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毒贩致一人死亡 当事警察被判刑半年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9:12:17
桃園市保安大隊陳姓員警2009年底追捕余姓毒犯時,余的機車在產業道路摔倒、後座黃姓女子彈飛死亡,法官認為陳員沒有保持安全距離、不符比例原則,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全案發生於2009年12月27日,判決指出,當時陳姓員警和3名隊友駕警備車巡邏,示意因機車超越停等線的余嫌受檢,余加速逃逸,陳鳴笛追逐,行經新興路時,余嫌機車後座的黃女先拋甩白色不明物體,又脫下安全帽往背後砸,余嫌後來鑽進寬約4、5 公尺之產業道路,並以蛇行方式企圖擺脫警車。

後來余嫌撞到左側路旁水泥墩護欄,後車尾遭警備車左前車門擦撞而倒地,黃女彈飛、胸腹部撞擊路旁告示牌或圍籬後落地,送醫不治死亡,陳、余2人因此挨告過失致死罪嫌。

法官認為,員警追捕嫌犯時仍應遵守比例原則,特別是「必要性原則」及「利益相當原則」,也就是要注意當時路況、車況,採危險最小的追蹤方式,以降低人民生命或身體法益於國家查察犯罪之攔停過程中遭到侵害的可能。

判決指出,當時警備車時速已達40公里時,與余嫌的機車僅相距3至4公尺,不滿1台車身之距離,認為員警未與對方保持若干車身距離、或數秒鐘反應時間等安全措施,因此認定有過失。

對於這項判決,網友幾乎一面倒力挺員警,留言包括「警察都不要追,還需要警察嗎?」、「法官大人是希望,警察在追捕過程中告訴嫌犯,『您小心騎,我會在你身後,但我會保持安全距離」』」、「法院快變台灣亂象之一了」。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60427/687932.htm桃園市保安大隊陳姓員警2009年底追捕余姓毒犯時,余的機車在產業道路摔倒、後座黃姓女子彈飛死亡,法官認為陳員沒有保持安全距離、不符比例原則,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全案發生於2009年12月27日,判決指出,當時陳姓員警和3名隊友駕警備車巡邏,示意因機車超越停等線的余嫌受檢,余加速逃逸,陳鳴笛追逐,行經新興路時,余嫌機車後座的黃女先拋甩白色不明物體,又脫下安全帽往背後砸,余嫌後來鑽進寬約4、5 公尺之產業道路,並以蛇行方式企圖擺脫警車。

後來余嫌撞到左側路旁水泥墩護欄,後車尾遭警備車左前車門擦撞而倒地,黃女彈飛、胸腹部撞擊路旁告示牌或圍籬後落地,送醫不治死亡,陳、余2人因此挨告過失致死罪嫌。

法官認為,員警追捕嫌犯時仍應遵守比例原則,特別是「必要性原則」及「利益相當原則」,也就是要注意當時路況、車況,採危險最小的追蹤方式,以降低人民生命或身體法益於國家查察犯罪之攔停過程中遭到侵害的可能。

判決指出,當時警備車時速已達40公里時,與余嫌的機車僅相距3至4公尺,不滿1台車身之距離,認為員警未與對方保持若干車身距離、或數秒鐘反應時間等安全措施,因此認定有過失。

對於這項判決,網友幾乎一面倒力挺員警,留言包括「警察都不要追,還需要警察嗎?」、「法官大人是希望,警察在追捕過程中告訴嫌犯,『您小心騎,我會在你身後,但我會保持安全距離」』」、「法院快變台灣亂象之一了」。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60427/687932.htm
大清药丸……
第一反应看看是不是南京市法官
看来对岸的程心更多
有这种法官怪不得ww骗子多呢。。。。
诈骗岛上欢乐多啊!
江-紫-桉 发表于 2016-4-27 14:35
大清药丸……
吃枣药丸
明明是击毙拒捕要犯,给予嘉奖,咋惊天大反转了呢,一定有黑幕。
臺灣有兩大特產:恐龍法官與鳳梨酥.
下次遊臺記得哦,總有一種在附近.

怪不得一群P孩敢于冲击封锁线攻入立法会。
这个政权真的没治了
这个国内也一样也是要被处理。
莫笑台湾,如果在大陆,您说警察有没有事?
圣母如此猖狂,难怪三体2得不了奖了。
这事,国内恐怕也不好说。

警车实际上撞到了摩托,是左车门撞的,然后摩托翻车,后座的女人死了。

在国内追击没问题,当然更常见是堵截。而警察追击一般也不会轻易去撞。撞车这种事,也就电影里玩。现实中谁敢撞呀?

首先,撞了可能车辆失控。无论警车还是对方的车都一样。现在交通环境复杂,路上都是车,路边有行人。要是失控了,会出重大伤亡的。比如为抓一个抢劫犯,撞死5个路边群众。。。。。。。。警察不给骂死呀。

第二,被追的不一定真是罪犯。看见警察跑的人有很多种,有可能人家只是小错,比如没带驾照之类。这种小错罚点钱的事,又不是刑事犯罪。警察去撞车,万一人家死了,家属能干?

第三,警车又不一定撞的过。你要是撞输了,卡路边,人家跑了。你还丢失目标呢。

最正常的做法就是后面跟着,然后呼叫支援,前面设卡。警车上去撞实在是太极端了,仅有极少的危机情况才应该这么处理。
看来两岸在这方面是一样的。
这个政权真的没治了
内地警察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也够呛。

天空闪电 发表于 2016-4-28 09:59
莫笑台湾,如果在大陆,您说警察有没有事?


其他的地方不清楚,这边有个老大是学法律出来的,当年还在上面的时候就保住了好几个同事,几起案件都是抓捕时违法嫌疑人犯罪嫌疑人死亡,有一件就和上面这新闻的差不多,听着都很悬,但是最后都解决了。感动的我是热泪盈眶啊,有好领导就是稳
天空闪电 发表于 2016-4-28 09:59
莫笑台湾,如果在大陆,您说警察有没有事?


其他的地方不清楚,这边有个老大是学法律出来的,当年还在上面的时候就保住了好几个同事,几起案件都是抓捕时违法嫌疑人犯罪嫌疑人死亡,有一件就和上面这新闻的差不多,听着都很悬,但是最后都解决了。感动的我是热泪盈眶啊,有好领导就是稳
内地有追小偷导致小偷被车撞死,然后担责赔偿的
我们这协警抓燃油助力车的时候可是非常勇猛的,拿警棍拦截,人家提速开溜还想去抓车尾
天空闪电 发表于 2016-4-28 09:59
莫笑台湾,如果在大陆,您说警察有没有事?
看被撞死的是谁
嘿嘿,少见多怪。本地检方还打算把辅警连同警察一起以玩忽职守罪处理。
司法解释用得不错。
这事,国内恐怕也差不多吧
果然是同文同种,同根同源。