过时,和问网友还有什么条例过时了。
条例里还真有关鸣枪的
既然条例里面没有鸣枪,那你准备取消啥?
2016-6-9 12:39 上传


不说这些,没有规定,JC们为什么在开枪前一定要鸣枪
因为天国条子培训不到位,很多人的”培训”都来自媒体,媒体说什么就是什么,媒体说要鸣枪,条子就鸣枪。此外,相比直接开枪打人条子还必须承担接下来繁琐的调查程序来说,条子更愿意通过“剧烈的枪响”来驱散疑犯,这样不至于承担太多责任。
来自: 手机APP客户端
部分地区还真有鸣枪的奇葩规定。
本来就没有要你鸣枪
水平低下而已
你是为了刷存在吗?
我只说鸣枪过时,和问网友还有什么条例过时了。
条例里还真有关鸣枪的

你能不能理解,或者和可以的意思,以及他们和应当,必须的区别??

五月半夏 发表于 2016-6-9 12:36
你是为了刷存在吗?
我只说鸣枪过时,和问网友还有什么条例过时了。
条例里还真有关鸣枪的


已经废止的规定你贴上来干嘛?刷什么?
五月半夏 发表于 2016-6-9 12:36
你是为了刷存在吗?
我只说鸣枪过时,和问网友还有什么条例过时了。
条例里还真有关鸣枪的


已经废止的规定你贴上来干嘛?刷什么?
五月半夏 发表于 2016-6-9 12:39
不说这些,没有规定,JC们为什么在开枪前一定要鸣枪

一定?徐纯合事件鸣枪了?
不说这些,没有规定,JC们为什么在开枪前一定要鸣枪
本来就没有规定必须鸣枪。
这些鸣枪示警的,说白了就是当地警察能力低下。

本来就没有规定必须鸣枪。这些鸣枪示警的,说白了就是当地警察能
也不能全怪条子
来自: 手机APP客户端
以后弹匣里第一发装空包弹。
运气问题,和制度有什么关系?
前面装2发空包弹,反正要鸣枪的,听个响就成
带个特大号的炮仗去,用枪点着了扔过去
herowoo 发表于 2016-6-9 11:19
前面装2发空包弹,反正要鸣枪的,听个响就成
但如果开枪是要停止目标,需要真子弹的时候,一是你枪里的弹容量少了两发。 大陆的警察手枪里总共带多少发子弹? 小砸炮一般人都不装满,怕弹匣装满了不可靠。 而警转更糟糕,真子弹的杀伤力都弱的可怜,再少两发更是自取灭亡了。 二是更重要的,你有没有机会开三枪四枪? 真实情况下,敌人在运动,在掩体后,在开枪杀你/用刀捅你,这种极端危险的情况能有机会开一枪并命中目标躯干中心,是很难得的救命机会。 头两枪都浪费了,可能还没开第三枪自己就完蛋了。。。
五月半夏 发表于 2016-6-9 12:31
超大一直上不来了,结果给抢先了

网友们,除了鸣枪外。你们觉得还有什么条例已经跟不上时代了?
你这是要因噎废食? 火箭残体还砸死过人是不是不要发射火箭了
有车祸就别开车 飞机要掉 大家就不要坐了
但如果开枪是要停止目标,需要真子弹的时候,一是你枪里的弹容量少了两发。 大陆的警察手枪里总共带多少 ...
以前的张君抢劫案,先到的警察就是先鸣枪,结果还剩四发子弹,手枪秒变废铁
你这是要因噎废食? 火箭残体还砸死过人是不是不要发射火箭了
有车祸就别开车 飞机要掉 大家就不要坐了
高空抛物有理。
前面装2发空包弹,反正要鸣枪的,听个响就成
手枪有空包弹?空包弹和普通子弹一样发射的?
2016-6-10 10:25 上传



我没打过,听说是直接放枪里打的话,火药气体都从前面跑掉了,套筒不循环,半自动就变成单发手枪了,得打一枪拉一下套筒。 在枪口安一个转换件adapter,把枪口半堵塞,就可以正常的打半自动了(但打真子弹以前得拆掉,不然枪炸了。。。)
现在的人真是极端  不要因噎废食  矫枉过正
听见一个笑话,警察抓贼,结果一群人围观,警察对贼开枪示警,结果贼未中,围观群众一人中枪
不鸣枪无所谓
但希望每个配枪的警察都强制配备执法记录仪
并且尽量保证开枪的时候执法记录仪工作正常
双筒 发表于 2016-6-10 05:20
但如果开枪是要停止目标,需要真子弹的时候,一是你枪里的弹容量少了两发。 大陆的警察手枪里总共带多少 ...
你说的在情在理,可是中国警察大部分出警都是处理一般矛盾,用枪就是个威慑,其实很多时候不管用,而且我相信当官的宁愿选择牺牲警察安全来成全群众安全或者当官自身安全的。
这就鸣枪那个警察没对准方向,对了旁边的楼了
支持直接射杀。不用鸣枪。
五月半夏 发表于 2016-6-9 12:36
你是为了刷存在吗?
我只说鸣枪过时,和问网友还有什么条例过时了。
条例里还真有关鸣枪的
但是各地警方的领导恐怕还是按照老政策要求警察的。而且警察自己经过这么多年的折腾,恐怕也一些习惯了鸣枪警告。
其实吧,最应该取消的是警察!反正不管警察做啥都是错的,没了警察,大家就不用怪警察做错这个做错那个了,你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干你想干的任何事,多好啊。
不鸣枪无所谓
但希望每个配枪的警察都强制配备执法记录仪
并且尽量保证开枪的时候执法记录仪工作正常
有录像证明是好事,
但特殊情况没有戴或者损坏能不管啊?
或者说坏人把记录仪抢走损坏,就分不清黑白了?

你这样要求,
等同于有点默认没有拍摄就不能证明警察的正当。

挟剑长游 发表于 2016-6-11 20:27
有录像证明是好事,
但特殊情况没有戴或者损坏能不管啊?
或者说坏人把记录仪抢走损坏,就分不清黑白了 ...
如果每个警察都有一部记录仪
那么开枪时所有设备都同时损坏的概率有多高?
我比较希望执法部门有硬邦邦的证据来自证清白
而不是含糊的东西让大众摸不清头脑


土鳖算罪名,有行为犯和结果犯之分,很明确。
结果警察开枪对不对,理论上按行为算,却没有明确的行为判据,搞的实际中行为不行为,结果不结果,倒让一群放了炮就甩屁股走人的记者,三天两头放炮说干嘛要开枪,干嘛不打手,干嘛不鸣枪(今天又变成了干嘛要鸣枪)等等。
这个实用判据不出来并坚持下去,执法仪也就是摆设一个。

土鳖算罪名,有行为犯和结果犯之分,很明确。
结果警察开枪对不对,理论上按行为算,却没有明确的行为判据,搞的实际中行为不行为,结果不结果,倒让一群放了炮就甩屁股走人的记者,三天两头放炮说干嘛要开枪,干嘛不打手,干嘛不鸣枪(今天又变成了干嘛要鸣枪)等等。
这个实用判据不出来并坚持下去,执法仪也就是摆设一个。
鸣枪,也是实施警告的一种方式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七条规定:人民警察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警告无效的,
可以使用警棍、催泪弹、高压水枪、特种防暴枪等驱逐性
、制服性警械:

  (一)结伙斗殴、殴打他人、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
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的;

  (二)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运动场等
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非法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

  (四)强行冲越人民警察为履行职责设置的警戒线的


  (五)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
责的;

  (六)袭击人民警察的;

  (七)危害公共安全、社会秩序和公民人身安全的其
他行为,需要当场制止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使用警械的其他情形


  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规定使用警械,应当以制止违法犯
罪行为为限度;当违法犯罪行为得到制止时,应当立即停
止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 第九条规定:
人民警察判明有下列暴力犯罪行为的紧急情形
之一,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武器:

  (一)放火、决水、爆炸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

  (二)劫持航空器、船舰、火车、机动车或者驾驶车
、船等机动交通工具,故意危害公共安全的;

  (三)抢夺、抢劫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
,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

  (四)使用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实施犯罪或
者以使用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相威胁实施犯罪的


  (五)破坏军事、通讯、交通、能源、防险等重要设
施,足以对公共安全造成严重、紧迫危险的;

  (六)实施凶杀、劫持人质等暴力行为,危及公民生
命安全的;

  (七)国家规定的警卫、守卫、警戒的对象和目标受
到暴力袭击、破坏或者有受到暴力袭击、破坏的紧迫危险
的;

  (八)结伙抢劫或者持械抢劫公私财物的;

  (九)聚众械斗、暴乱等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用
其他方法不能制止的;

  (十)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
责或者暴力袭击人民警察,危及人民警察生命安全的;

  (十一)在押人犯、罪犯聚众骚乱、暴乱、行凶或者
脱逃的;

  (十二)劫夺在押人犯、罪犯的;

  (十三)实施放火、决水、爆炸、凶杀、抢劫或者其
他严重暴力犯罪行为后拒捕、逃跑的;

  (十四)犯罪分子携带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
拒捕、逃跑的;

  (十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使用武器的其他情
形。

  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规定使用武器,来不及警告或者警
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直接使用武器。
警察在不仅在使用武器前必须警告,就是使用警棍、催泪弹、高压水枪、特种防暴枪等警械也必须警告。
现行条例确实没有规定使用武器前必须鸣枪,但规定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