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红歌唱家刘秉义被指控是杀人嫌疑犯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7 01:14:49
著名作家老鬼在出版的《母亲杨沫》中,扔下一颗重磅炸弹——其姐姐小胖(马豁然),也即杨沫之女,她在1975年的遇害事件与国内著名歌唱家刘秉义有关,而这位歌唱家首唱的《我为祖国献石油》非常出名。
原文实录:
有一个杀人嫌疑犯,是个唱歌的,很有名,他与我姐姐之死有直接关系。

我们家从来不看他的演出,电视里一有他的镜头马上换台。有关他的消息,一概不听。在我们家里,他成了活死尸,已消失了29年。

最近,因为写东西,上网要查他的一些情况,看后不禁大吃一惊。

由于我们家的不闻不问,竭力想把他忘记,他的名气急剧膨胀,四处出头露面,频频上电视,上春节联欢会,上各种文艺演出活动。

比如,今年1月19日到20日,在民族宫大剧院,有他唱《我为祖国献石油》;今年7月31日到8月1日,在民族宫大剧院,有他唱《我为祖国献石油》; 今年国庆节,9月28日到30日,在民族宫大剧院,第一个就是他唱《我为祖国献石油》。

更让我吃惊的是,这样一个杀人嫌疑犯还成了全国政协委员。

我瞠目结舌。

中国的新鲜事太多了,真是无奇不有。

姐姐小胖是1975年1月21日遇害的,年仅29岁,到现在已经29年。

她遇害时,我还在内蒙古兵团。我回北京后,父母才向我讲了前后经过。并告诉我杀人嫌犯是唱歌的刘秉义,小胖死后不久就给抓了起来。

我姐姐文革中从外语学院毕业,分到徐州,结婚后有一子。但不久即离婚,于1973年调回北京,分到了石景山区金顶山中学教英文。小胖不安心在这个条件很差的中学当老师。她想调动工作,可教育口缺人,很难调出来。她喜欢唱歌,想通过唱歌,考进文工团,就拼命地练发声,天天早上都在家里“鬼哭狼嚎”地练。母亲对她这样做表示怀疑,认为她岁数有些太大,小胖却说朱逢博就是大学毕业后才转学声乐的。她先拜了两三位女老师,都是比较有名的歌唱家。后来,母亲把刘秉义介绍给她。刘秉义曾演过话剧《青春之歌》里的于永泽,认识母亲。

小胖很快就崇拜上刘秉义,尽管刘只比她大10岁,还称他为“刘叔叔”。在与朋友聊天时,张口闭口都是刘秉义。小胖还劝说母亲支援了她一笔钱,买了架钢琴,这样刘秉义就可以来家里教她。尽管刘秉义已有老婆,小胖却全然不顾,不断地向刘秉义讨好。两人来往密切,关系迅速升温,很快就发生了关系。

小胖多次劝刘秉义离婚。刘却以种种借口搪塞。推说有困难,暂时离不了。他那时候很有名,他的《我为祖国献石油》深深博得江青的喜爱。据说,多次接见他,夸他的声音好。他非常珍惜自己的名誉,他跟小胖来往不敢公开,鬼鬼祟祟地背着老婆,生怕离婚会带来严重后果。

渐渐的,他开始有点想往后缩。

于是小胖对他产生不满,在争吵之时,小胖说了一些威胁他的话。如:你不离婚,我就把这事捅到你的单位,让你身败名裂。甚至还说:我要像毒蛇一样死死地缠着你,让你没有好下场。

小胖跟刘秉义有了关系后,已流产几次。

与此同时,刘秉义被选中为中国艺术团访美成员,正准备去美国访问,已经在民族宫进行出国前的集训。时1975年中美刚刚接触,去美国的机会非常难得,万人所盼。刘秉义自然不愿错过这个机会。可是小胖还三天两头找他,不断地给他打电话,催他离婚……刘秉义为此又和她争吵,让她不要去单位找。

于是,1月23日家里人突然发现小胖死在家中的床上:蒙头盖着被子,只露些头发,嘴角微笑,流着口水。第二天,市公安局13处的人来家里勘查现场。

我大姐回忆起小胖曾说,她最近跟刘秉义吵了架,刘秉义有家里的大门钥匙, 遂向公安局反映,再根据小胖的日记,马处长亲口对我母亲表示:马豁然(小胖)是他杀。小胖解剖后,发现肚里还有一个3个月的胎儿。死亡原因是过量的安眠酮所致。

在大会上把刘秉义抓起来的那天特别冷,寒冬腊月,他满头大汗。

1975年初,这个消息在北京轰动了一时。社会上流传了很多小道消息。有的说我姐姐作风不好;有的说我姐姐腐蚀样板团革命演员。

所以,父母悲痛之余,还很紧张,不敢催公安局太紧。因为知道刘秉义是江青的大红人,怕催紧了,得罪了江青,招来大祸。

3年后,1978年6月13日,我母亲杨沫在给文化部长黄镇的一封信中说:“1975年,我的小女儿马豁然被中央乐团—江青的红人刘秉义谋杀惨死,但浩亮却反说是我叫女儿去腐蚀样板团。”

可见,母亲当时除了悲痛,还相当的恐惧,相当的提心吊胆。

果然,刘秉义仗着江青的厚爱,死不承认。一切作案的构成要件都承认了,就是最后结论不承认。

他说,他要是公安局的,也认为他自己是最大的嫌疑人,可偏偏就不是他。

几个重要疑点:

1、小胖死的那天晚上,他去了我们家,是小胖生前所见到的最后一个人。

2、那晚上,他何时离开我们家,离开后又去了哪儿,都找不出证明人(不排除是眼看着小胖睡过去,并确认停止呼吸后,精心消除了一切犯罪痕迹,早上才走)。

3、放安眠药的玻璃杯上没有他的指纹,但他可以带着手套往里放药。

4、他有一个人在屋,往杯子里放药的机会——小胖会上厕所,会到我父亲的房间接电话,会去厨房打水。

5、小胖死后,所盖被子极平,两只鞋排列整齐,这不符合她的生活习惯,似是有人整理过。

6、特别是小胖嘴角挂着微笑,无任何痛苦表情,不是自杀的样子。分明是在刘秉义的呵护下,甜蜜地进入了梦乡。

……

刘秉义在关押期间,江青还特地托人给刘秉义送了一件军大衣。这件事,看守所的干警们都知道。江青虽然一句话没有说,但此举意义重大。市公安局对此案的态度开始起了微妙的变化,生怕证据不足,惹怒了中央首长。

这件大衣对刘秉义是个极大鼓舞和支持。他信心倍增,士气大增,死不承认。

他绞尽脑汁,希图说明,他们吵了架,小胖一时想不开,喝药自杀。虽然小胖自杀的可能仅仅是万分之一,刘秉义就抓住这万分之一的可能,为自己辩解。

在那个年代,如果刘秉义是个普通农民,早给定罪枪毙了。但他是江青的大红人,著名的歌唱家,抓起来后江青又托人专门给他送了一件军大衣,公安局怎么敢轻易地给他定个杀人罪?尽管万分之九千九百九十九是他,却因为没有直接证据而迟迟不敢定。

这个案子就搁置下来。我的父母也不敢向公安局表示不满。

一年半后,江青虽然给抓了起来,但是刘秉义已挺过了这最关键的一年半。经过了多次与公安人员的交锋,他已编圆满了一套说法,稳住了阵脚。

于是,此案一年一年地往后拖。

1979年7月颁布了刑法和刑诉法之后,刘秉义说心脏不好,多次要求保外就医。又拖了一段后,大约1980年左右,北京市公安局以时间久远,证据不足,批准其出狱。他在狱中共关了5年。

可以说,江青的军大衣救了刘秉义一条命。

为掩饰自己畏惧江青和办案的无能,个别办案人员竟也散布我姐姐是自杀的论调。公安局对此案的定性,前后态度矛盾,无法自圆其说。

只有我们家里人知道,小胖是不会自杀的。她是个怕死怕疼的人。她多次公开说:好死不如赖活着。她要忙调动工作,她积极练唱歌,想考进文艺团体;她思念自己的小儿子。她才29岁,身心健康,没有任何精神疾病和抑郁症。

小胖的好友赵玉娥(中国音乐学院教师)被杀死斩首之后,她曾对很多人说过:太可怕了,我可别是这样的下场!

所有认识小胖,了解她的人,没有一个会相信她自杀。

长久以来,一想到小胖的冤死,想到谋杀他的凶犯逍遥法外,我们全家心里上就笼罩着一层阴影。我们拒绝一切有关这个杀人嫌犯的消息。

《我为祖国献石油》一歌,诞生于1964年。它能让很多50岁以上的人回忆起文革前的那段岁月,有一种亲切感。但对我们家来说,一听这首歌却十分的刺耳。因为这首歌是杀人嫌犯的代表唱。恨屋及乌,我们都不喜欢这首歌。它让我们想起了杀人嫌犯的虚伪和狡诈,让我们想起了冤死的姐姐。文化大革命中,很多歌唱家都销声匿迹,唯刘秉义还能出来唱歌,靠这首歌,风靡全国,并深受江青的赏识,仅凭这一条,也让我们讨厌听这首歌。

这些年来,我一直闭门隐居,集中精力写自己的东西。从不看中央电视台的春节联欢晚会,对那些歌星甚少注意。所以,孤陋寡闻,对此人的情况一点也不了解。刘秉义当上全国政协委员,而且还是两届,让我万万没有料到。

再也克制不住了,不得不为冤死的姐姐说几句话。不得不再提一提29年前发生在我们家的这个案子。

小胖为了刘秉义,变卖了自己所有值钱的衣物。为刘秉义买这买那,她死后,柜里空荡荡的。小胖是有错误,不该破坏别人的家庭,但她没有死罪。
有人说现在的中国社会,谁坏谁提拔,谁坏谁吃吞,可能有些绝对。但杀人嫌犯当上全国政协委员,整天上电视,上舞台,上人大会堂,红极一时,不得不让人这么想。
......
文章在出版时用L代替了刘秉义!并做了修改!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1-7 3:49:33编辑过]
著名作家老鬼在出版的《母亲杨沫》中,扔下一颗重磅炸弹——其姐姐小胖(马豁然),也即杨沫之女,她在1975年的遇害事件与国内著名歌唱家刘秉义有关,而这位歌唱家首唱的《我为祖国献石油》非常出名。
原文实录:
有一个杀人嫌疑犯,是个唱歌的,很有名,他与我姐姐之死有直接关系。

我们家从来不看他的演出,电视里一有他的镜头马上换台。有关他的消息,一概不听。在我们家里,他成了活死尸,已消失了29年。

最近,因为写东西,上网要查他的一些情况,看后不禁大吃一惊。

由于我们家的不闻不问,竭力想把他忘记,他的名气急剧膨胀,四处出头露面,频频上电视,上春节联欢会,上各种文艺演出活动。

比如,今年1月19日到20日,在民族宫大剧院,有他唱《我为祖国献石油》;今年7月31日到8月1日,在民族宫大剧院,有他唱《我为祖国献石油》; 今年国庆节,9月28日到30日,在民族宫大剧院,第一个就是他唱《我为祖国献石油》。

更让我吃惊的是,这样一个杀人嫌疑犯还成了全国政协委员。

我瞠目结舌。

中国的新鲜事太多了,真是无奇不有。

姐姐小胖是1975年1月21日遇害的,年仅29岁,到现在已经29年。

她遇害时,我还在内蒙古兵团。我回北京后,父母才向我讲了前后经过。并告诉我杀人嫌犯是唱歌的刘秉义,小胖死后不久就给抓了起来。

我姐姐文革中从外语学院毕业,分到徐州,结婚后有一子。但不久即离婚,于1973年调回北京,分到了石景山区金顶山中学教英文。小胖不安心在这个条件很差的中学当老师。她想调动工作,可教育口缺人,很难调出来。她喜欢唱歌,想通过唱歌,考进文工团,就拼命地练发声,天天早上都在家里“鬼哭狼嚎”地练。母亲对她这样做表示怀疑,认为她岁数有些太大,小胖却说朱逢博就是大学毕业后才转学声乐的。她先拜了两三位女老师,都是比较有名的歌唱家。后来,母亲把刘秉义介绍给她。刘秉义曾演过话剧《青春之歌》里的于永泽,认识母亲。

小胖很快就崇拜上刘秉义,尽管刘只比她大10岁,还称他为“刘叔叔”。在与朋友聊天时,张口闭口都是刘秉义。小胖还劝说母亲支援了她一笔钱,买了架钢琴,这样刘秉义就可以来家里教她。尽管刘秉义已有老婆,小胖却全然不顾,不断地向刘秉义讨好。两人来往密切,关系迅速升温,很快就发生了关系。

小胖多次劝刘秉义离婚。刘却以种种借口搪塞。推说有困难,暂时离不了。他那时候很有名,他的《我为祖国献石油》深深博得江青的喜爱。据说,多次接见他,夸他的声音好。他非常珍惜自己的名誉,他跟小胖来往不敢公开,鬼鬼祟祟地背着老婆,生怕离婚会带来严重后果。

渐渐的,他开始有点想往后缩。

于是小胖对他产生不满,在争吵之时,小胖说了一些威胁他的话。如:你不离婚,我就把这事捅到你的单位,让你身败名裂。甚至还说:我要像毒蛇一样死死地缠着你,让你没有好下场。

小胖跟刘秉义有了关系后,已流产几次。

与此同时,刘秉义被选中为中国艺术团访美成员,正准备去美国访问,已经在民族宫进行出国前的集训。时1975年中美刚刚接触,去美国的机会非常难得,万人所盼。刘秉义自然不愿错过这个机会。可是小胖还三天两头找他,不断地给他打电话,催他离婚……刘秉义为此又和她争吵,让她不要去单位找。

于是,1月23日家里人突然发现小胖死在家中的床上:蒙头盖着被子,只露些头发,嘴角微笑,流着口水。第二天,市公安局13处的人来家里勘查现场。

我大姐回忆起小胖曾说,她最近跟刘秉义吵了架,刘秉义有家里的大门钥匙, 遂向公安局反映,再根据小胖的日记,马处长亲口对我母亲表示:马豁然(小胖)是他杀。小胖解剖后,发现肚里还有一个3个月的胎儿。死亡原因是过量的安眠酮所致。

在大会上把刘秉义抓起来的那天特别冷,寒冬腊月,他满头大汗。

1975年初,这个消息在北京轰动了一时。社会上流传了很多小道消息。有的说我姐姐作风不好;有的说我姐姐腐蚀样板团革命演员。

所以,父母悲痛之余,还很紧张,不敢催公安局太紧。因为知道刘秉义是江青的大红人,怕催紧了,得罪了江青,招来大祸。

3年后,1978年6月13日,我母亲杨沫在给文化部长黄镇的一封信中说:“1975年,我的小女儿马豁然被中央乐团—江青的红人刘秉义谋杀惨死,但浩亮却反说是我叫女儿去腐蚀样板团。”

可见,母亲当时除了悲痛,还相当的恐惧,相当的提心吊胆。

果然,刘秉义仗着江青的厚爱,死不承认。一切作案的构成要件都承认了,就是最后结论不承认。

他说,他要是公安局的,也认为他自己是最大的嫌疑人,可偏偏就不是他。

几个重要疑点:

1、小胖死的那天晚上,他去了我们家,是小胖生前所见到的最后一个人。

2、那晚上,他何时离开我们家,离开后又去了哪儿,都找不出证明人(不排除是眼看着小胖睡过去,并确认停止呼吸后,精心消除了一切犯罪痕迹,早上才走)。

3、放安眠药的玻璃杯上没有他的指纹,但他可以带着手套往里放药。

4、他有一个人在屋,往杯子里放药的机会——小胖会上厕所,会到我父亲的房间接电话,会去厨房打水。

5、小胖死后,所盖被子极平,两只鞋排列整齐,这不符合她的生活习惯,似是有人整理过。

6、特别是小胖嘴角挂着微笑,无任何痛苦表情,不是自杀的样子。分明是在刘秉义的呵护下,甜蜜地进入了梦乡。

……

刘秉义在关押期间,江青还特地托人给刘秉义送了一件军大衣。这件事,看守所的干警们都知道。江青虽然一句话没有说,但此举意义重大。市公安局对此案的态度开始起了微妙的变化,生怕证据不足,惹怒了中央首长。

这件大衣对刘秉义是个极大鼓舞和支持。他信心倍增,士气大增,死不承认。

他绞尽脑汁,希图说明,他们吵了架,小胖一时想不开,喝药自杀。虽然小胖自杀的可能仅仅是万分之一,刘秉义就抓住这万分之一的可能,为自己辩解。

在那个年代,如果刘秉义是个普通农民,早给定罪枪毙了。但他是江青的大红人,著名的歌唱家,抓起来后江青又托人专门给他送了一件军大衣,公安局怎么敢轻易地给他定个杀人罪?尽管万分之九千九百九十九是他,却因为没有直接证据而迟迟不敢定。

这个案子就搁置下来。我的父母也不敢向公安局表示不满。

一年半后,江青虽然给抓了起来,但是刘秉义已挺过了这最关键的一年半。经过了多次与公安人员的交锋,他已编圆满了一套说法,稳住了阵脚。

于是,此案一年一年地往后拖。

1979年7月颁布了刑法和刑诉法之后,刘秉义说心脏不好,多次要求保外就医。又拖了一段后,大约1980年左右,北京市公安局以时间久远,证据不足,批准其出狱。他在狱中共关了5年。

可以说,江青的军大衣救了刘秉义一条命。

为掩饰自己畏惧江青和办案的无能,个别办案人员竟也散布我姐姐是自杀的论调。公安局对此案的定性,前后态度矛盾,无法自圆其说。

只有我们家里人知道,小胖是不会自杀的。她是个怕死怕疼的人。她多次公开说:好死不如赖活着。她要忙调动工作,她积极练唱歌,想考进文艺团体;她思念自己的小儿子。她才29岁,身心健康,没有任何精神疾病和抑郁症。

小胖的好友赵玉娥(中国音乐学院教师)被杀死斩首之后,她曾对很多人说过:太可怕了,我可别是这样的下场!

所有认识小胖,了解她的人,没有一个会相信她自杀。

长久以来,一想到小胖的冤死,想到谋杀他的凶犯逍遥法外,我们全家心里上就笼罩着一层阴影。我们拒绝一切有关这个杀人嫌犯的消息。

《我为祖国献石油》一歌,诞生于1964年。它能让很多50岁以上的人回忆起文革前的那段岁月,有一种亲切感。但对我们家来说,一听这首歌却十分的刺耳。因为这首歌是杀人嫌犯的代表唱。恨屋及乌,我们都不喜欢这首歌。它让我们想起了杀人嫌犯的虚伪和狡诈,让我们想起了冤死的姐姐。文化大革命中,很多歌唱家都销声匿迹,唯刘秉义还能出来唱歌,靠这首歌,风靡全国,并深受江青的赏识,仅凭这一条,也让我们讨厌听这首歌。

这些年来,我一直闭门隐居,集中精力写自己的东西。从不看中央电视台的春节联欢晚会,对那些歌星甚少注意。所以,孤陋寡闻,对此人的情况一点也不了解。刘秉义当上全国政协委员,而且还是两届,让我万万没有料到。

再也克制不住了,不得不为冤死的姐姐说几句话。不得不再提一提29年前发生在我们家的这个案子。

小胖为了刘秉义,变卖了自己所有值钱的衣物。为刘秉义买这买那,她死后,柜里空荡荡的。小胖是有错误,不该破坏别人的家庭,但她没有死罪。
有人说现在的中国社会,谁坏谁提拔,谁坏谁吃吞,可能有些绝对。但杀人嫌犯当上全国政协委员,整天上电视,上舞台,上人大会堂,红极一时,不得不让人这么想。
......
文章在出版时用L代替了刘秉义!并做了修改!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1-7 3:49:33编辑过]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1-7 3:48:16编辑过]
当年,还有一种说法,即,杨女逼刘想法带她去美国,然后一同叛逃.刘在国内有家有业,不作此想,杨女遂以揭露两人隐私使其不能赴美而挟之,未几,杨女殁,刘陷.
证据啊证据,现在都是无罪推论[em05][em05]
只能怀疑,不能入罪.
听说过,相信!
这事是第一次听到.希望加大调查.


<P>奇案。不过文革时期,法律混乱,谁知道怎么回事。</P>
<P>就凭这几条说他杀人,也够搞笑的。</P>
<P>"你不离婚,我就把这事捅到你的单位,让你身败名裂。甚至还说:我要像毒蛇一样死死地缠着你,让你没有好下场。"</P>
<P>----看到这里,忍不往大骂:贱货,死了活该!</P>
<P>按作者的理论,唐国强也算是个杀人嫌疑犯了.<BR></P>
<P>法治对每一个人都很重要。如果我们有法律思维,就能对此作出正确判断。庆幸歌唱家没有被变成“佘香林”。</P>
佩服这位仁兄的见解。误导和轻信都是错误的。唱戏的是疯子,听戏的是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